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落魄

    黃文簡搖了搖頭!

    他抬頭望天,任憑淚水滑落道,“我有家人在義父手中,我若逃了,我的家人必死無疑,再說這次的事,總要有人擔責任吧?”

    黃文仁雖然巴不得這黃文簡去頂罪,這樣他便能吞了這塊青玉佩,這些玉佩換來的銀子,足夠他在別的地方美滋滋的活著了。

    不過,他雖然希望黃文簡去頂罪,但是麵子工程還是要做好的,畢竟這黃仁簡平素對他多有照顧,這次甚至還救了他一命呢!

    人不能太沒良心啊!

    黃文仁和眾夥計又勸了幾句,見這黃文簡心意已決,他們便順水推舟的答應了。

    這幫人收拾了殘局,一步步往宣府的方向走去,幸虧宣府城離這裏並不遠,否則他們非餓死在雪地裏不可。

    雖然不遠,但是畢竟是兩條腿在走,也是走了好長時間的,待這群人進入宣府城後,一個個精疲力盡的,差點都快散架了。

    黃文簡尋了家當鋪,準備將珍珠出手, 而其餘人則緊緊跟著他, 生怕他攜珍珠私逃了。

    這黃文簡也確實厚道,硬是沒有看出同伴們的意圖,他還以為這些家夥是舍不得他呢?

    隻能說,人善被人欺!

    善良的人是最沒有防備之心的, 因為他善良, 便會以為所有人和他一樣的善良。

    就好比惡人,惡人看誰都是惡人, 因為惡人也是以他自己的行為準則看待別人的。

    黃文簡將五顆珍珠當了百來兩銀子, 沉甸甸的用個大包袱裝了,然後他將這些銀子分為三份。

    一部分給眾夥計和黃文仁。

    一部分給死難夥計的家人。

    一部分用來最後大吃大喝。

    偷偷給死難夥計家人的銀子, 被交給了黃文仁保管, 這家夥自然喜滋滋的接了,有了這些銀子,再加上青玉佩, 足夠他黃文仁以後美滋滋的過日子了。

    一行人步行到了夢湖美魚,旁邊的羊雜館子裏。

    宣府盛行吃羊肉,這些羊都是草原羊,比內地的羊要大且肥,味道也更加鮮美。

    羊肉和羊骨頭比較昂貴,一般是家境好的人家吃的,羊雜美味且便宜, 一般是窮人吃的。

    黃文簡等人點了好幾鍋羊雜碎,還有一些蘿卜白菜等下菜,並幾大籠饅頭,一幫人便吃喝起來。

    黃文簡因為心中有事,他隻吃了半個饅頭, 便吃不下東西了,而黃文仁則吃的肚皮滾圓, 反正他的後路也找好了,不吃白不吃。

    至於別的夥計?

    反正也有錢拿了, 去哪兒幹活不是幹活?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反正這撒逼黃文簡會去頂罪,黃老板失心瘋了才會追究他們這些小夥計們呢?

    總之,大夥吃的熱火朝天!

    “咦?”

    一道驚訝的聲音傳來, “這不是張家口黃老板家的養子嗎?咋來這裏吃羊雜了?”

    眾人迴頭一瞧, 便見一名披著貂皮的有錢人正笑眯眯看著他們呢,此人正是萬春雨。

    萬春雨怎麽會來這種下賤的羊雜館子吃喝?好歹他也算是個體麵人。

    原來這家夥自從錯過了羊毛生意後, 他萬家便一落千丈,進的一些鬆江布也銷不出去,積壓成山!

    萬家正在慢慢敗落,但是這萬春雨是好吃好喝慣了的人,平日裏餐餐必吃肥雞大鴨子。

    如今一下子窮困潦倒了,隻能天天吃蔬菜,他如何受得了?

    何況這季節也沒什麽好吃的蔬菜,一水兒的蘿卜白菜,吃的他想吐了,卻實在沒錢買肉啊!

    不得已,他隻得屈尊降貴的,披上家中僅剩的一件貂裘大衣,這件大衣沒有當,是因為要留著裝門麵,否則誰還會和窮逼做生意啊?

    他修飾一番,裝模作樣來到了這家羊雜館裏準備打打牙祭。

    黃文簡是識得這萬春雨的,他抱拳行了個禮,勉強道,“原來是萬老板呐,您怎麽也屈尊來這種地方了?”

    而此時店小二也將萬春雨要的羊雜端了上來,他要的是最便宜的羊肝,裏麵放了不少蘿卜和白菜。

    往年這些低賤的飲食,萬春雨家的狗都不吃,如今他卻要親自吃了,還真別說,好久沒有吃肉的萬春雨, 見了這羊肝子,口水噠噠的,恨不得抱起鍋子一口悶了。

    不過?

    他自詡為體麵人,怎麽也得體麵不是?哪能學窮巴子的吃法呢?

    萬春雨慢悠悠拿起一雙竹筷, 夾了一塊羊肝喂到了嘴裏, 極斯文的吃了起來。

    吃完一塊羊肝後, 這家夥才淡淡一笑道,“某最近夜晚看東西總眼花,大夫說要多吃羊肝補補,明目呐!

    不過,某自幼山珍海味吃多了,今日一試這羊肝,居然別有一番滋味,甚好,甚好呐!”

    來這家羊雜小店裏吃東西的人,都是一些窮巴子,當然也有一些普通人,這些人都沒見過啥子世麵,一聽山珍海味這詞,立馬肅然起敬。

    紛紛敬畏的看向萬春雨,這萬春雨得意的將貂皮大衣緊了緊,呃~店裏有火爐,他現在熱的要死。

    但是為了裝逼,也為了不暴露他貂皮大衣裏麵寒磣的衣物,他隻能將貂皮大衣裹的緊緊的。

    黃文簡與萬春雨不熟悉,本來不想和他說很多,也不知咋迴事?他今天特別想傾訴。

    遂他們將兩桌合並成了一桌,黃文簡還叫了一罐濁酒,大家一起喝著。

    這萬春雨果真是個賤骨頭,他剛剛才說是為了明目才吃羊肝子。

    現在他居然又抄起筷子,夾了黃文簡桌上的羊腸到自個碗裏,然後裝模作樣品嚐起來。

    這家夥的吃相還是很好看的,讓一幫窮巴子崇拜不已,大大滿足了萬春雨的虛榮心。

    他三句話不離富貴,道,“某自幼富貴,今日才發覺這羊腸的滋味居然比魚翅燕窩也不差呢!”

    黃文簡這人實誠,別人說什麽他都相信,這家夥勉強一笑,吹捧了幾句,而其餘夥計和黃文仁則不想理這萬春雨。

    反正他們都要一走了之了,管你富貴不富貴啊?

    萬春雨奇怪的問道,“看黃兄弟愁眉不展的,莫不是有什麽煩心事,可否告訴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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