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不說沒關係,我已答應把你給他當玩具。” 黑衣男子甫說完,不等美婦人有任何反應,那人便一把扯開她的衣服。


    “不要!放開我!放開我……”美婦人覺得胸前一涼,奮力掙紮著,卻怎麽也敵不過兩個大男人的力氣,不消片刻,身上的衣服已被扒光,她羞憤得恨不得一死了之。


    “別碰她……”威夫憑著意誌力站起來,卻搖搖欲墜。


    “原來你還有力氣,那就好好欣賞你妻子如何被淩辱吧!”黑衣男子好整以暇的說。


    就在他們把注意力集中在威夫身上,美婦人從那名淫穢的男子身上拔出一把槍,“砰”的一聲,射殺了那名淫穢的男子。槍聲非常響,響到足以引來鄰居的注意。


    “殺了她。”黑衣男子語氣冰冷的下令。


    角落處的男子舉起槍瞄準美婦人,在扣下扳機的刹那,威夫撲身壓倒她,槍聲同時間響起。


    “威夫……威夫……”她顫抖的輕喊,努力壓抑哽咽。


    “馬克藏……藏好了……是不是?”威夫沾滿血的手撫過妻子的臉。


    “我藏好了。威夫,你會沒事的,會沒事的。”她捧著丈夫的臉,安慰的親吻她。


    “我好累……對不起……”威夫的手無力的垂落在地上。


    “我會陪你。”她語氣平靜的說,將槍瞄準太陽穴,隨即扣下扳機!


    “媽咪——”馬克在外麵等急了,再加上宅子裏傳來一連串的聲響,所以他跑進來一探究竟,卻親眼見到一群黑衣人殺了他的父母……


    馬克不知道他呆了多久,隻知道當他再次迴複神智時,已經六歲了,而腦海裏的夢魘——那個男人教他恨,告訴他恨才是一切力量的根源,也把他的名字改為修。


    是的,他學會恨,學會那個男人所教導的一切,他會為他父母報仇。報仇成了他日後的生活目標。


    時間不知過了多久,坐在書房的修露出笑容,他報仇了,就像他如何逼死他父母一樣的逼死他,隻不過他做得更絕,因為他沒傻到留下他的種來找他報仇,他殺了年僅三歲喊他哥哥的男孩,命手下強暴他的女兒至死,他成功了。


    因為他教得好——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這是他常講的。


    宋巧人坐在藤椅上,沒有打開落地窗,就這樣欣賞窗外藍天白雲。台北也是一樣的晴空萬裏,煦陽暖照,但她卻不曾如此優閑。想來現在和她一樣無所事事的大概隻有米蟲,不然就是錢多得可以填河的有錢人。


    可惜現在是冬天,不然她這一身所費不貲的內衣可以當泳衣,或者在陽台做日光浴也不錯。


    突然,她的寒毛一根根站了起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似乎多了起來,有人。


    喝!宋巧人嚇了一跳,居然有人如此貼進她,而她竟一點也沒有察覺到,要是來者不善的話……想著想著,她的身子不由得往椅子裏縮。


    “我沒有惡意,我是修的保鏢,叫暗。”他的語氣一如以往的平淡。


    “暗?”這是名字嗎?難道現在外國人都喜歡取一個字的名字?


    “暗是名字。”從他們被選為閻組的一員後,名字便代表他們身分,但對外人而言,他的名字反而成為代號。


    “你們到底是什麽人?”宋巧人一得知來人不具威脅性後,馬上開始研究起對方。


    乖乖!她什麽時候走桃花運了?從那個風騷的男人到眼前的酷哥,若拿他們的照片去賣的話,她鐵定賺翻了。


    “雷。”暗的迴答簡潔有力。


    “雷?那是什麽東西?怎麽跟我上班的公司名字一樣?”宋巧人莫名其妙的問。


    “雷是指雷幫,它是美國最大的黑幫。我們不販毒,但從事軍火交易。”暗三兩句就解釋完畢,他今天可不是專程來講述雷幫的曆史,他隻是來看她夠不夠格讓修付出心血。


    宋巧人瞪大眼,台灣竹聯幫老大出殯時的場麵她記憶猶新,一輛輛黑色賓士轎車,一大群穿黑西裝還戴墨鏡的人,那種場麵很嚇死,卻夠威風。


    暗覺得宋巧人的眼睛很美,閃著寶石般的光彩。但等了半天都不見她開口,以為她嚇呆了。哼!這種膽小的女人,根本不配當雷幫的總魁夫人。暗不屑的想。


    他哪裏知道宋巧人其實是沉溺在自我幻想中。她幻想自己一身勁裝提著黑色皮箱跟人交易,有著雪歌妮薇佛的酷勁,手指……手指?她終於迴過神,因為有五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來晃去,憑著高超的打蚊子本領,“啪的一聲,打到了。


    “你……你……”暗“你”了半天,卻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想他身為修的貼身保鏢,空手道、柔道皆在世界級高手榜上名列前茅,如今卻被一個女人輕易打中手,真是丟死人了。


    “我什麽我?雷幫要是個個像你一樣遜,依我看你們的未來也不怎麽好。”宋巧人就是有本事忘我,尤其得理時更是不饒人。


    暗差點氣得連怎麽唿吸都忘了,但隨即又平複心情,他向來以自製力為傲,怎麽才被人一激就火山爆發,他不怎麽情願承認宋巧人有本事,跟平常所見的女人不同。


    “你別以為修喜歡你,你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故意勾引他。暗組包括我在內共有七個人,不是每個人都讚成你成為總魁夫人的。”說完,暗就離開了。


    “總魁夫人?”宋巧人喃喃自語,過了半晌才了解暗的意思,她扯開嗓門像個潑婦般吼道:“他送給我,我還嫌他不入流!”


    真是的!有莫名其妙的主子,就有腦筋秀逗的屬下,沒頭沒腦的對她說些不準她勾引他們的總魁的話,笑死人了!她又不是他家養的狗,幹嘛聽他的?


    再說,她也沒無聊到真的去勾引修,如果那是暗的計策,他恐怕得失望了,因為她十分清楚自己的斤兩。


    可是修長得很帥,不,應該說是漂亮,漂亮得讓她情不自禁地將他與天使聯想在一塊。


    如果她真有個像修的男朋友……唉!宋巧人,你別作白日夢了。


    向來有“古跡城”之稱的台南,在寒流來襲過後沒多久,天氣就暖和起來了,雖然早晚還有些寒意,但對宋可勤這種怕冷的人來講,簡直就是上天的垂憐。


    宋可勤躺在床上,望著窗外的夜空,也不曉得為什麽,她明明累得像條狗,眼皮也酸澀得要命,但就是睡不著覺,老覺得有什麽事情要發生似的。


    “砰”的一聲,聲音非常輕微,如果在嘈雜的白天她說不定不會注意到,但現在萬籟俱寂,宋可勤想說服自己忽略都很困難,望了床頭的夜光鍾一眼,已經午夜兩點了,難道是小偷?


    哎!別胡思亂想,自己嚇自己,說不定隻是老鼠開舞會……“砰”的一聲,這次的聲響更大!別再意,說不定是大象在開舞會,宋可勤在心裏拚命說服自己。


    宋可勤,你別安慰自己了,小偷現在隻攻到客廳,聽聲音判斷,還是一個非常“肉腳”的小偷,要是她提起膽子迎麵殺敵,說不定還能保住疆土。


    她躡手躡腳的下床,抬起梳妝台前的緞麵椅子當武器,卻發現太重了。她放下椅子,拿起玻璃櫃上的花瓶,悄悄的下樓。


    “咦!這個身影……有著寬厚的肩膀,好熟悉……”


    “丹?!”忘卻了警戒心,她下意識的喊出口。


    “勤兒?”男人的咒罵聲猛然停止,轉向聲音來源處。


    “老天!真的是你!啊——”宋可勤的尖喊是因為突然被丹尼斯抱起來,興奮的轉著圈子。


    奇怪,如果真如宋巧人所說的,那宋可勤應該非常恨丹尼斯,甚至想啃他的骨、喝他的血,可是他們卻親密的喊著彼此的小名。


    殊不知宋可勤和丹尼斯早已在拉斯維加斯結婚,但是兩人的鶼鰈情深,卻成為丹尼斯的致命傷,由於他的敵人比飯粒還多,所以在得知宋可勤懷有身孕後,他不顧她的反對,硬是把她送迴台灣。


    但宋可勤認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她在決定嫁給丹尼斯時就有心理準備,她並沒有勸阻丈夫離開黑手黨,所有的擔心受怕她都一個人扛下來,為的就是讓丹尼斯無後顧之憂,而他也真的一直平安到現在,為此她很感謝上蒼的恩典。


    至於宋可人的誤會,宋可勤可是完全不曉得。宋巧人年幼時曾問她爹地中哪裏,當時她因為擔心丹尼斯的安危,所以一想到他隻會落淚;後來,她主動提起丈夫想讓女兒明白時,宋可人卻說她已經都知道了,她自然就以為女兒真的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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