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逛,最重要的就是要漫無目的。


    活在世上,本來就有太多的目的性了。地位、錢財、感情,不無誘惑著人拚命努力,埋頭朝著名利。


    或者說,活著就很不容易了,努力地活下去,就少了閑看世間的機會。


    宋孤煙帶著周遊就這麽溜達著,心情豁然開朗,好了許多。


    天橋下,有一陣悲愴的二胡聲。


    聽著應該是二胡曲裏麵非常牛掰的二泉映月,絕對是二胡界的勞斯萊斯,演奏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


    老頭襯衣都發黃了,不過非常整潔。老頭盤腿而坐,眼睛半閉半睜,沉浸在演奏之中。


    都市裏麵的人,來去匆匆,又是上班早高峰,多數人趕著上班去,沒幾個人有心情停下來好好感受音樂當中飽含的情緒。


    倒是有那麽兩個人,扔了些硬幣和小額的紙幣在小罐裏麵,發了鈴鐺的響聲。


    老頭神情不變,依然演奏著二胡。


    在小攤的邊上,還有一條虎頭虎腦的鬆獅。大圓臉,憨憨的模樣,看起來就覺得非常溫順。隻是看模樣,並不是純種,應該是條串串。純血的鬆獅,還是很貴的。


    鬆獅也眯著個眼睛,都快成為一條黑縫。它搖頭晃腦的,充滿了喜感,倒是把二泉印月的悲愴感衝淡了很多。


    老頭結束了曲子,把二胡放到了一邊。清點了小罐裏麵的零錢,隻留下幾個硬幣,剩下的揣進了兜裏。


    鬆獅見主人停了下來,扭啊扭地走了過來,趴在了老頭的腿上,吐了吐舌頭,似乎是餓了。


    老頭輕輕地笑了笑,從身後的背包裏麵掏出個小碗,倒了些水進去。鬆獅趴在小碗旁邊,一口一口地喝著水。


    周遊和宋孤煙就在不遠處的水泥墩子,默默地看著這一幕。


    老頭又拿了個餅出來,雖然已經冷得硬邦邦,不過天氣還行,也不擔心咬不動。掰了一小半泡到水裏麵,就作為鬆獅的一頓飯了。老頭自己啃了兩口,好像是噎到了,臉色有些發紅。


    喝了兩口水,老頭才緩過了氣。


    吃完早飯,拿了塊方巾出來,擦了擦胡子上沾著的水漬。


    憨厚的鬆獅早就把小碗舔了個一幹二淨,小爪子時不時碰一下小碗,不鏽鋼碗在地上轉悠起來,讓鬆獅覺得非常好玩。


    老頭把碗拿了過來,稍微擦了擦,又塞進了包裏。


    吃飽喝足,老頭恢複了些精神氣,操起了二胡。


    停頓了一會,老頭才接著拉起了二胡。


    周遊倒是沒聽過這首曲子,大概不太有名吧。也說不定,畢竟周遊對音樂的鑒賞能力有限。不過音樂是需要改感受的,周遊能夠從曲子裏麵聽出歡快和喜氣,與之前的悲愴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對於底層人來說,吃一頓飽飯,就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吧。


    梭羅在《種子的信念》裏麵寫到:一個人怎麽看待自己,決定了此人的命運,指向了他的歸宿。我們的展望也這樣,當更好的思想注入其中,它便光明起來。不管你的生命多麽卑微,你要勇敢地麵對生活,不用逃避,更不要用惡語詛咒它。


    看得出來,老頭的生活並不好,不然也無法把二泉印月的精髓演繹出來。有感情,才會有共鳴。可同時,他又是一個坦然麵對生活,在並不寬裕的生活當中享受人生的人。


    把自己對生活的體會,融入到曲子裏麵,演奏給每一個路過的人。哪怕很多人並沒有注意,可隻要有一個人看了一眼,聽了一段,那都是值得開心的事情。因為,那就會有人知道,還有人在好好地活著。


    痛苦,並不相同,可歡快卻有著極大的共性。


    鬆獅聽不懂悲愴,可是聽得懂歡快。


    胖嘟嘟的腦袋晃來晃去,顯然是很享受主人演奏的曲子。


    歡快,總是比悲傷更容易得到路人的認可,有不少行人往小罐子投了些零錢。


    老頭依舊是麵不改色,隻顧著自己的音樂。


    他演奏二胡,行人享受音樂和人生。這並不是乞討,而是賣藝。


    就像是《讓子彈飛》裏麵說的,站著把錢掙。


    如果自己先不要了尊嚴,那麽別人自然不會給予尊重。老頭是能夠柔弱地躺在地上,接受路人的憐憫,或許可能收入還要比賣藝多一些,畢竟善良的人很多,也不會吝嗇那微不足道的施舍。可是他不願意,站著活了大半輩子,最後的時光裏麵,他還是希望站著,哪怕他的腿並不能夠讓他好好站著。


    宋孤煙讓周遊坐在原地別動,自己走到了老頭身邊,在小罐子裏麵放了一張大鈔。老頭依舊是神情不變,隻是曲子好像變得快了一點。


    世界就是這樣,哪怕是宋孤煙,也沒有能力去改變。我們能夠做的,是不被這個世界改變。


    時代總是在進步的,給自己,也給社會一些時間,一切都是會變好的。


    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有尊嚴地活著,就算是有煩心事,也就是那麽一會。


    “汪~”周遊輕喚了一聲。


    該走了,還可以去別的地方看看。


    一座現代化的大都市,遍布冰冷的高樓大廈,有太多的人在鋼鐵水泥當中掙紮著,可他們照樣在生活著。


    周遊突然覺得自己的情緒有些好笑,不就是到了一個新環境嘛,不就是不能每天看到小弟們和米雪嘛,又不是見不到了。


    朝前看,一切都會變好的。


    想到這裏,周遊的腳步都輕快了很多。


    在樓宇的中間,有一片陽光斜照的空地。宋孤煙感覺到了拉布拉多心情的好轉,露出了微微的笑容,恬淡而美麗。


    “刷——”


    周遊在街口的時候,隻覺得一陣風吹過,眼前一道黑影閃過。


    一個穿著黑色短袖的年輕人落荒地跑著,手裏麵抓著一個粉色的拎包。這包是女式的,一看就不屬於這家夥。


    “汪汪~”


    周遊聽到了熟悉的犬吠聲,接著就看到了一二三。


    我去,不至於那麽巧吧?


    一二三也有些蒙圈,顯然也沒有預料到著奇妙的相遇。


    “追呀!你……你怎麽停下來了!”陳東宇的聲音從拐彎處傳了過來。


    真不是陳東宇廢柴,實在是搶包的那家夥跑得太快了。


    就算是體力超強悍的一二三,也沒有能夠第一時間逮住。


    你跑那麽快,去田徑隊啊,幹什麽賺不到錢,非到街上搶東西?


    陳東宇累得氣喘籲籲,一隻手撐著腰,累壞了。


    “啊?”


    看到宋孤煙和周遊正一臉奇怪地看著自己,陳東宇也傻了幾秒鍾。


    “追!”宋孤煙鬆開了訓導繩,朝著周遊下了命令。


    好幾天沒有好好運動了,周遊還真有些憋壞了,第一時間就衝了出去。


    “汪!汪汪!”


    嘿,傻狗,站那裏幹嘛呢,追人去呀!


    一二三見老大一馬當先,立刻就趕了上去。


    “我們從另一邊堵住他!”宋孤煙當機立斷。


    陳東宇一臉蒼白,心裏麵暗暗叫苦。他一路追到這裏,真的是沒啥力氣了。可在宋孤煙麵前,又不想丟麵子,隻能憋著口氣跑了起來。


    搶包的跑得是真的快,這速度絕對是能夠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的了。周遊四條腿跑著,都沒辦法縮短距離,真不知道這家夥是吃什麽長大的?


    不會從小每頓都吃雞爪子吧?不然怎麽額會那麽快。


    一二三在旁邊好像是在說,不是我廢材,真的是對手跑得太快了。


    通過路口的時候,搶包的家夥也不顧紅燈,直接把等在路口的兩個行人給撞倒了,不要命地朝著馬路對麵衝了過去。


    正要啟動的轎車一個急刹車,沒有懟到搶包的,倒是把車裏麵的司機嚇了個半死。新交規可是非常不友善的,斑馬線前麵,不管行人是不是闖紅燈,都得讓行,這要是撞上了,司機也得負責。


    誰管行人是不是遵守交通規則,反正就是車撞到人了,何況車還有保險。


    周遊和一二三一左一右快速通過路口。


    搶包的撞到了行人,速度稍微慢了一點,兩條警犬總算是追上了些距離。


    以這速度,宋孤煙和陳東宇想要在前麵堵住要是有待商榷的。


    周遊腦子裏麵快速地衡量了一下,又看了下前麵的路況,讓一二三接著追過去,自己則是一頭鑽進了旁邊的小巷子。


    一二三一頭的霧水,沒搞明白老大這是什麽意思。


    不過一二三也知道自己的腦子不靈光,聽老大的準沒有問題,埋頭接著追了過去。


    小巷子是個死胡同,不過圍牆並不高。


    周遊一個助跑,前爪在圍牆上劃過深深的痕跡,後腿用力蹬了一下,很快就翻過了圍牆。


    難者不會,會者不難。幹什麽都是有技巧的。爬牆,就是周遊在集訓的時候學會的。隻要別太高,他都有徒手就翻閱過去。


    再次衝出小巷之後,周遊看了一下方位,立刻奔跑了起來。


    拉布拉多是挺可愛的,可急速狂奔的拉布拉多還是會讓很多人害怕。


    別擋著呀!


    都讓讓,追搶劫犯呢!


    穿過人群,周遊搶先抵達了路口。


    搶包的家夥被一二三追得急,慌不擇路,擋在他前麵的行人,都被他撞到了一邊。


    一二三傻了點,可搶劫的家夥不知道呀。看到黑背的那股氣場,就心驚膽戰,隻顧著逃跑了。


    搶包的家夥看到拉布拉多擋在了自己前方,再想要換方向已經來及了。


    一個緊急刹車,搶劫犯就要翻過圍欄,到馬路上去。


    嘿呦,還想跑?


    周遊直接跑上去咬住了褲腿。


    其實拉布拉多是準備狠狠一口咬住小腿的,可惜這家夥真的是靈敏,動作非常快,周遊的判斷失誤了。


    周遊死死地咬住,搶劫犯被活活給拖了迴來。


    臥槽,還想要踹我?


    周遊送了下口,搶劫犯一個猝不及防,一頭栽到在馬路上。


    一二三正好趕到,一個泰山壓頂,壓住了他。


    搶劫犯身材精瘦,個子也不高,跑是非常能跑,可力量不足。


    不管是他怎麽嚐試掙紮,都沒辦法把身上的一二三給掀翻。


    宋孤煙趕到了現場,猶如老鷹抓小雞把瘦子給拎了起來。


    過了好一會,一輛車蒼白的陳東宇才跑了過來。


    這家夥都跑岔氣了,大口大口地喘了好幾口氣,才算是緩過勁來。


    陳東宇和一二三本來是在路邊執勤來著,就聽到有人在喊搶劫。瘦子身手敏捷,是個扒手,慣用的手法是擠在人群當中,用小刀割斷女士的小包,神不知鬼不覺就把拎包給偷走。


    可被偷的那位女士恰好正在聽歌,瘦子把包拿走之後,耳機和手機就分開了。


    她還以為是手機卡了呢,剛想拿出手機,就發現連連包都不見了。


    女人的尖叫,分貝超級高,陳東宇想不注意都很難。


    被發現之後,偷竊就變成了明搶,瘦子很容易就從人群當中竄了出來,就和陳東宇撞了個滿懷。


    也就是一二三傻氣了些,沒收到陳東宇的命令,就傻站在一邊。正是因為沒有第一時間出擊,才給了瘦子跑路的時間。


    瘦子被趕來的巡警給帶迴去,包也還給了趕來的女士。


    包包可是很貴的,被劃斷了帶子,挺心疼,可總比包裏麵的東西都被偷走要好得多。姑娘千恩萬謝了一番,簡單的和巡警做了個筆錄,才離開。


    聽了陳東宇講述之前的事情,周遊忍不住瞥了一眼嗬嗬笑著的一二三。


    傻狗,能不能發揮點主觀能動性。


    平日裏麵也沒見你那麽聽話,怎麽一到執行任務就那麽受約束呢。


    陳東宇言語之間,不免有一些抱怨。


    好歹是在國際警犬大賽上取得了一個不錯的成績,迴來之後還得接著巡邏,這期間的落差,還是很難接受得了的。


    人家領導分配任務,宋孤煙也不好說些什麽,隻是靜靜地聽著陳東宇嘮叨兩句。


    一二三沒有那麽多的思考能力,對於它來說,吃飽喝足有得玩,就是非常開心的事情。


    巡邏多帶勁呀,反正一二三有使不完的勁,最適合到處溜達。而且行人那麽多,人來瘋的一二三最喜歡這些場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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