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明瑾不理他,到隔壁找了秀姐,讓她到族長家跑一趟,就又轉身迴來了。


    在院中孫氏、於氏和嶽小滿都圍住她,於氏便問道:“三嫂你真的要和離?這和離了哪有什麽好日子過?”


    孫氏是不相信喬明瑾會和離的,她家那麽窮,和離了能有什麽好日子過?再說嶽老三如今有著公差,是多讓人羨慕的差事,傻子才會和離呢。定是要拿喬,提一些條件。


    孫氏就撇了撇嘴。


    嶽小滿圍上來說道:“三嫂,不要和離啊。三哥會很傷心的,再說琬兒還小,少了誰都不好。”


    喬明瑾看著她笑了笑沒說話。


    不一會,嶽姓族長就到了。六十歲左右的人,身子硬朗,精神灼爍。隨行來的還有兩個族裏的老人。


    嶽族長看了喬明瑾一眼就進屋去了。


    秀姐就拉過她到一邊說話。


    “真的決定了?”


    喬明瑾便點頭。


    “可是孩子怎麽辦?嶽家不一定會把孩子給你。”


    “吳氏會同意的。”


    吳氏本來就不待見琬兒,說她吃了白食,隻要給她錢,她就會同意的。


    這次喬明瑾沒有進屋,隻和秀姐一邊在外頭說話一邊看女兒玩撿石子。


    屋裏爭論得很激烈。


    吳氏嗓門很大,絕不退這門親,補償柳家什麽的統統不答應。開玩笑,拿不到錢不說還要貼補出去?跟割她的肉有什麽區別?


    而喬父和雲家兩位舅舅對嶽家也越來越不滿,說嶽仲堯對不起喬家,這還要瑾娘母子騰出屋子,是個人都不會做這種刻薄的事。


    而嶽仲堯則死也不肯和離。


    嶽族長頭很疼。


    他也是瞧著瑾娘這四年怎麽過來的,好不容易把夫婿盼迴來,就得到這樣的待遇,是個人心裏都不爽。


    可是和離,讓瑾娘帶著琬兒走。不說嶽家不同意,他也不同意。


    這要是傳出去,他嶽家的兒郎們還怎麽說親?若是傳出去嶽家的男人都是薄情寡義的,他嶽家的男人要當老光棍不成?


    再說他那位兄弟還在京中當官呢,這要是被人攻訐,隻怕會影響到他。


    想了想便說道:“那就讓仲堯拖一年再娶柳家的閨女好了。待瑾娘生下兒子仲堯再娶。這樣瑾娘也有兒子奉養了。一年內你家再攢錢給瑾娘母子蓋間新房,並答應不可委屈了她們。”


    吳氏聽了跳了起來,道:“若是她還生女兒呢?難道還要讓我兒再等一年?那柳家的閨女都多大了!再說人家憑什麽等老三那麽久?人家救了老三一命,做平妻已是委屈了,還要讓人家等。”


    嶽族長真想上前去抽這個婆娘一巴掌。


    看喬家雲家的臉色,是在考慮他的提議了,這婆娘又來攪和!


    便狠狠地瞪了老嶽頭一眼。


    老嶽頭便喝道:“有你什麽事?”


    “怎麽沒我什麽事?我生的兒子,我怎麽不能說話做主了?”


    吳氏心中著急。拖一年?不說柳氏願不願意等,就說她家兒子還在讀書,萬一把銀子都花用在他兒子身上,或是時間長了,不陪嫁銀子過來了,她豈不是要雞飛蛋打?


    想拖一年,沒門!


    再等一年都不知能不能生出個兒子來!


    嶽老三瞪了他娘一眼,便道:“我願聽族長的,等瑾娘生了兒子再娶那柳家閨女。”


    喬父不說話。


    和離是下策,這世道女子和離了哪有幾個能過上好日子的?既然嶽仲堯不願背負忘恩負義之名,等瑾娘生了兒子,想必他也會看在兒子的份上高看瑾娘一眼。到時瑾娘的地位也會穩穩的。


    喬父和雲家兩個舅舅互看了一眼,覺得拖一年倒是可以接受。也許一年之後柳家那個女兒遇上更好的呢?不是皆大歡喜?


    而吳氏卻死不同意,不顧嶽仲堯的意思,死活要馬上抬人進門!


    眾人便又爭了起來。老嶽頭和嶽仲堯拉著吳氏都不能讓她閉嘴。


    喬明瑾走了進來,看了眾人一眼說道:“那就析產別居吧。”


    眾人皆看向她。


    吳氏叫道:“什麽什麽別居,什麽產?”她隻聽到什麽產,是要分她家財產?想得美!


    眾人也皆不解,隻有喬父眉頭揚了揚。


    喬明瑾便上前一步對著嶽族長和兩位族老道:“大魏律,夫妻若是和離不成,可以分割財產夫妻別居兩處過活。別居之後,夫妻名份不變,孩子的地位也不變,可以選擇任一方跟著生活。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得財產也歸雙方各自所有。男方則要出房屋供女方居住,孩子若選擇跟母方居住,父親仍要盡撫養的義務。分居期間,不履行夫妻義務。”


    喬明瑾那天迴娘家就在喬父的書房翻了那本厚厚的大魏律,沒想到竟讓她找到這麽一條律法。


    她本意是想和離的。如今和離不成,她又想要孩子,那麽這條律法無疑是給她開了另一扇窗。


    這條律法在一些人看來不過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大家子弟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一個證明罷了。


    多少大族子弟,因著某些原因不得不娶了與之家門利益相關的女子,卻又無恩愛情義,又因著各種原因不能休離,便起了這麽一條律法。


    女子嫡妻頭銜不變,嫡子嫌女的地位也不變,且夫妻名份仍在。弄出這麽一個析產別居來,能離了不想見的人,又能再娶別女消遙快活。


    且看似由男方提供居所,其實不過是衛道夫們怕女子給他們鬧出什麽不好的事來,給他們抹黑,變相地圈著女子罷了。


    不過不管別人怎麽想,這條律法對她目前來說再好不過。


    目前的情況下,她放不下琬兒,也不想跟嶽家有什麽牽扯,更不想跟嶽仲堯過夫妻生活,且她又身無餘錢,又不想拖累娘家,影響弟妹嫁娶的名聲,如此正正好。


    嶽老三要娶新人,盡管娶好了。


    且等她緩幾年,如今她也不想另嫁,有著一個和離的名聲還要應付各種搔擾。過幾年琬兒也大了些,慢慢再想法子,等她把這大魏朝摸熟了,再時再和離什麽的也容易得多。


    喬父眼睛亮了亮,這的確是目前最好的辦法了。


    若瑾娘和離,自家雖不缺她母女倆住的地方也不缺二人一口吃食,但是嶽家是絕計不會讓琬兒跟著瑾娘的。


    這樣正好,再過上一兩年再看情況,也許嶽老三有了新妻佳兒會自願放手也說不定。也或者這一兩年有什麽變故也不一定,他還是不想女兒和離的。


    嶽族長和兩位族老也相互看了眼,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律法。


    這樣也好,皆大歡喜。


    不影響族中兄弟的官聲,也解了嶽家的局。


    嶽族長想著隻要妻子名頭不變,等瑾娘自己過上一兩年,就知道自己帶一個孩子是多麽不容易的事,到時自會乖乖迴到嶽家。


    而吳氏隻要保住自家兒子和柳媚娘的婚事便萬事不管。離得遠遠的更好,眼不見心不煩。


    嶽仲堯則整個人都呆住了,目光緊緊盯著喬明瑾不放。


    為什麽這麽想離開他呢?


    雖保住夫妻名頭,可是不履行夫妻義務,那還是夫妻嗎?


    自己要娶柳媚娘真的讓她傷透了心嗎?外頭三妻四妾的男子那麽多,再說自己對她的感情又從沒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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