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但我母親和她的丈夫是有婚約的,我母親資助他出國留學,再迴來結婚──我母親不是小三,她是正室。但她到死前一個月,才知道她丈夫外頭早就有了女人,還老早就生了兩個兒子,就連小女兒也不過小我一歲。」


    方霞歌的敘述裏沒有「父親」這個詞,那個男人隻是她母親的丈夫。


    現在,母親已經死了,於是那個男人就什麽也不是了。


    調酒師覺得這真是一出老套的狗血劇。


    所以這是一個心懷戀慕的女人,投資了年輕有為的未婚夫,結果未婚夫卻背叛得毫不含糊的故事。


    外頭沒名沒分的女人,搶先生下兩個兒子,家裏的正妻卻隻有一個女兒;而在把妻子棄之不顧,再慶祝她終於死亡的一個月後,男人就迫不及待,把外頭的女人接進來當繼室,同時進門的除了兩個年紀稍長的兒子,還有一個和方霞歌年紀差不多的小女兒。


    這簡直是狠狠一巴掌甩在毫不知情的方霞歌臉上。


    她以為她隻是失去了母親,但其實她根本就連父親都不曾擁有過。


    那時候她才高一,就被繼母從家中趕出去,理由是要她去上寄宿學校。


    她連家門都進不得了。


    再後來,繼母苛扣她的生活費,僅僅隻繳了高昂的學費,因為那是直接報到父親那裏去繳納,繼母無法插手。


    她一開始還迴去要過錢,卻被繼母冷嘲熱諷的羞辱,要她打掃家裏、準備三餐,才可以領到微薄的費用。


    她茫然失措,以為忍耐退讓就可以求得生存,但繼母根本不在乎她一個沒有謀生能力的小女孩有沒有飯吃,而兩個哥哥和那個隻比她小一歲的妹妹,對她各種製造麻煩,陷害她被父親責罵甚至毆打。


    然後方霞歌終於明白了,她的生存處境如此窘迫險惡,她已經失去在家中的位置──如果再留下去,隻有兩個結果:不是她死,就是那一家子死。


    方霞歌走了。


    正確的說,她再也沒有踏進家門一步。


    沒有錢,就去打工;沒有飯吃,就用水灌飽肚子;沒錢置辦足夠替換的生活用品,就全部用最簡單的。


    她這樣撐了半年。


    然後有一天,一個陌生的電話打到學校來,是個律師。


    她得到母親死前所準備的一筆信托基金。


    僅僅一個月,瀕死的母親倉卒匆忙,卻仍然悄悄為她備下一筆救命的錢。


    她不用再排滿打工,終於有時間讀書,有時間想想未來。


    在二十歲之前,她可以靠著基金的利息過活,現在居住的那棟房子也是基金組成的一部分。


    這一切在二十歲過後就會變成她的,完全隨她支配。


    這是連她父親都不知道的秘密資產。


    方霞歌在高三時刻苦讀書,考上公立大學,之後也證明她的努力是對的,因為在她高中畢業之後,那個已經完全由繼母掌控的家就再也沒有遞過任何一點消息給她──當然也不會有學費。


    所以她才要考上公立大學,為自己省下大筆學費支出。


    知識才是晉升的武器。


    她活下來了,進大學時又交了男友,是打工地方的正職員工。


    吳明鏡一直陪伴她,曾經簡樸土氣的男人,現在被她服侍打理成一個英俊筆挺的企業精英。


    然後這個精英做了和她父親一樣的事。


    事實證明,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居然犯下和母親一樣愚蠢的錯誤。


    方霞歌忍不住長長的歎了氣。


    她的指頭在手機上擺弄,滑行,東點西點。


    調酒師興致勃勃的問她,「你人在現場,捉奸成雙,是立刻分手了?」


    「沒有。我太驚訝了,腦子裏亂成一團,而且──我那時仔細打扮過,我把自己弄得那麽漂亮,可不是為了演出這種兩女爭一男的爛戲碼。」


    「怎麽會?就是因為你漂漂亮亮,才有砸桌子的氣勢啊。」


    「不,那樣隻會提高那個男人的身價,讓他更加得意洋洋。而且我並不想正麵接觸那一家子。太惡心了。」


    「也是。」調酒師聳肩。「所以你怎麽做?」


    「我拍照。從他們進到店裏,到他們離開店裏,全程都拍下來。」


    「然後寄給你男友?」


    「還沒寄──不過他已經是前男友了。」方霞歌漫不經心的說。


    「那你是現在才要寄?」調酒師看著她手指靈活的撥弄手機。


    「我那時候是為了去給他接機的,他出國前還叮囑我一定要去接,說他等不到我不會走。結果他今天離開機場的時候,完全沒有想過要通知我一聲。」


    「他的心不在你身上了唄。」


    「是啊。」方霞歌輕聲歎息。


    整件事情就這麽簡單不是嗎?他的心不在她身上。


    但她卻居然也沒多傷心,頂多隻有被愚弄的憤怒,還有這些年來花在他身上的錢真是浪費啊的感歎,最後剩下最多的,卻是慶幸。


    慶幸終於畫下句點了。


    也許真的就像吳明鏡講的,她其實不那麽喜歡他?


    不然,她怎麽會覺得如釋重負呢?


    看見他和方家人走在一起的時候,她有一瞬間是這樣想的:啊,他先出軌了。這下她終於解脫了。


    牆上一個倒置的「愚者」時鍾,指針晃悠著,過了午夜十二點。


    今天過了。現在是明天了。


    吳明鏡沒有發來訊息,也沒有撥來電話。


    方霞歌點下「發送」的按鍵,信裏是大量的照片,和一句「分手吧」。


    三年的感情,結束的時候居然隻是指頭的幾個撥弄而已,輕巧、隱密,比丟一袋垃圾還要簡單快速。


    方霞歌想著,笑了一下。


    她把手機關了,收到包包裏,喝第七杯酒。


    又苦又辣還澀,後勁強烈,至少能求一醉解千愁。


    偶爾她也需要逃避現實的軟弱。


    隔天下午,方霞歌頭暈目眩的醒過來,發現自己在家裏三樓的主臥室,躺在柔軟芳香的雙人大床上。


    枕頭邊蜷著一隻狗崽,床底下趴著一隻大狗,床上,她身邊──正確的說是對方的懷抱裏──她八爪魚似的攀在一個男人胸前,把頭枕在他肩窩裏,而男人把她緊緊摟住。


    頓時覺得自己整個人都不好了的方霞歌,頭痛欲裂。


    「這是發生了什麽事?」她幾乎歇斯底裏的搖醒男人。


    男人隻用一隻手就輕易鎮壓她的抓撓。「冷靜點,我們沒有上床!」


    沒有上床?那現在你和我待的是什麽地方?


    方霞歌瞪圓了眼睛,對著男人大大炸毛。


    「噢。」男人懂了她的意思,立刻改口,「好吧,我們隻是滾了床單。」


    什麽?!


    方霞歌捂著心口,覺得自己中了好幾箭。那是字字滴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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