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為什麽衛琴說是‘帶著一身汙名’。


    這就要從那個自首的人開始說起。


    根據那個人的自首的口供來說。


    伏冉曦是經典的有錢就變壞了的類型。


    但是,他將這件事解釋的合情合理。


    他說。


    伏冉曦在醫院辭去了護工的工作後,得到了大量雇主好心贈予的探病禮品,這些禮品十分的昂貴。


    因為考慮到太過昂貴,外婆又不願意收下,雇主又不接受退迴,所以不知道從哪裏生出了心思,將這些貴重的禮品,全部都出售給了禮品迴收店。


    警方去禮品迴收店證實了這件事。


    禮品迴收店表示,前前後後的確是收購了伏冉曦出售的價值至少十萬左右的禮品。


    這些錢,對於貧寒的伏家來說,是非常大的一筆錢。


    伏冉曦拿到這些錢之後,沒有攢起來用於以後的生活費用,反而是帶著錢,去了一家酒吧消費。


    酒吧就是警方調查出來的,伏冉曦死亡前去過的那家酒吧。


    那家酒吧的前台也表示,見伏冉曦過來消費了很多次,還辦了卡。


    並且通過辦卡消費得知,伏冉曦的的那些錢,幾乎全都預存進了這家酒吧裏麵,並且幾天的時間就親自過來頻繁消費了很多次。


    事發的最後一晚,有人看見伏冉曦,並且作證說,伏冉曦為一個男人慶祝生日,開了一個小包間。


    後來喝多了,就跟人走了。


    走的時候還很興奮,好像是喝多了酒,也好像是吃了什麽藥物。


    從驗屍結果來看,伏冉曦在死亡之前,卻是使用了可以讓人興奮的藥物。


    這一點沒有錯。


    並且,藥物會讓人致幻。


    自首的人將她帶到了尚城酒店,在那家酒店裏麵,亢奮醉酒的伏冉曦在跟他做了一次之後,便忽然毫無預兆的跳樓了。


    自首的男人,就是那天伏冉曦為之過生日的男人。


    酒吧的服務生證明了這一點。


    至於警方問道,伏冉曦為什麽會吃藥。


    那個男人開口,很坦誠的說:“我是看她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把我用的藥,給了她。”


    對於警方再問,為什麽會精神壓力過大的時候。


    男人則是一絲不漏,毫無破綻的說出了伏冉曦家中的情況,充分的用伏冉曦周圍的困境坎坷,解釋了伏冉曦為何在此時會壓力過大。


    警方又多次詢問了存有疑點的地方。


    但是,每一個細微的疑點,都在自首男人的有力解釋之下,很快變得合情合理。


    案子到了最後的時候,已經無甚疑點。


    辦理案子的警官跟陸勵南說起這件事,也歎氣:“那個自首的人,將伏冉曦的死亡前後都交代的一清二楚,這個案子,應該就這樣破了。”


    陸勵南聽到之後,沒有立刻把結果告訴譚暮白。


    隻跟她說,這個案子還在審訊當中。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不願意將結果告訴譚暮白。


    隻覺得,譚暮白可能沒這麽容易接受。


    他隻想,緩一緩,等一等,再告訴她結果。


    也許緩一緩,等一等,會有新的消息跟線索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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