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傑變得有些不一樣了。
天天做那種夢,他的性向好像有些不太一樣了。
從那種美人,變成了——同性的男人。
反正他的老二已經不能用了。
但是因為如此,他的父親無法接受他了。
顧家的人願意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純粹就是想要留個能夠傳宗接代的男丁,還想著將來他結婚生子,將他生的孩子抱迴來培養。
當然對於顧傑,顧家其他人都是不在乎的,也不可能讓他進入顧家門。
如今,他喜歡男人。
唯一的用處也沒了。
顧家人直接給了他一筆錢,讓他離開了。對於這一點,顧傑是完全無法接受。
他想著去鬧過,但是顧父和他說了,若是再鬧的話,連這筆錢都不會給他。
這不是,他隻能夠乖乖地接受這筆錢,帶著這些錢離開了這裏。
不過,他已經習慣了大手大腳的生活,這些錢估計也花不了多長時間,將來下場會如何,誰也不清楚——總歸好不到哪裏去——
律師則是去自首了。
他做的錯事最多,哪怕他不是元兇,但是他的顛倒是非確實害了不少人。
最重要的是,因為他的自首,牽扯出曾經尋他辯護的不少人來。
一樁樁舊案被推翻重審。
不少害人者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可是,那些被害者呢?
傷痛已經存在,裂掉的傷口哪怕縫合了,也留下了一條蜿蜒的傷疤,一輩子都存在那裏。
至於喬曼,她的精神變得有些不正常了。
從小到大,她的嫉妒心就很強烈,她嫉妒長得比她好看的女孩,嫉妒功課比她出色的女孩,甚至人家女孩的性格好,朋友多,她也嫉妒。
她會開始汙蔑人家。
比如說,她有個極為漂亮的初中同學,深受男同學喜歡,她就造謠這女同學勾三搭四,差點兒都成援交了。
當然,她說得極為隱晦。
都是暗戳戳地尋一些同樣嫉妒這女同學的女生說。
說昨天好像看到這女同學上了某個人的車子。
說前天看到她挽著一個中年大叔的手。
都是瞎掰,胡編亂造的,在最後,總會說一句,哎喲,可能是我看錯了,不過真的很像之類的話。
就是這樣,硬生生地毀了這女同學的名聲,逼得女同學不得不離開了學校。
還有好幾次也是如此,最嚴重的一次,逼得那個女同學差點兒自殺了。
在浴室之中割腕了,虧得她姐姐不放心,迴頭看了她,才將人給救迴來了。
之後沒有多久,就轉學了。
這些女孩的人生差點都被她給毀了,喬曼倒是覺得無所謂,對她來說,能夠達到目的就成,至於其他人的死活,關她什麽事情?
如今噩夢連連,她總會夢到這些女生迴來尋她報複。
一個個地從鮮紅的血池之中爬了出來,扒光了她的衣服,毀了她的容貌,將她整個人拉下來那鮮紅的血池——
她開始說胡話。
整夜整夜的不敢睡覺。
頭發也開始大把大把地掉落。
最後,精神也開始不正常了。
她的家裏人雖然疼愛她,但是她上麵有一個哥哥,還有一個姐姐,下麵還有一個弟弟,尤其是哥哥姐姐都到了娶妻嫁人的年紀,總不能讓她待在家裏,破壞了她哥哥姐姐的行情,就這樣,家裏人將她送入了精神病院當中。
未來還能不能出來,估計有點兒懸。
寧紅則拎著剛剛買的水果,正準備思考還要買些什麽的時候,就看到馬路邊上,一個女人正抱著孩子坐在一旁哭泣。
孩子約莫才幾個月左右。
長得倒是挺可愛的,睜著一雙大眼睛看著她的媽媽,忽閃忽閃的,似乎不明白她的媽媽怎麽會哭成這個樣子?
這個世界的女主角,文雨?
她果然是將這個孩子生下來了。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是魏峰的孩子,算算月份,
所以,現在是怎麽一迴事?
和魏峰分手了?
還是其他的原因?
不過,這一切都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了。寧紅則進了小區門口的小型超市,又買了一些調料之類的。
走出超市門口的時候,就聽到一陣陣的哭聲。
寧紅則一抬頭,就看到之前文雨不見,之前坐著的位置上,就剩下一個孩子在哇哇大哭著。
那是文雨的孩子。
文雨是怎麽搞的?
怎麽就將孩子一個人扔在外麵。這麽小的孩子——她到底想要幹什麽?
寧紅則抱起這個孩子,輕輕搖晃了兩下。“哦,不哭了,不哭了。”見孩子不哭了,這才抬頭看了看四周,這四周哪裏還有文雨的蹤跡。
她這是將孩子給丟了?
寧紅則抱著這個孩子就坐在之前文雨坐過的地方等著文雨。
從大白天一直坐到了夜幕來臨,文雨都不曾出現過。
無奈之下,他隻能夠將這個孩子先帶迴家裏去。
小孩子很乖,自從被寧紅則抱起來之後就沒有再哭過了。
哪怕肚子餓得咕咕作響,她也沒有哭,就是哼哼唧唧了兩聲。
寧紅則歎著氣,又去超市裏麵給她買了奶瓶和奶粉。
“小寧啊,這哪裏來的孩子?”
“路邊撿的啊。”
“路邊?”
“也不知道那個狠心的媽媽,將這個孩子給丟在外麵了,總不能夠見死不救吧。”
這麽小的孩子在外麵,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麽樣的事情呢。
就算父母都不是個好東西,最起碼孩子是無辜的。
寧西如今住在了學校宿舍裏麵。
她為了參加明年夏天的高考,也算是豁出去了。
住在宿舍裏麵,可以更加方便她學習。、
反正也就一年的時間,寧紅則也隨她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寧紅則就抱著這個孩子去了警察局。
說是撿到了一名棄嬰,希望警方可以幫忙查出孩子的父母住在哪裏?
讓他們將孩子帶迴去。
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警察們自然不會推辭,然而一個小時之後,這兩個警察的臉色變得極為難看。
“這件事情有些難辦。”
一個警察搖著頭說道。
“怎麽了?”
“這戶人家不願意承認這個孩子是他們的。”
當然了,他們也可以強製讓他們將孩子領迴去。但是有什麽用,不要就是不要。
他們完全可以換一個地方,將孩子給丟了。
誰也奈何不得。
況且,孩子的母親也不知道跑到哪裏去了?
天天做那種夢,他的性向好像有些不太一樣了。
從那種美人,變成了——同性的男人。
反正他的老二已經不能用了。
但是因為如此,他的父親無法接受他了。
顧家的人願意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純粹就是想要留個能夠傳宗接代的男丁,還想著將來他結婚生子,將他生的孩子抱迴來培養。
當然對於顧傑,顧家其他人都是不在乎的,也不可能讓他進入顧家門。
如今,他喜歡男人。
唯一的用處也沒了。
顧家人直接給了他一筆錢,讓他離開了。對於這一點,顧傑是完全無法接受。
他想著去鬧過,但是顧父和他說了,若是再鬧的話,連這筆錢都不會給他。
這不是,他隻能夠乖乖地接受這筆錢,帶著這些錢離開了這裏。
不過,他已經習慣了大手大腳的生活,這些錢估計也花不了多長時間,將來下場會如何,誰也不清楚——總歸好不到哪裏去——
律師則是去自首了。
他做的錯事最多,哪怕他不是元兇,但是他的顛倒是非確實害了不少人。
最重要的是,因為他的自首,牽扯出曾經尋他辯護的不少人來。
一樁樁舊案被推翻重審。
不少害人者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可是,那些被害者呢?
傷痛已經存在,裂掉的傷口哪怕縫合了,也留下了一條蜿蜒的傷疤,一輩子都存在那裏。
至於喬曼,她的精神變得有些不正常了。
從小到大,她的嫉妒心就很強烈,她嫉妒長得比她好看的女孩,嫉妒功課比她出色的女孩,甚至人家女孩的性格好,朋友多,她也嫉妒。
她會開始汙蔑人家。
比如說,她有個極為漂亮的初中同學,深受男同學喜歡,她就造謠這女同學勾三搭四,差點兒都成援交了。
當然,她說得極為隱晦。
都是暗戳戳地尋一些同樣嫉妒這女同學的女生說。
說昨天好像看到這女同學上了某個人的車子。
說前天看到她挽著一個中年大叔的手。
都是瞎掰,胡編亂造的,在最後,總會說一句,哎喲,可能是我看錯了,不過真的很像之類的話。
就是這樣,硬生生地毀了這女同學的名聲,逼得女同學不得不離開了學校。
還有好幾次也是如此,最嚴重的一次,逼得那個女同學差點兒自殺了。
在浴室之中割腕了,虧得她姐姐不放心,迴頭看了她,才將人給救迴來了。
之後沒有多久,就轉學了。
這些女孩的人生差點都被她給毀了,喬曼倒是覺得無所謂,對她來說,能夠達到目的就成,至於其他人的死活,關她什麽事情?
如今噩夢連連,她總會夢到這些女生迴來尋她報複。
一個個地從鮮紅的血池之中爬了出來,扒光了她的衣服,毀了她的容貌,將她整個人拉下來那鮮紅的血池——
她開始說胡話。
整夜整夜的不敢睡覺。
頭發也開始大把大把地掉落。
最後,精神也開始不正常了。
她的家裏人雖然疼愛她,但是她上麵有一個哥哥,還有一個姐姐,下麵還有一個弟弟,尤其是哥哥姐姐都到了娶妻嫁人的年紀,總不能讓她待在家裏,破壞了她哥哥姐姐的行情,就這樣,家裏人將她送入了精神病院當中。
未來還能不能出來,估計有點兒懸。
寧紅則拎著剛剛買的水果,正準備思考還要買些什麽的時候,就看到馬路邊上,一個女人正抱著孩子坐在一旁哭泣。
孩子約莫才幾個月左右。
長得倒是挺可愛的,睜著一雙大眼睛看著她的媽媽,忽閃忽閃的,似乎不明白她的媽媽怎麽會哭成這個樣子?
這個世界的女主角,文雨?
她果然是將這個孩子生下來了。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是魏峰的孩子,算算月份,
所以,現在是怎麽一迴事?
和魏峰分手了?
還是其他的原因?
不過,這一切都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了。寧紅則進了小區門口的小型超市,又買了一些調料之類的。
走出超市門口的時候,就聽到一陣陣的哭聲。
寧紅則一抬頭,就看到之前文雨不見,之前坐著的位置上,就剩下一個孩子在哇哇大哭著。
那是文雨的孩子。
文雨是怎麽搞的?
怎麽就將孩子一個人扔在外麵。這麽小的孩子——她到底想要幹什麽?
寧紅則抱起這個孩子,輕輕搖晃了兩下。“哦,不哭了,不哭了。”見孩子不哭了,這才抬頭看了看四周,這四周哪裏還有文雨的蹤跡。
她這是將孩子給丟了?
寧紅則抱著這個孩子就坐在之前文雨坐過的地方等著文雨。
從大白天一直坐到了夜幕來臨,文雨都不曾出現過。
無奈之下,他隻能夠將這個孩子先帶迴家裏去。
小孩子很乖,自從被寧紅則抱起來之後就沒有再哭過了。
哪怕肚子餓得咕咕作響,她也沒有哭,就是哼哼唧唧了兩聲。
寧紅則歎著氣,又去超市裏麵給她買了奶瓶和奶粉。
“小寧啊,這哪裏來的孩子?”
“路邊撿的啊。”
“路邊?”
“也不知道那個狠心的媽媽,將這個孩子給丟在外麵了,總不能夠見死不救吧。”
這麽小的孩子在外麵,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麽樣的事情呢。
就算父母都不是個好東西,最起碼孩子是無辜的。
寧西如今住在了學校宿舍裏麵。
她為了參加明年夏天的高考,也算是豁出去了。
住在宿舍裏麵,可以更加方便她學習。、
反正也就一年的時間,寧紅則也隨她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寧紅則就抱著這個孩子去了警察局。
說是撿到了一名棄嬰,希望警方可以幫忙查出孩子的父母住在哪裏?
讓他們將孩子帶迴去。
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警察們自然不會推辭,然而一個小時之後,這兩個警察的臉色變得極為難看。
“這件事情有些難辦。”
一個警察搖著頭說道。
“怎麽了?”
“這戶人家不願意承認這個孩子是他們的。”
當然了,他們也可以強製讓他們將孩子領迴去。但是有什麽用,不要就是不要。
他們完全可以換一個地方,將孩子給丟了。
誰也奈何不得。
況且,孩子的母親也不知道跑到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