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贓物
四合院:風流倜儻許大茂 作者:老山參ZF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哦,原來如此啊,那你們倆可真是夠倒黴的……點兒背到家了呀!好在這次警方應該已經追迴了贓款和失竊的古董,所以才叫你過去認領吧。”
閻埠貴同樣輕聲細語地安慰著許大茂,嘴裏說出的盡是些無關痛癢、毫無實質性幫助的場麵話。
“那就借您吉言咯,閻老師!謝謝您的寬慰哈,我先不跟您嘮嗑了,還得趕緊跑趟公安局呢!”
許大茂向閻埠貴道了聲謝便急匆匆地轉身離去。
“哎,真是的,大茂怎麽這麽倒黴呀!竟然碰上這樣的事情。那可是一大筆錢啊,就這麽沒了,實在太可惜了!在黑市裏麵古董倒賣雖然利潤豐厚,但風險也太大啦。”
閻埠貴背著手,望著許大茂匆匆遠去的身影,一邊搖頭歎息,一邊暗自慶幸。他那看似惋惜的神情背後,卻掩飾不住臉上流露出的幸災樂禍之意......
許大茂馬不停蹄地騎著車,沒過多久便抵達了公安局。停下自行車後,他徑直走進去向警察說明了自己的來意。隨後,一名警察帶著他來到了後院的一間倉庫門口。
“小兄弟,關於你的那個案件我們有了新的進展。經過努力偵查,終於發現了那幫劫匪的藏匿之處,並成功繳獲了一批贓物。你過來看看這裏麵有沒有你之前被搶走的東西。”
“不過在此之前,我需要先核對一下你當初報案時所填寫的丟失物品清單,以免待會兒取錯了東西。”警察一臉認真地說道。
警察同誌緊緊地盯著許大茂,眼中透露出明顯的警告之意,仿佛在說:“你給我聽好了,隻能取迴屬於你自己的物品,其他不屬於你的東西,絕對不許亂動!”
許大茂連忙點頭哈腰,表示明白,他誠懇地對警察說道:“好的,非常感謝警察同誌!我清楚得記得當時報案時所列出的遭劫物品清單。放心吧,我隻會拿走我自己的東西,絕不會碰那些不屬於我的。”
為了讓警察相信自己的承諾,許大茂特意加重了語氣,並再三強調。
警察審視著許大茂,似乎仍有所疑慮,但最終還是拿出一份文件遞給他,同時嚴肅地叮囑道:“這位同誌,這件事情關係重大,請你務必在此處簽名並填寫詳細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另外,待會兒離開時,請記得將你所取走的物品一一記錄下來,並在上麵簽名確認。”
“我明白。”許大茂迅速接過文件,毫不猶豫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並按照要求填寫完相關信息。
一切就緒後,許大茂跟隨警察走進一間庫房。一進門,他便看到幾個貨架整齊排列著,上麵擺放著各種各樣的物品。
警察指著其中一個貨架告訴許大茂:“那些劫匪搶走的東西都放在這個架子上了。你之前的報案資料我們馬上就能送過來。
為了節約時間,你可以先查看一下這些物品中是否有屬於你的,提前挑選出來。等報案資料送達後,我會與之核對無誤後再交給你。”
警察同誌向許大茂做了個手勢,表示他可以檢查一下這些物品中是否有屬於他被搶走的財物,並允許他先行挑選出來。許大茂愉快地答應著,然後開始仔細審視起眼前的這排貨架。
幸運的是,許大茂的記憶力相當不錯,他對上次報案時所列舉的失竊物品仍然記憶猶新......
“這群劫匪搶來的東西可真多啊!不僅有銀元,還有些小黃魚呢。隻可惜我當時並沒有提到這些......”
正當許大茂暗自嘀咕的時候,突然間,他發出了一聲驚叫: “我靠!這是什麽?竟然是一隻青銅鼎!”
許大茂驚訝得合不攏嘴,徑直朝著房間角落裏一個不太引人注目的位置走去。警察同誌被許大茂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大跳,但還是緊跟著他走了過去。
當他們來到青銅鼎前,隻見許大茂興致勃勃地蹲下來,仔細端詳著這個龐然大物,臉上充滿了疑惑和好奇。
警察忍不住開口問道: “這麽大一件東西,也是你當時被劫走的嗎?”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懷疑。
“啊,這個……這個當然不是啦!隻是這玩意兒可太厲害了啊,警察同誌,我能不能冒昧地問一句哈:這玩意兒也是你們從那幫劫匪藏起來的地方搜出來的麽?”
“沒錯兒,不過既然它不是你的東西,那你可別隨隨便便就認下了啊,你應該清楚這樣做會有什麽後果吧。”
警察一臉嚴肅地提醒著許大茂。
“哎呀,我都說了嘛,這根本就不是我的東西!我就是純粹好奇而已,想瞅兩眼罷了。但說真的,警察同誌您瞧,這玩意兒肯定不像是劫匪搶來的吧?我估摸著啊,它很可能才剛從土裏挖出來沒多久呢!這可是個稀世珍寶啊,如果這會兒有人跑過來說這是被搶走的東西,那絕壁就是個大騙子無疑了!”
“哦喲,聽你這麽一說,難道老弟你還認識這到底是個啥玩意兒不成?”
警察頓時來了興致。
“那必須得認識呀!實不相瞞,這玩意兒堪稱國寶級別的存在呢!你們可一定要好生保管才行,最好找個守衛嚴密點的地方單獨存放起來。”
許大茂語氣十分篤定地迴答道。
當許大茂開口說話時,他的目光甚至沒有落在警察同誌身上片刻,仿佛完全被眼前這尊青銅鼎所吸引。他全神貫注地凝視著鼎上精美的錯銀銘文,接著又站起來仔細端詳鼎內雕刻的文字。
經過一番確認後,許大茂心中暗自驚歎:沒錯,這正是國家博物館中的一件鎮館之寶——來自西周時期的錯銀三足青銅鼎!作為國家一級保護文物,它被嚴令禁止出境展覽。
前世,如果誰在國內擁有這樣的寶物,恐怕會麵臨滿門抄斬的嚴懲......(當然,一種誇張的說法哈哈哈)
“那麽,這個鼎的價值究竟大約是多少呢?”
閻埠貴同樣輕聲細語地安慰著許大茂,嘴裏說出的盡是些無關痛癢、毫無實質性幫助的場麵話。
“那就借您吉言咯,閻老師!謝謝您的寬慰哈,我先不跟您嘮嗑了,還得趕緊跑趟公安局呢!”
許大茂向閻埠貴道了聲謝便急匆匆地轉身離去。
“哎,真是的,大茂怎麽這麽倒黴呀!竟然碰上這樣的事情。那可是一大筆錢啊,就這麽沒了,實在太可惜了!在黑市裏麵古董倒賣雖然利潤豐厚,但風險也太大啦。”
閻埠貴背著手,望著許大茂匆匆遠去的身影,一邊搖頭歎息,一邊暗自慶幸。他那看似惋惜的神情背後,卻掩飾不住臉上流露出的幸災樂禍之意......
許大茂馬不停蹄地騎著車,沒過多久便抵達了公安局。停下自行車後,他徑直走進去向警察說明了自己的來意。隨後,一名警察帶著他來到了後院的一間倉庫門口。
“小兄弟,關於你的那個案件我們有了新的進展。經過努力偵查,終於發現了那幫劫匪的藏匿之處,並成功繳獲了一批贓物。你過來看看這裏麵有沒有你之前被搶走的東西。”
“不過在此之前,我需要先核對一下你當初報案時所填寫的丟失物品清單,以免待會兒取錯了東西。”警察一臉認真地說道。
警察同誌緊緊地盯著許大茂,眼中透露出明顯的警告之意,仿佛在說:“你給我聽好了,隻能取迴屬於你自己的物品,其他不屬於你的東西,絕對不許亂動!”
許大茂連忙點頭哈腰,表示明白,他誠懇地對警察說道:“好的,非常感謝警察同誌!我清楚得記得當時報案時所列出的遭劫物品清單。放心吧,我隻會拿走我自己的東西,絕不會碰那些不屬於我的。”
為了讓警察相信自己的承諾,許大茂特意加重了語氣,並再三強調。
警察審視著許大茂,似乎仍有所疑慮,但最終還是拿出一份文件遞給他,同時嚴肅地叮囑道:“這位同誌,這件事情關係重大,請你務必在此處簽名並填寫詳細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信息。另外,待會兒離開時,請記得將你所取走的物品一一記錄下來,並在上麵簽名確認。”
“我明白。”許大茂迅速接過文件,毫不猶豫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並按照要求填寫完相關信息。
一切就緒後,許大茂跟隨警察走進一間庫房。一進門,他便看到幾個貨架整齊排列著,上麵擺放著各種各樣的物品。
警察指著其中一個貨架告訴許大茂:“那些劫匪搶走的東西都放在這個架子上了。你之前的報案資料我們馬上就能送過來。
為了節約時間,你可以先查看一下這些物品中是否有屬於你的,提前挑選出來。等報案資料送達後,我會與之核對無誤後再交給你。”
警察同誌向許大茂做了個手勢,表示他可以檢查一下這些物品中是否有屬於他被搶走的財物,並允許他先行挑選出來。許大茂愉快地答應著,然後開始仔細審視起眼前的這排貨架。
幸運的是,許大茂的記憶力相當不錯,他對上次報案時所列舉的失竊物品仍然記憶猶新......
“這群劫匪搶來的東西可真多啊!不僅有銀元,還有些小黃魚呢。隻可惜我當時並沒有提到這些......”
正當許大茂暗自嘀咕的時候,突然間,他發出了一聲驚叫: “我靠!這是什麽?竟然是一隻青銅鼎!”
許大茂驚訝得合不攏嘴,徑直朝著房間角落裏一個不太引人注目的位置走去。警察同誌被許大茂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大跳,但還是緊跟著他走了過去。
當他們來到青銅鼎前,隻見許大茂興致勃勃地蹲下來,仔細端詳著這個龐然大物,臉上充滿了疑惑和好奇。
警察忍不住開口問道: “這麽大一件東西,也是你當時被劫走的嗎?”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懷疑。
“啊,這個……這個當然不是啦!隻是這玩意兒可太厲害了啊,警察同誌,我能不能冒昧地問一句哈:這玩意兒也是你們從那幫劫匪藏起來的地方搜出來的麽?”
“沒錯兒,不過既然它不是你的東西,那你可別隨隨便便就認下了啊,你應該清楚這樣做會有什麽後果吧。”
警察一臉嚴肅地提醒著許大茂。
“哎呀,我都說了嘛,這根本就不是我的東西!我就是純粹好奇而已,想瞅兩眼罷了。但說真的,警察同誌您瞧,這玩意兒肯定不像是劫匪搶來的吧?我估摸著啊,它很可能才剛從土裏挖出來沒多久呢!這可是個稀世珍寶啊,如果這會兒有人跑過來說這是被搶走的東西,那絕壁就是個大騙子無疑了!”
“哦喲,聽你這麽一說,難道老弟你還認識這到底是個啥玩意兒不成?”
警察頓時來了興致。
“那必須得認識呀!實不相瞞,這玩意兒堪稱國寶級別的存在呢!你們可一定要好生保管才行,最好找個守衛嚴密點的地方單獨存放起來。”
許大茂語氣十分篤定地迴答道。
當許大茂開口說話時,他的目光甚至沒有落在警察同誌身上片刻,仿佛完全被眼前這尊青銅鼎所吸引。他全神貫注地凝視著鼎上精美的錯銀銘文,接著又站起來仔細端詳鼎內雕刻的文字。
經過一番確認後,許大茂心中暗自驚歎:沒錯,這正是國家博物館中的一件鎮館之寶——來自西周時期的錯銀三足青銅鼎!作為國家一級保護文物,它被嚴令禁止出境展覽。
前世,如果誰在國內擁有這樣的寶物,恐怕會麵臨滿門抄斬的嚴懲......(當然,一種誇張的說法哈哈哈)
“那麽,這個鼎的價值究竟大約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