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呐喊咆哮了許久,低聲囈語,輕歌聽不清他在說些什麽,卻讀懂了他滿麵的痛苦。


    善惡都好,輕歌不再隱瞞。


    她走到怪人的身邊,蹲下身子,與他麵對麵,看著他的容貌,輕歌不懼,卻是皺起了眉頭,怪人與魘有幾分相像。


    難道怪人就是魘?


    不,不是的。


    魘出生於三百年前,與怪人不在一個時代。


    “我是閻碧瞳的女兒。”輕歌把自己的身份如實告訴怪人。


    她在賭,賭怪人是愛屋及烏,還是恨屋及烏。


    無疑,他是愛閻碧瞳的,卻是恨極了夜驚風。


    那麽,對於閻碧瞳和夜驚風的結合體,他要怎麽對待?


    聞聲,怪人震住,爬滿螞蟥般傷痕的臉,僵住了,分裂開的瞳孔迷茫著,雙眸空洞,鑲嵌在扭曲臉上的兩顆眼睛,像是兩個拳頭,兩顆血球。


    怪人茫然的掃視了輕歌幾眼,他的心情平複,仔仔細細的端詳著輕歌的臉,和閻碧瞳有七分相似,細看卻又有很大的不一樣。


    輕歌的眼角是往上挑的,張揚濃烈,目光一側,就有母儀天下的風範,咄咄逼人,妖冶如畫,閻碧瞳不一樣,她是冰與火的相融,能溫婉如大家閨秀,也能小鳥依人溫柔似水。


    “你是夜驚風的女兒?”怪人紅著眼眶,顫聲問。


    沉吟片刻,輕歌點頭。


    怪人苦笑,自嘲。


    “你多大了?”怪人冷靜下來,問。


    “十七,快十八了。”


    “十七了?這麽大了?”


    怪人有些站不住,身子搖晃,隨時可倒,他皺著眉頭,糾結萬分,“瞳瞳的女兒都十七了?瞳瞳把我關了十七年啊!整整十七年啊!”


    輕歌複雜的看著怪人,一麵惆悵感歎世事無奈,一麵警戒提防怪人會情緒崩潰對她動手。


    她有她的萬全之策。


    若密室之外的沼澤獸是閻碧瞳的魔獸,對她就不會有生命危險了。


    靈、魔獸不會對契約者血溶於水的人展開攻擊,當然,也有意外,譬如魔獸、靈獸狂化之類的。


    若沼澤獸沒有狂化的話,怪人逃不出去,沼澤獸會攔截隻有兩個可能,怪人與閻碧瞳沒有血緣關係,此為其一,第二是閻碧瞳對沼澤獸下達了命令,堅決囚禁怪人。


    “你是夜驚風的女兒?”怪人的眼裏迸射出強烈滔天的殺意。


    輕歌麵無表情,罩著一層薄薄的冷霜。


    點頭——


    怪人伸出手,掐住輕歌的脖子,輕而易舉的把輕歌提了起來,粗大的手指不斷合攏,輕歌窒息,喘不過氣來,她拿著煞氣狂湧的明王刀,心髒在顫抖,最後一刻,她會殺了這個人,她的舅舅。


    怪人看著輕歌的臉,徘徊彷徨,眉頭皺成了川字,打著死結兒。


    他恨恨的把輕歌摔在地上,背過身去,道:“你是瞳瞳的女兒,沼澤獸不會傷害你,你走吧。”


    輕歌賭贏了,怪人愛恨交織,無法對輕歌動手。


    “你很強壯。”輕歌試探性的問道。


    她想知道,怪人為什麽會變成這個樣子。


    還有——


    魘的骨頭。


    怪人愣了一下,悲戚,淒涼,“我以前不是這個樣子的。”


    “那是?”輕歌問。


    “有筆墨嗎?”怪人另辟話題。


    輕歌搖頭,她的身上,空間袋裏,都沒有筆墨。


    怪人在地上撿起了一塊尖銳的石頭,站在一麵牆壁前,拿著石頭尖銳的一角,畫了起來。


    石頭與壁麵摩擦,發出嗤嗤的聲響。


    時間猶如沼澤水,靜靜流淌。


    輕歌看見,怪人手下的筆畫,栩栩如生,活靈活現,一個貌比潘安城北徐公的男子出現了,風華正茂,劍眉星目,俊逸如斯。


    許久,怪人把手裏的石頭丟下,好巧不巧,砸在白骨上,風化了三百年的白骨,被這麽一碰撞,碎成了一堆骨頭。


    怪人碎裂的瞳,線路蔓延。


    他指著牆上的男子,說,“是不是很俊俏?”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無雙,何止是俊俏。”輕歌迴答道。


    怪人極其反常很怪異的笑了一聲,“這是我。”


    輕歌並沒有很詫異,當怪人拿石頭開始畫出一個輪廓的時候,她大概就猜到了這是怪人。


    究竟經曆了什麽,才讓他麵目全非?


    怪人皺著眉頭,問輕歌,“我現在的樣子,很醜嗎?”


    “不醜。”也不好看。


    對於輕歌來說,的確不醜。


    怪人撫摸了下自己的臉,幽幽的道:“原來我在這裏待了十七年,你母親送來的幹糧,隻夠我吃前三年,後來的十四年,我以為我會餓死,可沒有,但我覺得我的身體有了變化,是那種潛移默化日積月累的變化,我察覺不到,我不知道為什麽,但我知道我和以前不一樣了。”


    怪人問,“你有鏡子嗎?”


    輕歌搖頭,這個她真沒有,就算有也不會給怪人。


    想想,怪人十七年前是唇紅齒白的少年,玉樹臨風,壓抑了十七年後看見自己麵目全非,會不會瘋?


    難說。


    “你想出去嗎?”輕歌問。


    出去——


    怪人茫然。


    待了十七年的地方,突然要走,天下這麽大,他該去哪裏?


    他的妻子被他殺了,他的妹妹生死不知,而他自己也成了個怪獸。


    人事已非,怨不得誰。


    怪人和輕歌都不知道,邊角處的白骨,醞釀了紫色的光火,很淡很淡,如一種不為人知的魔障。


    怪人苦笑,“瞳瞳不在,我是生是死有何區別,走與不走有何區別。”


    頓了頓,“你說,瞳瞳生死未卜?”


    輕歌似是知道怪人的想法,在怪人的想法還沒實現時,便給了他一個絕望,“粉身碎骨,萬分之一生還的可能。”


    天下的人都說她娘親死了。


    “就算隻有萬分之一的機會,在沒有親眼看見瞳瞳屍體前,我不相信她會死,她還說過要放我出來呢。”怪人甜甜一笑,“我就說,我的瞳瞳不會這麽狠心,她生死難說,才不會來找我,救我,我要去找她。”


    輕歌看著怪人的臉,抿唇不語。


    若是怪人看見自己現在的模樣,會如何?


    哪怕輕歌有心瞞著,出了這個密室,沼澤之地,怪人自己也能想辦法看見猙獰容貌的。


    這個世界,不缺銅鏡,也不缺人心。


    他人不人,鬼不鬼,隔了十七年再出現在世人眼裏,隻怕會被當做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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