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雲峰一抖,打開小布包,原來是一套刀剪理髮刮臉用品。


    他膽大而心細,好鬥卻並不魯莽,他跟了侯代英三天,遲遲不能動手,不是找不到機會,而是先要摸清對方底細才肯伺機而動。


    那套西裝禮帽已經丟在橋洞下,他臉上的連鬢胡已經幾個月沒修剪,沒型沒款不說,如同扣了個張飛麵具,加上他冷靜而警覺,帽簷兒壓得又低,真是難見真容了。


    所以當他又換成破棉襖棉褲,籠著袖口刻意貓腰駝背的溜達迴市郊旅店時,並不起眼,隻是遠遠望見巡捕的時候,他會悄悄繞著走,好在叫花子似的一身並不起眼。


    脫掉棉襖,裏麵就剩赤膊了,他對著一盞小鏡子修剪鬍鬚,待一把一把的剪短了,才上了剃刀貼著胡茬硬刮起來。


    宋書棟自告奮勇上場,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迴來兌進搪瓷盆子的冷水裏,調好了水溫,又想起自己屋裏有塊洋胰子,取迴來打在濕毛巾上,開始往杜雲峰臉上塗。


    “你行嗎?”杜雲峰仰頭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級,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幾年就得扔的廉價貨,不過他們隻住得起這樣的店,他瞄著宋書棟手裏提起來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們今晚查不到這,放心吧,戈登道離這裏太遠,他們不會馬上排查到這。”


    “你咋知道?”宋書棟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開始比劃,得從脖子開是刮,從那就開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後天呢?我看城裏都戒嚴了,這不比奉天,咱還能認識幾個人幫忙打掩護,現在要出城可真難辦了。”


    杜雲峰瞄了一眼頭頂探過來這張臉,喉結咕噥了一下,但是識時務的沒講話,他心裏也奇異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會找上門?


    沒什麽理由,好像就是一種直覺。


    天生的,一種生存直覺。


    但又好像不是直覺那麽簡單。


    就好像他行動的時候,會直覺的感知到對方的槍、匕首一類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裏,也能本能的感應到對方是真服了,還是會伺機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種連鎖反應瞬間完成,這是一種生理本能,生俱來一般,融化在血液裏,成長在骨髓裏。


    伸手穿衣,張嘴吃飯,都是本能。


    可真要細究起來,更像是重複了千百遍的動作,從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為經歷的次數太多了,中間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過程,看起來就是從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線反應。


    他迷茫的時候,就會想到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願深想,想不出個所以然來,腦袋還要開鍋。


    “我就是覺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裏,畢竟城裏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離開喉結時,才迴答宋書棟的問題,“現在不能出城,現在出去等於自投羅網,火車站肯定設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說,太顯眼,容易被人懷疑上。”


    “那咋辦?”宋書棟本來看他不慌,還以為有啥辦法,結果聽他這麽一說,竟然是甕中捉鱉徹底跑不掉了,不由得急切起來,“咱不能坐以待斃啊!我的意思是咱不能坐著等死啊,你也說明後天人就來了,咱往哪躲啊?”


    宋書棟說話間,手裏的剃刀沒閑著,刮的還挺快,轉眼颳了個差不過,杜雲峰的鬍子太硬,這一番下來,剃刀都有些鈍了。


    “說了不要急,你再刮花我了,臉上帶傷最容易惹人懷疑了。”杜雲峰坐直身體,照了照鏡子,拿過宋書棟手裏的剃刀,拉過自己腰間一小截皮帶,剃刀反正麵交替的磨了幾把。


    又抹了一把泡沫,他仔仔細細的刮臉,間或鼓著腮幫子和宋書棟說起他的打算。


    他的打算大膽而簡單。


    城裏不是大張旗鼓的在找他嘛,那他就偏偏往那鋥明瓦亮的大燈底下站,好像那些人背靠著他,怎麽轉身都看不見他。


    第二天一早,宋書棟就依了杜雲峰的主意,雖然他心裏打鼓並不認同,但自己也實在想不出好的辦法。


    他照舊去了報館,跟主編匯報說去印刷廠查看印刷進度,便匆匆跑出來,在那戈登道上頂好的一家小洋樓裏簽了租賃的合同。


    那紅色小洋樓的主人最近調去漢口臨時公幹,一家老小隨行,公務收入畢竟有限,而一家老少大概花費都要指望他一個人,那天津的宅子就簡單收拾了放租。


    宋書棟簽了短期的合同,也因為期限短,那價格也就高出市價,不過宋書棟沒還價,因為杜雲峰交代他務必要在上午敲定住的地方,那旅館已經很不安全了。


    一切順利,當天下午,二人便順利的搬進了小洋樓。小陽台一共二層,但因為是西班牙式的風格,所以頂層之上,還有一個尖尖的塔樓式閣樓,空間不大,但四麵視野都很高。


    宋書棟表麵鎮靜,實則魂不附體的上班。杜雲峰倒是很少外出,那一萬塊,除去房租還剩了不少,夠二人花費一段時間。


    塔樓的一麵,可以看到侯代英家的宅子,因高度有限,並不能盡收眼底,但能將那宅子的大門進出約略看個一二。


    沒幾日,那侯家宅子某天就熱鬧了起來,進進出出的人劇增,杜雲峰估摸著那侯代英是出院了。


    他大隱隱於市,隱的還挺成功。


    前幾日,嚐試出門買報紙,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也沒人注意到他。


    七轉八轉的漫無目的走,一天下來,果真沒有人盯他的梢。


    大大方方的進了家門,關好院門,他對自己行兇之後,還能完全不需要藏頭露尾的生活,感覺甚是滿意。


    至少表麵看來,今時今日的他,和行兇當日的他,絕不是一個人。


    別說滿街的巡捕和侯氏公司的打手們認不出他,連宋書棟認出他,都是因為和他相識的久。


    那天,他刮完臉理了發,換上一身緞子麵的長袍馬褂,就一個轉身,感覺完全大相逕庭。


    妖精一轉身化成人,叫花子轉身化成了文明人士,窩窩囊囊的大而無當化成了幹幹淨淨挺拔健壯。


    剃掉麵具,他隻剩下隱隱有點青的額角下巴,隻是個荷爾蒙旺盛的英俊青年,哪還有半分張飛的影子。


    連續幾日的外出,無驚無險,杜雲峰本來就大的膽子,越發的膨脹,那侯氏門廳車馬熙攘,讓他生出了點促狹的心思。


    侯代英出院,不是個光彩的事情,畢竟他是被人揍的,又不是揚名立萬負的傷。


    而且他那傷說輕不輕,說重也談不上。


    被手下和巡捕們山唿海嘯的送到醫院時,人是不大清醒,還血葫蘆似的,但醫生大張旗鼓的檢查後,才戰戰兢兢跟各位爺交代,侯爺隻是頭上的皮外傷,連續撞擊導致傷口出血,隻要剃掉頭髮縫上一縫,便可消災解難。


    猴子猴孫們抓不到劫匪,捧著無處安放的忠心,熱鍋上的螞蟻一般,不知和侯爺如何交代,聽醫生這麽一說,可下找到了表達關切的突破口,一時之間,竟然在醫院裏大唿小叫起來。


    院長親自出山也沒能平息事態,硬是把半迷糊半清醒的侯代英又推進了愛克斯光機錢從頭到腳哢哢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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