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中心轉介了一個離婚案件到求真所,求助者是一個年輕女孩,名叫劉琳。

    劉琳今年二十七歲,自小在孤兒院長大,十八歲從家鄉隻身一人到懷海打工,同年認識了同在一個工廠工作的丈夫何翔,兩個年輕人迅速墜入愛河,戀愛六年後奉子成婚,如今孩子何棟剛剛兩歲。

    去年,劉琳被查出糖尿病,巨額的醫療費用拖垮了這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的是,劉琳的糖尿病遺傳給了兒子何棟。據醫生說,劉琳的糖尿病很大可能是遺傳自自己的母親,劉琳在孤兒院長大,並不知道自己母親的病史,因為一直沒有發病,又沒有進行正規係統的婚前優生優育檢查,導致生下了帶有了遺傳病dna的何棟,區別在於劉琳二十六歲才發病,何棟兩歲就出現了病症。

    丈夫何翔在半年前已經提出過一次離婚,被法院駁迴;何棟再次提出離婚,徹底壓垮早已不堪一擊的劉琳。

    劉琳整個人瘦的皮包骨,糖尿病的折磨讓她的視力漸漸下降,世界在她眼裏漸漸蒙上了一層霧。

    “吳律師,何翔半年前已經提起過一次離婚訴訟了,當時法院沒有判決我們離婚,我聽說第二次起訴,法院就一定會判決離婚了。”劉琳不安地問道。

    劉琳倒不是割舍不下這份婚姻、這份愛情,而是她病的太重,已經沒有工作能力、沒有收入來源了,她與何翔婚後一直蝸居在何翔父母家,如果她與何翔離了婚,她就要搬出去,舉目無親又身無長物的她真是走投無路了。更可氣的是,何家因為何棟的病,不準備要何棟的撫養權,為此,劉琳不知哭了多少次,原本就不好的眼睛衰敗的更快。

    “司法實踐中,確實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是判決準予離婚的,但是也不絕對是這樣。”吳憂解釋道。

    “劉女士,何翔的起訴狀中提到你們婚前了解不足,倉促結婚,婚後感情破裂,是真實的嗎?”吳憂問。

    “他胡說,我和他談了六年戀愛才結婚的,這件事廠裏的同事都可以作證。”劉琳情緒有些激動。

    “好,我知道了。”吳憂說。

    “劉女士,你放心,夫妻之間有扶養義務,你生著病,又沒有經濟來源,何翔此時提出離婚,法官會考慮到你的經濟身體狀況,不一定就要判決離婚的。”吳憂說。

    “婦聯的同誌帶我去找法援中心的徐幹部,徐幹部說您是個好律師,吳律師,求求您,幫幫我。我不想死。還有我的孩子,何翔不要他。”劉琳哭著說。

    李亦柯將一盒抽紙遞給劉琳。

    “那你呢,你想要孩子嗎?法庭上,法官一定會問這個問題的。”吳憂問。

    “我?”劉琳麵上露出一絲茫然,隨後是掙紮和不忍,她死死咬住嘴唇,直將嘴唇咬出了血。

    “我也不要。”劉琳艱澀地說道。

    劉琳的淚猶如斷了線的珠子一般滴落,她抽泣著說:“吳律師,你們一定覺得我狠心,可是我自己都活不下去了,怎麽養孩子,就是一個健康的孩子我都沒辦法照顧了,更何況小棟他有病,跟著我就是死路一條。”

    李亦柯覺得喉頭澀澀的,這一年多,他看了太多可憐人。原來有的人出生就這麽可憐,李亦柯想了想自己昨天剛剛收到父母轉賬來的一筆可觀的生活費,出口問道:“小棟治病要花很多錢嗎?”

    劉琳哭的更傷心了,說道:“醫生說這個病要長期服藥,孩子又沒有醫保,全得自費,醫療費就是個無底洞。”

    李亦柯決定拿出自己一部分的生活費給何棟治病,至少維持住他的生命。

    “你對這個案件有什麽要求嗎?”吳憂問。

    “我不想離婚,我要何翔為我治病,為小棟治病。”劉琳說。

    “你們有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割嗎?”吳憂又問。

    劉琳苦笑著搖了搖頭,說道:“沒有,我們沒什麽錢,在一起這麽多年,住的都是他父母家。”

    “劉女士,您能不能和我說說你和何翔是怎麽認識的,還有你們戀愛、共同生活的經曆。”吳憂說。

    李亦柯有些疑惑地看著吳憂,除非必要,吳憂是從來不打探當事人的隱私的。

    “認真記。”吳憂小聲地提醒李亦柯。

    李亦柯抿了抿嘴,收迴了心神。

    劉琳緩緩打開記憶之門,那是她人生中最快樂、最有光彩的日子。

    “我和何翔是一個車間的,我到廠裏一個星期,就和何翔認識了。那是我來懷海的第一個春節,工友們都迫不及待地迴去了,可是我,我是孤兒,無親無故,就一個人留在了廠裏的宿舍。”劉琳陷入了迴憶之中,也許是迴憶起了初識的甜蜜,語氣變得很輕,眼神變得既溫柔又迷離,她接著說:“大年三十的時候,我一個人在宿舍裏吃著泡麵,電視裏正放著春節聯歡晚會,窗外時不時傳來鞭炮聲,然後何翔就來了。他帶著大包小包的零食,還用保溫壺裝著熱菜熱飯來看我,他說我一個女孩子孤身一人在外地過年辛苦,就來陪我。然後,我們就戀愛了。”

    吳憂想,那時,何翔是真心愛慕劉琳的吧。

    李亦柯則想,女人在脆弱的時候果然容易被攻陷心防。

    吳憂不忍心打斷劉琳對過往美好生活的緬懷。

    “交往了半年,我們就同居了,我搬進了何翔家與他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說到此,劉琳臉微微一紅,她繼續說:“何翔與我同歲,那個時候,我們都還沒有到法定婚齡,何翔承諾我,一到法定婚齡,就和我登記結婚。他的父母嫌我是外地人,嫌我窮,不同意,經常刁難我,可是何翔總是護著我,為了我,他沒少和他父母吵架。”劉琳的語氣中全是繾綣的溫柔。

    “不知道什麽時候,就變了,何翔不再提要和我領證結婚的事,我提了,他也想方設法推脫。”劉琳突然有些傷感,那個時候,她就預感到她與何翔的愛情漸漸走到了盡頭。

    “但不久,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何翔父母急著抱孫子,縱然不滿意我,也勉強同意了我們的婚事,然後小棟就出生了,我終於有了我自己的家。我自小孤苦伶仃,現在有了自己的小家,我不在乎錢,隻希望一家人開開心心生活在一起。”劉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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