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濱江山城夔州(四川奉節)城裏依舊有不少地方燈火閃現。
夔州乃夔州路的治所,隨著韃靼人的入侵,民眾東撤,夔州城繁華了不少。
城東的一座雙層小樓,二樓處,一位穿著紅袍的中年官人正就著燭光揮筆疾書。
他下值迴來,吃過飯,官袍未脫,工作至今,可謂勤勉。
夜風吹來,江濱的寒風讓官人不禁打了個噴嚏。
他站起來,舒展一下手臂,走到窗邊,看著夜幕下黑漆漆的城市的燈光思索著。
這個官人正是夔州路轉運使高椿年,紹定五年(1232年)進士,湖南零陵人,他正在寫著關於餘玠、孟之祥的監察報告,要給朝廷發去。
在地方監察製度方麵,宋朝建立了與路、府州二級相適應的監察體係,並且對地方監察體製自身監察進行了強化,是二級層次結構,分為路級與府州、軍、監級。
府州、軍、監級的監察機構主要負責監察本級官員,同時轄區內的縣級官吏負有按察之責。
路級監察機構包括提點刑獄司、轉運司、提舉常平司,《大宋提刑官》中宋慈提點刑獄司的官員,人稱宋提刑,他可以對轄區的內案子重審等,這就是一種監察。
這些路級監察官員被統稱為監司,而府州、軍、監級監察機構稱為通判廳。在宋朝你經常能夠聽到一個官職就是通判,比如蘇軾曾經擔任過杭州通判。
高椿年為朝廷設在四川路的監司之一,所任的夔州路轉運使除擔負夔州路財物賦稅外,還帶著考察地方官、維護治安、清點刑獄、舉賢薦能等職能。
朝廷知道其清正,剛直不阿,因此特別委托他監察餘玠、孟之祥這兩位大員!
也隻是個監察,真要是他們犯了事,以他們兩人的地位,要不召迴臨安府行在,要不由朝廷派出大員來處置,輪不到高椿年來處置。
重任在身,高椿年認真履職,經過數年來觀察,他發現餘玠無用監察,孟之祥則監察無用。
餘玠此人清正廉明,他主持四川路的軍政事務,對於打敗韃靼人念茲在茲,一心撲在工作上。
他經手的軍費巨大,卻不沾一文。
是的,他有一些灰色收入,但賬目清楚,全作公用!
他積極與人交流,卻從不拉幫結夥,秉公辦事。
一句話,餘玠實在無愧為我輩讀書人的楷模。
對於他,無用監察。
而孟之祥,戰功卓著,問題多多。
然而,哪怕是高椿年一再向朝廷報告,卻不見朝廷處置,可謂是監察無用。
比如,孟之祥瘋狂地販賣四川私鹽,獲利巨大!
他家的運鹽船在長江上暢通無阻,光天白日下運到了建康府卸鹽,把碼頭給堵了,以至於知建康府的趙相公要他收斂點,他卻狡猾地說是給他家用的鹽。
家用的鹽?!
據高椿年所知,他家在臨安府隻得一妻一妾,她們能夠吃掉十條大船的鹽?
光是這批鹽,夠她們兩個女子吃上一千年還不止!
高椿年也知道朝廷的難處,這孟之祥乃是四川路甚至是整個大宋最能打的武將,年前高椿年赴臨安府行在公幹時,從台諫朋友那裏知道孟之祥曾有異動,他去過兩淮幫呂文德打了一仗,勝敵。
呂文德都打不贏的戰鬥,他孟之祥打贏了,他不是軍中第一人還有誰是?
這樣的將軍,隻要他不造反不攏民,朝廷就由他吧。
朝廷管不管是朝廷的事,但高椿年必須報告。
一直以來,孟之祥辦企業,都是拿民間不要的荒地,能種莊稼的田地都是買,尚能讓人容忍。
現在,孟之祥露出了真麵目,他在成都府大肆圈占田地,在合州(合川,嘉陵江邊,順慶府和重慶府之中,有座釣魚城)、梓州(綿陽,順慶府西方)和巴州(巴中,順慶府北方)等圈地,分文不給,驅趕當地民眾背井離鄉,甚於韃靼人!
寫到這裏,高椿年一陣陣的怒火,隻想痛罵戶部這幫蠢才!
因為,孟之祥這麽做,居然是與朝廷戶部合辦“四川路樂茶集團”,拿地去種甘蔗、養奶牛和種茶等,進一步生產與銷售奶茶以及其它的飲料,與戶部分成。
他有戶部為他背書,做事肆無忌憚,到處搶地!
沒想到韃靼人肆虐之後,吃到飽的是孟之祥,高椿年看透了孟之祥的把戲。
韃軍過後,各地十室九空,官府的魚鱗圖冊(注1)被兵火所焚,土地劃分不再清楚,孟之祥乘虛而入,大肆鯨吞土地,還有謀占各城內土地和房屋。
他使用朝廷戶部的名義,戶部配合著他,讓他為所欲為。
高椿年布有眼線,得到了一個可怕的事實,比如目前的成都府城內,孟之祥一個人就吞掉了城內三分之一的土地和房屋,另外三分之一則是青居軍的將領以及孟之祥的親朋好友們拿去的。
城外田地,他也至少拿去了三分之一。
其他州縣,孟之祥也瘋狂拿地和搶占房屋,高椿年看著一項項的情報,怒極而笑。
即孟之祥還有點“職業道德”,即他在各地拿地,至多三分之一,不會多,也不少。
後來,孟之祥在四川路得到了一個“三分之一製置”的“美名”!
如此巨貪,高椿年苦苦算了一個晚上,發現光是孟之祥一個人,就在四川路拿了一百多萬畝的土地,各州縣都有他的房地產,多不勝數。
青居軍各大統製官,以及依附孟之祥的各路牛鬼蛇神,也在四川路弄了好幾十萬畝地和大量的房地產!
他有四川安撫製置使司和朝廷戶部的雙重加持,所到之處,各地州縣地方無不尊從,為他的土地和房地產重新造冊,無視原主的申訴。
唯一可以阻止他的蜀帥餘玠,對此不聞不問,視若無睹,嚴重失職。
所以,高椿年向朝廷上書,匯報餘玠和孟之祥的事情!
……
注1:魚鱗圖冊製度,為中國封建社會建立的土地賦稅管理辦法,圖冊中詳細登記了每塊土地的編號、土地擁有者的姓名、土地畝數、四至、以及土地等級。還把每塊土地形狀繪製成圖,每冊前麵又有土地的綜圖,仿佛魚鱗一般,因此稱“魚鱗圖冊”。最早出現在宋朝農業經濟較為發達的兩浙、福建、四川等地。
夔州乃夔州路的治所,隨著韃靼人的入侵,民眾東撤,夔州城繁華了不少。
城東的一座雙層小樓,二樓處,一位穿著紅袍的中年官人正就著燭光揮筆疾書。
他下值迴來,吃過飯,官袍未脫,工作至今,可謂勤勉。
夜風吹來,江濱的寒風讓官人不禁打了個噴嚏。
他站起來,舒展一下手臂,走到窗邊,看著夜幕下黑漆漆的城市的燈光思索著。
這個官人正是夔州路轉運使高椿年,紹定五年(1232年)進士,湖南零陵人,他正在寫著關於餘玠、孟之祥的監察報告,要給朝廷發去。
在地方監察製度方麵,宋朝建立了與路、府州二級相適應的監察體係,並且對地方監察體製自身監察進行了強化,是二級層次結構,分為路級與府州、軍、監級。
府州、軍、監級的監察機構主要負責監察本級官員,同時轄區內的縣級官吏負有按察之責。
路級監察機構包括提點刑獄司、轉運司、提舉常平司,《大宋提刑官》中宋慈提點刑獄司的官員,人稱宋提刑,他可以對轄區的內案子重審等,這就是一種監察。
這些路級監察官員被統稱為監司,而府州、軍、監級監察機構稱為通判廳。在宋朝你經常能夠聽到一個官職就是通判,比如蘇軾曾經擔任過杭州通判。
高椿年為朝廷設在四川路的監司之一,所任的夔州路轉運使除擔負夔州路財物賦稅外,還帶著考察地方官、維護治安、清點刑獄、舉賢薦能等職能。
朝廷知道其清正,剛直不阿,因此特別委托他監察餘玠、孟之祥這兩位大員!
也隻是個監察,真要是他們犯了事,以他們兩人的地位,要不召迴臨安府行在,要不由朝廷派出大員來處置,輪不到高椿年來處置。
重任在身,高椿年認真履職,經過數年來觀察,他發現餘玠無用監察,孟之祥則監察無用。
餘玠此人清正廉明,他主持四川路的軍政事務,對於打敗韃靼人念茲在茲,一心撲在工作上。
他經手的軍費巨大,卻不沾一文。
是的,他有一些灰色收入,但賬目清楚,全作公用!
他積極與人交流,卻從不拉幫結夥,秉公辦事。
一句話,餘玠實在無愧為我輩讀書人的楷模。
對於他,無用監察。
而孟之祥,戰功卓著,問題多多。
然而,哪怕是高椿年一再向朝廷報告,卻不見朝廷處置,可謂是監察無用。
比如,孟之祥瘋狂地販賣四川私鹽,獲利巨大!
他家的運鹽船在長江上暢通無阻,光天白日下運到了建康府卸鹽,把碼頭給堵了,以至於知建康府的趙相公要他收斂點,他卻狡猾地說是給他家用的鹽。
家用的鹽?!
據高椿年所知,他家在臨安府隻得一妻一妾,她們能夠吃掉十條大船的鹽?
光是這批鹽,夠她們兩個女子吃上一千年還不止!
高椿年也知道朝廷的難處,這孟之祥乃是四川路甚至是整個大宋最能打的武將,年前高椿年赴臨安府行在公幹時,從台諫朋友那裏知道孟之祥曾有異動,他去過兩淮幫呂文德打了一仗,勝敵。
呂文德都打不贏的戰鬥,他孟之祥打贏了,他不是軍中第一人還有誰是?
這樣的將軍,隻要他不造反不攏民,朝廷就由他吧。
朝廷管不管是朝廷的事,但高椿年必須報告。
一直以來,孟之祥辦企業,都是拿民間不要的荒地,能種莊稼的田地都是買,尚能讓人容忍。
現在,孟之祥露出了真麵目,他在成都府大肆圈占田地,在合州(合川,嘉陵江邊,順慶府和重慶府之中,有座釣魚城)、梓州(綿陽,順慶府西方)和巴州(巴中,順慶府北方)等圈地,分文不給,驅趕當地民眾背井離鄉,甚於韃靼人!
寫到這裏,高椿年一陣陣的怒火,隻想痛罵戶部這幫蠢才!
因為,孟之祥這麽做,居然是與朝廷戶部合辦“四川路樂茶集團”,拿地去種甘蔗、養奶牛和種茶等,進一步生產與銷售奶茶以及其它的飲料,與戶部分成。
他有戶部為他背書,做事肆無忌憚,到處搶地!
沒想到韃靼人肆虐之後,吃到飽的是孟之祥,高椿年看透了孟之祥的把戲。
韃軍過後,各地十室九空,官府的魚鱗圖冊(注1)被兵火所焚,土地劃分不再清楚,孟之祥乘虛而入,大肆鯨吞土地,還有謀占各城內土地和房屋。
他使用朝廷戶部的名義,戶部配合著他,讓他為所欲為。
高椿年布有眼線,得到了一個可怕的事實,比如目前的成都府城內,孟之祥一個人就吞掉了城內三分之一的土地和房屋,另外三分之一則是青居軍的將領以及孟之祥的親朋好友們拿去的。
城外田地,他也至少拿去了三分之一。
其他州縣,孟之祥也瘋狂拿地和搶占房屋,高椿年看著一項項的情報,怒極而笑。
即孟之祥還有點“職業道德”,即他在各地拿地,至多三分之一,不會多,也不少。
後來,孟之祥在四川路得到了一個“三分之一製置”的“美名”!
如此巨貪,高椿年苦苦算了一個晚上,發現光是孟之祥一個人,就在四川路拿了一百多萬畝的土地,各州縣都有他的房地產,多不勝數。
青居軍各大統製官,以及依附孟之祥的各路牛鬼蛇神,也在四川路弄了好幾十萬畝地和大量的房地產!
他有四川安撫製置使司和朝廷戶部的雙重加持,所到之處,各地州縣地方無不尊從,為他的土地和房地產重新造冊,無視原主的申訴。
唯一可以阻止他的蜀帥餘玠,對此不聞不問,視若無睹,嚴重失職。
所以,高椿年向朝廷上書,匯報餘玠和孟之祥的事情!
……
注1:魚鱗圖冊製度,為中國封建社會建立的土地賦稅管理辦法,圖冊中詳細登記了每塊土地的編號、土地擁有者的姓名、土地畝數、四至、以及土地等級。還把每塊土地形狀繪製成圖,每冊前麵又有土地的綜圖,仿佛魚鱗一般,因此稱“魚鱗圖冊”。最早出現在宋朝農業經濟較為發達的兩浙、福建、四川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