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是不能再迴去了,也沒的地方好去,隻能重新流浪了。
貧窮、落迫、饑餓、屈辱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街上人來人往,偶爾看到一個場景都深深刺痛著我敏感的神經:在父母麵前撒嬌的子女,麗影雙雙的親密愛人,爆竹聲中闔家團圓的歡聲笑語。
是不是上輩子我做了十惡不赦的壞事,這輩子才讓我承受這眾叛親離之苦!一定是這樣的,我找不出還有別的原因。
為了生活,我開始在車站、商場等人多的地方賣唱,我想不出用什麽更體麵的詞來維護我那可憐的自尊心。我無法直接乞討,我做不到,其實說到底,我這種做法跟討飯的沒什麽本質區別!都是靠別人的施舍生活!
沒見到我想見的人,雖然我一次次在圍觀的人群中拚命地尋找著熟悉的麵孔,結果是失望。也許是他們感覺丟臉而故意避開,也許是他們不知道我會這麽做(我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個理由)!時間長了,我有種報複的快感,你們不是覺得丟臉不來找我嗎,那以後我指不定會幹出什麽更丟臉的事呢!
我用毀滅自己的方式來報複我想、我愛的人,稍縱即逝的快感卻換來更深、更長、更難愈合的傷痛!
我同桌在我賣唱結束後找到我,她說我家很快就要搬到南方去了(我不確定是不是我家人讓她來找我的),說我家人一直都在找我,她希望我能盡快迴家,結束流浪的生活。
我是想結束,可我不甘心!他們找我?我一直都呆在遙所在的城市,如果真的用心在找,還會找不到?他們要搬家,無非是想讓我永遠也不要再迴家,即使我現在迴去,他們就能接受我了?
同桌被我問的啞口無言。她說她真的看不下去我再這樣自己作賤自己了!
我拜托她幫我去打聽遙的消息,看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任何人都有拋棄我的理由,他卻沒有!同桌給我留了家裏的電話。
第三天早上,我撥通了同桌的電話,“辛馨,你讓我打聽的那個人,現在不住在那裏了,聽說去年離婚後房子賣給的別人,聽說現在和一個離婚的女人住在一起,好象他工作也沒了……”以後再沒聽清同桌講的話,等我迴過神來,電話裏隻傳來掛斷後的“嘟嘟”聲。
再也找不到繼續活下去的理由了,一個足矣!
我決定今天免費唱一天,就當作我對這個世界最後的道別。
我清了清嗓子,朗聲說道,“感謝各位平時的慷慨相助,明天我就要到很遠的地方去,今天我打算免費為大家唱一天,可以點你們喜歡聽的歌,我盡量滿足大家。”
接著我從《我隻在乎你》唱起,一口氣幾乎唱遍了所有鄧麗君的歌,未做片段休息。這是我心底的歌,也是我的生命挽歌!
喉嚨開始冒火,聲音嘶啞了,我沒停,心想,能在歌聲中死去也是一件很美的事。
“不能再唱了,再唱下去,我看你以後再想唱都唱不了了”,一個聲音在人群中想起。
我連命都不要了,還在乎能不能唱歌嗎?!
“好了,我送你迴家,以後有的是時間唱。”人群中衝出一個人,拉起我就往外麵走。
我無力掙紮,任由他將我帶上一輛車。
“我叫程晗,這是我的名片。”我沒接。
“你叫?”
……
“你怎麽了?哪裏不舒服嗎?你家住在哪裏?”他一連串問了我好幾個問題,透著關懷,我不知道如何迴答。
“哇……”我放聲痛哭,哭自己所吃的苦,哭自己所受的罪,哭自己的委屈,哭自己的無助。
“哭夠了?”他說,帶著一絲嘲弄。
我小聲抽泣著,紅著臉,低下頭,不敢看他。自認為已經刀槍不入的我,竟然會在陌生人麵前如此失態。
“我看你是哭累了,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那就先去吃飯,然後我再送你迴家。”
“我,我沒有家。”我抬起頭,咬牙切齒地對他說。
“什麽?”他以為自己聽錯了,吃驚不已。
我沒解釋,如今的我,有家不能迴,不就等於沒家麽。
“吃完飯再說吧。”他似乎有點不耐煩了。
好久沒吃到這麽好吃的東西了!大概我的吃相嚇到了他,他整餐飯都沒怎麽動筷子。
等我意識到他一直盯著我看時,已經太遲了,桌上的食物已經被我一掃而光。他不會以為我是飯桶吧?!
我不好意思地抬頭看看他。沒想到他竟然長著一張好看的臉。霸氣的眼神展示著他的自信,緊抿的唇有凜然不可侵犯之感!
“口水都要流出來了,我雖然帥點,你也不至於這樣啊!”他糗我。
我慌忙低下頭。
“好了,說正事。你先迴答我的問題,然後讓我來做決定。”他嚴肅的臉變得沒有一絲感情,如果惹惱他,我一定會死得很難看!
一問一答,他問我答。他大致了解了我的情況,是個孤兒,沒親沒顧,無依無靠。
他說讓我跟著他走,他會給我安排好的。讓我別胡思亂想,他對我沒什麽想法,隻是覺得我父母生養我一次不容易,如果是生病長災死沒辦法,要是因為走投無路而死,對不起上天的好生之德。
我對他所的話,從頭到尾沒一句是真的,盡管我不是刻意的,可我還是騙了他,甚至是連我的名字,我告訴他,我叫辛遙。他以為是瑤池的瑤,說跟我人很相配,我告訴他是遙遠的遙。
在車上,他說第一眼看到我感覺我像水晶,耀眼而亦碎。他有種要保護我的衝動。第二次聽到同樣的話,感覺卻不一樣。
此後我不再說話。
他自顧自的介紹自己,說他是做生意的,總公司在沈陽,另外還有幾家分公司,來這裏是出差。
說著見我一直沒反應,以為我困了,說還要兩三個小時才能到呢,讓我先睡一會。
程晗把我安排到他朋友開的酒吧了做駐唱,吃住都在那,他讓我先呆在那裏,過段時間再說。
程晗的朋友叫吳明,人精得跟個猴似的,但卻很講義氣。由於程晗的關係,他對我也很照顧。
我過著黑白顛倒的生活,白天睡覺,晚上上班。每晚我固定唱兩首,如果有人點名讓我唱,而我也願意,可以加唱,當然收入也會增加。
我不用再擔心溫飽問題,也有在存錢。
沒有親戚朋友,沒有別的地方可去,我整天呆在酒吧。
程晗很忙,來酒吧的次數不多。我們各自忙碌在兩條平行的軌道上,如果沒有意外,永遠不會有交叉的那一天。
貧窮、落迫、饑餓、屈辱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街上人來人往,偶爾看到一個場景都深深刺痛著我敏感的神經:在父母麵前撒嬌的子女,麗影雙雙的親密愛人,爆竹聲中闔家團圓的歡聲笑語。
是不是上輩子我做了十惡不赦的壞事,這輩子才讓我承受這眾叛親離之苦!一定是這樣的,我找不出還有別的原因。
為了生活,我開始在車站、商場等人多的地方賣唱,我想不出用什麽更體麵的詞來維護我那可憐的自尊心。我無法直接乞討,我做不到,其實說到底,我這種做法跟討飯的沒什麽本質區別!都是靠別人的施舍生活!
沒見到我想見的人,雖然我一次次在圍觀的人群中拚命地尋找著熟悉的麵孔,結果是失望。也許是他們感覺丟臉而故意避開,也許是他們不知道我會這麽做(我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個理由)!時間長了,我有種報複的快感,你們不是覺得丟臉不來找我嗎,那以後我指不定會幹出什麽更丟臉的事呢!
我用毀滅自己的方式來報複我想、我愛的人,稍縱即逝的快感卻換來更深、更長、更難愈合的傷痛!
我同桌在我賣唱結束後找到我,她說我家很快就要搬到南方去了(我不確定是不是我家人讓她來找我的),說我家人一直都在找我,她希望我能盡快迴家,結束流浪的生活。
我是想結束,可我不甘心!他們找我?我一直都呆在遙所在的城市,如果真的用心在找,還會找不到?他們要搬家,無非是想讓我永遠也不要再迴家,即使我現在迴去,他們就能接受我了?
同桌被我問的啞口無言。她說她真的看不下去我再這樣自己作賤自己了!
我拜托她幫我去打聽遙的消息,看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事,任何人都有拋棄我的理由,他卻沒有!同桌給我留了家裏的電話。
第三天早上,我撥通了同桌的電話,“辛馨,你讓我打聽的那個人,現在不住在那裏了,聽說去年離婚後房子賣給的別人,聽說現在和一個離婚的女人住在一起,好象他工作也沒了……”以後再沒聽清同桌講的話,等我迴過神來,電話裏隻傳來掛斷後的“嘟嘟”聲。
再也找不到繼續活下去的理由了,一個足矣!
我決定今天免費唱一天,就當作我對這個世界最後的道別。
我清了清嗓子,朗聲說道,“感謝各位平時的慷慨相助,明天我就要到很遠的地方去,今天我打算免費為大家唱一天,可以點你們喜歡聽的歌,我盡量滿足大家。”
接著我從《我隻在乎你》唱起,一口氣幾乎唱遍了所有鄧麗君的歌,未做片段休息。這是我心底的歌,也是我的生命挽歌!
喉嚨開始冒火,聲音嘶啞了,我沒停,心想,能在歌聲中死去也是一件很美的事。
“不能再唱了,再唱下去,我看你以後再想唱都唱不了了”,一個聲音在人群中想起。
我連命都不要了,還在乎能不能唱歌嗎?!
“好了,我送你迴家,以後有的是時間唱。”人群中衝出一個人,拉起我就往外麵走。
我無力掙紮,任由他將我帶上一輛車。
“我叫程晗,這是我的名片。”我沒接。
“你叫?”
……
“你怎麽了?哪裏不舒服嗎?你家住在哪裏?”他一連串問了我好幾個問題,透著關懷,我不知道如何迴答。
“哇……”我放聲痛哭,哭自己所吃的苦,哭自己所受的罪,哭自己的委屈,哭自己的無助。
“哭夠了?”他說,帶著一絲嘲弄。
我小聲抽泣著,紅著臉,低下頭,不敢看他。自認為已經刀槍不入的我,竟然會在陌生人麵前如此失態。
“我看你是哭累了,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那就先去吃飯,然後我再送你迴家。”
“我,我沒有家。”我抬起頭,咬牙切齒地對他說。
“什麽?”他以為自己聽錯了,吃驚不已。
我沒解釋,如今的我,有家不能迴,不就等於沒家麽。
“吃完飯再說吧。”他似乎有點不耐煩了。
好久沒吃到這麽好吃的東西了!大概我的吃相嚇到了他,他整餐飯都沒怎麽動筷子。
等我意識到他一直盯著我看時,已經太遲了,桌上的食物已經被我一掃而光。他不會以為我是飯桶吧?!
我不好意思地抬頭看看他。沒想到他竟然長著一張好看的臉。霸氣的眼神展示著他的自信,緊抿的唇有凜然不可侵犯之感!
“口水都要流出來了,我雖然帥點,你也不至於這樣啊!”他糗我。
我慌忙低下頭。
“好了,說正事。你先迴答我的問題,然後讓我來做決定。”他嚴肅的臉變得沒有一絲感情,如果惹惱他,我一定會死得很難看!
一問一答,他問我答。他大致了解了我的情況,是個孤兒,沒親沒顧,無依無靠。
他說讓我跟著他走,他會給我安排好的。讓我別胡思亂想,他對我沒什麽想法,隻是覺得我父母生養我一次不容易,如果是生病長災死沒辦法,要是因為走投無路而死,對不起上天的好生之德。
我對他所的話,從頭到尾沒一句是真的,盡管我不是刻意的,可我還是騙了他,甚至是連我的名字,我告訴他,我叫辛遙。他以為是瑤池的瑤,說跟我人很相配,我告訴他是遙遠的遙。
在車上,他說第一眼看到我感覺我像水晶,耀眼而亦碎。他有種要保護我的衝動。第二次聽到同樣的話,感覺卻不一樣。
此後我不再說話。
他自顧自的介紹自己,說他是做生意的,總公司在沈陽,另外還有幾家分公司,來這裏是出差。
說著見我一直沒反應,以為我困了,說還要兩三個小時才能到呢,讓我先睡一會。
程晗把我安排到他朋友開的酒吧了做駐唱,吃住都在那,他讓我先呆在那裏,過段時間再說。
程晗的朋友叫吳明,人精得跟個猴似的,但卻很講義氣。由於程晗的關係,他對我也很照顧。
我過著黑白顛倒的生活,白天睡覺,晚上上班。每晚我固定唱兩首,如果有人點名讓我唱,而我也願意,可以加唱,當然收入也會增加。
我不用再擔心溫飽問題,也有在存錢。
沒有親戚朋友,沒有別的地方可去,我整天呆在酒吧。
程晗很忙,來酒吧的次數不多。我們各自忙碌在兩條平行的軌道上,如果沒有意外,永遠不會有交叉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