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哥沒有選擇。

    為了那張光盤不被泄露,為了光盤裏的那條金子,為了不想得罪那個給照片塗蠟的那個人。他,必須要搞定李蝌蚪。他必須要搞定秦儉,搞定秦儉那隻用蠟塗抹過的右手。

    東坑墳場,起風了。

    長長的蘆葦,在一座座灰色的土墳之間,左右搖晃著,仿佛一隻隻從地底下伸出來的手。

    東坑墳場,是丘陵地形。到處是亂葬的土墳和一些被盜墓者挖得很深的坑。狼哥跳進一個深坑,踩著一塊腐朽的棺材板,尿了一盤長尿,抖了抖自己的水龍頭,然後歎息一聲,道:“很久沒有在死人身上尿過尿了。爽!”

    狼哥爽完之後,身形一躍,便從一米五深的坑裏跳了上來。

    看來,狼哥早年的輕功底子,尚在!

    李蝌蚪扭頭,見識了一下狼哥的那一身輕功,不禁倒吸了一口氣。看來,這孫子,還真是有兩把刷子啊。

    狼哥拉上褲子拉鏈,手裏拿著一把十五厘米的刮刀,來到李蝌蚪麵前。然後輕輕地在李蝌蚪的臉上劃了一下。

    一條八厘米長的血口子,就在李蝌蚪額頭上裂開了。

    猩紅猩紅!

    “蝌蚪,你自己說,一隻手換你一條命,這樣的活兒,秦儉會幹嗎?”

    狼哥說完,將刀子淩空拋了一下,然後身子一側,那刀子就入了他的腰帶。不偏不倚,刀子插入皮帶空隙中,沒有劃破絲毫皮膚。李蝌蚪暗自一驚。這種手法,他們“幹手藝”的人會耍,沒想到狼哥也會耍。

    很明顯,狼哥這麽弄,是故意要露給李蝌蚪看的。

    “狼哥,這次,你過了。”

    李蝌蚪雙手被反捆著,整個人被罰跪在了一個石碑前。一顆豆大的血滴,滴落到他的膝蓋上。他一甩頭,將幾滴血跡飛濺到了狼哥潔白的褲子上。

    李蝌蚪說他“過了”,是指狼哥做過界了。

    在東街十幾條街,人人都知道,狼哥隻是一個放高利貸的。盡管,他年輕有為時,也幹過一些開天辟地式的大活。但這幾年,像殺人越貨,栽贓陷害,違規撕票……這樣的損活兒,狼哥還真沒有幹過幾件。

    現在,秦儉還沒趕到東坑墳場,狼哥就已經提前動手了。所以,李蝌蚪會說他做“過了”。

    “嘖嘖嘖,蝌蚪啊蝌蚪,你讓狼哥我說你什麽好呢?你他媽就是一個幹手藝的,老子狼哥做事,還用得著你來教?”

    狼哥說著,將手腕上的那塊西鐵城手表,伸到李蝌蚪的眼皮子底下。他冷冷地笑了一聲,笑聲跟太監一樣。

    “蝌蚪啊蝌蚪,你他媽自己睜開眼看看,這他媽都兩點半了,你那個叫節約的兄弟還沒到。照我看,他估計是拍死,或者是沒錢,人不敢來了吧。”

    狼哥不喜歡叫“秦儉”,而喜歡叫“節約”。對於一個專門靠放高利貸發財的狼哥來說,節約的人,往往是交不出錢的。交不出錢的人,就是他狼哥不喜歡的人。

    “我的兄弟叫秦儉,不叫節約。他雖然是個收廢品的,但對待兄弟的事兒,他一點兒都摳門。他說過會來,那他就一定會來。再說了,不就五萬塊嗎?你狼哥這麽做,到底是缺錢呢,還是缺心眼兒呢?”李蝌蚪低聲吼道。

    “缺錢還是缺心,跟你蝌蚪都沒關係。咱,隻按說好的辦!”

    狼哥說著,便隨手從旁邊長茅裏,抽出一根茅草。他將那根茅草,放在李蝌蚪的經脖子上用力用力一拉。

    長長的茅草,帶著鋸齒。李蝌蚪白皙的脖子上,再次被拉出一條深深的血口子。

    剛才,狼哥給秦儉定的時間,就是半個小時。也就是說,在兩點半之前,秦儉還沒有趕來的話,他狼哥就可以動手了。

    “嘶……我日你大爺的……”

    李蝌蚪雖然久經沙場,甚至也被人用刀砍過。但是,他從沒掉過一滴淚。但,今天,狼哥這個王八蛋,實在太他媽缺德了。狼哥將茅草在李蝌蚪脖子上割出一條血口子後,還特意從那塊墓碑上,抓來了一隻蟲子。然後,直接將那隻蟲子,丟在了李蝌蚪的傷口上。

    那隻在墓碑上抓來的蟲子,也不知究竟是隻什麽蟲子。它,看起來灰不啦幾的,長相很是猙獰,感覺隻有《盜墓筆記》裏才會出現一般。

    蟲子,在李蝌蚪的脖子上緩慢爬行著。終於,它進入了那條血口子。

    進入血口子的蟲子,看起來顯得很興奮。它五六隻腳,不停地抓撓著,在粘乎乎的血跡上爬來爬去。甚至,它還貪婪的用嘴,正舔吸著李蝌蚪的血。

    “狼哥,我日你親媽。今天,你要不把老子辦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祭日。”

    李蝌蚪一邊忍著劇痛說著話,一邊猛力地搖晃著腦袋。因為他的手腳都被捆綁著,根本無力動彈。他隻有用搖晃脖子的方式,想讓那隻恐怖的吸血蟲子,快點兒離開自己。

    “祭日?哈哈哈哈……蝌蚪,你知道,這蟲子叫什麽嗎?告訴你吧,這叫爬墳蟲。我聽有些老人說,隻要被這種蟲子爬過的人,基本上是活不過七七四十九天的……就你這副鳥德行,也想送我狼哥去西天?依我看,你那個節約兄弟,估計都不敢來給你收屍了,哈哈哈……”

    狼哥話沒說完,一塊牛屎幹,從十米開外的茅草叢裏砸了過來。

    “噗!”

    巨大的牛屎幹,砸在狼哥那油光滑亮的腦門上,頓時散開了。

    灰色的牛屎屑,飛濺了狼哥一身。

    “呸呸呸,我呸……誰,誰,誰他媽幹的?”

    一塊牛屎屑進入了狼哥的眼睛,讓他眼睛睜不開。他用力揮舞著手中刮刀,在空中胡亂劃拉了幾下。

    他隱隱感覺,站在自己不遠處,有一個人影。

    是秦儉!

    “狼哥,你在我兄弟脖子上放爬墳蟲,我讓你吃一塊風幹了的老婆餅,應該不過分吧?”

    秦儉說著話,大搖大擺地,從那一大片長長的茅草裏走了出來。其實,兩分鍾之前,秦儉就已經趕到了。隻不過,來到墳場之後,他大致了解和熟悉了一下這裏的環境。經過分析,他覺得,在這裏跟狼哥幹一場,其實也不是什麽壞事兒。

    “娘的,真的,是你……?”

    狼哥看見了秦儉,有些吃驚,下意識地後撤了一步。

    狼哥重新站穩,仔細認真地打量了一下,眼前這個叫秦儉的少年。

    秦儉,中等身材,腿長,偏瘦,濃眉,大眼。臉上因為最近吃多了桂林米粉,又多出了幾顆青春痘。衣服,穿得不高端,看來沒什麽錢。一件過季打折的美特斯邦威,搭配了一雙二十塊錢不到的北京布鞋,看上起有些老土。

    狼哥喜歡通過一個人的外表,去讀懂很多東西。遺憾的是,這一次,他實在看不出秦儉有什麽傳奇範兒。

    “你,就是那個節約?”

    狼哥身高一米八四,身強體壯,猿臂蜂腰。他說話中氣十足,氣勢磅礴,甚至連旁邊的茅草,都會被他的聲音所撼動。雖然,好幾年前,狼哥的左手被那個泰拳高手斷了三根手指,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生病的李小龍也他媽是龍。

    秦儉就那樣隨意地站在五米開外,跟高大威猛的狼哥,形成了麵對麵。

    狼哥居高臨下,眯著眼睛望著他,嘴角閃過一絲不屑的微笑。

    說實話,在從事放高利貸這項偉大的事業之前,狼哥曾經也遭遇過不少的高手。

    除了那個泰拳高手外,狼哥甚至還跟一個俄羅斯大漢交過手。那個俄羅斯大漢,身高將近兩米,體形龐大,看起來就像一隻大象。但,即便是一隻俄羅斯大象,也隻不過是跟狼哥打了個平手。

    所以,此刻,當狼哥麵對眼前這樣一個相貌平平,看上去還有幾分傻氣的秦儉的時候。他,實在緊張不起來。

    這就好比,當一頭雄獅,麵對一隻瘦骨嶙峋的豺狼。雄獅實在不用激活自己所有的體能。甚至,它隻需抬抬手,輕輕一拍,就能輕而易舉地把那頭豺狼直接拍暈。

    可,話說迴來。如此普通的一個小年輕,怎麽會有那麽多的傳奇經曆呢?如此普通的一個小年輕,怎麽會有那麽多人被他搞定了呢?

    這些問題,狼哥,實在想不通!

    難不成,這小子真是精鋼不壞?

    難不成,這小子,真有一隻神奇的右手?

    狼哥轉了個身,繞著墓碑走了幾步,緩緩地來到秦儉的右側,眼睛死死地頂住秦儉那隻右手。

    “不好意思,剛才因為時間趕。生怕誤了您狼哥的規定的鍾點,所以,我就特地戴了一塊手表。”

    秦儉知道,狼哥是在盯著自己的右手看。於是,他索性將原本插在褲兜裏的右手抽了出來。

    右手抽出來後,一塊女士手表,金光閃閃地赫然戴在了秦儉的手臂上。剛才,在出發之前,孟萍特意把自己的手表戴在了秦儉手上。孟萍說,手表上有十字架,是她去教堂裏祈禱過的。

    “嘿,時間剛剛好!”秦儉看了看手表。

    狼哥看見了秦儉的右手,也看見了右手上的那塊女士表。但是,他卻沒有看出有什麽不同來。

    “不,你已經來晚了。”狼哥低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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