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物質引用劑果然牛逼哄哄!”望著鏡中有點陌生的自己,林誌不由得發出一聲感歎。
鏡中的他,精神抖擻,帥氣非凡,哪裏還是以往那個無精打采的他。
除了容貌又俊俏了幾分之外,林誌身體各處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他的皮膚變得光滑細膩,他的肌肉變得結實有力。就連原本的一塊腹肌,如今也變成了完美的六塊。
這簡直就是一具完美的身軀啊!
自戀一番之後,林誌迴過神來,便意識到一個十分尷尬的問題
不過在此之前,林誌開口問了阿離一個很傻的問題:“我現在已經變得很強了嗎?”
“是的。”阿離有問必答。“你現在的體質已經從0.8增長到5.0,是普通成年人體質的5倍!”
“這麽說來……”林誌的表情無比尷尬,他總算確定,他之前鬧了多麽大一個烏龍。
是的!如果他在無盡深礦的時候,就服用下全物質引用劑,以他是普通成年人5倍的體質,要對付一頭獨狼,那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嗎?
阿離貌似知道林誌心中的想法,再次開口道:“你是無盡深礦唯一的礦工,無盡深礦自然不會讓你隨便死去。這一點,你就放心吧!”
“哦。”林誌隻能如此迴應,用以掩蓋心中的尷尬。
……
雖說,身體改善之後,林誌感覺神清氣爽、渾身充滿力量,就連幹了半天重活的疲勞,也是蕩然無存。但,他肚子卻實在餓得咕咕直叫。
林誌還從未有過如此饑餓的感覺,貌似一頓可以吃下一頭牛。
這或許是因為體質得到改善,身體變強的緣故。
換上一身幹淨的衣服之後,林誌直接來到樓下小區,一家名叫馨語飯館的飯店,準備在這裏大吃一頓。
馨語飯館並不大,勝在幹淨整潔。
林誌剛走進飯館,便引起一陣不小的騷動。
“哇塞,大帥哥啊!”
不知哪個花癡妹子率先忍不住低聲叫了一句。
“真的耶!”
“好帥。”
“膚淺,關鍵是人家的氣質!”
“他是新搬到我們小區的嗎?我以前怎麽沒注意到我們小區有那麽帥氣的小哥哥。”
“要不,我們一起過去問小哥哥聯係方式吧。”
“這樣不太好吧?”
時間已經是下午兩點多,飯店人不多,隻有幾張桌子有人,其中一張靠近外頭的桌子上,坐了好幾位妹子。
不用多想,剛才引起騷亂的,正是這一桌妹子。
林誌明知道妹子們議論著的人是他,但他向來比較宅,也可以說是比較靦腆,妹子不主動過來搭訕,他自然不會主動。
所以,林誌目不斜視,從那一桌妹子身邊走過,找了個靠裏的位置,便坐了下去。
“哇塞,還挺高冷。”
“帥呆了!”
林誌沒有主動,反而被幾個妹子誤認為是他比較高冷。
其實,林誌有一顆純正的屌絲的心,但此刻,他亦隻能繼續故作高冷。
除了按捺不住一顆騷動的芳心的花癡妹子之外,見到林誌走進飯館,最吃驚的人要屬要飯店老板。
不是吧?難道是我認錯人了?這家夥不是天天來飯館吃飯的那小子嗎?以前怎麽沒發現他又帥又有氣質?
沒理會吃驚的老板,林誌開始點菜:“老板,給我來份土豆燉雞塊、酸菜魚、叉燒吹筒……”
林誌一連點了四五個菜,最後,還不忘加上一盅枸杞鴿子湯。
“看來,還真是我認錯人了。”老板小聲嘀咕了一句。就他所認識的那個宅男,吃飯何嚐有如此豪氣過。
每天中午就叫10塊錢的快餐,晚飯更省,隻要一碗5塊錢的混沌,就連鹵蛋從來都不舍得加一個。
這幾個菜雖然都不算貴,但加起來也有小兩百。
所以,老板覺得他肯定是認錯人了。
體質增強之後,林誌的耳力也變得異常的好。老板小聲的嘀咕,他自然聽得一清二楚。不過,他並沒有加以理會。
的確,以前林誌身為一個窮屌絲,每個月拿三千不到的稿費,還得往家裏寄錢,平時哪敢花錢大手大腳的。
不過現在不同了,林誌擁有了任何寶貝都能挖出來的無盡深礦,別的不說,光那一桶金子,至少就直150萬。
所以,就算口袋的破錢包裏隻有300塊不到,林誌還是打算放開來大吃一頓,改善一下苦逼的人生。
所謂人生苦逼,當及時行樂。
因為飯館沒多少人,所以很快,林誌點的幾個菜就陸續上桌。
見到端菜上來的是身材臃腫的老板娘,林誌未免有點小失落。
林誌天天到馨語飯館吃飯,倒不是因為這家飯店的飯菜有多可口,而是因為飯店的老板有一個漂亮的女兒,語馨。
語馨比林誌小兩三歲,還在大學念書。
她的夢想是當歌星,幻想著有一天參加省電視台的選秀節目,一夜成名。
為了夢想成真,她無時無刻不在練歌。就連給客人端菜的時候,嘴裏都會哼著動聽的歌曲。
又漂亮,又能幹,唱歌又好聽,飯店的生意之所以會那麽好,她功不可沒。
“對哦,這個點她應該在上課。”想到此,林誌倒是釋然。
林誌的菜上齊的時候,飯館裏的其他顧客已經陸續走光了,隻剩林誌一個。
所以,林誌也不用顧忌形象什麽的,放開來,就是一頓風卷殘雲。
十五分鍾之後,酒足飯飽的林誌結完賬,離開了飯店。
“哇塞,這小子真能吃!”老板望著幾個幹幹淨淨的盤子,無比吃驚。
他本以為,林誌點那麽多菜,是要請人吃飯。沒想到,他一個人就吃光了所有飯菜。
有這份能耐,不去參加大胃王可惜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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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簡直就是一具完美的身軀啊!
自戀一番之後,林誌迴過神來,便意識到一個十分尷尬的問題
不過在此之前,林誌開口問了阿離一個很傻的問題:“我現在已經變得很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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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說來……”林誌的表情無比尷尬,他總算確定,他之前鬧了多麽大一個烏龍。
是的!如果他在無盡深礦的時候,就服用下全物質引用劑,以他是普通成年人5倍的體質,要對付一頭獨狼,那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嗎?
阿離貌似知道林誌心中的想法,再次開口道:“你是無盡深礦唯一的礦工,無盡深礦自然不會讓你隨便死去。這一點,你就放心吧!”
“哦。”林誌隻能如此迴應,用以掩蓋心中的尷尬。
……
雖說,身體改善之後,林誌感覺神清氣爽、渾身充滿力量,就連幹了半天重活的疲勞,也是蕩然無存。但,他肚子卻實在餓得咕咕直叫。
林誌還從未有過如此饑餓的感覺,貌似一頓可以吃下一頭牛。
這或許是因為體質得到改善,身體變強的緣故。
換上一身幹淨的衣服之後,林誌直接來到樓下小區,一家名叫馨語飯館的飯店,準備在這裏大吃一頓。
馨語飯館並不大,勝在幹淨整潔。
林誌剛走進飯館,便引起一陣不小的騷動。
“哇塞,大帥哥啊!”
不知哪個花癡妹子率先忍不住低聲叫了一句。
“真的耶!”
“好帥。”
“膚淺,關鍵是人家的氣質!”
“他是新搬到我們小區的嗎?我以前怎麽沒注意到我們小區有那麽帥氣的小哥哥。”
“要不,我們一起過去問小哥哥聯係方式吧。”
“這樣不太好吧?”
時間已經是下午兩點多,飯店人不多,隻有幾張桌子有人,其中一張靠近外頭的桌子上,坐了好幾位妹子。
不用多想,剛才引起騷亂的,正是這一桌妹子。
林誌明知道妹子們議論著的人是他,但他向來比較宅,也可以說是比較靦腆,妹子不主動過來搭訕,他自然不會主動。
所以,林誌目不斜視,從那一桌妹子身邊走過,找了個靠裏的位置,便坐了下去。
“哇塞,還挺高冷。”
“帥呆了!”
林誌沒有主動,反而被幾個妹子誤認為是他比較高冷。
其實,林誌有一顆純正的屌絲的心,但此刻,他亦隻能繼續故作高冷。
除了按捺不住一顆騷動的芳心的花癡妹子之外,見到林誌走進飯館,最吃驚的人要屬要飯店老板。
不是吧?難道是我認錯人了?這家夥不是天天來飯館吃飯的那小子嗎?以前怎麽沒發現他又帥又有氣質?
沒理會吃驚的老板,林誌開始點菜:“老板,給我來份土豆燉雞塊、酸菜魚、叉燒吹筒……”
林誌一連點了四五個菜,最後,還不忘加上一盅枸杞鴿子湯。
“看來,還真是我認錯人了。”老板小聲嘀咕了一句。就他所認識的那個宅男,吃飯何嚐有如此豪氣過。
每天中午就叫10塊錢的快餐,晚飯更省,隻要一碗5塊錢的混沌,就連鹵蛋從來都不舍得加一個。
這幾個菜雖然都不算貴,但加起來也有小兩百。
所以,老板覺得他肯定是認錯人了。
體質增強之後,林誌的耳力也變得異常的好。老板小聲的嘀咕,他自然聽得一清二楚。不過,他並沒有加以理會。
的確,以前林誌身為一個窮屌絲,每個月拿三千不到的稿費,還得往家裏寄錢,平時哪敢花錢大手大腳的。
不過現在不同了,林誌擁有了任何寶貝都能挖出來的無盡深礦,別的不說,光那一桶金子,至少就直150萬。
所以,就算口袋的破錢包裏隻有300塊不到,林誌還是打算放開來大吃一頓,改善一下苦逼的人生。
所謂人生苦逼,當及時行樂。
因為飯館沒多少人,所以很快,林誌點的幾個菜就陸續上桌。
見到端菜上來的是身材臃腫的老板娘,林誌未免有點小失落。
林誌天天到馨語飯館吃飯,倒不是因為這家飯店的飯菜有多可口,而是因為飯店的老板有一個漂亮的女兒,語馨。
語馨比林誌小兩三歲,還在大學念書。
她的夢想是當歌星,幻想著有一天參加省電視台的選秀節目,一夜成名。
為了夢想成真,她無時無刻不在練歌。就連給客人端菜的時候,嘴裏都會哼著動聽的歌曲。
又漂亮,又能幹,唱歌又好聽,飯店的生意之所以會那麽好,她功不可沒。
“對哦,這個點她應該在上課。”想到此,林誌倒是釋然。
林誌的菜上齊的時候,飯館裏的其他顧客已經陸續走光了,隻剩林誌一個。
所以,林誌也不用顧忌形象什麽的,放開來,就是一頓風卷殘雲。
十五分鍾之後,酒足飯飽的林誌結完賬,離開了飯店。
“哇塞,這小子真能吃!”老板望著幾個幹幹淨淨的盤子,無比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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