羅圈腿小金,怒目圓瞪。

    他那樣亭亭玉立地站在秦儉對麵,兩腿中間赫然出現一個三十厘米寬的o字。

    小金用眼睛迅速掃描了一下東坑墳場的環境。現在,烏雲密目,加上這一帶陰森恐怖,早已沒有行人。此刻,小金的意思是,再明顯不過了。

    要幹,就幹脆把秦儉和李蝌蚪直接做掉!

    小金一說“開葷”二字,小木和小土兩人,身子一緊,立馬從腰裏抽出了刀。

    “怎麽著?狼哥,你的手下,就是這樣收賬的?錢,也不要了?”

    秦儉掃了一眼那三個人,冷冷一笑,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一支中華煙來。既然是來交錢的,抽煙檔次就不能太低。

    狼哥看見了秦儉手中的軟中華,眼睛亮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揮手小金、小木,和小土,先別急。

    正所謂,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嗬嗬,有點兒意思。”

    狼哥說著,緩步來到秦儉麵前。他用手,拍了拍秦儉的肩膀,然後輕聲問道:“這麽說,五萬塊,你帶來了?”

    “廢話!不帶錢來,我跑這墳地裏來湊什麽熱鬧?”

    秦儉從煙盒子裏,抽出一支煙,遞給狼哥。

    狼哥接過煙,放在手心用力一揉,將那根中華煙,直接揉得粉碎。自從,六年前,狼哥用一碗人參湯毒死了幹爹後,狼哥再也沒有抽過別人的煙、喝過別人的酒。

    “哎呦,狼哥辦事還真是小心。你,該不會是怕我,在這煙裏也放了四粒偉哥啊?”

    秦儉這麽一說,狼哥整張臉都憋得通紅。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看來,道上的朋友,對他用偉哥弄死幹爹的事兒,早已知情了。

    “廢話少說,既然,帶錢來了,那趕緊掏出來。六萬塊,少一分錢,我們都要你倆的命。”

    小土是個泥腿子,說這些話的時候,他遠遠地站在距離秦儉五六米遠的位置。他尋思著,真要出了什麽意外,好歹他也能第一個開溜。

    “放心吧,六萬塊,老子一分不少!”

    秦儉說著,從口袋裏掏出那張建行卡,直接丟在了地上。

    那一刻,李蝌蚪看見了那張建行卡,心裏猛然有種說不出來的激動。

    真沒想到,在這麽危險的情況下,兄弟秦儉居然出現了,而且還帶著真卡。李蝌蚪是神偷,眼睛很尖,他一看那張建行卡,就知道那不是一張用來敷衍了事的卡。因為,那,是一張建行vip。

    “小土,你,刷刷看!”

    狼哥試了個眼色給小土。

    小土走了過來,手指顫抖地走到秦儉麵前,彎腰揀起那張建行卡。同時,他還從自己後背包裏,掏出一個重重的黑色boss機來。

    “哎呦臥槽,還真他媽專業啊!”

    李蝌蚪看見小土手裏拿著的那個黑色嶄新的boss機,隻能感歎了。這年頭,收高利貸收成狼哥這樣的,還真沒有幾個。

    “專業那是必須的啊。你手裏要是有美刀,我們還能給你現場折算,按當天匯率走。在咱們這一行,沒點兒規矩,還他媽混個屁啊?”

    說這些話的,其實是小木。小土是個話癆。同時,他也是個大學本科畢業生。

    小土是收賬員裏的二把手,他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從來就沒有鄙視過。自從跟了狼哥,兩年之內,小土就在西北老家蓋起了一棟四層樓的小洋房。每年過年,狼哥都會給小土發一個大大的紅包。那紅包,不僅都夠小土去幾次鼎龍酒店,享受幾次全套。而且,還夠小土迴西北老家,“相親”好幾次。

    “牛逼!狼哥,不愧是狼哥!”

    聽著小土的話,秦儉不禁向狼哥遠遠地豎了一個大拇指。

    “為什麽,你豎大拇指,喜歡用左手,而不是用右手?”

    狼哥話裏有話。

    望著狼哥那貪婪的眼神,秦儉猛然意識到,事情已經不再那麽簡單了。今天的事兒,遠不是五萬塊錢的事兒了。

    因為,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墳場。

    小土見那張建行卡插進了boss機,秦儉告訴了他密碼。

    “滴滴”兩聲,餘額顯示出來了。

    “老大,夠數!”

    小土顯得很興奮。沒錯,孟萍交給秦儉的卡裏,剛好有五萬一千塊錢。按照規定,李蝌蚪借了高利貸,今天必須歸還五萬塊。如果還不上,那就先取他一隻耳朵走人。

    “把錢劃過去!”

    狼哥也感到有些意外。剛才,他還堅定的認為,秦儉丟在地上的那張卡,裏麵根本就是沒錢的。因為,誰都不敢想象,一個醜撿破爛的秦儉,在這麽短的的時間之內,就能籌集到五萬塊錢。

    “錢過戶了,人可以帶走了嗎?”

    秦儉走了過去,用手裏的刀子,將李蝌蚪手腳上的繩子,和他嘴上的膠布挑開。

    “娘的,刀給我,老子殺了他!”

    李蝌蚪身子還沒站穩,就從秦儉手裏奪過刀子,一個箭步衝過去要刺死狼哥。

    狼哥沒動!

    他隻是悠閑地站在原地,雙指夾著雪茄。他扭頭對李蝌蚪猛刺來的刀子,隻是微笑了一下。

    “嗖”

    刀子正要逼近狼哥鼻尖的時候,小木淩空一個掃長腿,將刀子踢飛了十米。

    “當!”

    刀子砸在遠處那塊墓碑上,發出清脆之響。

    “媽的,拚了!”

    動刀子,其實並不是李蝌蚪的強項。但就這樣被輕易地踹掉了刀子,實在是有些沒麵子。李蝌蚪剛從地上揀起一塊石頭,想要砸狼哥腦袋的時候。一把冰冷的鋸子,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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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頭一看,握鋸子的人,是小金。

    小金,正是那個羅圈腿。

    他是狼哥手下最能打的一個。而且,他的武器也跟別人不一樣。小金不擅長用刀,也不擅長用棍子,他隻擅長用鋼鋸。

    黑色的鋸子,看起來不長,大約隻有三十五厘米。

    但是,鋸子通身卻塗抹著一層淡黃色的潤滑油。當然,沒人知道,這種淡黃色的潤滑油,其實是經過了小金細心調製的。潤滑油裏麵,不僅摻入了少量蛇毒,而且還混合了一種可以在短時間內就致人神經麻痹的中藥。這種中藥,產於長白山,無色無味,很難讓人覺察出來。

    小金對自己手裏的這把鋼鋸,很有感情。因為,小金從小在森林裏麵長大。從生下來,到他十五歲,小金從來沒有一個好朋友。唯一陪伴他身邊的,就是守林員爺爺。十年前的一個晚上,爺爺被一個逃竄到深林裏的搶劫犯給殺死了,死的很慘。

    爺爺死的時候,手裏緊緊握住了這把鋼鋸。鋼鋸上麵,科著爺爺的名字,也染著爺爺的鮮血。那個流竄犯,正是用這把鋼鋸,鋸斷了爺爺的兩條腿,鋸開了爺爺的肚子。

    爺爺死後,小金整個人就徹底變了。

    埋葬了爺爺,小金離開了那片大森林。他身上什麽東西也沒帶,隻帶了這把鋼鋸。

    因為小金身手靈活,悟性又極好。所以,他來到大城市後,隻是經過了短短的訓練,就成了一個散打和柔道高手。但是,即便是這樣,小金“幹活”的時候,還是喜歡用這把鋸子鋸子去決解問題。尤其是收賬時,小金什麽也不帶,就帶這把鋼鋸。

    鋼鋸在手,誰與爭鋒。

    “別動,動一動,把你脖子拉斷!”

    鋼鋸達人小金,說話的樣子很冷漠,就像是爺爺剛剛才死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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