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病號服
開局被富婆包圍,校花:那我走? 作者:DI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正義的man話一出口,在場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甚至就連那兩位保安,此刻也全都傻眼了。
不是哥們,你整踏馬個新華字典擱這鑒抄呢?
你怎麽不拿張a片光盤,說裏邊的女優都是媳婦呢?
這可真是紗窗擦屁股,給大家露了一手啊。
在場的眾多人看到這一幕,神色呆滯,全都愣住了。
台上,顧川也露出了幾分錯愕神情,手指輕輕抿了一下下巴。
呃...
我尋思你能給我整個大的,沒想到,你拉了坨大的、
呃...不過,怎麽不算是大的呢?
曲穎,豆豆,陳韻,乃至範若若,此刻俏臉也都露出幾分錯愕。
不過隨後,心中都是悄悄鬆了口氣。
她們還真怕這個正義的man拿出什麽證據,來控告顧川是抄襲的。
而且,就算他拿不出什麽證據,‘抄襲’兩個刺眼的字體,也會變成顧川身上的汙點。
無法抹去。
可眼下,他卻掏出一本新華字典。
這既無法構成抄襲,也不會變成顧川的汙點。
頂多將此事,當成一場鬧劇。
至於陳冠東跟華大姐,此刻全都傻眼了。
尤其是華大姐。
目光呆滯的望著那個正義的man手裏高舉的新華字典,仿佛看到新大陸的哥布林...
呸,哥倫布一樣。
這踏馬是個啥啊?
我都已經做好準備,窗簾也拉上了,燈也關了,門都反鎖了。
結果,你給我看你新買的,會發光的兒童手表?
之前,這正義的man,信誓旦旦的跟她保證,手裏掌握著顧川抄襲的證據。
華大姐也信了。
結果,就這?
呃...不過,若是細想,好像也沒什麽毛病,怎麽不是抄的新華字典呢?
可是...
這踏馬能算證據嗎?
你去法院,給法官大人說,你看看他信不信?
至於現場其他那些,還在為顧川抄襲而幸災樂禍的人,此刻也都麵麵相覷。
好似無形中,被人在臉上抽了一巴掌。
那種感覺怎麽說呢?
就好像一個故事裏講的,村裏有個傻子,每天都對著人招手。
‘你過來,我有個好東西給你。’
村子裏的其他人,都恍若未聞,沒有人上前。
隻有你,心懷好奇,想看看傻子有什麽好東西,所以,你湊了過去。
結果,傻子啪的一聲,給了你一個大嘴巴子。
台上,那嬌滴滴的主持人聽到這話後,悄悄鬆了口氣。
剛剛她還想著該怎麽圓場,現在看來,已經不需要了。
一本新華字典,直接把這場嚴肅的‘抄襲’事件,變成了戲劇化的舞台劇。
“哎呦呦”
“對不起,對不起啊。”
就在這時,那會場的門口,忽然出現了兩個穿著白大褂的身影。
瞧著那被保安摁倒的正義的man,嘴裏不斷念叨著,‘壞了壞了’
一邊,給現場的所有人作揖,賠著不是。
“實在不好意思,這是我們精神病院的一位患者。”
“因為護工的失職,讓他從醫院裏跑了出來。”
“整天喜歡拿著一本新華字典,到處指責別人抄襲。”
“原因啊,是他跟修訂新華字典的那個人重名。”
“所以,他就覺得,這新華字典是他編纂的。”
“之前就出了好幾檔子事,他說人家廣告商侵權,沒有他的允許,就動用了他的字。”
“抱歉抱歉,實在抱歉,給大家添麻煩了。”
說完,那醫生便是上手,直接把正義的man身上的外套扒了下來。
果然,在裏麵,穿著一件藍白條紋的病號服。
眾人見此情形,嘴角忍不住一抽。
敢情鬧了半天,這是個精神病啊。
不過,這倒也是。
除了精神病,有誰,會拿著一本新華字典去鑒抄呢?
至於華大姐,整個人都呆住了。
我剛剛,在跟一個精神病做交易?
那我...
豈不是也成了精神病?
可那正義的man還在劇烈反抗,不過這次,他卻換了一套說辭。
“啊啊啊——”
“顧川,顧川,我是你的忠實粉絲。”
“我特別,特別,特別喜歡你寫的歌。”
“我在裏麵,得到了救贖,仿佛看到了天堂。”
“求求你,求求你給我簽個名。”
“筆,對了,筆,我把筆都帶來了。”
說著,他正義的man竟然真的從褲兜裏掏出了一支筆。
就是不知順的醫院那位護士的。
“好了,別在這裏添亂了。”
那醫生見狀,板著臉說了一句,隨後,便準備讓那兩位保安,將病號幫忙送到車上去。
而在場的其他人,則都用一種看待怪物的眼神將他望著。
精神病跑到這裏來問別人簽名,還一臉狂熱的唿喊自己是粉絲。
這可真是荒誕。
還好這怪物不是自己的粉絲。
否則,別說給他簽名了,巴不得離他遠遠的。
萬一不小心,被他抓傷了,或者咬一口...
甚至是被他拿刀捅死。
想想都讓人害怕。
畢竟,精神病殺人,遭受的刑罰可跟正常人不同。
更何況,這個人剛剛還在找茬,說別人是抄襲。
不控告他就已經算是好的了。
“快把他帶走。”
“真是的,這地方是什麽人都能來的嗎?”
“更何況是一個精神病。”
“高雅的地方偏偏跑進來一個精神病,真不知道你們是幹什麽吃的。”
隨後,便聽有人不滿的開口,皺起了眉頭。
畢竟,在很多人眼裏,精神病是瘋子,是怪物。
所有人看到他們,都會敬而遠之。
那兩個醫生聽到這話,連忙點頭,“哎,好好好,這就走。”
雖然在他眼裏,這個正義的man,並非什麽怪物,相反,還有點可憐。
父母早亡,妻子與兩個女兒,都因為車禍身亡,唯有他幸存下來。
所以,承受不了打擊,精神失常了。
但...
這跟別人有什麽關係呢?
沒有人會因為你的悲慘,而去可憐什麽。
就好像借錢一樣,借了是情分,不借是本分,何必因此生出怨恨?
作為一個精神病,老老實實的待在病院裏,才是被值得可憐的。
若是跑了出來,那在別人眼裏就是怪物,會讓人恐懼。
這些人此時的反應,恰恰才是正常人。
過度的憐憫,就有點聖母了。
雖然...他挺希望這個man能得償所願,獲得一個簽名。
這樣,對他病情的恢複會有幫助。
作為他的主治醫生,他是知道的,正義的man真的很喜歡很喜歡那些歌。
每次聽到,他的眼裏,都會有那麽一抹光亮。
可是,就像剛剛說的那樣,別人,有什麽義務去幫你呢?
麵對一個怪物,所有人的正常反應,都是敬而遠之。
“等一下。”
就在這時,一道聲音忽然響起。
甚至就連那兩位保安,此刻也全都傻眼了。
不是哥們,你整踏馬個新華字典擱這鑒抄呢?
你怎麽不拿張a片光盤,說裏邊的女優都是媳婦呢?
這可真是紗窗擦屁股,給大家露了一手啊。
在場的眾多人看到這一幕,神色呆滯,全都愣住了。
台上,顧川也露出了幾分錯愕神情,手指輕輕抿了一下下巴。
呃...
我尋思你能給我整個大的,沒想到,你拉了坨大的、
呃...不過,怎麽不算是大的呢?
曲穎,豆豆,陳韻,乃至範若若,此刻俏臉也都露出幾分錯愕。
不過隨後,心中都是悄悄鬆了口氣。
她們還真怕這個正義的man拿出什麽證據,來控告顧川是抄襲的。
而且,就算他拿不出什麽證據,‘抄襲’兩個刺眼的字體,也會變成顧川身上的汙點。
無法抹去。
可眼下,他卻掏出一本新華字典。
這既無法構成抄襲,也不會變成顧川的汙點。
頂多將此事,當成一場鬧劇。
至於陳冠東跟華大姐,此刻全都傻眼了。
尤其是華大姐。
目光呆滯的望著那個正義的man手裏高舉的新華字典,仿佛看到新大陸的哥布林...
呸,哥倫布一樣。
這踏馬是個啥啊?
我都已經做好準備,窗簾也拉上了,燈也關了,門都反鎖了。
結果,你給我看你新買的,會發光的兒童手表?
之前,這正義的man,信誓旦旦的跟她保證,手裏掌握著顧川抄襲的證據。
華大姐也信了。
結果,就這?
呃...不過,若是細想,好像也沒什麽毛病,怎麽不是抄的新華字典呢?
可是...
這踏馬能算證據嗎?
你去法院,給法官大人說,你看看他信不信?
至於現場其他那些,還在為顧川抄襲而幸災樂禍的人,此刻也都麵麵相覷。
好似無形中,被人在臉上抽了一巴掌。
那種感覺怎麽說呢?
就好像一個故事裏講的,村裏有個傻子,每天都對著人招手。
‘你過來,我有個好東西給你。’
村子裏的其他人,都恍若未聞,沒有人上前。
隻有你,心懷好奇,想看看傻子有什麽好東西,所以,你湊了過去。
結果,傻子啪的一聲,給了你一個大嘴巴子。
台上,那嬌滴滴的主持人聽到這話後,悄悄鬆了口氣。
剛剛她還想著該怎麽圓場,現在看來,已經不需要了。
一本新華字典,直接把這場嚴肅的‘抄襲’事件,變成了戲劇化的舞台劇。
“哎呦呦”
“對不起,對不起啊。”
就在這時,那會場的門口,忽然出現了兩個穿著白大褂的身影。
瞧著那被保安摁倒的正義的man,嘴裏不斷念叨著,‘壞了壞了’
一邊,給現場的所有人作揖,賠著不是。
“實在不好意思,這是我們精神病院的一位患者。”
“因為護工的失職,讓他從醫院裏跑了出來。”
“整天喜歡拿著一本新華字典,到處指責別人抄襲。”
“原因啊,是他跟修訂新華字典的那個人重名。”
“所以,他就覺得,這新華字典是他編纂的。”
“之前就出了好幾檔子事,他說人家廣告商侵權,沒有他的允許,就動用了他的字。”
“抱歉抱歉,實在抱歉,給大家添麻煩了。”
說完,那醫生便是上手,直接把正義的man身上的外套扒了下來。
果然,在裏麵,穿著一件藍白條紋的病號服。
眾人見此情形,嘴角忍不住一抽。
敢情鬧了半天,這是個精神病啊。
不過,這倒也是。
除了精神病,有誰,會拿著一本新華字典去鑒抄呢?
至於華大姐,整個人都呆住了。
我剛剛,在跟一個精神病做交易?
那我...
豈不是也成了精神病?
可那正義的man還在劇烈反抗,不過這次,他卻換了一套說辭。
“啊啊啊——”
“顧川,顧川,我是你的忠實粉絲。”
“我特別,特別,特別喜歡你寫的歌。”
“我在裏麵,得到了救贖,仿佛看到了天堂。”
“求求你,求求你給我簽個名。”
“筆,對了,筆,我把筆都帶來了。”
說著,他正義的man竟然真的從褲兜裏掏出了一支筆。
就是不知順的醫院那位護士的。
“好了,別在這裏添亂了。”
那醫生見狀,板著臉說了一句,隨後,便準備讓那兩位保安,將病號幫忙送到車上去。
而在場的其他人,則都用一種看待怪物的眼神將他望著。
精神病跑到這裏來問別人簽名,還一臉狂熱的唿喊自己是粉絲。
這可真是荒誕。
還好這怪物不是自己的粉絲。
否則,別說給他簽名了,巴不得離他遠遠的。
萬一不小心,被他抓傷了,或者咬一口...
甚至是被他拿刀捅死。
想想都讓人害怕。
畢竟,精神病殺人,遭受的刑罰可跟正常人不同。
更何況,這個人剛剛還在找茬,說別人是抄襲。
不控告他就已經算是好的了。
“快把他帶走。”
“真是的,這地方是什麽人都能來的嗎?”
“更何況是一個精神病。”
“高雅的地方偏偏跑進來一個精神病,真不知道你們是幹什麽吃的。”
隨後,便聽有人不滿的開口,皺起了眉頭。
畢竟,在很多人眼裏,精神病是瘋子,是怪物。
所有人看到他們,都會敬而遠之。
那兩個醫生聽到這話,連忙點頭,“哎,好好好,這就走。”
雖然在他眼裏,這個正義的man,並非什麽怪物,相反,還有點可憐。
父母早亡,妻子與兩個女兒,都因為車禍身亡,唯有他幸存下來。
所以,承受不了打擊,精神失常了。
但...
這跟別人有什麽關係呢?
沒有人會因為你的悲慘,而去可憐什麽。
就好像借錢一樣,借了是情分,不借是本分,何必因此生出怨恨?
作為一個精神病,老老實實的待在病院裏,才是被值得可憐的。
若是跑了出來,那在別人眼裏就是怪物,會讓人恐懼。
這些人此時的反應,恰恰才是正常人。
過度的憐憫,就有點聖母了。
雖然...他挺希望這個man能得償所願,獲得一個簽名。
這樣,對他病情的恢複會有幫助。
作為他的主治醫生,他是知道的,正義的man真的很喜歡很喜歡那些歌。
每次聽到,他的眼裏,都會有那麽一抹光亮。
可是,就像剛剛說的那樣,別人,有什麽義務去幫你呢?
麵對一個怪物,所有人的正常反應,都是敬而遠之。
“等一下。”
就在這時,一道聲音忽然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