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寫書的那段時間,來找馬叔看卦的人很少了,因為馬叔定的這個規矩,卦金有點高,一般人也看不起。


    其實前些年馬叔看卦是隨心的,幾十塊一百塊都不在乎,但是後來找他的人很多,有一些並沒什麽事,純粹沒屁豁楞嗓子的,也拿個三十二十來湊熱鬧。


    人的精力本來就是有限的,何況看卦這種事很耗神,一天隻能看幾個,如果都讓這些閑著沒事的人占用了,那些真正有事的人反而被耽誤了。


    還有一些人,不但沒啥要緊事,而且給他看完卦之後,給個三塊兩塊的都有,甚至一塊錢都收過。


    所以馬叔給自己定的是,但凡找他看卦的一律888起價,不過這也不是死規矩,有些人馬叔是分文不取的。


    但前提是你得真窮,或者真有難處,而且人品也好,這種你給錢我們都可以不要,其他想占便宜的一律不伺候。


    我有點擔心,我說這樣的話,會不會給人一種貪財的感覺?


    馬叔說你管他呢,你不抬高門檻,就會有很多人過來瞎扯犢子,大量消耗你的時間和精力,最主要的是,他還沒什麽要緊事,其實就是想找你聊聊天。


    馬叔說的沒錯,的確是這樣,我也發現了這個問題,尤其是現在通過網絡看卦,有很多未成年的小孩子,拿著父母給的零花錢來算卦。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多數都是勸說,告訴他們別算卦了,好好學習吧,留著父母給的錢,別亂花。


    但實際上大部分人都不聽,小孩子嘛,好奇心比較強,就喜歡研究這些。


    那麽抬高門檻的同時,也能杜絕這些孩子過來亂花錢,把機會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所以馬叔和我定的規矩,就是找他看卦的固定一個卦金,找我的就隨心給。


    但實際上,說是這樣說,馬叔給人看卦不收錢的太多了,如果真有條件困難的,又確實有事情的,馬叔就會給人家免了費用。


    隻有那些心術不正的有錢人,馬叔才會去坑一坑,他可從來不坑窮人和好人。


    有一次,一個學生來看卦,非要給我二百塊錢,我不要都不行,後來推不掉了,我就把他這二百塊錢拿出去,用他的名字捐給了一所山區的公益學校。


    還有一個身患癌症家境貧寒的,我不但不收卦金,法事都是收的成本,我還吭哧吭哧給她跑了兩天,油錢都是搭進去的。


    但我們做的這些事,實際上大部分是沒人知道的,因為我從來不跟人講。


    可是總有人冷嘲熱諷,說你們看卦定價,這不還是貪財嗎,真正救苦救難就該一分錢也不收。


    甚至還有一個人說:你們如果是真道士,真出馬仙,看卦就不該超過十塊錢,辦事不該超過五十,但凡你收錢超過一百,你就是騙子!


    對於這種人,馬叔理都懶得理,隻迴了一句。


    “定價不是很正常嗎?你去寺廟裏上香,你扔五塊錢想抱走最粗那根香,人家也不給你啊。這些人就知道在網上找存在感,你讓他去廟裏做一場超度法事,給五十塊錢,你看有沒有人搭理你。”


    我也很無語:“是啊,現在各個地方看卦法事都有定價,而且我們這好歹是明碼標價,讓你花在明處,那些嘴裏說看卦隨心,然後使勁忽悠你辦法事的,實際上你花的更多。”


    馬叔說:“所以這種人就是道德綁架,看的起就看,看不起就不看,也沒人逼他啊。還超過一百塊錢我就是騙子,他看不看卦,辦不辦事,跟我有雞毛關係?我是他爹啊?憑啥我得救苦救難幫他?那一百塊錢買元寶都買不到幾袋,他懂個6啊?我他媽快六十了沒媳婦,你問問他,讓他娘也救苦救難行行好,跟我睡一覺,然後我還沒錢,所以我還得白嫖,你看他同不同意!”


    馬叔這話不好聽,但話糙理不糙,給我笑的不行。


    在這些人眼裏,好像我們就該餓著肚子救苦救難,賺點錢就是該死的。


    記得袁隆平爺爺在車展摸了下車就被罵,那時候我還感慨,這天底下的人性真是如出一轍。


    所以,懂的自然懂,不懂的也不必多說了,一切隨緣。


    我剛開始嚐試著寫小說的時候,其實也不算是什麽小說,隻是把自己童年的一些經曆寫出來,然後加上一些杜撰和想象。


    因為那段時間比較喜歡看老崔的《我當陰陽先生的那幾年》,所以我就把這本書的名字定為《我當陰曹官的那幾年》。


    我小時候作文寫的不錯,但真正寫小說是頭一次,一開始的時候憑著熱情和興趣,以及對童年時光的迴憶,我一口氣寫了幾萬字。


    故事是從我小時候在姥爺家開始寫的,包括太姥爺的一些經曆也簡單寫了進去。


    前麵也說過,自從遇到老龍槐事件後,我一直有這麽個想法,現在也算是實現了。


    但是寫著寫著我就沒詞了,後麵的故事不知道怎麽發展,那真的是像趙本山說的,七天沒憋出六個字。


    那幾天我就絞盡腦汁的想,然後有一天晚上就做夢了,夢見了我家大護法常天龍。


    他在夢裏給了我一個腦瓜崩,說你這個小笨蛋,沒啥寫的,你寫寫我啊,寫寫這些仙家們啊。


    這一下子提醒了我,第二天醒來我就來了靈感,直接把常天龍寫進了書裏,然後還給他安排了一個身份:主角吳憂前世的二哥。


    但說實話,當時也是寫了玩的,沒想太多,寫的速度也很慢,什麽時候有空了就去寫幾個字,完全沒有現在這種效率。


    畢竟我平時還要給人看卦辦事,也沒多少時間寫小說。


    所以我大部分都是在夜裏,甚至淩晨寫,因為我覺得那個時候比較安靜,靈感也好。


    馬叔說你淩晨寫靈異小說,還是注意點好,別看你身上帶仙,也容易感召那些靈界的好朋友,因為他們也會好奇,想看看你寫的什麽玩意。


    要不說馬叔這個嘴就像開光了一樣,他說完這個話沒兩天,我們就遇上了一個很嚴重的靈異事件。


    鬼和仙的故事講了很多,說實話在我眼裏已經沒什麽刺激的了,不過這一次真的是刺激。


    因為這次不是鬼也不是仙,是僵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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