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聽說了每一個野馬群裏都會存在一個王者的,方炎無論是前世還是這世都是第一次見到這麽大規模的野馬,這野馬王氣勢果然不一樣,方炎頓時有了目標,就是你了,野馬王奔到了方炎身前十米的地方雙蹄高高揚起,然後落下來,一雙馬眼卻是盯向了方炎,顯然是在打量著方炎這個不速之客了。不過此時的方炎看上去並沒有什麽危險,七星寶劍早已經收起來了,野馬是食草的,用不著寶劍,方炎沒有動,一人一馬就這樣相互盯著半晌,剩下的野馬紛紛看向了這邊,方炎在等待機會,他可不認為自己的速度能夠比的上野馬王的,所以必須要趁著野馬王不注意的時候躍到它的背上。


    果然,野王馬在打量了方炎一刻鍾後,終於認定了方炎沒有什麽危險,然後就自顧自的開始低頭吃草了。方炎先是一點點的挪過去,在離野馬王隻有五米距離的時候,方炎突然加速衝了過去,那野王馬也被方炎的舉動嚇了一跳,四肢同時騰空,向後直接跳了兩米多遠,不過方炎已經轉眼奔到了野馬王的身側,然後直接跳到馬背上,這下子野馬王被惱怒了,竟然敢騎到了它的背上,原地就是蹦跳起來了,方炎早有準備,在躍上野馬王的瞬間就已經將整個身體趴在了馬背上,同時雙手抓住了野馬脖子上的長毛,雙腿用力的夾著馬腹。隨著野馬王的蹦跳,方炎也跟著上下顛著,不過身體卻跟野馬合緊緊的粘在一起。


    折騰了幾十下之後,野馬王大概也知道這樣是摔不下來方炎了,然後突然向前狂奔起來了,奔了幾百米後又突然雙蹄揚起,整個的站立起來了,方炎這次差一點就要被摔下去了,不過在身體騰空的瞬間又抓著毛發向上一躍,重新夾住了馬的肚子。野馬王的招數一招接著一招,然而無論它怎麽折騰,方炎就像是定在了它的背上一樣,就在方炎都快要被顛的虛脫了,這野馬王終於停下來了,然後像是默認了方炎在它的背上一樣,竟然跑到河邊重新喝起水來了。方炎心中頓時一喜,這就表示自己已經馴服它了?方炎沒有馴服過野馬,這人生中的第一次,頓時一股巨大的驕傲感湧了上來,簡直比打了一場勝仗還要讓方炎興奮,方炎這才仔細打量起了野馬王來,除了個頭高大之外,毛發的顏色也很特別,根部是灰色的,但是外麵的卻是紅色的,難怪剛才跑動的時候自己還以為是一團火呢。想起了曆史上有名的汗血寶馬,據傳聞,汗血寶馬之所以叫做汗血寶馬,是因為跑完了之後的汗血寶馬流出來的汗都是紅色的。


    方炎伸手在馬身上摸了摸,這野馬王卻是一點也不髒,想必是經常在河裏洗澡的緣故,馬身上果然是濕乎乎的,不過將手拿到眼前一看,這根本就是騙人的,反而方炎的這匹汗血寶馬流出來的汗隻是透明的,不過透過毛發去看的話,卻很容易讓人覺得那汗也是紅色的,這或許就是汗血寶馬名稱的由來吧,隻不過是人們以訛傳訛罷了。哪裏有真正一跑就流血的寶馬,真要有的話自己也早死掉了。方炎接下來就準備沿著河流一直向東走了,河流邊的道路總是會好走一點的,至少之前那樣的密林,方炎再也不想經過了。


    方炎在馬背上駕駕的喝了幾聲,卻發現野王一點反應也沒有,還在那裏不時的喝上幾口水,然後啃一啃青草,感情這剛剛馴服的野馬頭根本聽不懂自己的命令呢,方炎隻好用手拍著馬脖子,希望能夠用肢體語言跟野馬王交流起來。這就足足花去了方炎半個時辰的功夫,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誠心感動了它,還是它已經喝飽吃足了,所以野馬王終於沿著河流向東走去了。方炎很愜意,雖然沒有馬鞍,一不小心就會滑掉下去,但是這種征服的感覺卻是無比的舒爽,完全不比滅掉一個國家的爽感少。走了幾百米後,方炎感覺有些不對勁,然後迴頭一看,就看到整個馬群都跟在後麵呢,方炎頓時汗顏,自己隻想馴服一隻馬,並不想這上千隻馬都帶迴去啊。拍拍野馬王,野馬王昂首嘶鳴,方炎自然聽不懂,不過發現似乎並沒有什麽效果,野馬群還跟在後麵。


    方炎也隻好作罷,跟著就跟著吧,沿著河流一直向東走,方炎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裏,反正隻要方向沒有錯就行了,太陽就高高的掛在天空上,隻要沒有瞎方炎覺得自己就不會把方向搞錯,至於時間也不是太著急了,自己現在有的是時間,剛剛馴服的野馬王,方炎一路上都在盡量的和它交流,對馬並不陌生的方炎感覺自己還是有些天賦的,因為野馬王對他似乎漸漸的不再抵觸了,方炎相信隻要再給自己一些時間,一定可以讓這野馬王真心歸服自己的。春風拂麵,鳥聲如歌,河麵清澈無比,方炎騎在馬上,心情一下子大好起來了,這大概也是方炎的性格了,不管多麽困難的環境裏,總是能找到樂趣出來,或者說是看的到希望,知足常樂,包袱裏還有吃的,渴了隨時有水喝,在這個原始之地已經是很多人無法得到的日子了。


    野馬王跑迴到了馬群中,然後在一匹同樣高大的野馬身上蹭了蹭,又接著抬頭嘶鳴了幾聲,幾千匹馬幾乎同時昂首嘶鳴起來了,方炎自然聽不懂,但是知道這些馬其實都有著不低的智商,否則在這激勵的森林裏也生存不到現在了。像是進行某種儀式一樣,野馬王再次離開的時候,馬群終於不再跟隨著了,它們已經有了新的馬王。有了馬王作坐騎,方炎接下來的旅程就要輕鬆了許多,沒有了趕路的艱辛之後,心情也大好了起來,能夠在這窮山惡水裏過上愜意的生活可是非常不容易的。幾隻紅屁股猴子,自從看到方炎騎上了汗血寶馬之後,就遠遠的躲開來了。就連路途上的一些小型野獸也紛紛的避開來了。方炎越發的喜愛這匹剛剛馴服的汗血馬了,這跟那些被馴服的戰馬是完全不同的,方炎就像是對待自己的朋友一樣,每天都要親自給汗血馬洗上幾遍澡,本來野馬王隨地都可以吃草,方炎為了讓野馬王吃到最好的草料,每天也要到處找一找,基本上是怎麽討好野馬王就怎麽做了。


    不過收獲也是很明顯的,野馬王漸漸地和方炎親近起來了,有的時候還會拿鼻子在方炎身上蹭來蹭去的,方炎自己都嫌棄自己身上的味道了,不過這野馬卻一點嫌棄的意思也沒有,這讓方炎不由感歎著,人有的時候真的不如這些動物,至少是在品性上是如此的,動物大多數都是知恩圖報的,誰對它好它就會對誰忠心,而相比之下,人心就要複雜的多了。白眼狼哪個朝代都不會缺少的。


    十多天的荒野行走,在方炎突然看到一片人種的菜地之後,心中的那股喜悅之情是可想而知的了,這是一戶小小的村落,遠遠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幢的茅草房子連成一連,後麵靠著山巒,前麵是一條小河流淌過,也是這個時代最常見的村落了。方炎甚至能感覺的出來自己的心中那份激動之色。騎在馬上,恨不得大笑三聲,終於從那人跡罕至的地方出來了,這一路上可謂是九死一生啊,現在的方炎根本不知道在哪裏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現在是在南昌國境內還是在大唐境內了,這時代又沒有明顯的國界線,方炎沒有急著進村,激動之後很快就冷靜下來了,一般來說這樣的村落實際上是很排外的,而且這地方環境如此之惡劣,正所謂窮山惡水出刁民,自己可不想被一群野蠻人給陰住了。


    方炎走在竹林間,這竹林是也鄉下經常能看到的,不過這可不是為了給文人墨客們抒發情懷的,而是毛竹是很重要的建築材料,家裏搭個棚建個豬籠什麽的都是很需要毛竹的。兩邊是綠油油的菜地,村子裏很安靜,隻有一隻全身白如雪的土狗站在村口,看到方炎這個突然出現的外來者,那大白狗很快就衝上來了,不過很快又停下來了,似乎有些畏懼方炎坐下的野馬王,隻是遠遠地衝著方炎狂吠。這一吠頓時第一戶茅草房子裏就走出來一個人了,看到方炎也愣在那裏了。這地方一年到頭都很少看到一個外來者,更別說此時的方炎可以說是要多麽怪異就有多麽的怪異了。


    身上破破爛爛的,原本白色的衣衫在經過十多天的跋涉之後,已經看不出來本來的顏色了,頭發也亂糟糟的,偏偏這樣一個明顯乞丐打扮的人,坐下卻騎著一匹高頭大馬,這騎馬可也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征,不是達官貴人家族誰會養的起馬來啊。出來的是一個婦人,那婦人愣了一會兒之後便直接跑了,留下剛剛準備上前詢問的方炎呆在原地,然後摸了摸自己亂糟糟的胡渣子,不由的露出一絲苦笑,該不會是把自己當作是山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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