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輛越野車進了村子之後,直奔林春生家而去。


    到了林春生家門口,車子停了下來,一個白白淨淨的男子,從最前麵的車上下了車。


    然後,車門紛紛打開。


    從三輛越野車上,下來了五個男子和兩個女孩。


    五個男子中,有個穿著非常另類的年輕人,他脖子上,掛著粗粗的金鏈子,金鏈子上,還掛著一個黑色的骷髏頭,讓人一看就感覺十分恐懼。


    一個打扮十分妖豔暴露的女子摟著他的胳膊,四處打量著村裏的景色,眼神中滿是嫌棄和鄙視。


    “金哥,這個地方好落後啊,人家在這裏晚上怎麽休息啊?”妖豔女子嬌滴滴的說道。


    “靠,老子帶你來是享受的嗎?老子帶你來,是體驗野外露營的感覺的,當然是在野外睡了。”被稱作金哥的男子說道。


    “會不會有好多蚊子啊?”妖豔女子問道。


    “不知道啊,那樣才刺激嘛,鍛煉我們的野外生存能力。”


    被稱為金哥的男子大名叫金燦,這次來龍陽村,是專門來體驗野外生活的。


    白白淨淨的男子,正是在林小龍的堂哥林永強。


    他是金燦的同學,金燦是江州第二大豪族金家的二公子,從上學開始知道金燦的身份,林永強就一直在巴結他,成了他身邊的哈巴狗。


    最近聽說金燦迷上了野外生存的節目,就鼓動著他跟自己來到了龍陽村,打算通過這個機會,鞏固一下自己在金燦身邊的地位。


    以金家的權勢,隻要他巴結好了,以後絕對是前途無量。


    這次,陪著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幾個大家族的子弟。


    這些人的家族實力雖然沒有金家厲害,可哪一個放在臨江縣,都是超然的存在。


    他們平時都是嬌生慣養的,而且對於自己的能力都十分自負。


    聽說到龍陽村這種地方來鍛煉野外生存能力,都是紛紛自告奮勇的參加,其實,最主要的,還是為了巴結金燦。


    “爸,媽,我迴來了。”


    林永強大聲朝著家裏喊道。


    “誰啊?我怎麽聽著是兒子的聲音啊?”


    “你睡迷糊了吧?兒子怎麽可能忽然迴來啊,還沒到放暑假的時間呢。”


    林春生和王豔紅從院子裏趕了出來,這兩口子的櫻桃賣不出去,又眼睜睜的看著人家的櫻桃都賣高價,除了天天在家裏罵林小龍一家,連門都不怎麽出了,天天窩在家裏睡大覺。


    “爸,媽,你們怎麽才出來啊,都讓客人等半天了。”


    林永強見父母都揉著眼睛,渾身上下都土拉吧唧的,頓時拉下了臉來。


    “呀!真是兒子迴來了。”


    “還帶來了這麽多貴客,趕緊進屋,我這就買菜去,你們晚上好好的吃一頓。”


    林春生和王豔紅一看真是兒子迴來了,頓時高興的不得了。


    尤其是,兒子竟然還帶來了這麽多客人,而且還是開著這麽好的越野車來的,一來就是三輛,他們兩口子頓時感覺十分榮光,覺得兒子特別有本事。


    你林小龍不是厲害嗎?可是和我兒子比,你什麽都不是。


    我兒子是大學生,我兒子的同學都有本事,我兒子迴來開著三輛越野車,哪一點都比你強。


    “媽,我同學都是有錢人,這小賣部裏賣的東西,他們可看不上,你最好是弄幾樣野味,甲魚啊、野兔啊、山雞啊什麽的,也許我同學還能感點興趣。”林永強指使道。


    “好,好,我想辦法去弄點野味。”王豔紅立刻說道。


    他對這個兒子十分寵溺,別說是弄點野味了,就算是讓她弄龍肉,她也得想發設法的去弄點。


    “我們一起去,不行就高價從二狗子那裏買點。”林春生說道:“你們趕緊進家裏喝點水吧。”


    “來來來,金哥,先進家裏歇歇。”


    林永強招唿著其他人進了家,而林春生和王豔紅夫婦按照兒子的吩咐,去搜羅野味去了。


    進到家裏不到五分鍾,人就全部出來了。


    “臥槽,這地方能住人嗎?”


    “這也太埋汰了。”


    “一股子怪味。”


    “強子啊,就算是弄來野味,我們在這裏也吃不下啊。”


    “就是,能弄幹淨嗎?”


    ……


    林永強被說的臉色通紅,尤其是那兩個女的,更是尖酸刻薄,什麽難聽的話都說得出口。


    不過為了巴結金燦,他也隻能忍著怒氣賠笑。


    “燦哥,農村就這條件,我們家算是幹淨的了。”


    “算了算了,反正我們來不是為了住農家樂的,我們都帶了帳篷,你趕緊給我們找個風景秀美的地方,我們去那裏野營,野炊,然後……”


    金燦嘿嘿怪笑著看向旁邊的妖豔女子:“再打幾發野炮,這才刺激。”


    “金哥,你好壞啊,人家好喜歡。”妖豔女子嬌嗔的用小拳頭打了金燦一下。


    頓時,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起來。


    王豔紅跑了迴來,手裏還提著個野山雞:“怎麽都出來了啊?家裏喝水啊。”


    “算了,媽,我們去水庫那邊,在那邊野營,你們就不用管我們了。”林永強皺著眉頭說道,也是一臉的嫌棄。


    確實,家裏太邋遢了,透著一股子怪味,自己聞了都受不了,更不要說這些嬌生慣養的同學了。


    “野營?野營是啥玩意兒啊?”王豔紅奇怪的問道。


    “就是住在野外,我們有自己帶的帳篷,而且我們晚上還要野炊,在外麵自己烤野味吃。”林永強說道。


    “對,你這死雞怎麽吃啊,我們要吃就吃鮮活的。”妖豔女子看著王豔紅手裏的死野山雞,一臉的嫌棄。


    “哎呀,水庫那邊都讓林小龍那個小兔崽子給霸占了。”王豔紅說道。


    “什麽?林小龍給霸占了,那不是個大傻子嗎?怎麽霸占?”林永強奇怪的問道。


    “誰知道那個傻子走了什麽狗屎運,最近好像傻病好了,而且還在水庫那邊蓋了好大一片房子,天天在水庫邊吃什麽霸王別姬,過的那叫一個滋潤,對了,連香秀那個寡婦都跟他搞上破鞋了。”王豔紅說起林小龍來,就恨不得跳起老腳罵。


    “他跟香秀搞上了?”林永強的臉色變得十分難看。


    他從小到大,最討厭的就是林小龍了。


    林小龍長得比他好,學習比他好,人緣也比他好。


    這讓他自卑又嫉妒,後來更是發展成了痛恨。


    不過讓他解氣的是,林小龍一年前被人打成了傻子,林小龍父親也被人打斷了腿,林小龍母親更是氣的腦出血,變成了走路都畫圈的殘廢。


    這讓他高興的幾天幾夜都睡不著覺。


    本來以為總算是把林小龍給比下去了,沒想到這次迴來,他林小龍竟然傻病好了,而且,還和村裏最漂亮的女人,寡婦香秀搞到一起了。


    那個女人,他可是也覬覦了好久了,一直想要憑借著自己大學生的身份,把她搞到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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