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到這裏的時候,才一點半,三哥這群人已經在這裏等我了,一樣的排場,一樣熟悉的畫麵,隻是那天是晚上。
我把車停在了路邊,這裏荒無人煙,倒是一個不錯的地點,三哥見我來了,叼著煙走了過來:“季陌,來的挺早啊!”
看到我旁邊的站著的高琪,三哥來興致了,連忙走到跟前來,正要說話我一把把高琪拉到了身後,皺著眉頭看著三哥道:“三哥,既然人都到了,就早點開始吧。”
三哥見我這番舉動,有點不悅的瞪了我一眼,卻沒有有過分的舉動,隻見他點了點頭:“也好,既然你小子想早點輸,那我就成全你!”
我沒有搭理他這狂妄的話語,轉過身去對高琪說:“你去車裏等我。”
她點了點頭,然後進了我那輛車,三哥饒有興致的道:“小子,你不會想用這吉普車跟我跑吧?”
我笑了笑道:“當然不是,車用你的。”
他也笑了,有點耐人尋味的笑容,透露出一股狡詐:“怎麽,你就不怕我在車上動手腳?”
我淡淡道:“你要是丟的起那個臉,但做無妨。”三哥大笑著,咂舌道:“不錯,你小子這脾氣我喜歡,行吧!這麽多車你隨便挑,那輛是我的你想用也可以。”
見這三哥性子爽快,我心裏稍微鬆懈了點,既然他讓我隨便挑,那總不能會在所有車上都動手腳吧,尤其是他自己的車居然也讓我選,我心裏有點訝異。
“我沒那個膽子開三哥你的車,就這輛吧。”我隨口笑道,然後指著看的最順眼的那輛寶紅色的車道,這個顏色和藍珊的車顏色一樣,小跑的造型,加了一個尾翼側身噴個塗鴉,倒是有那麽幾分味道。
三哥點了點頭道:“成!幺兒,鑰匙給這個兄弟。”
那被稱作幺兒的小夥子嘴裏嚼著口香糖,瞥了我一眼很拽的那鑰匙甩給了我,我接著然後上了車,把車開到了路中央右側的位置和他的車並排。
我搖下了車窗,三哥看向我指著前方道:“兄弟,這條路長四公裏,到頭了有我的人在那守著,沒有規則,第一個到終點的人贏!不過我可說好了,這路上的暗坑比較多,你可看著點開,生死由命成敗在天,別怪三哥沒提醒你。”
我微笑著點了點頭,這三哥倒是有趣,第一次見跟人賭車還墨跡這麽多的,不過他這番話倒是讓我對他多了幾分好感,至少他沒打算用這個暗坑來坑我。
他說完,一個小夥子走到了路中我們車前的位置,舉起了旗子,然後拿起了手機對裏麵的說喊了一句,想來應該是通知那邊的人我們要出發了。隨著他的一聲令下,我們兩車同時出發,即便多年不玩車,我依舊輕車熟路,就像那天晚上一樣。
我沒有開的很快,隻是跟在他的屁股後麵,我想他對這條路肯定很熟悉,所以我打算先跟著他一段距離熟悉一下路況,尤其是那不確定的暗坑,很容易讓人吃虧。
留意了一下距離,四公裏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半了,我依舊不急不緩的跟在他的車後麵,他卻突然加速了,前麵不遠處就是一個轉彎口,我不打算在這裏超車,稍微觀察了一下這轉彎口太過窄,而且看不到轉彎口另一麵的路況。
過了轉彎口,我驚險的發現,這邊居然有一個暗坑,所以說這轉彎口隻能夠一輛車通過,如果剛才我超車的話務必會開到這暗坑上去,想想剛才這三哥的加速,我擦了把冷汗,這貨也真夠陰險的。
接下來的這段路我更加的小心了,不過已經快三公裏了,我剩下的時間不多了,目測了一下前方的路段,還剩下最後一個轉彎口,接下來都是直的路,我想就在這個轉彎口超過他。
隻是,有點困難的是,這轉彎口比剛才的還要窄,幾乎隻夠一個半車身的距離,我在琢磨著該怎樣超過他。心裏急速的思考著,我看到了靠近轉彎口的這一側,有一個不高的土坡,一個念頭油然而生。
三哥開始逼著我的車身,不讓我超過他,因為前麵的路邊基本都很窄,隻要他控製車速把我車頭給別住,我是沒什麽辦法超過他的,所以我隻能冒險搏一把!
就在他以為勝券在握的時候,我一個加速衝上了那土坡,在他即將轉彎的時候從那土坡上飛馳而過,整個車身都淩空了,在半空中的車速並沒有減下來,在他車前方,我的車穩穩的砸落在了路麵上。
我一個甩尾,將車頭甩向了他的那個方向,他停下了車呆滯的看著我,仿佛他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不是真實的,可這真的就在他眼前發生了,趁著他還處於呆滯的狀態中,我掉過車頭開向了終點的位置,等我到了終點幾分鍾後,三哥的車才緩緩而來。
我雙手搭在方向盤上,整個人靠在座位上,心裏鬆了口氣,不記得自己上一次這麽拚命是什麽時候了,記得還是曾經一次和人賭車的時候,自己拚了一把,為的是能夠拿到那筆錢,給蘇雅買一個像樣的禮物,隻是那時候已經過去很久也很久了,久到我也記不得具體是什麽時候了。
三哥下了車,走到我車的旁邊看著我,半晌說不出話來,我笑著道:“三哥,你輸了。”
他陰著臉,我以為他要跟我翻臉不認賬,卻在下一秒他笑出了聲,他對我豎起了大拇指:“小子!三哥服你!”
看他這真誠的笑容,我也笑了笑,為了自己這麽大年紀了還能這麽拚命而笑,我想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拚命玩車了吧,或許以後還會遇到這種事情,不過我肯定會選擇用更好的辦法來解決。
我帶著高琪安全的離開了,三哥說以後不會再來找我酒吧的麻煩了,我相信他的為人,憑我的直覺。
高琪坐在我旁邊,我忍不住問:“你都不想知道我是怎麽贏的麽?”
她不鹹不淡的道:“隻要贏了就好,要知道那麽多幹嘛?”
我被她的話噎的沒話可說,她就是這麽個人,見我一臉吃癟的模樣,她笑著問:“那你是怎麽贏的呢?”
我摸了摸鼻子道:“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正準備裝一波,她淡淡道:“那你還是別說了。”
我無語的看了她一眼,決定在迴去的這段路程中一句話都不跟她說,這特麽太憋屈了。
“喲!生氣了?”她一臉戲弄的看著我問,我沒搭理她,她笑了笑然後將目光投向了窗外,一胳膊搭在車窗台上,自顧自的看起了風景,活脫脫一沒心沒肺的主。
一天這麽不平靜的度過了,晚上酒吧照常經營著,高琪今晚沒來,所以酒吧裏有點冷清,她沒告訴我原因,隻是說有點事情,我也沒多問。
在吧台旁邊的位置上,我和耗子喝著酒隨便聊著,我問他今天大羅的身體怎麽樣,他道:“好多了,醫生說再有一個星期就能出院了,不過繃石膏還要繼續打,每隔幾天都要去醫院換一次。”
我點了點頭,這小子胳膊骨折怎麽也要一個月才能有所好轉,想要痊愈估計還早,畢竟傷筋動骨一百天,這一兩個月是別想他上台唱歌了。
過了十二點,酒吧裏的人越來越少了,我注意到了角落位置的一個客人,已經喝了兩個多小時了,就一個人在那不停地喝,想了想我端著一個杯子走了過去,在他的對麵坐了下來。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然後繼續喝自己的,我看他已經喝了不少了,就問:“兄弟,你喝的有點多了。”
他冷笑了一聲:“嗬!怎麽,來酒吧不就是喝酒的麽,我喝多少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管得著麽!”
我低頭輕笑,確實來酒吧就是喝酒的,我隻是不想看到更多的人為情而心死,用酒來麻痹自己,便道:“像你這樣的人我見多了,生活上感情上,或者事業上遇到點困難了就用酒來逃避現實,其實你可以找一個沒人的地方,我看出門右拐的橋上就不錯,那裏喝更有意境。遇到別人你可以自豪的跟人說,我也是吹過西風喝過烈酒的人。”
他終於正視著我,許久沒有說出話來,有點煩悶的一口幹了杯子裏的酒,然後掏出了錢包去前台結賬了,看著他那踉蹌的步伐,晃悠著走出了門口,消失在我的視線內,我喝了口酒,享受這個孤獨的夜晚。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酒吧一如既往的平靜,幾乎隔一天高琪來一次,酒吧的生意還是這麽火爆,我每天都去醫院看一次大羅,一切都在正常節奏下進行著。
我堅持著每天晚上跟藍珊打一次電話,有的時候會跟她用微信視頻,因為我實在太想念她了,我想她也是這個想法。
一個星期不知不覺就這麽過來了,明天是大羅出院的日子,我還要接這小子,這麽多天他躺在醫院裏也瘦了不少,我想經過這一次的事情,他以後會收斂不少吧,就像當年的方仲一樣。
想到了方仲,我掏出了電話,給他撥了過去...
我把車停在了路邊,這裏荒無人煙,倒是一個不錯的地點,三哥見我來了,叼著煙走了過來:“季陌,來的挺早啊!”
看到我旁邊的站著的高琪,三哥來興致了,連忙走到跟前來,正要說話我一把把高琪拉到了身後,皺著眉頭看著三哥道:“三哥,既然人都到了,就早點開始吧。”
三哥見我這番舉動,有點不悅的瞪了我一眼,卻沒有有過分的舉動,隻見他點了點頭:“也好,既然你小子想早點輸,那我就成全你!”
我沒有搭理他這狂妄的話語,轉過身去對高琪說:“你去車裏等我。”
她點了點頭,然後進了我那輛車,三哥饒有興致的道:“小子,你不會想用這吉普車跟我跑吧?”
我笑了笑道:“當然不是,車用你的。”
他也笑了,有點耐人尋味的笑容,透露出一股狡詐:“怎麽,你就不怕我在車上動手腳?”
我淡淡道:“你要是丟的起那個臉,但做無妨。”三哥大笑著,咂舌道:“不錯,你小子這脾氣我喜歡,行吧!這麽多車你隨便挑,那輛是我的你想用也可以。”
見這三哥性子爽快,我心裏稍微鬆懈了點,既然他讓我隨便挑,那總不能會在所有車上都動手腳吧,尤其是他自己的車居然也讓我選,我心裏有點訝異。
“我沒那個膽子開三哥你的車,就這輛吧。”我隨口笑道,然後指著看的最順眼的那輛寶紅色的車道,這個顏色和藍珊的車顏色一樣,小跑的造型,加了一個尾翼側身噴個塗鴉,倒是有那麽幾分味道。
三哥點了點頭道:“成!幺兒,鑰匙給這個兄弟。”
那被稱作幺兒的小夥子嘴裏嚼著口香糖,瞥了我一眼很拽的那鑰匙甩給了我,我接著然後上了車,把車開到了路中央右側的位置和他的車並排。
我搖下了車窗,三哥看向我指著前方道:“兄弟,這條路長四公裏,到頭了有我的人在那守著,沒有規則,第一個到終點的人贏!不過我可說好了,這路上的暗坑比較多,你可看著點開,生死由命成敗在天,別怪三哥沒提醒你。”
我微笑著點了點頭,這三哥倒是有趣,第一次見跟人賭車還墨跡這麽多的,不過他這番話倒是讓我對他多了幾分好感,至少他沒打算用這個暗坑來坑我。
他說完,一個小夥子走到了路中我們車前的位置,舉起了旗子,然後拿起了手機對裏麵的說喊了一句,想來應該是通知那邊的人我們要出發了。隨著他的一聲令下,我們兩車同時出發,即便多年不玩車,我依舊輕車熟路,就像那天晚上一樣。
我沒有開的很快,隻是跟在他的屁股後麵,我想他對這條路肯定很熟悉,所以我打算先跟著他一段距離熟悉一下路況,尤其是那不確定的暗坑,很容易讓人吃虧。
留意了一下距離,四公裏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半了,我依舊不急不緩的跟在他的車後麵,他卻突然加速了,前麵不遠處就是一個轉彎口,我不打算在這裏超車,稍微觀察了一下這轉彎口太過窄,而且看不到轉彎口另一麵的路況。
過了轉彎口,我驚險的發現,這邊居然有一個暗坑,所以說這轉彎口隻能夠一輛車通過,如果剛才我超車的話務必會開到這暗坑上去,想想剛才這三哥的加速,我擦了把冷汗,這貨也真夠陰險的。
接下來的這段路我更加的小心了,不過已經快三公裏了,我剩下的時間不多了,目測了一下前方的路段,還剩下最後一個轉彎口,接下來都是直的路,我想就在這個轉彎口超過他。
隻是,有點困難的是,這轉彎口比剛才的還要窄,幾乎隻夠一個半車身的距離,我在琢磨著該怎樣超過他。心裏急速的思考著,我看到了靠近轉彎口的這一側,有一個不高的土坡,一個念頭油然而生。
三哥開始逼著我的車身,不讓我超過他,因為前麵的路邊基本都很窄,隻要他控製車速把我車頭給別住,我是沒什麽辦法超過他的,所以我隻能冒險搏一把!
就在他以為勝券在握的時候,我一個加速衝上了那土坡,在他即將轉彎的時候從那土坡上飛馳而過,整個車身都淩空了,在半空中的車速並沒有減下來,在他車前方,我的車穩穩的砸落在了路麵上。
我一個甩尾,將車頭甩向了他的那個方向,他停下了車呆滯的看著我,仿佛他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不是真實的,可這真的就在他眼前發生了,趁著他還處於呆滯的狀態中,我掉過車頭開向了終點的位置,等我到了終點幾分鍾後,三哥的車才緩緩而來。
我雙手搭在方向盤上,整個人靠在座位上,心裏鬆了口氣,不記得自己上一次這麽拚命是什麽時候了,記得還是曾經一次和人賭車的時候,自己拚了一把,為的是能夠拿到那筆錢,給蘇雅買一個像樣的禮物,隻是那時候已經過去很久也很久了,久到我也記不得具體是什麽時候了。
三哥下了車,走到我車的旁邊看著我,半晌說不出話來,我笑著道:“三哥,你輸了。”
他陰著臉,我以為他要跟我翻臉不認賬,卻在下一秒他笑出了聲,他對我豎起了大拇指:“小子!三哥服你!”
看他這真誠的笑容,我也笑了笑,為了自己這麽大年紀了還能這麽拚命而笑,我想這應該是我最後一次拚命玩車了吧,或許以後還會遇到這種事情,不過我肯定會選擇用更好的辦法來解決。
我帶著高琪安全的離開了,三哥說以後不會再來找我酒吧的麻煩了,我相信他的為人,憑我的直覺。
高琪坐在我旁邊,我忍不住問:“你都不想知道我是怎麽贏的麽?”
她不鹹不淡的道:“隻要贏了就好,要知道那麽多幹嘛?”
我被她的話噎的沒話可說,她就是這麽個人,見我一臉吃癟的模樣,她笑著問:“那你是怎麽贏的呢?”
我摸了摸鼻子道:“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正準備裝一波,她淡淡道:“那你還是別說了。”
我無語的看了她一眼,決定在迴去的這段路程中一句話都不跟她說,這特麽太憋屈了。
“喲!生氣了?”她一臉戲弄的看著我問,我沒搭理她,她笑了笑然後將目光投向了窗外,一胳膊搭在車窗台上,自顧自的看起了風景,活脫脫一沒心沒肺的主。
一天這麽不平靜的度過了,晚上酒吧照常經營著,高琪今晚沒來,所以酒吧裏有點冷清,她沒告訴我原因,隻是說有點事情,我也沒多問。
在吧台旁邊的位置上,我和耗子喝著酒隨便聊著,我問他今天大羅的身體怎麽樣,他道:“好多了,醫生說再有一個星期就能出院了,不過繃石膏還要繼續打,每隔幾天都要去醫院換一次。”
我點了點頭,這小子胳膊骨折怎麽也要一個月才能有所好轉,想要痊愈估計還早,畢竟傷筋動骨一百天,這一兩個月是別想他上台唱歌了。
過了十二點,酒吧裏的人越來越少了,我注意到了角落位置的一個客人,已經喝了兩個多小時了,就一個人在那不停地喝,想了想我端著一個杯子走了過去,在他的對麵坐了下來。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然後繼續喝自己的,我看他已經喝了不少了,就問:“兄弟,你喝的有點多了。”
他冷笑了一聲:“嗬!怎麽,來酒吧不就是喝酒的麽,我喝多少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管得著麽!”
我低頭輕笑,確實來酒吧就是喝酒的,我隻是不想看到更多的人為情而心死,用酒來麻痹自己,便道:“像你這樣的人我見多了,生活上感情上,或者事業上遇到點困難了就用酒來逃避現實,其實你可以找一個沒人的地方,我看出門右拐的橋上就不錯,那裏喝更有意境。遇到別人你可以自豪的跟人說,我也是吹過西風喝過烈酒的人。”
他終於正視著我,許久沒有說出話來,有點煩悶的一口幹了杯子裏的酒,然後掏出了錢包去前台結賬了,看著他那踉蹌的步伐,晃悠著走出了門口,消失在我的視線內,我喝了口酒,享受這個孤獨的夜晚。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酒吧一如既往的平靜,幾乎隔一天高琪來一次,酒吧的生意還是這麽火爆,我每天都去醫院看一次大羅,一切都在正常節奏下進行著。
我堅持著每天晚上跟藍珊打一次電話,有的時候會跟她用微信視頻,因為我實在太想念她了,我想她也是這個想法。
一個星期不知不覺就這麽過來了,明天是大羅出院的日子,我還要接這小子,這麽多天他躺在醫院裏也瘦了不少,我想經過這一次的事情,他以後會收斂不少吧,就像當年的方仲一樣。
想到了方仲,我掏出了電話,給他撥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