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洪寧迴頭看,然後點頭笑了笑,“元芳,是嗎?那好吧。”
這個元芳其實就是洪寧之前的同事小芳,她的全名叫駱元芳,洪寧兩次拍mv她都在,主要是布置場景等等工作,而且洪寧前段時間製作專輯歌曲的時候她也經常來錄音棚看望他們,有時候還給他們帶點好吃的。
她和洪寧早就非常熟悉了,現在也算是非常好的朋友了。
洪寧最開始還真不知道她的全名,因為公司幾乎所有人都叫她小芳,於是他也就跟著叫了,在知道她原來叫這個名字的時候,洪寧就習慣叫她“元芳”了,因為原來世界曾經有段時間流行說“元芳你怎麽看”,所以他叫著“元芳”比“小芳”更順口。
“嘿嘿,我很能幹吧,大明星你還不誇誇我?”元芳眨眨眼對著洪寧笑嘻嘻地道。
她就是這樣一個古靈精怪的女孩子,長得也是一副娃娃臉,說話也有點娃娃音,非常討人喜歡,所以公司以前還是有很多男的喜歡她的,不過好像最近她跟陳光已經好上了,陳光也就是那個總是滿肚子怨念的憤青小陳。
“嗯,那你很棒棒哦!”洪寧對她豎了豎大拇指道。
……
又吃了一會兒,洪寧突然放下筷子,找到了駱元芳,跟她一起在包廂另一邊的沙發坐下,“元芳,我有件事跟你商量一下……”
“嗯?說吧,洪老板有什麽事找我啊?”
“你……會不會開車啊?”洪寧笑道。
“開車?會啊,我高中畢業就考了駕照了啊,怎麽了?”元芳一頭霧水。
“那……你想不想做我的助理……兼司機?”洪寧眉毛一挑,笑著說道。
“啊?!”聽到洪寧的這句話,駱元芳當即大叫一聲,顯然被嚇到了,用兩隻手捂住了嘴,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樣……
“你……你是認真的?!”
“當然,隻要你願意!”洪寧笑道。
這個決定是洪寧剛才吃飯的時候突然想到的,元芳本來就是他的好朋友,而且她本就是公司做音樂發行方麵的職員,至少在音樂這方麵她也有專業素養,而且洪寧一早就知道她是一個工作非常認真負責的人。
其實做他的助理要求也並不高,洪寧想找的就是一個會開車,然後能夠幫他處理一些瑣事,以及陪他參加各種活動的人。
其實主要是……會開車。
雖然他自己會開車,但是以後他要是忙起來了怎麽可能到哪裏去都自己開車呢,這根本不是他耍大牌。
顯然這些條件元芳已經全部滿足了,然後又是這麽好的朋友,所以他覺得對方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我當然願意啦!哈哈哈!那以後你就真是我的老板了!太好了!”元芳激動地雙手抓著洪寧的手臂晃來晃去。
“嗯,那好吧,那就這麽說定了。”洪寧點頭,“對了,公司那邊怎麽辦?”洪寧想到這個問題,皺了皺眉。
“嗨!這有什麽啊,我去辭職不就好了嗎,我在那邊又不是什麽重要的職位,我今天辭職了他們明天就能招到人的,老板你放心吧!”元芳手一揮,拍了拍胸口非常豪氣地道。
“嗯,那就好。”洪寧笑著點點頭,然後他摸了摸鼻子,“那個……你用不著叫我老板,就像以前叫名字就行了!”
“那怎麽行?!必須叫老板!你就是我的老板!”元芳搖搖頭,對此她貌似還非常執著。
“……那隨便你吧。”洪寧無奈地翻了翻白眼。
接著他又想了想道:“嗯……接下來幾天就是準備專輯的發行工作,這些都是公司的人們管了,這幾天沒啥事,要不明天你就跟我去買車吧,我把老向也叫上,我打算買兩輛,其中一輛就你們兩個開,另一輛我自己開。”
洪寧想的就是買一輛那種明星都喜歡開的房車,主要是工作跑通告的時候用,然後自己再買一輛車,想開了就開。
“好啊,我沒問題,我今晚上就迴去辭職!”元芳的頭跟小雞啄米般地點著,她現在顯然還沒有從自己成了明星助理的激動中緩過來。
……
第二天,大年初五。
一大早,老向就開著車載著元芳來接洪寧去買車了。
這是洪寧第一次買真的車,而不是玩具車,這不是廢話嗎,以前他就是一個窮吊絲,哪能買得起車這種東西啊。
不過現在,買車對他來說就和以前買玩具車差不多了。
他的第一張專輯和那三首歌的數字唱片銷量都是百萬級別的,而他的分成又是百分之五十以上,再加上自己之前為薛依琳寫歌的那些錢,還有自己的小說掙的稿費,昨天晚上洪寧看了一下,現在他的銀行存款是:
20534100。
別說買車了,他現在就可以在京城二環全款買房!
不過洪寧並不想買房,他覺得現在住在程叔家裏還真的挺好的,他們也讓自己繼續住,多好啊,自己又不用做飯,每天吃現成的就行了,頂多有時候洗個碗罷了,而且跟他們住一起他感覺很開心。
所以至少暫時他是沒有要買房的打算的。
“走吧。”洪寧拉開車門上車,對他們笑了笑,然後對老向說道。
……
晚上,洪寧一個人開著一輛黑色奧迪a9就迴到了程叔他們的小區,把車子開進了停車場裏。
這輛車加上保險和購置稅啥的亂七八糟的一共兩百來萬,因為當時那家4s店的銷售經理火眼金睛地把戴著口罩的他給認出來了,對方剛好也喜歡他的歌,所以還給他便宜了一些,不過其實也就去了個零頭罷了。
這輛車就是他給自己買的,他以前就挺喜歡奧迪這個牌子,不知道為什麽,大概就是覺得那四個圓圈連在一起的標誌看上去比較霸氣吧……他覺得比奔馳寶馬路虎的標誌都要好看,而且他的死黨陳陸也是買的這款車。
他對於汽車確實沒有太大的喜好,也從來沒有花時間去研究過,當然主要也是因為他以前買不起,研究再多也沒卵用,反正他覺得車子隻要能開,然後坐著舒服就行了,也沒有太多的要求。
至於另一輛工作用的車,洪寧則是買了一輛奔馳的斯賓特係列的房車,同樣也是兩百多萬,也算是房車中比較好的了,上麵有液晶電視,有微波爐,有冰箱,有衛生間,車的尾部有張大床,反正他想要的基本上都有了。
房車的鑰匙交給了元芳和老向,他們一人一把,雖然名義上元芳現在是他的助理兼司機,但是畢竟人家是女孩子,有時候老向開一下也是可以的,他本人也是同意了的。
買了這兩輛車後,現在洪寧的賬戶上的餘額:
15032000。
不到一天時間花出去五百萬,這在以前是洪寧想都不敢想的。
不過,這是必要的開支,而且這點錢還真不算啥,倒不是說他現在還有一千多萬,主要是他現在如果要論賺錢的能力,可以說是無限的!
隻要他願意,瘋狂寫歌賣給別人,賺多少個億還不是輕輕鬆鬆?實際上自從他為薛依琳寫的歌火了之後就經常有人找他約歌了,其中還有一線歌手,但是洪寧一個也沒有答應,他不可能單純為了錢去給別人寫歌的。
把車停在了停車場,剛從車上下來,洪寧就收到一條手機短信,是老向發過來的:
“你的新專輯發行時間確定在了三天後,也就是2月18日!”
這個元芳其實就是洪寧之前的同事小芳,她的全名叫駱元芳,洪寧兩次拍mv她都在,主要是布置場景等等工作,而且洪寧前段時間製作專輯歌曲的時候她也經常來錄音棚看望他們,有時候還給他們帶點好吃的。
她和洪寧早就非常熟悉了,現在也算是非常好的朋友了。
洪寧最開始還真不知道她的全名,因為公司幾乎所有人都叫她小芳,於是他也就跟著叫了,在知道她原來叫這個名字的時候,洪寧就習慣叫她“元芳”了,因為原來世界曾經有段時間流行說“元芳你怎麽看”,所以他叫著“元芳”比“小芳”更順口。
“嘿嘿,我很能幹吧,大明星你還不誇誇我?”元芳眨眨眼對著洪寧笑嘻嘻地道。
她就是這樣一個古靈精怪的女孩子,長得也是一副娃娃臉,說話也有點娃娃音,非常討人喜歡,所以公司以前還是有很多男的喜歡她的,不過好像最近她跟陳光已經好上了,陳光也就是那個總是滿肚子怨念的憤青小陳。
“嗯,那你很棒棒哦!”洪寧對她豎了豎大拇指道。
……
又吃了一會兒,洪寧突然放下筷子,找到了駱元芳,跟她一起在包廂另一邊的沙發坐下,“元芳,我有件事跟你商量一下……”
“嗯?說吧,洪老板有什麽事找我啊?”
“你……會不會開車啊?”洪寧笑道。
“開車?會啊,我高中畢業就考了駕照了啊,怎麽了?”元芳一頭霧水。
“那……你想不想做我的助理……兼司機?”洪寧眉毛一挑,笑著說道。
“啊?!”聽到洪寧的這句話,駱元芳當即大叫一聲,顯然被嚇到了,用兩隻手捂住了嘴,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樣……
“你……你是認真的?!”
“當然,隻要你願意!”洪寧笑道。
這個決定是洪寧剛才吃飯的時候突然想到的,元芳本來就是他的好朋友,而且她本就是公司做音樂發行方麵的職員,至少在音樂這方麵她也有專業素養,而且洪寧一早就知道她是一個工作非常認真負責的人。
其實做他的助理要求也並不高,洪寧想找的就是一個會開車,然後能夠幫他處理一些瑣事,以及陪他參加各種活動的人。
其實主要是……會開車。
雖然他自己會開車,但是以後他要是忙起來了怎麽可能到哪裏去都自己開車呢,這根本不是他耍大牌。
顯然這些條件元芳已經全部滿足了,然後又是這麽好的朋友,所以他覺得對方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
“我當然願意啦!哈哈哈!那以後你就真是我的老板了!太好了!”元芳激動地雙手抓著洪寧的手臂晃來晃去。
“嗯,那好吧,那就這麽說定了。”洪寧點頭,“對了,公司那邊怎麽辦?”洪寧想到這個問題,皺了皺眉。
“嗨!這有什麽啊,我去辭職不就好了嗎,我在那邊又不是什麽重要的職位,我今天辭職了他們明天就能招到人的,老板你放心吧!”元芳手一揮,拍了拍胸口非常豪氣地道。
“嗯,那就好。”洪寧笑著點點頭,然後他摸了摸鼻子,“那個……你用不著叫我老板,就像以前叫名字就行了!”
“那怎麽行?!必須叫老板!你就是我的老板!”元芳搖搖頭,對此她貌似還非常執著。
“……那隨便你吧。”洪寧無奈地翻了翻白眼。
接著他又想了想道:“嗯……接下來幾天就是準備專輯的發行工作,這些都是公司的人們管了,這幾天沒啥事,要不明天你就跟我去買車吧,我把老向也叫上,我打算買兩輛,其中一輛就你們兩個開,另一輛我自己開。”
洪寧想的就是買一輛那種明星都喜歡開的房車,主要是工作跑通告的時候用,然後自己再買一輛車,想開了就開。
“好啊,我沒問題,我今晚上就迴去辭職!”元芳的頭跟小雞啄米般地點著,她現在顯然還沒有從自己成了明星助理的激動中緩過來。
……
第二天,大年初五。
一大早,老向就開著車載著元芳來接洪寧去買車了。
這是洪寧第一次買真的車,而不是玩具車,這不是廢話嗎,以前他就是一個窮吊絲,哪能買得起車這種東西啊。
不過現在,買車對他來說就和以前買玩具車差不多了。
他的第一張專輯和那三首歌的數字唱片銷量都是百萬級別的,而他的分成又是百分之五十以上,再加上自己之前為薛依琳寫歌的那些錢,還有自己的小說掙的稿費,昨天晚上洪寧看了一下,現在他的銀行存款是:
20534100。
別說買車了,他現在就可以在京城二環全款買房!
不過洪寧並不想買房,他覺得現在住在程叔家裏還真的挺好的,他們也讓自己繼續住,多好啊,自己又不用做飯,每天吃現成的就行了,頂多有時候洗個碗罷了,而且跟他們住一起他感覺很開心。
所以至少暫時他是沒有要買房的打算的。
“走吧。”洪寧拉開車門上車,對他們笑了笑,然後對老向說道。
……
晚上,洪寧一個人開著一輛黑色奧迪a9就迴到了程叔他們的小區,把車子開進了停車場裏。
這輛車加上保險和購置稅啥的亂七八糟的一共兩百來萬,因為當時那家4s店的銷售經理火眼金睛地把戴著口罩的他給認出來了,對方剛好也喜歡他的歌,所以還給他便宜了一些,不過其實也就去了個零頭罷了。
這輛車就是他給自己買的,他以前就挺喜歡奧迪這個牌子,不知道為什麽,大概就是覺得那四個圓圈連在一起的標誌看上去比較霸氣吧……他覺得比奔馳寶馬路虎的標誌都要好看,而且他的死黨陳陸也是買的這款車。
他對於汽車確實沒有太大的喜好,也從來沒有花時間去研究過,當然主要也是因為他以前買不起,研究再多也沒卵用,反正他覺得車子隻要能開,然後坐著舒服就行了,也沒有太多的要求。
至於另一輛工作用的車,洪寧則是買了一輛奔馳的斯賓特係列的房車,同樣也是兩百多萬,也算是房車中比較好的了,上麵有液晶電視,有微波爐,有冰箱,有衛生間,車的尾部有張大床,反正他想要的基本上都有了。
房車的鑰匙交給了元芳和老向,他們一人一把,雖然名義上元芳現在是他的助理兼司機,但是畢竟人家是女孩子,有時候老向開一下也是可以的,他本人也是同意了的。
買了這兩輛車後,現在洪寧的賬戶上的餘額:
15032000。
不到一天時間花出去五百萬,這在以前是洪寧想都不敢想的。
不過,這是必要的開支,而且這點錢還真不算啥,倒不是說他現在還有一千多萬,主要是他現在如果要論賺錢的能力,可以說是無限的!
隻要他願意,瘋狂寫歌賣給別人,賺多少個億還不是輕輕鬆鬆?實際上自從他為薛依琳寫的歌火了之後就經常有人找他約歌了,其中還有一線歌手,但是洪寧一個也沒有答應,他不可能單純為了錢去給別人寫歌的。
把車停在了停車場,剛從車上下來,洪寧就收到一條手機短信,是老向發過來的:
“你的新專輯發行時間確定在了三天後,也就是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