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狂風怒卷,飛沙走石瞬間彌漫了整個地下城的天空。山搖地動,地上眾人剛剛站起後,又瞬間跌倒在地上,使勁吐血。洞頂之上,破了許多小洞,黃沙飛速的流下來,瞬間便在地上積累了許許多多的小沙丘!
此時的紅芒再次襲來。方明連忙躲過!舉目四望,那擺渡者卻不見了蹤影!
恰逢此時,地上的血衣再次大喊:“他躲起來了就在周圍,如果跑了,詛咒就會消失!”
方明聽罷!仔細的探查周圍,奈何這擺渡者手段非常詭異。一點兒蛛絲馬跡都沒留下,而那詛咒光球卻沒完沒了的再次襲來!
方明眼睛一轉便想到了辦法,降落到地上,將長劍倒插在地上。之後雙手快速捏決,片刻之後雙手放置丹田處抱窩!
隨後轉頭對著血衣吩咐道:“塞上耳朵!”隨後便不再理會他。
方明深深吸了一口氣,看了看前方飛來的小球,然後瞬間張開嘴巴:“吼!
一聲巨響響徹地下城。這巨響伴隨著音波肆虐而去,先是遇到紅芒,那紅芒先是一亮,然後瞬間便小時的無影無蹤。之後凡是方明麵前的東西瞬間被震成了粉末朝後飛去!那人群宛若加速風化的雕刻一般,一片片脫落,之後成了飛灰!
就在音波肆虐的時候,人群中突然紅光一閃,一道人影重天而起,朝地下城出口衝去,方明眼中精光一閃!就在此時!腳下一踢!
唰!
那長劍被方明一腳踹出閃電般朝擺渡者飛去,之後還不罷休,再此朝著長劍吼出一道音波,再次加速衝向天空中的擺渡者。
一到青光閃過,擺渡者突然一頓!然後噴出大量的鮮血!那如下雨般染紅了那片天空。之後,便徑直的朝地上栽去!
看著擺渡者從半空之中跌落,血衣高興壞了,整個人都一陣輕鬆。屁顛屁顛的趕上前去收拾戰利品!
擺渡者在血黎心中,那可是僅次於上天的存在,蒼天的奴仆,威嚴的守護者!那是血黎不會提起,但是卻一直壓在頭頂的一座大山!他的存在,讓所有血黎人幹某些事情時都要考慮再三。
而擺渡者的詛咒那更是血黎的禁忌!可以將一個妙齡少女瞬間變成高齡老婦,讓一個能力舉千斤的力士瞬間拿不起一個饅頭!讓一個強壯的健康青年瞬間頭生瘡腳流膿。
現在自己親眼看見一個人人敬畏的擺渡者被人當空斬殺!血衣當時就明白,擺渡者不是全能的,自己不需對擺渡者那麽敬畏!斬殺擺渡者自己也可以!
血衣翻起擺渡者的屍體,死不瞑目的眼神確實讓他心中一寒,畢竟是壓在每個血黎頭頂無數年的族群,悵然之後便是無盡的興奮了。不顧還在流動的鮮血,麻利的搜索起擺渡者的屍體來。
霍!東西還真不少!一本金光閃閃,金子做的書籍。一把鮮紅色的天道神兵彎刀。還有若幹的草藥瓶瓶罐罐!
搜索完畢後血衣屁顛屁顛的拿過來,非常不舍的遞給鋒芒。
這時方明的戰利品,血衣沒有參與戰鬥,所以就沒有他的份,這點他是知道的,縱然有萬分不舍,還是將東西交給了方明。
方明拿金色書本看了看,這書就重10斤。真不知道這擺渡者為啥要帶著這東西亂跑。金封麵刻著四個大字詛咒之傷,這赫然是本詛咒術秘籍。
可惜方明自己誌不在此,此身要麽一劍生,要麽一劍死,費力學習這些東西費時費力不說,反而會導致雜而不精,落了下乘!看了一眼就沒了興趣!
那彎刀引起方明的注意。接過彎刀,輕輕撫摸讚歎道,好漂亮的刀!隻見這刀柄不長約五寸,但材質非常特殊,是由一塊綠色美玉打造,玲瓏剔透,宛若透明!刀身鮮紅的宛若凝在一塊的血,呈半圓弧狀,閃爍著冷冽的寒光。
刀是好刀,可惜他卻有了自己神兵,而且和自己非常契合。所以這神兵對於方明來說也可有可無。
抬頭看見血衣看著手中的東西雙眼放光,眼睛死死的盯著秘籍和彎刀。就像色鬼看見了美女一般。
方明思索片刻,笑了笑對他說道:“想要?”
血衣先是一怔,立馬眼淚汪汪的看著方明。
方明看著那雙我見猶憐的水汪汪大眼睛,真想一腳踹死這貨。強忍著心中的不適,說道:“那你告訴我你的來曆!不許撒謊。”
血衣沉默了半晌後才悵然若失的道:“我是白黎人,部落在天啟綠洲。我是部落大首領的孩子。從小跟著他們種樹,天天幹著同樣的事情,年複一年日複一日,直到老死。”
“突然有一天沙漠裏罕見的下起了大雪。就在那一天,我們部落來了一個商人。他說他來自無雙城,他給我們部落帶來了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新奇東西。而且從他嘴裏,我知道了這世界上,還有沒有沙子全部是參天大樹的地方。”
“他走的時候,給我留下了一本你們那裏的書。那本書從那時起,我便開始放棄了種樹和向上蒼祈禱,我開始瘋狂的迷戀那本書裏所寫的東西,拚命收集你們那裏的信息”
“通過幾年不懈的努力,我終於知道了沙漠之外,還有永夜,無雙,血殿,等地方。然而,當我拚命收集這些東西的時候,我父親終於對我放棄勞作,放棄祈禱祭祀忍無可忍,一把燒了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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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些東西早就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腦海裏,時時刻刻吸引著我,他怎麽能燒得了呢?”
“從那以後,我成了部落裏最懶惰的人,成了人人唾棄的人,我變成了連上蒼都不可能原諒的人。可是,蒼天真的有眼嗎?嗬嗬!即使有,那我也不會信他的。我隻信我手中的刀。”
說罷,深深的看了方明手中的刀一眼,右手捏了捏繼續說道:“不論別人怎麽說,我還是不願意過這種愚昧的,每一天都複製的完完全全的生活。我開始更加迷戀沙漠以外的世界了,應為我是大首領的兒子,所以雖然每個人都會鄙視我,但卻沒人理會我。我沒有朋友,所以有了更加多的時間。”
“十八歲那年,我見到了我們部落的祭祀。巫師的祭祀負責收集所有人的信仰傳達給上蒼,地位比大首領還要高!他是整個部落的精神領袖。他指引我們勞作,但是自己卻很少參與勞作。十八歲那年我見到了他。”
血衣深深看了方明一眼,再次迷戀的看了看拿把刀說道:“祭祀人對我說,其實他知道我沒有錯!但是我必須經曆這些。還讓我去沙漠中尋找,尋找一把能讓我戀戀不忘的刀,而那位能給我刀的人,便是能帶我離開沙漠的人。我當時就對他拍了拍腰間的刀說我有刀的。”
“可是祭祀卻笑了笑說,那把我喜歡的刀才是我命中注定的,而且要讓我十五年後,不論怎樣都得迴部落一趟。我沒有繼續問,因為可以離開部落,離開沙漠已經夠讓我欣喜若狂了。所以那年我離開了部落。我想,我的離開一定會讓他們很高興的吧!”
“一轉眼都兩年了。我天天混跡在沙漠中,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去過黑黎,和流寇搭過夥,曾搶過旅人的食物和水。好事也幹過,壞事也沒少幹!”
“直到一個月前,我見到了那把刀,一出現便讓我念念不忘的刀!可惜他卻不在我手上。所以我加入了血黎!我在等待一個機會!而這時你卻出現了。”
“幸虧你出現了,不然我不論怎樣也想不到這的一個首領居然是擺渡者!我會死的。你也算是間接的救了我一命!”
“現在,我用我背上這些刀換這把刀行嗎?”看著血衣真誠的眼神,方明有些猶豫不決,他說的太不可思議了,什麽人能夠先知?
隨後轉念又一想,免費的勞力幹嘛不要?再說,即使加上這把刀他就能打過自己嗎?
“接著,不是給你的,暫時幫我拿著。”血衣興奮的接過刀,隻見那寶刀紅芒一閃而沒,突然這刀就變成了兩個。
血衣迅速拿著刀就在這沙漠中耍起了刀法了。
半晌之後,停下對著方明興奮的說道:“聽到了嗎?刀在笑!”
半個月後方明和血衣終於來到了一座城池此城依山而建,是一個古色古香的城市。
錯落有致,一排排青色石板一直鋪到山頂,台衡上階綠,草色入簾青。這裏是綠色的海洋,這是個一旦來了就不想再走的城地方。一根竹杖,一雙草鞋就可以過得很安逸。
第一映像就是青山綠水,綠樹成蔭,鳥兒鳴,蟬兒叫,自然和諧。沒有永夜城的喧囂,也沒有車水馬龍,往來如織的人群。
其他人都是以村寨為單位分布在山腰上。整個山腰上點綴著梯田與村寨,山較小望去星羅棋布煞是好看。所有的建築都是木質結構建築沒有沒有城牆,也沒有過多的修飾,青煙垂垂,陽光明媚,綠樹成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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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紅芒再次襲來。方明連忙躲過!舉目四望,那擺渡者卻不見了蹤影!
恰逢此時,地上的血衣再次大喊:“他躲起來了就在周圍,如果跑了,詛咒就會消失!”
方明聽罷!仔細的探查周圍,奈何這擺渡者手段非常詭異。一點兒蛛絲馬跡都沒留下,而那詛咒光球卻沒完沒了的再次襲來!
方明眼睛一轉便想到了辦法,降落到地上,將長劍倒插在地上。之後雙手快速捏決,片刻之後雙手放置丹田處抱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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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深深吸了一口氣,看了看前方飛來的小球,然後瞬間張開嘴巴:“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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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音波肆虐的時候,人群中突然紅光一閃,一道人影重天而起,朝地下城出口衝去,方明眼中精光一閃!就在此時!腳下一踢!
唰!
那長劍被方明一腳踹出閃電般朝擺渡者飛去,之後還不罷休,再此朝著長劍吼出一道音波,再次加速衝向天空中的擺渡者。
一到青光閃過,擺渡者突然一頓!然後噴出大量的鮮血!那如下雨般染紅了那片天空。之後,便徑直的朝地上栽去!
看著擺渡者從半空之中跌落,血衣高興壞了,整個人都一陣輕鬆。屁顛屁顛的趕上前去收拾戰利品!
擺渡者在血黎心中,那可是僅次於上天的存在,蒼天的奴仆,威嚴的守護者!那是血黎不會提起,但是卻一直壓在頭頂的一座大山!他的存在,讓所有血黎人幹某些事情時都要考慮再三。
而擺渡者的詛咒那更是血黎的禁忌!可以將一個妙齡少女瞬間變成高齡老婦,讓一個能力舉千斤的力士瞬間拿不起一個饅頭!讓一個強壯的健康青年瞬間頭生瘡腳流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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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衣翻起擺渡者的屍體,死不瞑目的眼神確實讓他心中一寒,畢竟是壓在每個血黎頭頂無數年的族群,悵然之後便是無盡的興奮了。不顧還在流動的鮮血,麻利的搜索起擺渡者的屍體來。
霍!東西還真不少!一本金光閃閃,金子做的書籍。一把鮮紅色的天道神兵彎刀。還有若幹的草藥瓶瓶罐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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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方明的戰利品,血衣沒有參與戰鬥,所以就沒有他的份,這點他是知道的,縱然有萬分不舍,還是將東西交給了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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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彎刀引起方明的注意。接過彎刀,輕輕撫摸讚歎道,好漂亮的刀!隻見這刀柄不長約五寸,但材質非常特殊,是由一塊綠色美玉打造,玲瓏剔透,宛若透明!刀身鮮紅的宛若凝在一塊的血,呈半圓弧狀,閃爍著冷冽的寒光。
刀是好刀,可惜他卻有了自己神兵,而且和自己非常契合。所以這神兵對於方明來說也可有可無。
抬頭看見血衣看著手中的東西雙眼放光,眼睛死死的盯著秘籍和彎刀。就像色鬼看見了美女一般。
方明思索片刻,笑了笑對他說道:“想要?”
血衣先是一怔,立馬眼淚汪汪的看著方明。
方明看著那雙我見猶憐的水汪汪大眼睛,真想一腳踹死這貨。強忍著心中的不適,說道:“那你告訴我你的來曆!不許撒謊。”
血衣沉默了半晌後才悵然若失的道:“我是白黎人,部落在天啟綠洲。我是部落大首領的孩子。從小跟著他們種樹,天天幹著同樣的事情,年複一年日複一日,直到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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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的時候,給我留下了一本你們那裏的書。那本書從那時起,我便開始放棄了種樹和向上蒼祈禱,我開始瘋狂的迷戀那本書裏所寫的東西,拚命收集你們那裏的信息”
“通過幾年不懈的努力,我終於知道了沙漠之外,還有永夜,無雙,血殿,等地方。然而,當我拚命收集這些東西的時候,我父親終於對我放棄勞作,放棄祈禱祭祀忍無可忍,一把燒了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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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後,我成了部落裏最懶惰的人,成了人人唾棄的人,我變成了連上蒼都不可能原諒的人。可是,蒼天真的有眼嗎?嗬嗬!即使有,那我也不會信他的。我隻信我手中的刀。”
說罷,深深的看了方明手中的刀一眼,右手捏了捏繼續說道:“不論別人怎麽說,我還是不願意過這種愚昧的,每一天都複製的完完全全的生活。我開始更加迷戀沙漠以外的世界了,應為我是大首領的兒子,所以雖然每個人都會鄙視我,但卻沒人理會我。我沒有朋友,所以有了更加多的時間。”
“十八歲那年,我見到了我們部落的祭祀。巫師的祭祀負責收集所有人的信仰傳達給上蒼,地位比大首領還要高!他是整個部落的精神領袖。他指引我們勞作,但是自己卻很少參與勞作。十八歲那年我見到了他。”
血衣深深看了方明一眼,再次迷戀的看了看拿把刀說道:“祭祀人對我說,其實他知道我沒有錯!但是我必須經曆這些。還讓我去沙漠中尋找,尋找一把能讓我戀戀不忘的刀,而那位能給我刀的人,便是能帶我離開沙漠的人。我當時就對他拍了拍腰間的刀說我有刀的。”
“可是祭祀卻笑了笑說,那把我喜歡的刀才是我命中注定的,而且要讓我十五年後,不論怎樣都得迴部落一趟。我沒有繼續問,因為可以離開部落,離開沙漠已經夠讓我欣喜若狂了。所以那年我離開了部落。我想,我的離開一定會讓他們很高興的吧!”
“一轉眼都兩年了。我天天混跡在沙漠中,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去過黑黎,和流寇搭過夥,曾搶過旅人的食物和水。好事也幹過,壞事也沒少幹!”
“直到一個月前,我見到了那把刀,一出現便讓我念念不忘的刀!可惜他卻不在我手上。所以我加入了血黎!我在等待一個機會!而這時你卻出現了。”
“幸虧你出現了,不然我不論怎樣也想不到這的一個首領居然是擺渡者!我會死的。你也算是間接的救了我一命!”
“現在,我用我背上這些刀換這把刀行嗎?”看著血衣真誠的眼神,方明有些猶豫不決,他說的太不可思議了,什麽人能夠先知?
隨後轉念又一想,免費的勞力幹嘛不要?再說,即使加上這把刀他就能打過自己嗎?
“接著,不是給你的,暫時幫我拿著。”血衣興奮的接過刀,隻見那寶刀紅芒一閃而沒,突然這刀就變成了兩個。
血衣迅速拿著刀就在這沙漠中耍起了刀法了。
半晌之後,停下對著方明興奮的說道:“聽到了嗎?刀在笑!”
半個月後方明和血衣終於來到了一座城池此城依山而建,是一個古色古香的城市。
錯落有致,一排排青色石板一直鋪到山頂,台衡上階綠,草色入簾青。這裏是綠色的海洋,這是個一旦來了就不想再走的城地方。一根竹杖,一雙草鞋就可以過得很安逸。
第一映像就是青山綠水,綠樹成蔭,鳥兒鳴,蟬兒叫,自然和諧。沒有永夜城的喧囂,也沒有車水馬龍,往來如織的人群。
其他人都是以村寨為單位分布在山腰上。整個山腰上點綴著梯田與村寨,山較小望去星羅棋布煞是好看。所有的建築都是木質結構建築沒有沒有城牆,也沒有過多的修飾,青煙垂垂,陽光明媚,綠樹成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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