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兵!

    益王府竟然真的招到了10萬兵,而且隻是憑借100萬畝良田,這讓很多人都覺得不真實。

    然而無論你信不信,事實就擺在眼前。

    比如益都城的5座城門,每座城門駐軍1000人,威風凜凜,雄壯異常,比以前那些老兵看著還要滲人,凡是益都百姓看到這些守軍,心裏又不自覺的產生出信任的感覺,覺得把益都城交給這樣的軍事看管無比的放心。

    再比如益王府的守軍,雖然隻有1000人,但巡邏的時候雄赳赳氣昂昂,每一個都像百戰歸來的英雄,更讓人覺得火蓮教兩次洗劫益都城就像個夢,仿佛根本就沒存在似的。

    益都路新軍成立後接連5天都在集訓,每天集訓結束,新軍成群結隊的進出,張誌魯都要在門前默不作聲的觀察,就這樣觀察了5天。

    第5天頭上,就在益都路新軍完全結束集訓時,張誌魯的腦袋裏突然向閃過一絲火苗似的閃過一個問題:

    這10萬軍,究竟是新招的,還是原本就是老兵?第2次洗劫益都城的,究境是火蓮教,還是這些兵?

    這個想法一旦冒出來,就像是火種點燃了幹草一樣,忽然燒遍整片大地而難以抑製,這不僅讓張誌魯全身直冒冷汗,還讓他在心裏麵做出了一個看起來瘋狂的決定……

    ……

    張誌魯的決定宮千柏沒心情管,也沒辦法管,也用不著管,所以幹脆就不管了。

    10萬新軍結束集訓的第1天,益王府下達了第1道出征軍令:剿滅火蓮教!

    同樣是在大街上邊敲鑼邊大喊,但這次已經不是高力士親自上馬了,派遣三五十個軍事分頭宣傳就是了。

    而宣傳的內容則讓很多人覺得要發瘋:

    “益王有令!因為火蓮教兩次洗劫益都城,帶走了大量的房契地契,而且燒毀了官府的留檔,為了避免有人勾結火蓮教銷贓,益都路開始清理無主土地,收歸益王府統一管轄!請益都路的所有官商百姓帶著各自的房契地契在益王府門前認領土地,為期10天。10天內沒有前來認領的,或者是沒有房契地契的,一律按照無主土地收歸益王府,或者按照銷贓罪論處!”

    為什麽要讓人發瘋?因為益都路8成以上的土地就集中在七八十戶家裏,而這七八十戶人家都居住在益都城,並且幾乎家家都丟失了房契地契,要麽被火蓮教一把火燒掉,要麽就是被帶走不知幹什麽用處,哪裏還可能有房契地契留存?

    而且他們每個人都知道,所有房契地契留在官衙裏的案底,同樣已經背火蓮教人一把火燒掉。

    換句話說,他們已經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的地是屬於自己的,那麽按照益王府的規定,這些地都要上交益王府。

    先丟家眷性命,再丟所有家財,現在連房屋土地也丟了,10天前還風光無比的益都路大戶,突然成了喪家之犬,這讓他們如何能接受!

    “蒼天呀!真是不開眼呀!我等都是良善百姓,為何要遭如此劫難?”

    這是大多數人聽完益王府的宣傳之後,說出的第1句話。

    他們當然沒有想過,一直以來他們看那些流民就像是看野貓野狗一樣,開心了就讓他們替自己種地,而且還可以收他們9成租;哪天若是不開心了,隨意欺辱虐待,即便是出了人命也隻是一句話就能脫掉幹係的事兒。

    這些流民都是漢人,益都城裏的這些富戶6成以上也是漢人,在利益衝突麵前,他們眼裏是沒有“同袍兄弟”這4個字的!

    一定會有人說,這些富戶其實也不容易,因為他們的家財也是幾世幾代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的,所以也不能認為富戶就一定為富不仁。

    不對!至少在這個時代是不對的!

    蒙古人把漢人分為第三等或第四等,即便益都路這邊的漢人多數都是第三等人,在層層壓迫之下,再加上曆經宋遼金元四朝動亂,能夠安安穩穩積累財富的人幾乎沒有,但凡是財富達到他們這個程度的,可以說沒有一個是幹淨的!

    所以,即便是劉秉忠、高力士、陳魚雁等人不理解,宮千柏仍然是毫不猶豫的對這些富戶下了狠手。

    第1天,隻有幾戶土地不過十畝的人家前來益王府認領土地。說是認領,其實就是在地圖上做個標記,在戶籍冊子上記錄土地的位置和畝數,僅此而已。

    雖然官府的留檔已經被燒毀,但隻要家裏麵有房契和地契的,益王府一樣承認,重新登記留檔。

    除此之外,有不少房契和地契被燒毀,來益王府苦苦哀求重新登記的,益王府一律不承認,強硬地趕了出去。

    一時之間,這些失去房契和地契的大戶,可謂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一直到第8天頭上,很多人都決定要魚死網破了,事情卻突然出現了轉機——竟然有人收購土地,而且無需房契和地契,隻要有人證明這土地是你的,然後再簽了合約,就會以一畝地十兩銀子的價格當場成交。

    一畝地十兩銀子,這價格當然是便宜到姥姥家了,但是別忘了,如果不賣的話,再過兩天就會無常被益王府收走,那時候很可能什麽都得不到。

    而且他們中所有人都剛剛被洗劫過,已經家徒四壁,甚至連房子很快也不是自己的了,正是缺錢的時候。而他們每個人曾經都擁有1000畝以上的土地,所以即便是以十兩銀子每畝地的價格成交,他們也能得到幾萬甚至上百萬兩銀子。

    於是,這位買地的商人,在短短半天功夫就簽訂了300多份合約。

    當然有人打聽他這時候買地的原因,而此人給的答複倒也能讓人信服,那就是:經商本來就有風險,現在買地,很可能虧損幾千萬兩銀子,但萬一朝廷認可這些土地,那麽傳的名字可就不隻是幾千萬兩了!

    這話對於在這個年代做生意的人來說,特別能理解,要不怎麽說人無橫財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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