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看到影化成人後的樣子,連我也是迷得頭暈暈的。唇紅齒白,碧藍的眼睛,左邊那隻還會在情緒激動的時候綻放出金色的光芒,烏黑的秀髮貼在光潔無瑕的臉上,正麵看側麵上,看頭頂看後腦,看背影看前身,無論哪一個方向看,都會被他深深的吸引住。
他的氣質與白阮相似,但比白阮更為尖銳,突出。他亦正亦邪,冷靜的眼眸中沒有笑意,可是隻要他的唇角一勾,便讓有種願意為其獻出生命的蠱惑。
上次,我曾經問過他,徵求過他的意見。
小美,卓遠遠,他都是認識的了。他們願意為我出生入死,也與我一道出生入死,但關於便利店的事,我至今仍隻字未提。
他們不是沒有懷疑過我,蘇晴就是其中表現得最為明顯的一個。
但是包括張藝,與我接觸並不是很長時間的傢夥,也沒有強迫要我說出一切的意思。若不是小美偶然間見到影,為他走火入魔,連平日為人的信條教養什麽的都拋棄了,一定要追問出影的來歷,估計,他們還會一直保持沉默下去。
我問影,是否能透露一點便利店的信息讓他們知道?
影迴答我,現在我是便利店的主人,決定這世界上哪些知道便利店的信息,自由在我。但有一條,一但他們知道了便利店的情況,就被例為便利店知情人,甚至是有可能泄露便利店信息的可疑人。從他們知道的那一刻起,他們的生命便與信用被捆成一體。
無論我告訴了誰有關便利店的信息,知道的那個人,都絕對不能通過自己的嘴,將便利店的信息透露給另一個人知道。否則,在他說出的那一刻,他在這個世界的生命,即告結束。
所以,說與不說在我,但說了,便等於把他們的生命放在一個危險的尺度上。無意也好,故意也罷,被迫也好,自願也罷,當我將一切向他們坦承之時,他們就必然做到守口如瓶,直到死亡。
聽影這般說,我就又猶豫了。
迴到宿舍的好幾天,小美再追問我的時候,我就凝著臉,悲哀的看著她。不說話,隻用眼神傳達“別問我,再問你就要死啦,我不想看你死啦”之類的情感語言。
以前沒試過用眼神殺人,也沒試過用眼神感人。俱不知道這個眼神用得久了,多用上幾次,小美居然就沒再追問我了。
偶爾,卓遠遠出神的望著我時,被我發現,他也很迅速的轉過了頭去。
每一個人都知道我身上有著巨大的秘密,但每一個人都不忍心強迫的追問我。
我就是在這種忐忑又抱歉的心情下,過了好幾天。
今天晚上,我照例在小美和蘇晴都睡著了之後,起床來到客廳。
時間走到了12時0時整,我推開衛生間的門,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一進來,影就遞了一張全家福的照片過來,對我說:“妮子,去附身吧,這個,境外旅遊集團公司林誌成的女兒,林倩,21歲,千金小姐。近期之內她會迴國考察旅遊線路,在gl市出入,每天2個小時,我會讓她的靈魂沉睡,讓你進駐她的身體。”
什……什麽?借屍還魂?不,人家還沒死呢,你就生生讓人家的原主沉睡,讓我進去鳩占鵲巢,這是什麽任務?
見我搞不清楚狀況,影又遞了一張照片過來,這是一張從雜誌上剪下來的,上麵是一個年輕的高級骨幹被採訪時的留影。
他穿著領口滾邊的黑色西裝,裏麵的白襯衫內帶著簡單精緻的結扣,手持紅酒杯,淺淺的微笑著,意氣風發,似乎是正在參加什麽宴會時被拍下來的。當時和他聊天的,應該就是記者吧,他的笑容有些公式化,卻同樣璀璨奪目,吸引眼球。
“這是什麽?”雖然照片上的男子很帥,貌似又很多金,不過我不明白影給我看這個是什麽意思。
“你再仔細看。”影道。
我疑惑的推了推眼鏡,將照片捧起來,捧到了眼前。“啊”
在照片裏,不知是燈光的關係,還是什麽,我看到在男子的身後不遠處,蹲伏著一個黑黑的身影。那身影似人非人,似物非物,伸出長長的像手一樣的東西在牆壁上攀附著,以不正常的姿勢扭轉過它的頭顱,眼神死死的盯著照片中的男子,露出貪焚又懼怕的複雜神情。
有妖怪?陰靈?鬼?啥米東西?
“這個叫做噬靈怪,是屬於低級妖怪的一種,它以吞食弱小的靈魂為生,這種妖怪平時不敢出現,因為它們的等級太低,隨便一隻路過的小妖都能把它吞食了。但是這種噬靈怪如果在被其他妖怪吞食之前,就先找到強大的靈魂,並順利的將之吞入肚腹的話,它就將會成為很棘手和麻煩的妖怪。”
影的解釋完後,我更是用一種不可置信的眼神來望著他。
這個滿口與便利店無關,不是客人就不出手的傢夥,為什麽會忽然關心起這照片中的男人來?
“這男人叫金森海,今年25歲,是gl市金氏國際大酒店的總經理。幾天之後,他將會與林倩在金氏大酒店有一場相親會,我讓你附身林倩,就是為了接近他。”
啊,為啥?
我的兩眼放光,一閃一閃,很不理解。為啥?附身林倩,是為了接近金森海,但是我為什麽要接近金森海?因為他有危險?因為噬靈怪要吃他?
但是,如果金森海是一個健康的人的話,如果他沒有什麽大病纏身,行運又不是很低,連一般的陰靈也不會輕易的撞上他的。區區一隻等級最低的噬靈怪,就算是想咬他,也不可能有足夠的力量把他的靈魂拖出身體後吃了他的。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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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氣質與白阮相似,但比白阮更為尖銳,突出。他亦正亦邪,冷靜的眼眸中沒有笑意,可是隻要他的唇角一勾,便讓有種願意為其獻出生命的蠱惑。
上次,我曾經問過他,徵求過他的意見。
小美,卓遠遠,他都是認識的了。他們願意為我出生入死,也與我一道出生入死,但關於便利店的事,我至今仍隻字未提。
他們不是沒有懷疑過我,蘇晴就是其中表現得最為明顯的一個。
但是包括張藝,與我接觸並不是很長時間的傢夥,也沒有強迫要我說出一切的意思。若不是小美偶然間見到影,為他走火入魔,連平日為人的信條教養什麽的都拋棄了,一定要追問出影的來歷,估計,他們還會一直保持沉默下去。
我問影,是否能透露一點便利店的信息讓他們知道?
影迴答我,現在我是便利店的主人,決定這世界上哪些知道便利店的信息,自由在我。但有一條,一但他們知道了便利店的情況,就被例為便利店知情人,甚至是有可能泄露便利店信息的可疑人。從他們知道的那一刻起,他們的生命便與信用被捆成一體。
無論我告訴了誰有關便利店的信息,知道的那個人,都絕對不能通過自己的嘴,將便利店的信息透露給另一個人知道。否則,在他說出的那一刻,他在這個世界的生命,即告結束。
所以,說與不說在我,但說了,便等於把他們的生命放在一個危險的尺度上。無意也好,故意也罷,被迫也好,自願也罷,當我將一切向他們坦承之時,他們就必然做到守口如瓶,直到死亡。
聽影這般說,我就又猶豫了。
迴到宿舍的好幾天,小美再追問我的時候,我就凝著臉,悲哀的看著她。不說話,隻用眼神傳達“別問我,再問你就要死啦,我不想看你死啦”之類的情感語言。
以前沒試過用眼神殺人,也沒試過用眼神感人。俱不知道這個眼神用得久了,多用上幾次,小美居然就沒再追問我了。
偶爾,卓遠遠出神的望著我時,被我發現,他也很迅速的轉過了頭去。
每一個人都知道我身上有著巨大的秘密,但每一個人都不忍心強迫的追問我。
我就是在這種忐忑又抱歉的心情下,過了好幾天。
今天晚上,我照例在小美和蘇晴都睡著了之後,起床來到客廳。
時間走到了12時0時整,我推開衛生間的門,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一進來,影就遞了一張全家福的照片過來,對我說:“妮子,去附身吧,這個,境外旅遊集團公司林誌成的女兒,林倩,21歲,千金小姐。近期之內她會迴國考察旅遊線路,在gl市出入,每天2個小時,我會讓她的靈魂沉睡,讓你進駐她的身體。”
什……什麽?借屍還魂?不,人家還沒死呢,你就生生讓人家的原主沉睡,讓我進去鳩占鵲巢,這是什麽任務?
見我搞不清楚狀況,影又遞了一張照片過來,這是一張從雜誌上剪下來的,上麵是一個年輕的高級骨幹被採訪時的留影。
他穿著領口滾邊的黑色西裝,裏麵的白襯衫內帶著簡單精緻的結扣,手持紅酒杯,淺淺的微笑著,意氣風發,似乎是正在參加什麽宴會時被拍下來的。當時和他聊天的,應該就是記者吧,他的笑容有些公式化,卻同樣璀璨奪目,吸引眼球。
“這是什麽?”雖然照片上的男子很帥,貌似又很多金,不過我不明白影給我看這個是什麽意思。
“你再仔細看。”影道。
我疑惑的推了推眼鏡,將照片捧起來,捧到了眼前。“啊”
在照片裏,不知是燈光的關係,還是什麽,我看到在男子的身後不遠處,蹲伏著一個黑黑的身影。那身影似人非人,似物非物,伸出長長的像手一樣的東西在牆壁上攀附著,以不正常的姿勢扭轉過它的頭顱,眼神死死的盯著照片中的男子,露出貪焚又懼怕的複雜神情。
有妖怪?陰靈?鬼?啥米東西?
“這個叫做噬靈怪,是屬於低級妖怪的一種,它以吞食弱小的靈魂為生,這種妖怪平時不敢出現,因為它們的等級太低,隨便一隻路過的小妖都能把它吞食了。但是這種噬靈怪如果在被其他妖怪吞食之前,就先找到強大的靈魂,並順利的將之吞入肚腹的話,它就將會成為很棘手和麻煩的妖怪。”
影的解釋完後,我更是用一種不可置信的眼神來望著他。
這個滿口與便利店無關,不是客人就不出手的傢夥,為什麽會忽然關心起這照片中的男人來?
“這男人叫金森海,今年25歲,是gl市金氏國際大酒店的總經理。幾天之後,他將會與林倩在金氏大酒店有一場相親會,我讓你附身林倩,就是為了接近他。”
啊,為啥?
我的兩眼放光,一閃一閃,很不理解。為啥?附身林倩,是為了接近金森海,但是我為什麽要接近金森海?因為他有危險?因為噬靈怪要吃他?
但是,如果金森海是一個健康的人的話,如果他沒有什麽大病纏身,行運又不是很低,連一般的陰靈也不會輕易的撞上他的。區區一隻等級最低的噬靈怪,就算是想咬他,也不可能有足夠的力量把他的靈魂拖出身體後吃了他的。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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