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抓住寧蕭瑟的胳膊,吞吞口水剛想說點什麽時,隨著一聲巨響,她向著聲音望過去,轉身就看到一腳將門踹開的鄭乘風,然後……她默默的扒拉開了寧蕭瑟,還撫了撫衣服。
心裏怎麽會有種……不舒服的感覺呢?哎喂!注意,她才不是被捉姦呢,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羞恥的感覺!
從門外一步步小心走進來的鄭乘風手持一把德國mp5,軍帽,防彈衣,作戰靴,挽起到肘下的衣袖,外加他筆挺的像白楊一樣的身姿,常年習武的流暢線條與動作輕盈合二為一,一身勁黑中,帽子和側臂上的金色展翅圖案將暗黑點綴出一絲氣勢。
他英俊的臉,認真專注的神情,突然和記憶裏那個喜歡笑喜歡捉弄她的大男孩重疊,原來……當一個熟識的人,忽然展現出截然不同的另一麵時,非但不會與之前的記憶產生矛盾,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席捲迴來,有了第一次心動還不夠,那一刻,顧清梔又聽到了自己對鄭乘風的,全新的怦然心動。
她知道鄭乘風是警察,也知道他所執行的都是特殊任務,他穿警服的樣子她也一清二楚,可她卻從來沒見過這個樣子的鄭乘風——執行任務時的專注與認真,他全副武裝,光從氣勢上就給人帶來一種安全感。
怪不得說人們總會對穿自己職業裝的人格外有好感,比如帥哥醫生穿著白大褂,可這種白大褂之類和鄭乘風是截然不同的,軍人穿上軍裝,警察穿上警服,代表的就不僅僅是個體了,而是民族正義。
當一件事涉及到了全民族的榮光時,即便這個人其貌不揚,可他穿著筆挺的軍裝,挺拔健碩,英武精神,也會迷倒大片大片的人,更何況原本就有一副好長相的鄭乘風呢?
他步步走來,像是背後有著廣闊雙翼的戰神,他在夜幕中也像自帶著光源一般耀眼,手裏的槍如同代表著榮耀和勝利的劍,襯得他更加英朗,可被那漆黑槍口指向的人不是利維坦,而是……寧蕭瑟?
顧清梔內心有點慌,這是要鬧哪樣啊?
恰逢僵持之際,利維坦將目光掃過屋子裏的每副麵孔,隻見和鄭乘風用目光殺得你死我活的不是他,竟是寧蕭瑟。
他抓準這個時機,一個飛速的側滾翻,直接滑到屋子一側,作為優秀警員的作戰警覺,鄭乘風立刻集中注意力將槍口轉過去瞄準他,屋子裏其他的人則一擁而上,試圖抓住利維坦,可他矯健的像隻泥鰍,滑的根本抓不住,一個滾背,直接跳過那些警察,從空蕩蕩的窗子一躍而出,大步邁過滿院子橫倒在地的屍體,駕駛車子逃之夭夭。
“劉隊,二樓跑了一個,正試圖逃離現場,那邊交給你了。”鄭乘風單手將耳邊的通訊儀扯過來,簡單明了的敘述清狀況,然後便集中起全部精神對付起眼前的寧蕭瑟。
可這隻心機uncle盯著槍口半天,卻突然友好的笑了,還笑的英俊的眉目都彎著弧度,在黑暗中也是過分的奪目,此刻他反倒充起了良民:“警察的槍對的是犯人,卻沒見過對著無辜百姓的。”
鄭乘風將槍重新舉了舉,看到這副笑立刻皺起眉頭,重複了一遍:“百姓?還說什麽無辜?”他擲地有聲:“蹲下,雙手抱頭。”
“好,投降!”他將雙手從容的舉到頭頂,依舊像隻虛偽的狐狸,搖擺著那條蓬鬆的大尾巴賣乖:“敢問警官,我到底犯了什麽罪?”
“深夜劫持迫害人質,殺人,這其中哪一個扯出來,都罪大惡極。”鄭乘風滿腔正義,依舊凜然道。
寧蕭瑟卻笑出了聲:“這玩笑開的好大,搞得我莫名害怕了起來。”他無害的解釋道:“如果說劫持人質,那麽被劫持的是我,我該是被害人才對,至於殺人就更和我無關了,如果我說……人是我身邊這位顧小姐殺的,你信嗎?”末了,他揚了揚眉。
鄭乘風搖頭:“真是一派胡言。”
“不,是真相確鑿。”他將手放下來,悠哉的揣在口袋裏,從容不迫的吐道:“你們既然順利找到了這裏,就說明一定看了監控,那麽你應該知道,是我駕著車剛開上中山南路時,莫名遭到一夥歹徒尾隨,當我意識到的時候,就已經讓顧小姐代替我報警了,而我之所以沒有親自打電話,是因為我要負責開車,也不知道顧小姐到底報的是什麽警,效率居然這麽差,還沒等來人,就被歹徒劫持了,留在中山南路的車,還有我的號碼,都可以作為證據,我,才是被劫持的人。”
好一套說辭……鄭乘風懊惱的放下槍,牙根直癢癢:“那屍體又是怎麽迴事?你憑什麽就說是這位顧小姐殺的?”
“那你憑什麽說是我殺的?”寧蕭瑟反問:“我是當場的目擊者,我說顧小姐殺了人,你不相信,那麽沒親自經歷過現場的你,又憑什麽信誓旦旦說是人我殺的?”
兩個男人相互過招中,眼波中產生著劈裏啪啦的火花,但這火花可不是愛情,而是……火山!動不動就噴湧出岩漿把一切都腐蝕融化。
“那……對於屍體,請你以當事人的身份給出個合理的解釋。”鄭乘風從進來的那一刻就知道,今天沒戲了。
他們潛入這裏時,暗中解決掉了不少巡邏的眼線,而底下倒著的人,明顯和中山南路的兩具屍體來自同一組織,既然不是好人,那麽無論是“防衛過度”,還是“內亂”,哪個扯出來都足矣將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何況寧蕭瑟這麽老奸巨猾,肯定準備了一百套無懈可擊的說辭等著他,如果鄭乘風想用這個罪名捏住寧蕭瑟,恐怕要白費力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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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裏怎麽會有種……不舒服的感覺呢?哎喂!注意,她才不是被捉姦呢,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羞恥的感覺!
從門外一步步小心走進來的鄭乘風手持一把德國mp5,軍帽,防彈衣,作戰靴,挽起到肘下的衣袖,外加他筆挺的像白楊一樣的身姿,常年習武的流暢線條與動作輕盈合二為一,一身勁黑中,帽子和側臂上的金色展翅圖案將暗黑點綴出一絲氣勢。
他英俊的臉,認真專注的神情,突然和記憶裏那個喜歡笑喜歡捉弄她的大男孩重疊,原來……當一個熟識的人,忽然展現出截然不同的另一麵時,非但不會與之前的記憶產生矛盾,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席捲迴來,有了第一次心動還不夠,那一刻,顧清梔又聽到了自己對鄭乘風的,全新的怦然心動。
她知道鄭乘風是警察,也知道他所執行的都是特殊任務,他穿警服的樣子她也一清二楚,可她卻從來沒見過這個樣子的鄭乘風——執行任務時的專注與認真,他全副武裝,光從氣勢上就給人帶來一種安全感。
怪不得說人們總會對穿自己職業裝的人格外有好感,比如帥哥醫生穿著白大褂,可這種白大褂之類和鄭乘風是截然不同的,軍人穿上軍裝,警察穿上警服,代表的就不僅僅是個體了,而是民族正義。
當一件事涉及到了全民族的榮光時,即便這個人其貌不揚,可他穿著筆挺的軍裝,挺拔健碩,英武精神,也會迷倒大片大片的人,更何況原本就有一副好長相的鄭乘風呢?
他步步走來,像是背後有著廣闊雙翼的戰神,他在夜幕中也像自帶著光源一般耀眼,手裏的槍如同代表著榮耀和勝利的劍,襯得他更加英朗,可被那漆黑槍口指向的人不是利維坦,而是……寧蕭瑟?
顧清梔內心有點慌,這是要鬧哪樣啊?
恰逢僵持之際,利維坦將目光掃過屋子裏的每副麵孔,隻見和鄭乘風用目光殺得你死我活的不是他,竟是寧蕭瑟。
他抓準這個時機,一個飛速的側滾翻,直接滑到屋子一側,作為優秀警員的作戰警覺,鄭乘風立刻集中注意力將槍口轉過去瞄準他,屋子裏其他的人則一擁而上,試圖抓住利維坦,可他矯健的像隻泥鰍,滑的根本抓不住,一個滾背,直接跳過那些警察,從空蕩蕩的窗子一躍而出,大步邁過滿院子橫倒在地的屍體,駕駛車子逃之夭夭。
“劉隊,二樓跑了一個,正試圖逃離現場,那邊交給你了。”鄭乘風單手將耳邊的通訊儀扯過來,簡單明了的敘述清狀況,然後便集中起全部精神對付起眼前的寧蕭瑟。
可這隻心機uncle盯著槍口半天,卻突然友好的笑了,還笑的英俊的眉目都彎著弧度,在黑暗中也是過分的奪目,此刻他反倒充起了良民:“警察的槍對的是犯人,卻沒見過對著無辜百姓的。”
鄭乘風將槍重新舉了舉,看到這副笑立刻皺起眉頭,重複了一遍:“百姓?還說什麽無辜?”他擲地有聲:“蹲下,雙手抱頭。”
“好,投降!”他將雙手從容的舉到頭頂,依舊像隻虛偽的狐狸,搖擺著那條蓬鬆的大尾巴賣乖:“敢問警官,我到底犯了什麽罪?”
“深夜劫持迫害人質,殺人,這其中哪一個扯出來,都罪大惡極。”鄭乘風滿腔正義,依舊凜然道。
寧蕭瑟卻笑出了聲:“這玩笑開的好大,搞得我莫名害怕了起來。”他無害的解釋道:“如果說劫持人質,那麽被劫持的是我,我該是被害人才對,至於殺人就更和我無關了,如果我說……人是我身邊這位顧小姐殺的,你信嗎?”末了,他揚了揚眉。
鄭乘風搖頭:“真是一派胡言。”
“不,是真相確鑿。”他將手放下來,悠哉的揣在口袋裏,從容不迫的吐道:“你們既然順利找到了這裏,就說明一定看了監控,那麽你應該知道,是我駕著車剛開上中山南路時,莫名遭到一夥歹徒尾隨,當我意識到的時候,就已經讓顧小姐代替我報警了,而我之所以沒有親自打電話,是因為我要負責開車,也不知道顧小姐到底報的是什麽警,效率居然這麽差,還沒等來人,就被歹徒劫持了,留在中山南路的車,還有我的號碼,都可以作為證據,我,才是被劫持的人。”
好一套說辭……鄭乘風懊惱的放下槍,牙根直癢癢:“那屍體又是怎麽迴事?你憑什麽就說是這位顧小姐殺的?”
“那你憑什麽說是我殺的?”寧蕭瑟反問:“我是當場的目擊者,我說顧小姐殺了人,你不相信,那麽沒親自經歷過現場的你,又憑什麽信誓旦旦說是人我殺的?”
兩個男人相互過招中,眼波中產生著劈裏啪啦的火花,但這火花可不是愛情,而是……火山!動不動就噴湧出岩漿把一切都腐蝕融化。
“那……對於屍體,請你以當事人的身份給出個合理的解釋。”鄭乘風從進來的那一刻就知道,今天沒戲了。
他們潛入這裏時,暗中解決掉了不少巡邏的眼線,而底下倒著的人,明顯和中山南路的兩具屍體來自同一組織,既然不是好人,那麽無論是“防衛過度”,還是“內亂”,哪個扯出來都足矣將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何況寧蕭瑟這麽老奸巨猾,肯定準備了一百套無懈可擊的說辭等著他,如果鄭乘風想用這個罪名捏住寧蕭瑟,恐怕要白費力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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