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去的路上,吳菲菲再次突發奇想:“林誌,你歌唱得那麽好,要不陪我們一起參加華夏好聲音吧。”

    林誌搖搖頭,道:“我對選秀比賽沒興趣。”

    吳菲菲頓時垂頭喪氣:“哦。”

    蘇語馨聞言,亦忍不住說了一句:“那太可惜了,你明明那麽有唱歌的才華。”

    林誌笑了笑,打趣道:“你們不是應該慶幸我沒參加華夏好聲音才對嗎?要不然,你們奪冠就沒機會了。”

    蘇語馨很是自信地說道:“那可不一定哦。”

    ……

    將兩個美女各自送迴家之後,林誌亦迴到他那簡陋的出租屋裏。

    開著價值800萬的豪車,卻住著破爛的出租屋。可以的,逼格滿滿。

    林誌看了看空空蕩蕩的出租屋,確實太簡陋了,剛從豪華超跑上下來,竟然有點不習慣。

    於是,林誌從空間戒指裏拿出書法大家王羲之的字帖和齊白石先生的蝦趣圖,掛在了牆上。

    角落處,林誌則擺上了一個白地青花瓷花瓶。

    嗯,這下感覺好多了。至少出租屋的逼格瞬間提升了不少。

    簡單布置了一下房間後,林誌方才靜下來,專心感受著腦海中的屬於分身的那個感覺。

    頓時,林誌就如同自己本身在無盡深礦裏挖寶一樣,那感覺無比真實,身臨其境。

    林誌賣力地挖著寶,幾分鍾後,阿離的通報聲突然響起:“咣當,恭喜你挖到3000萬人氣!”

    “什麽,3000萬人氣?”林誌很是奇怪。“我剛才在ktv裏唱歌時,分身不是已經挖到過2萬粉絲了嗎?粉絲和人氣這不是重複了嗎?”

    不過林誌細想了一下,覺得粉絲和人氣還是有區別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上一本書寫得好很多人支持你人氣很高,但是下一本書寫得太爛,那些人不再支持你了,人氣肯定就不高了。

    不過你的忠實粉絲卻不同,他們不管你的創作是好是壞,都會支持你,與你同甘共苦一同走來。

    這便是粉絲和人氣之間的區別。

    “我暫時沒有成為萬眾矚目的藝人的想法,這兩樣東西貌似對我都沒啥用。”

    林誌想著,反正剛才的2萬粉絲也沒用上,幹脆和3000萬人氣一起,全部投到了他的新書《此書必火》上。

    經過一晚上,大神們的聯手打壓,原本已經在各個榜單底部掛著的《此書必火》,突然間人氣暴漲。

    就像火箭吃了興奮劑一般,“嗖”一下,《此書必火》從各個榜單底部,直接竄到各個榜單榜首的位置。

    一下子,《此書必火》霸占了各個榜單,除了打賞榜之外。

    因為打賞榜第一名,天王老子的《神鬼決》被打賞金額高達2億5000萬vip點,相當於250萬元!

    有個土豪讀者,見到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已經霸占了其他榜單的首位就差打賞榜了,心一狠,直接300萬rmb砸下去。

    瞬間,《此書必火》霸占了所有榜單的榜首!

    “不可能!”

    這一刻,旗點所有大神都蒙了,但同時他們也意識到,這場諸神和新神的對決,新神徹底贏了,他們敗的體無完膚!

    一個新人作家,用兩天的時間便幹倒了旗點所有大神,霸占了所有榜單首位,這個重磅消息瞬間傳遍了網文界,引起巨大的轟動。

    不過造成這場巨大轟動之人,貌似壓根不在意這些,他隻顧埋頭繼續挖寶。

    已經接近深夜十二點了,可是林誌的興致一點都不減,也一點不覺得疲勞。

    繼續往下深挖,深度已經超過45米了。

    就在這時,阿離的通報聲再次響起:“咣當,恭喜你挖到從天而降的小型隕石一顆!”

    “從天而降的?”林誌很是奇怪阿離所用的形容詞。

    突然,林誌感覺整個無盡深礦火紅一片,頭頂上方貌似有什麽東西正以極快的速度墜落。

    林誌抬頭一看。

    “我去你個二大爺!”林誌直接罵出聲來。

    頭頂上,一輪紅日從天而降,速度極快,還未砸到地麵,那高溫的火焰,卻已經將林誌給吞沒了。

    “轟隆”一聲,隕石地麵砸出一個巨大無比的深坑,林誌葬身其中。

    “我艸!”現實中,林誌嚇得虛汗都出來了。

    “竟然給老子挖到個從天而降的隕石,尼瑪!幸好在無盡深礦裏挖寶的隻是個分身,否則我豈不是死無葬身之地?”林誌忍不住對著空氣吐槽起來。

    “沒辦法,挖到的寶貝的品質是隨機的,相應的,危機也是隨機的。”阿離冰冷無情的聲音響起。

    林誌竟無言以對。

    “罷了,今天的挖寶作業就到這裏吧。看來往下挖危機太大,明天橫著挖才行。”分身的經曆反饋到林誌的身上,林誌頓時感覺一陣強烈的疲憊。

    這還是他體質便強之後,第一次感覺如此疲憊。

    看來,影分身之術好用是好用,但是事後會對身體造成雙倍的負擔,對體力的消耗也是極為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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