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就欺負人又如何?
迴到廢物兒子再娶前,極品老太逆天改命 作者:小窺吃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錯,她說的,是真的。”柳舒琳毫不避諱地迴答。
聞言,眾人震驚!
都在驚訝,天下竟然還有這樣的奇事!
一個女子能夠全身而退地從夫家和離,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結果,牛家兒媳不但做到順利地從夫家和離,還能將孩子帶走!
這還不算,此外,每個月還能從夫家這裏薅走五兩銀子,也是叫人開了眼界!
聽了這事,吃瓜群眾無不深受震撼,感覺眼珠子都快要從眼眶裏跌落下來了!
和離!孩子!五兩銀子!
蔡家是怎麽做到答應牛家兒媳這些的?
換是一般之人,隻怕都沒辦法答應吧?
這可是“喪權辱國”之事啊!
蔡家竟然答應了?
一道道吃驚得不行的目光,聚焦在柳舒琳的身上。
這雖然是件家醜,但,柳舒琳對之卻是無比坦然。
不坦然,還能怎樣?
“蔡柳氏,這種事,你們家怎麽會答應?”有人問。
“是我們自己糊塗,當時隻想快捷地解決這個事情,也沒想太多,就答應了。”柳舒琳緩緩地說道。
不等柳舒琳繼續往下說,牛李氏開口:“見了吧,她自己也承認了!也就是說,我說的這個事,是真的!”
“既然她承認有這個事,又有契約在,那麽,他們就應該遵守契約,按照約定給我們家應得的這一筆錢!”
“可是,這個月,他們家居然耍賴,不想給錢!”
“大家都來評評理,這個事,究竟是誰對誰錯!”
吃瓜群眾們麵麵相覷,似乎都不知道該怎麽迴答。
他們常來遠山包子鋪買包子,與蔡柳氏算是認識,關係也還不錯,就立場來說,他們自然是更偏向站蔡柳氏這邊。
但,仔細想想,牛李氏說的好像也沒啥毛病?
簽了契約,按契約辦事,本就天經地義!
蔡家不履行契約,好像……確實不占理?
如此,他們要是幫蔡柳氏說話,是不是不對?
隻是,話說迴來,牛李氏讓蔡家履行的這個契約……人們在聽了契約的內容之後,心裏多少還是很不舒服的!
這個契約,擺明了就是在坑蔡家,把蔡家當冤大頭啊!
就人們普遍的觀念來說,夫家能讓女方和離,已經算是很仁慈的了,結果,女方離開,不但帶走孩子,還每個月跟夫家索要五兩銀子,這……是不是太過分了?
見沒人吭聲,牛李氏的臉色頓時不怎麽好了,瞪眼眾人,“你們都啞巴了嗎?這事,孰是孰非,難道不是很清楚嗎?”
這時,鄭顯仁走了過來,目光冷冷地盯著牛李氏,“牛李氏,你們手上有契約,按理來說,你說的確實占理。但,契約的內容,是不是太欺負人了?”
牛李氏瞥了鄭顯仁一眼,想著前天的那個事,就很窩火,“欺負人又如何?誰讓他們簽了?他們當時可以不簽啊!既然簽了,就應該履行約定,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鄭顯仁還想說什麽,柳舒琳開口了:“牛李氏,你自己也承認,這契約的內容是在欺負人。既如此,你覺得,這個契約,還是有效的嗎?”
牛李氏轉過頭來,想起兒媳說縣衙不承認契約的事,不由皺了皺眉,隨即道:“這我可不管!反正,你們簽了契約,就應該按契約給錢!”
柳舒琳笑了笑,道:“如果契約合法,我們確實應該按契約給你們錢。但,契約若是不合法,我們憑什麽給你們錢?”
說著,目光看向眾人,“大家說是吧?”
在場之人,基本都是法盲,麵麵相看,都有點不確定蔡柳氏說的話。
“蔡柳氏,你說的,可是真的?”一名吃瓜群眾問。
“當然是真的。”柳舒琳淡然道,“這個事,我可是去縣衙諮詢過的。縣衙的大人跟我說,這種契約,屬於霸王契約,帶有明顯的欺淩性質,大旭律法是不予承認的,所以,是無效的。”
頓了頓,接著道:“也正因為知道是無效的,所以,我才決定,尊重大旭律法,不再履行這個契約。”
“否則,豈不是等於我是在藐視大旭律法?”
說到這裏,她還滿臉微笑地瞥了牛李氏一眼。
鄭顯仁眼睛亮了亮,接過話茬,道:“沒錯,如果這個契約是不符大旭律法的,那麽,蔡柳氏不再履行,自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眾人紛紛點頭。
有人道:“確實是這個理,如果契約合法,不管內容是什麽,簽了就該遵守。但,既然不合法……那還有什麽遵守的必要?”
“再說,蔡家與牛家兒媳簽的這個契約,本來就很不公正!我隻是聽著內容,就覺得火大!”
“哪怕蔡家需要給孩子養濟費,也不可能每個月給五兩吧?”
五兩,那是什麽概念?
這不是等於在勒索嗎!
其實,這個契約的“敗筆”,就出在五兩銀子這裏!
這個金額要是變成小於一兩的數值,這個契約還是有效的!
五兩,太大了!
違背了律法基於此事認定的“合理範圍”,所以判定無效!
一個條款無效,那整個契約也就是無效的!
“牛李氏,你還有什麽可說的?”柳舒琳冷淡地問。
牛李氏本來就知道這契約無效,隻是覺得來這裏鬧一鬧,說不定能讓柳舒琳礙於情麵而妥協。
不料,蔡柳氏從頭到尾一直都很鎮定,並沒有因為她這麽一鬧就亂了方寸。
“哼,你說的這些,誰知道是不是你瞎編的?”牛李氏不會輕易地做退讓。
“瞎編?你要是覺得我說的不可信,可以拿著契約去縣衙問一問,看是不是真的。”柳舒琳眼裏的光芒顯得有些鋒利,“實在不行,你也可以憑著這份契約,到縣衙去狀告我們一家!但凡你能告贏,除了正常履行這份契約,我還可以另外再給你們十兩、甚至二十兩的賠償!”
聽著這個賠償,牛李氏還是有些心動的!
隻是,能不能告贏,她心中也是有數的。
“好啊!那你給我等著!我會到縣衙告你的!”鬧了一氣,也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結果,她剛好可以趁機脫身。
於是,甩下了讓柳舒琳等著她去告的話,牛李氏就趕忙撤了……
牛李氏一走,立刻有人問柳舒琳:“蔡柳氏,你說的這個契約無效,是真的無效嗎?”
顯然,他們也不太確定,有的甚至覺得這可能是柳舒琳用來暫時擊退牛李氏的一個辦法而已。
“當然是無效的!”柳舒琳語氣無比肯定,“我是真的去諮詢過,不然,我也不會拒絕履行這個契約。畢竟,過去一年,我們家都在遵守這個契約,該給的都給了,現在沒理由突然要耍這種賴。”
聽她這麽說,眾人也就放心了,“那就好!這個契約最好是無效的,不然,也太不公平了!”
鄭顯仁像是想到了什麽,忽然道:“蔡柳氏,既然這個契約無效,那麽,你們是不是可以追迴曾經給過的那些銀子?”
每個月五兩,給了一年,那可是六十兩啊!
聞言,眾人震驚!
都在驚訝,天下竟然還有這樣的奇事!
一個女子能夠全身而退地從夫家和離,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結果,牛家兒媳不但做到順利地從夫家和離,還能將孩子帶走!
這還不算,此外,每個月還能從夫家這裏薅走五兩銀子,也是叫人開了眼界!
聽了這事,吃瓜群眾無不深受震撼,感覺眼珠子都快要從眼眶裏跌落下來了!
和離!孩子!五兩銀子!
蔡家是怎麽做到答應牛家兒媳這些的?
換是一般之人,隻怕都沒辦法答應吧?
這可是“喪權辱國”之事啊!
蔡家竟然答應了?
一道道吃驚得不行的目光,聚焦在柳舒琳的身上。
這雖然是件家醜,但,柳舒琳對之卻是無比坦然。
不坦然,還能怎樣?
“蔡柳氏,這種事,你們家怎麽會答應?”有人問。
“是我們自己糊塗,當時隻想快捷地解決這個事情,也沒想太多,就答應了。”柳舒琳緩緩地說道。
不等柳舒琳繼續往下說,牛李氏開口:“見了吧,她自己也承認了!也就是說,我說的這個事,是真的!”
“既然她承認有這個事,又有契約在,那麽,他們就應該遵守契約,按照約定給我們家應得的這一筆錢!”
“可是,這個月,他們家居然耍賴,不想給錢!”
“大家都來評評理,這個事,究竟是誰對誰錯!”
吃瓜群眾們麵麵相覷,似乎都不知道該怎麽迴答。
他們常來遠山包子鋪買包子,與蔡柳氏算是認識,關係也還不錯,就立場來說,他們自然是更偏向站蔡柳氏這邊。
但,仔細想想,牛李氏說的好像也沒啥毛病?
簽了契約,按契約辦事,本就天經地義!
蔡家不履行契約,好像……確實不占理?
如此,他們要是幫蔡柳氏說話,是不是不對?
隻是,話說迴來,牛李氏讓蔡家履行的這個契約……人們在聽了契約的內容之後,心裏多少還是很不舒服的!
這個契約,擺明了就是在坑蔡家,把蔡家當冤大頭啊!
就人們普遍的觀念來說,夫家能讓女方和離,已經算是很仁慈的了,結果,女方離開,不但帶走孩子,還每個月跟夫家索要五兩銀子,這……是不是太過分了?
見沒人吭聲,牛李氏的臉色頓時不怎麽好了,瞪眼眾人,“你們都啞巴了嗎?這事,孰是孰非,難道不是很清楚嗎?”
這時,鄭顯仁走了過來,目光冷冷地盯著牛李氏,“牛李氏,你們手上有契約,按理來說,你說的確實占理。但,契約的內容,是不是太欺負人了?”
牛李氏瞥了鄭顯仁一眼,想著前天的那個事,就很窩火,“欺負人又如何?誰讓他們簽了?他們當時可以不簽啊!既然簽了,就應該履行約定,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鄭顯仁還想說什麽,柳舒琳開口了:“牛李氏,你自己也承認,這契約的內容是在欺負人。既如此,你覺得,這個契約,還是有效的嗎?”
牛李氏轉過頭來,想起兒媳說縣衙不承認契約的事,不由皺了皺眉,隨即道:“這我可不管!反正,你們簽了契約,就應該按契約給錢!”
柳舒琳笑了笑,道:“如果契約合法,我們確實應該按契約給你們錢。但,契約若是不合法,我們憑什麽給你們錢?”
說著,目光看向眾人,“大家說是吧?”
在場之人,基本都是法盲,麵麵相看,都有點不確定蔡柳氏說的話。
“蔡柳氏,你說的,可是真的?”一名吃瓜群眾問。
“當然是真的。”柳舒琳淡然道,“這個事,我可是去縣衙諮詢過的。縣衙的大人跟我說,這種契約,屬於霸王契約,帶有明顯的欺淩性質,大旭律法是不予承認的,所以,是無效的。”
頓了頓,接著道:“也正因為知道是無效的,所以,我才決定,尊重大旭律法,不再履行這個契約。”
“否則,豈不是等於我是在藐視大旭律法?”
說到這裏,她還滿臉微笑地瞥了牛李氏一眼。
鄭顯仁眼睛亮了亮,接過話茬,道:“沒錯,如果這個契約是不符大旭律法的,那麽,蔡柳氏不再履行,自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眾人紛紛點頭。
有人道:“確實是這個理,如果契約合法,不管內容是什麽,簽了就該遵守。但,既然不合法……那還有什麽遵守的必要?”
“再說,蔡家與牛家兒媳簽的這個契約,本來就很不公正!我隻是聽著內容,就覺得火大!”
“哪怕蔡家需要給孩子養濟費,也不可能每個月給五兩吧?”
五兩,那是什麽概念?
這不是等於在勒索嗎!
其實,這個契約的“敗筆”,就出在五兩銀子這裏!
這個金額要是變成小於一兩的數值,這個契約還是有效的!
五兩,太大了!
違背了律法基於此事認定的“合理範圍”,所以判定無效!
一個條款無效,那整個契約也就是無效的!
“牛李氏,你還有什麽可說的?”柳舒琳冷淡地問。
牛李氏本來就知道這契約無效,隻是覺得來這裏鬧一鬧,說不定能讓柳舒琳礙於情麵而妥協。
不料,蔡柳氏從頭到尾一直都很鎮定,並沒有因為她這麽一鬧就亂了方寸。
“哼,你說的這些,誰知道是不是你瞎編的?”牛李氏不會輕易地做退讓。
“瞎編?你要是覺得我說的不可信,可以拿著契約去縣衙問一問,看是不是真的。”柳舒琳眼裏的光芒顯得有些鋒利,“實在不行,你也可以憑著這份契約,到縣衙去狀告我們一家!但凡你能告贏,除了正常履行這份契約,我還可以另外再給你們十兩、甚至二十兩的賠償!”
聽著這個賠償,牛李氏還是有些心動的!
隻是,能不能告贏,她心中也是有數的。
“好啊!那你給我等著!我會到縣衙告你的!”鬧了一氣,也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結果,她剛好可以趁機脫身。
於是,甩下了讓柳舒琳等著她去告的話,牛李氏就趕忙撤了……
牛李氏一走,立刻有人問柳舒琳:“蔡柳氏,你說的這個契約無效,是真的無效嗎?”
顯然,他們也不太確定,有的甚至覺得這可能是柳舒琳用來暫時擊退牛李氏的一個辦法而已。
“當然是無效的!”柳舒琳語氣無比肯定,“我是真的去諮詢過,不然,我也不會拒絕履行這個契約。畢竟,過去一年,我們家都在遵守這個契約,該給的都給了,現在沒理由突然要耍這種賴。”
聽她這麽說,眾人也就放心了,“那就好!這個契約最好是無效的,不然,也太不公平了!”
鄭顯仁像是想到了什麽,忽然道:“蔡柳氏,既然這個契約無效,那麽,你們是不是可以追迴曾經給過的那些銀子?”
每個月五兩,給了一年,那可是六十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