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
洪寧站在趙明丹的辦公桌前。
“怎麽樣了?”趙明丹期待地看著他。
“陳錦已經把那首歌賣給了楊嫣了,今天下午剛剛簽的合同。”洪寧看著她平靜地說道。
“啊?竟然這麽快!”趙明丹一聽怔了怔,看上去非常失望。
過了良久,她才歎了口氣,說道:“好吧,也不怪你,你出去工作吧。”
“丹姐。”洪寧卻並沒有出去,突然很認真地看著她說道。
“嗯?還有什麽事嗎?”趙明丹抬起頭納悶地道。
洪寧不慌不忙地從褲兜掏出了一張紙,遞給了趙明丹。
“這是?”趙明丹沒有直接接過來,而是注視著他,問道。
“這是我在迴來的時候寫的歌,你拿給薛依琳去唱吧。”
什麽?
即使是久經風浪的趙明丹聽了這話也是大掉眼鏡。
你當寫歌是鬧著玩的呢?還什麽你“迴來的時候寫的”?陳錦住的地方到這裏坐車也就兩三個小時吧,你就能寫首歌出來?現在還直接拿給我說給薛依琳去唱?
這是鬧的哪出啊?這小子是發燒了吧?
趙明丹狐疑地盯著洪寧,不過還是接過了那張在他褲兜裏揣得皺皺巴巴的紙。
“小洪啊,這我可要批評你了啊,年輕人可不要太自負……”她還沒說完,看到那張紙上的曲譜和歌詞,卻突然眼睛一亮。
“誒…”她作為資深音樂製作人,拿到一首歌看著就能在腦海裏想象出這首歌唱出來是什麽樣子,現在她就在腦海裏“演奏”這首洪寧寫的歌,嘴裏也在輕聲吟唱著。
慢慢的,她的眼中露出了驚訝的神色……
這種驚訝的神色越來越濃,直到她“讀”完了這首歌,她的眼神變成了難以置信!
她猛地抬起頭死死地盯著這個論年齡可以做她兒子的青年!
她無論如何也無法相信,這樣的一首歌居然出自這樣一個青年之手!
天呐,這個世界是瘋了嗎?!
……
……
夜裏。
京城某處郊區的一棟別墅的花園。
一個容貌美如天仙的女孩坐在花園的秋千上。
這女孩的美,是有氣質的那種美,而不是單純的五官漂亮,雖然她現在穿著休閑運動服,可是一顰一蹙還是非常有魅力。
在她的旁邊有一對中年夫婦,都長得非常和藹,一臉慈祥地看著女孩,這是她的父母。
“嗬嗬,依琳好不容易迴來一趟,怎麽看著還有點不開心呢?”中年男人笑嗬嗬地看著女孩。
“唉!”薛依琳歎了歎氣,嘴巴一撇,“爸爸你是不知道,這娛樂圈真的不好呆呢!”
“哦?怎麽了說來我們聽聽。”她的母親十分關切地問道。
“我和楊嫣在一起拍戲的時候覺得她人很好,可是!”她說著跺了跺腳,很生氣似的,“這次公司本來說要買陳錦,也就是那個很有名的作詞人的歌,你們也知道網上總有人說你們女兒不會唱歌,這次我真的想好好唱一首歌的。”
“但是今天突然那個陳錦不賣給我了!結果竟然是楊嫣去找了他,應該是談了什麽條件,然後陳錦就反悔了,要把歌賣給她了!真是氣死人了!知人知麵不知心啊!”
“嗬嗬,不就一首歌嗎,我們不在乎你紅不紅,隻要我們的寶貝女兒健康快樂就行了!”薛依琳的父親過來摸了摸她的頭說道。
“就是就是,她要唱給她就行了,咱們不去爭,啊,寶貝!”她母親也是在一旁附和著道。
“唉!我就知道跟你們說了你們也不懂……”薛依琳嘟了嘟嘴,說道。
就在這時,她的上衣包包一陣震動,她拿出手機來一看,有一條消息。
“丹姐?”她看著發件人有點納悶了,不過突然想到今天丹姐肯定找人去和陳錦談了,應該是告訴她結果吧。
於是她趕緊打開了信息,“依琳,陳錦已經和楊嫣簽了合同了,那首歌已經賣給她了……”
看到這裏薛依琳就已經心一涼,渾身軟了下來。
內心無比的失望。
可是她看見信息還沒有完,繼續讀了下去,“不過,今天我的一個手下給了我一首歌,我覺得非常好,而且很適合你,你先看一下喜不喜歡……”
非常好?
薛依琳有些愣了,丹姐的眼光有多高她當然知道,可是現在居然給出了這樣高的評價?
她看到下麵有一張圖片,於是點了進去,是一首歌的曲譜和詞。
“《至少還有你》。”
這個名字她覺得還挺好的,不過歌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她以前本來就是學音樂的,所以看著曲譜在心裏默默地唱起了這首歌。
“我怕來不及,我要抱著你”
“直到感覺你的皺紋,有了歲月的痕跡”
“直到肯定你是真的,直到失去力氣”
“為了你,我願意”
……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
“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而你在這裏,就是生命的奇跡”
“也許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記”
“隻是不願意失去你的消息”
“你掌心的痣”
“我總記得在哪裏”
……
“我怕時間太快,不能將你看仔細”
“我怕時間太慢,日夜擔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間白頭”
“永不分離”
……
“這首歌……”薛依琳震驚了,她感覺渾身酥酥麻麻的,竟然是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太…太棒了!”她簡直想大聲叫出來。
她旁邊的中年夫婦看著她突然一臉的開心,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互相對視著。
薛依琳之前看過陳錦寫的那首歌,確實很不錯,所以如今沒有得到,她才會這麽失落,但是!
現在她再看到這首歌,雖然兩首歌不能嚴格地分個高低好壞,藝術的一個特點就是沒有絕對的標準。
但是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評判標準。
然而,以她的標準,她更喜歡這一首!
與其說喜歡,不如說,她愛這首歌!
她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唱這首歌了!這一刻,她的占有欲無比的強!
這首歌,非她莫屬!
二話不說,她趕緊編輯短信迴複:“丹姐,這首歌我要了!盡快為我安排錄歌!”
洪寧站在趙明丹的辦公桌前。
“怎麽樣了?”趙明丹期待地看著他。
“陳錦已經把那首歌賣給了楊嫣了,今天下午剛剛簽的合同。”洪寧看著她平靜地說道。
“啊?竟然這麽快!”趙明丹一聽怔了怔,看上去非常失望。
過了良久,她才歎了口氣,說道:“好吧,也不怪你,你出去工作吧。”
“丹姐。”洪寧卻並沒有出去,突然很認真地看著她說道。
“嗯?還有什麽事嗎?”趙明丹抬起頭納悶地道。
洪寧不慌不忙地從褲兜掏出了一張紙,遞給了趙明丹。
“這是?”趙明丹沒有直接接過來,而是注視著他,問道。
“這是我在迴來的時候寫的歌,你拿給薛依琳去唱吧。”
什麽?
即使是久經風浪的趙明丹聽了這話也是大掉眼鏡。
你當寫歌是鬧著玩的呢?還什麽你“迴來的時候寫的”?陳錦住的地方到這裏坐車也就兩三個小時吧,你就能寫首歌出來?現在還直接拿給我說給薛依琳去唱?
這是鬧的哪出啊?這小子是發燒了吧?
趙明丹狐疑地盯著洪寧,不過還是接過了那張在他褲兜裏揣得皺皺巴巴的紙。
“小洪啊,這我可要批評你了啊,年輕人可不要太自負……”她還沒說完,看到那張紙上的曲譜和歌詞,卻突然眼睛一亮。
“誒…”她作為資深音樂製作人,拿到一首歌看著就能在腦海裏想象出這首歌唱出來是什麽樣子,現在她就在腦海裏“演奏”這首洪寧寫的歌,嘴裏也在輕聲吟唱著。
慢慢的,她的眼中露出了驚訝的神色……
這種驚訝的神色越來越濃,直到她“讀”完了這首歌,她的眼神變成了難以置信!
她猛地抬起頭死死地盯著這個論年齡可以做她兒子的青年!
她無論如何也無法相信,這樣的一首歌居然出自這樣一個青年之手!
天呐,這個世界是瘋了嗎?!
……
……
夜裏。
京城某處郊區的一棟別墅的花園。
一個容貌美如天仙的女孩坐在花園的秋千上。
這女孩的美,是有氣質的那種美,而不是單純的五官漂亮,雖然她現在穿著休閑運動服,可是一顰一蹙還是非常有魅力。
在她的旁邊有一對中年夫婦,都長得非常和藹,一臉慈祥地看著女孩,這是她的父母。
“嗬嗬,依琳好不容易迴來一趟,怎麽看著還有點不開心呢?”中年男人笑嗬嗬地看著女孩。
“唉!”薛依琳歎了歎氣,嘴巴一撇,“爸爸你是不知道,這娛樂圈真的不好呆呢!”
“哦?怎麽了說來我們聽聽。”她的母親十分關切地問道。
“我和楊嫣在一起拍戲的時候覺得她人很好,可是!”她說著跺了跺腳,很生氣似的,“這次公司本來說要買陳錦,也就是那個很有名的作詞人的歌,你們也知道網上總有人說你們女兒不會唱歌,這次我真的想好好唱一首歌的。”
“但是今天突然那個陳錦不賣給我了!結果竟然是楊嫣去找了他,應該是談了什麽條件,然後陳錦就反悔了,要把歌賣給她了!真是氣死人了!知人知麵不知心啊!”
“嗬嗬,不就一首歌嗎,我們不在乎你紅不紅,隻要我們的寶貝女兒健康快樂就行了!”薛依琳的父親過來摸了摸她的頭說道。
“就是就是,她要唱給她就行了,咱們不去爭,啊,寶貝!”她母親也是在一旁附和著道。
“唉!我就知道跟你們說了你們也不懂……”薛依琳嘟了嘟嘴,說道。
就在這時,她的上衣包包一陣震動,她拿出手機來一看,有一條消息。
“丹姐?”她看著發件人有點納悶了,不過突然想到今天丹姐肯定找人去和陳錦談了,應該是告訴她結果吧。
於是她趕緊打開了信息,“依琳,陳錦已經和楊嫣簽了合同了,那首歌已經賣給她了……”
看到這裏薛依琳就已經心一涼,渾身軟了下來。
內心無比的失望。
可是她看見信息還沒有完,繼續讀了下去,“不過,今天我的一個手下給了我一首歌,我覺得非常好,而且很適合你,你先看一下喜不喜歡……”
非常好?
薛依琳有些愣了,丹姐的眼光有多高她當然知道,可是現在居然給出了這樣高的評價?
她看到下麵有一張圖片,於是點了進去,是一首歌的曲譜和詞。
“《至少還有你》。”
這個名字她覺得還挺好的,不過歌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她以前本來就是學音樂的,所以看著曲譜在心裏默默地唱起了這首歌。
“我怕來不及,我要抱著你”
“直到感覺你的皺紋,有了歲月的痕跡”
“直到肯定你是真的,直到失去力氣”
“為了你,我願意”
……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
“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而你在這裏,就是生命的奇跡”
“也許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記”
“隻是不願意失去你的消息”
“你掌心的痣”
“我總記得在哪裏”
……
“我怕時間太快,不能將你看仔細”
“我怕時間太慢,日夜擔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間白頭”
“永不分離”
……
“這首歌……”薛依琳震驚了,她感覺渾身酥酥麻麻的,竟然是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太…太棒了!”她簡直想大聲叫出來。
她旁邊的中年夫婦看著她突然一臉的開心,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互相對視著。
薛依琳之前看過陳錦寫的那首歌,確實很不錯,所以如今沒有得到,她才會這麽失落,但是!
現在她再看到這首歌,雖然兩首歌不能嚴格地分個高低好壞,藝術的一個特點就是沒有絕對的標準。
但是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評判標準。
然而,以她的標準,她更喜歡這一首!
與其說喜歡,不如說,她愛這首歌!
她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唱這首歌了!這一刻,她的占有欲無比的強!
這首歌,非她莫屬!
二話不說,她趕緊編輯短信迴複:“丹姐,這首歌我要了!盡快為我安排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