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她為什麽一定要我給她承諾?她如果不相信我會愛她一輩子,就算我給了承諾,又有什麽用?婚姻在我來看,不過是勞神寶力的一場人間遊戲,它能提供她什麽保障?我的心若要變,它拴得住我嗎?


    偏她總看不透這一點,硬要與我在這事上周旋不休。


    決定由她去氣,反正過幾天就風平浪靜。我慶幸詠賢不是愛記仇的女人。有些時候,她甚至有些迷糊。


    想起我們過往的一切,對她真是又愛又恨。


    愛她,巴不得將心掏出來予她看,讓她知道她對我的猜疑完全是沒有必要的。七年交往,我對她絕對忠實。除了她,我不會再對其他女人假以青眼。


    恨她,恨她在要求我懂她之餘,她亦不懂我。恨她這麽傻,選擇不相信自己。她氣得哭了,我知道。


    她背對著我,雙肩抖得厲害,我忍住將她抱進懷裏安慰的念頭,打定主意要她自己先迴過頭來,我才安慰她。


    我等了許久,她倔強的不肯轉過身來,一夜僵直著背睡著,明天準腰酸背痛。直至她哭累了睡著,我低聲喚了幾聲:“詠賢……睡著了嗎?”


    沒迴應,想必真是哭累了。


    這傻丫頭,就這麽不信我。


    難道她真不明白我當初為何避她如蛇蠍?像我這種根本不相信婚姻的男人,不願結婚,也給不起承諾。


    決定愛她,已是此生唯一例外。


    嘆了口氣,將她摟抱過來,讓她舒服的躺在我懷裏。


    她嚶嚀了聲,偎向我,螓首靠在我頸窩處,髮絲搔得我有些癢。


    我撥了撥她額邊秀髮,不意外在她左額角近髮根處找到一道不明顯的舊傷痕。


    這是她在三年前受的傷。


    那天我們吵得極兇,我們各自負氣出走。我到酒吧喝酒,她開車出去,我得到通知時,她已在醫院裏,麵色如紙,恍如死去一般。


    傷勢不嚴重,僅頭上有一道傷口與幾處擦傷,但她昏迷了三天才醒來。


    那次車禍留下了一些後遺症她忘了那一天我們吵架的事。


    關於那一次爭吵的記憶我告訴她,我這輩子不可能與她結婚,她氣極了,指責我玩弄她的感情。


    天知道我沒有,我愛她愛入骨髓。


    幾年前她開始暗示我結婚,我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但我亦僅能佯裝不懂。讓她認為我不解風情,總比兩人又為此事爭吵的好,我無法想像若我失去她那次見她一動也不動躺在病床上的經驗,嚇壞了我。


    愛一個人就是把自己的靈魂係在那人身上,她若痛,你也會痛。


    她若生氣,我亦不好受。


    然而我有我的自尊,我不可能在每次吵完後都拉下臉道歉何況並非每迴爭吵都是我錯在先。


    這迴,不過是為了一件襯衫。簡直莫名其妙!


    我隻願明早醒來,她氣已全消。不然,消一半也是好的。


    早晨醒來,一縷食物的香味將我喚醒。


    我睜開眼,厚窗簾覆住了窗子,看不見窗外的天色。


    我不習慣睡眠時光線太強,自從與詠賢一起生活以來,她配合我的習慣,睡覺不開小燈,連窗簾也拉上,怕一大早晨光照進室內,會影響到我睡眠。


    我看著掩上的窗簾,心中泛起一股暖意。想摟摟她溫熱的身軀,身邊卻空空無人。


    她不在床上。


    我再無睡意,掀開冬被下床穿衣。


    循著那股子煎火腿的香味出了房門,我料想她應在廚房裏弄早餐。


    這小女子是認錯了想道歉,今早才特地起床弄早點?


    我開懷地想,心情像撥雲見月一般舒暢起來。本來嘛,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快快樂樂過生活,不是為了折磨對方。


    如果她能夠體諒我,我們又何至於傷害彼此如昨夜?


    我走出房門,尋香到廚房找到她窈窕的身影。


    她背對著我,也許正在煎蛋。


    我悄悄走近她,雙臂一伸圈住她纖細的腰身,喚道:“詠賢”


    鏘當!


    鍋鏟掉到地上,發出一聲巨響。


    我跟她都楞住,瞪大眼看著地上那顆白色的蛋。


    五秒鍾。我們僵立五秒鍾。


    她迴過頭來怒瞪著我,嬌叱:“你做什麽!”


    “我……隻是抱抱你呀。”我無辜地攤開雙手。我做錯了什麽?


    “你成功了,你嚇到我了,你可以得意了,”她根本不聽我說,逕自冠了一堆罪名在我頭上。


    我忍住氣。“我得意什麽?”


    她抿起嘴,理也不理我,彎下身收拾殘局。


    “詠賢,你把話說清楚。”


    她不理我。我兜在她身邊轉,活像個傻瓜。


    “詠賢,你說話呀。”


    她撈起那顆蛋,丟到垃圾桶裏。“你自己心裏有數。”


    見鬼,我有什麽數!我一點頭緒都沒有,難道說她還在生昨夜的氣?


    這是唯一我想得到的,再有其它,我投降。


    “你走開啦,在這裏礙手礙腳的。”


    我看了她一眼,決定聽從她的話。我不想招惹正在氣頭上的女人。我去盥洗。


    十分鍾後,我刷好牙,刮好鬍子,洗好臉,換了衣服,迴到餐桌前。


    她已經坐在那裏吃早餐,見到我,一張臉麵無表情,我難以預測她究竟氣完了沒?


    我飢腸轆轆地在餐桌前坐下,伸手想拿盤中烤好的土司。


    她突然打我的手,將那片土司拿過去。


    我冷起臉。“這是什麽意思?”


    她頭也不抬地道:“冰箱裏有土司,桌上有烤麵包機,你說我是什麽意思。”


    要我自己動手?我隱忍住,仔細看了眼桌上的食物。火腿一份、蛋一份、鮮奶一杯“你沒有準備我的早餐?!”


    她反道:“你奢望我替你準備?”


    “當然。”既然她都下廚了,多做我一份會怎樣?


    “真抱歉,我不知道隻不過跟你同居,就得當你的傭人!!”


    我蹙起眉。“你說話不要這麽沖。”火藥味太濃,是大吵一架的前兆。說話留三分餘地,是相處之道。


    她聽我這樣說,也有了自覺,冷靜下來,不再開口說話。


    我隻得起身拿麵包烤,順便給自己倒了杯牛奶。


    許久,它道:“你今晚去睡客房。”


    我差點嗆出牛奶。要我睡客房!她真狠得下心。“我不。”


    她昂首道:“反正我不跟你同床。”


    我氣極。“那麽也輪不到我去睡客房。”


    她雙目圓睜。“你……你就不能讓讓我?”


    我鐵著心,“錯不在我身上。”再下去勢必要兩敗俱傷,我捉起西裝外套,奪出門外。


    工作去。


    見麵心煩,相見不如不見。


    後來在公司裏見到詠賢,她眼睛紅紅的。我想是我出門後,她又掉了淚。


    我想我不應該那麽氣她,她說得沒錯,我是男人,為何不讓讓她。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就風平浪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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