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熱愛,所以堅持。

    無法妥協,所以拚命。

    一

    2009年初,我一個人到了墨爾本。

    最初的新鮮感過去之後,就要第一次麵臨時差這個玩意兒。

    那時還流行在qq群裏聊天,我們幾個小夥伴建了群,怎麽聊天也不覺得累,每天的信息都是幾千條。有時我們談天說地,聊著所謂的夢想,想著自己未來會變成什麽樣的人;有時我們分享日常,八卦大家最近的生活,分享著自己喜歡的歌。

    我也常常聊得興奮起來,加上時差,我就這樣開始熬夜。

    很多年過去了,我們從qq換到了微信,那個群早就沒有人說話。熬夜這個習慣卻留了下來。

    第二個養成的習慣是聽歌。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愛聽歌是因為那時我總一個人生活。

    我有幾個好朋友,可都隔著一個太平洋;在墨爾本的室友,跟我不同專業總碰不到一起;我那時喜歡的姑娘,隻有周末才會登錄qq。我那時住的地方,離學校有一個小時的車程。

    於是隻能每天早起,趕四十分鍾一班的車。一個人上課,一個人吃飯,再一個人迴家。

    或許聽歌是在智能手機如此普及之前,掩蓋孤獨的最好辦法。

    還有一個習慣也跟聽歌有關係,就是每當在看電影時聽到好聽的背景音樂,我都會第一時間把那些音樂下載下來。每天半夜拿著音響,一遍遍地聽,這時候我通常都會坐在電腦前,開始寫東西。

    一晃八年過去,我這些習慣居然一個不差都留了下來。

    人總是這樣不知不覺地養成了很多習慣,再不知不覺就著習慣過了很多年。

    二

    2011年,熬夜變成了通宵。

    我總是習慣看著城市被喚醒,然後再沉沉睡去。

    我想我這麽喜歡黑夜,是因為在黑夜中我才是我自己。

    這一年的八月,被房東趕出門。

    我一個人拖著兩個20公斤的箱子,在城市裏遊蕩。我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裏,可我不能停下來,因為我怕停下來我會難過。

    好朋友給我打來電話,問我在哪裏。

    我說,就想一個人走走。

    他說:“你在哪兒,我去接你。”

    他知道我被房東趕出家門,他也知道我不願意麻煩他,寧可一個人遊蕩。所以不由分說,一定要來接我。我也實在走不動,就坐在路邊的台階上。一左一右兩個綠色箱子,比我人還高,我就靠在右邊的箱子上,睡著了。

    夢裏是曾經真實的場景。

    那是我媽跟我去逛街,她看中了一條裙子,因為太貴沒有買,卻因為我要離開家了,執意要給我買一雙一千多的鞋子。

    醒過來是我朋友焦急的臉,他說,我給他的地址離這裏差了兩條街,我的手機也沒人接,他是沿著路找到我的。

    他問:“為什麽不找我們借錢。”

    我說:“我自己被騙,我自己承擔。”

    朋友無可奈何地看著我,幫我把箱子搬上車。

    我突然想起了什麽,對他說:“別讓我媽媽知道。”

    後來我媽還是知道了,打電話給我,我笑著說:“沒事,別擔心。”

    掛上電話,那是我印象裏,來墨爾本之後唯一一次哭。

    三

    於是開始打好幾份工,因為有目標,倒也不覺得很累。

    拿到第一筆錢的時候,請朋友吃了頓大餐,花光所有的錢。

    我花這錢不是為了慶祝什麽,而是證明我也能好好地活下來。

    心裏有一個夢沒熄滅,就是寫書這件事。

    就這麽寫了好幾年。

    在這之前,我一直是個三分鍾熱度的人。

    有陣子想學鋼琴,學了沒多久放棄;又發誓要學一點極限運動,想了想還是算了。羨慕那些畫畫的人,有那麽一種特殊技能,可以把所有心事藏在畫裏。

    我當然也知道,那些熠熠生輝的人,背後付出的努力。

    可我總是覺得,有些事情不適合我,於是自動放棄。

    留在生命裏的,反而是那些沒有刻意去堅持的事情。

    倒是印證了村上的那句話:“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不喜歡的怎麽也長久不了。”

    因為熱愛,所以堅持。

    還能以年為單位來計算的,是我的幾個好朋友。

    我們曾經集體失戀,像是中了魔咒,半夜我開車集體跑去了南京投奔老劉。老劉二話沒說,包吃包住,買了三箱啤酒四個人喝到天亮。

    我們其實沒有那麽多時間每天聚在一起,更多時候我們都在各忙各的,可一年裏總還有那麽幾天,能燃起剩下為數不多的熱情,每個人請假都要聚在一起。

    也不說什麽矯情的話,也不聊那些所謂的夢想,就坐在一起喝酒扯皮,再一起看日出。

    原來這麽仔細盤算,你會發現你擁有的比你想象的多,隻是你平時都記不起。

    我的人生曾經偏了航,是這些讓我重迴正軌。

    四

    2014年生日,寫完東西,收到朋友的信息。

    他拍了一張以前我留下的刷牙杯。

    我說:“三年前的刷牙杯你還留著,你是不是暗戀我?”

    想起三年前我住他家,頓時有點後怕。

    他嗤之以鼻,說:“老子是直的!”

    我長出一口氣。

    剛想再貧嘴,他說:生日快樂。

    我迴:謝謝。

    他掛了電話。

    我腦海裏浮現出這些年的生活。

    這幾年,我先是打了幾份工,又總是奔波在圖書館和家之間。生活終於重迴正軌,就四處旅行。因為喜歡過一個人,所以追逐全世界的日出,最遠去了埃塞俄比亞,常常奔波,見了很多人,卻也弄丟了幾個好朋友。我很喜歡一個人,也被另外一個人那麽喜歡過,卻沒有跟任何一個人在一起。

    後來我還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

    我開了一個小書店,一個月後就盤給了朋友。我在一個地方住了兩個月,然後又扔掉所有行李,去另一個城市。午夜時分我依舊睡不著,在陌生的城市晃蕩。有次我在北京,天下大雪,明明很冷我就是不想迴去,在街頭轉了一圈又一圈。

    那時我暗下決心,將來我一定要在這座城市好好地生活下來。

    我也會一個人發瘋一樣地看電影,總是買最角落的位置,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

    追逐日出那陣子,天不亮就出發。

    不愛帶什麽行李,隻帶著幾本書和一副耳機。我低估了山頂的寒冷程度,無奈地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有那麽一刻,我開始懷疑,似乎連來這裏的原因都忘了。

    然後我才清醒過來,有那麽幾個日出,我答應過當初喜歡的那個人。答應過,要一起來看。

    雖然到頭來,我一個人實現,當初兩個人的願望。

    包子有天跟我聊天,他也去了無數地方,做了無數張明信片,卻不知道該寄給誰。後來他說:“我以為我去那些地方能夠釋懷,可我發現無論我去哪裏,我看到的,都是她的影子。”

    後來他問:“你呢?”

    他問我這句話的時候,躺在我們家的地毯上。

    當我想要迴答他時,傳來了一陣唿聲。

    包子喝多就會秒睡,我心想這樣也好,把他扶上沙發,給他一條毯子。

    他迷迷糊糊中醒過來,說:“你呢?”

    我說:“天上星星撲閃撲閃,地上人們念念不忘。”

    五

    2015年,我來到了北京。

    安頓好之後,我就開始跑全國巡迴簽售。

    有一次去山東簽售,簽完第二天剛好有個空閑,就一個人去了泰山。

    那天在泰山山頂,出乎意料地周圍有很多人一起等日出。人人拿著相機,我也準備拿出手機。日出遲遲不來,手機漸漸沒電,我輕歎一聲把手機放迴口袋。

    包裏放著一盒餅幹,這是我唯一準備的食糧。

    而我穿著一件單褲,一件短袖加大衣,饑寒交迫。

    我對自己說,要不算了吧。於是拿起包轉身準備迴酒店,卻瞥見遠方一片日暈。

    接著天亮,無精打采的人群終於有了生氣,紛紛交談起來,身旁的姑娘默默地擦眼淚。

    我才明白,這世上有太多等日出的人。

    等天亮,等釋懷,等安慰,等晴天,這世上幾乎人人都在等。

    那是我看過最美的日出。

    那一瞬間,我突然明白,不用分享給誰了。

    不是說不想去分享,而是原來這樣的日出不用分享,也值得看。

    就像我曾經看演唱會,總覺得要跟一個人分享,後來自己去看了,發現了另一種感動。

    有些事大可一個人做,隻是我們缺少了一個人做的勇氣。

    而等待也沒什麽難過的,如果你等的是日出,那它早晚會來;如果你等一個你也說不好什麽時候會來的人和事,也沒什麽可怕,至少你可以邊等邊做自己喜歡的事。

    如果你知道你等的永遠也不會來,那你會學會死心的。

    至於偶爾冒上心頭的想念,就想念吧。

    想念曾經的日子,想念曾經的人,想念曾經的日出,想念曾經躲雨的屋簷。

    而你知道的,想念完你就會把自己拉迴自己的生活中。

    接著往前走。

    這些話,是我當時對自己說的。

    如果那個姑娘能看到這裏,我想告訴你,這些話也是對你說的。

    六

    這一年,我沒有好好地生活,因為四處奔波。

    我常常忘了自己在哪個城市。

    因為每天趕路,日夜打包行李,每天不遠萬裏,難免精神恍惚。每個酒店通常隻住一天,偶爾住上兩天就得收拾行李,奔赴下一個城市下一家酒店。有時在火車上我會問我的助理,我們是去哪一個城市來著?他有時也得反應半天:沈陽?大連?

    後來才知道我們都錯了,我們是要去哈爾濱。

    相視一笑,拍拍腦袋,吐槽一句:老咯。

    同學聚會也很少再去,畢竟沒有選擇留在自己的城市。很多圈子也不可避免地交流越來越少,很多人也不可避免地慢慢疏遠。

    2016年2月我搬家,有了幾個室友,家裏顯得熱鬧了些。

    3月我家來了一隻貓,我很喜歡他,大概因為他跟我一樣,總是一個人想著自己的事。從來不吵,從來不鬧,雖然我每天給他吃,他也不太搭理我。

    隻有在晚上睡覺的時候,他會突然蹦到床上,走到我的枕頭邊,跟我一起睡著。

    村上春樹的作品裏常出現貓,那時我還沒有養過,不知道其中的意義。

    現在我知道了,孤獨的人,最適合跟貓相處。

    他不黏人,也不任性,跟你有著默契,知道最合適的距離。

    這隻貓叫二筒。

    很多人問,是不是因為打麻將老缺二筒,所以才這麽叫?

    其實不是。

    在《離開前請叫醒我》裏,我就提過想要養一隻貓。

    我想養一隻貓很久了。

    久到當初有一天我就跟喜歡的那個人說過,如果可以,養一隻加菲吧。

    養一隻蠢萌蠢萌的加菲,養一隻懶洋洋的加菲,天氣好了,就一起曬太陽;犯困了,就一起窩在沙發上;如果你難過了,我就把他抱到你身旁,哄你開心。

    你說,加菲貓是不是都很肥。

    我說,是啊,胖成一團。

    你說,那就叫一團吧。

    我說,一團多難聽。

    你想了想,說那就叫二筒吧。

    七

    我的房間有一台日曆,是讀者送給我的。日曆裏是我的照片和我在書裏寫過的幾句話,現在翻到了2017年的6月。

    蔣瑩來我家時,總會吐槽我家亂,可也忍不住誇我養的綠植。

    有天來我家看電影,突然瞅到我放在茶幾上的日曆,說:“盧思浩你也太自戀了吧,為什麽你的日曆都是你的照片?”

    我白了她一眼,說:“你懂個屁,這是我讀者送的。”

    她哈哈大笑,說:“你的讀者也太可愛了吧,送這麽少女心的日曆。”

    我也哈哈大笑,說:“廢話,我的讀者都是最可愛的。”

    收拾房間是個體力活,讀者的禮物放滿了衣櫃,我隻好再買一個衣架放在陽台。

    牆上貼了幾張電影海報,朱茵的紫霞仙子在最顯眼的位置。

    客廳放著虎皮蘭和幾盆多肉。

    剛來北京租的那個家,我沒怎麽住過,自然沒有把它布置得很好。

    從自己租房開始,才知道獨自生活到底有多麻煩。

    洗澡洗到一半家裏停電,空調滴答滴答漏水,天花板的燈泡接觸不良,常需要人工調整。

    我在那個家裏,幾乎從來沒有做過飯,因為頻繁出差,這房子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更像一個臨時過夜的地方。

    隻是集中性地把重要的照片貼在冰箱上,再把衣服一件件整理。

    除此以外,沒有任何的布置。

    後來,我終於正式穩定了下來,搬到了現在的家。

    想要在這個不怎麽能看到陽光的城市,找到一個能好好曬太陽的屋子。

    找了很久的房子,終於安頓了下來。

    我突然意識到,這不再是一個臨時過夜的地方了。

    我應該把它布置得更像家一些。

    我開始注意到生活的瑣碎細節,添置家具,塞滿冰箱,再去花市采購一些綠植,周末邀請朋友到家裏一起看幕布電影。綠植放在每個房間、客廳,還有家具的角落,貓在一旁的貓爬架上趴著,家裏頓時多了一些生機。

    我告訴自己,就算房子是租來的,生活始終是自己的。

    我想,這麽些年,我終於成長了些,學會了自己給自己歸屬感。

    八

    有時我在想,我真的有什麽改變嗎?

    我還是熬夜,甚至有時通宵到天亮;我還是愛聽歌,總在深夜單曲循環;雖然有了室友,可我的生活習慣仿佛沒什麽改變。

    旅行時我還是習慣一個人,帶著一本書,四處遊蕩;心裏雖然不再掛念誰了,可也沒辦法輕易愛上別的人。

    我依舊固執。

    有時我在想,我每做一件事情就在一個小本子上記下來,成功的打鉤,失敗的打叉。那麽到後來,一定有很多打叉的事情,然後我再把那一頁撕下來銷毀,這樣我就能知道自己做了多少傻事。可後來我又覺得,如果不是做了那些事情,我現在也不可能坐在這裏寫下這篇字。

    如果讓我迴到過去,該做的選擇我還是會做,該養成的習慣我還是會養成。

    那這些年,我真的沒有改變嗎?

    不是的,多多少少,改變了些。

    我學會接受了。

    我接受自己有時的傻x,接受不講道理的分道揚鑣,接受突如其來的無力感,接受無能為力的失去,接受那生離死別,接受那世事無常。因為隻有接受這些,你才能知道什麽是重要的。

    我學會自我消化了。

    喜歡的東西不再非要別人認同了,難過的事情也不再非要告訴誰誰誰了,情緒自我消化,就算很難調節過來,我也不再抗拒了。

    天黑歸天黑,下雨就下雨,該來的情緒都不抗拒。睡眠歸睡眠,清醒就清醒,該做的事情都不忘記。隨遇而安,因為有了能自己站穩的底氣。

    我現在在北京生活。

    有幾個很好的室友,有幾個很好的朋友。

    我們都在努力生活,在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城市裏,竭盡全力製造些歸屬感。

    曾經有人問過我,為什麽要來這個城市生活?

    或者,為什麽明明很辛苦,卻不願意迴家?

    我想了很久,終於知道怎麽迴答這個問題。

    仔細想想,我的所有選擇:去墨爾本,寫書,再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生活,都是為了更大的自由。現在想來,這所謂的自由,無非是因為我受不了做自己不喜歡的事。

    無法妥協,所以拚命。

    多多少少,路有不同,才明白凡事都有代價。

    代價是身邊的朋友逐漸變少,因為彼此生活不同,所以難以設身處地地理解,也失去了時間交流。

    可你還是在這條路上堅持著,所有代價通通接受。

    你不約會不逃避也不出走,天黑天亮你隻是埋頭做眼前的事。

    你不知道現在做的事是不是絕對正確,可你想一個人去麵對。你不知道什麽時候天晴,但天會晴的,你這麽想著。

    不需要安慰,不需要理解,你承受住孤獨的重量,因為有想去的地方。

    就這點堅持,沒辦法三分鍾熱度,做不到對自己敷衍。

    因為我也是這樣。

    我們都是這樣,一路丟棄一路成長的。

    我們被迫放棄曾經單純的自己,在路口痛哭的自己,在酒後失態的自己,為了更好地往前走。可也是這麽一路丟棄,我們不小心丟棄了那些真正重要的東西。我們以為長大是變冷漠,我們以為熱血不過是矯情,我們再也不對酒當歌,我們騙自己這個叫成長。

    不是的,就算你不再單純,你也要保持童真的那一麵;就算你不再流淚,你也要留住感動的那些事;就算你喝酒學會克製,你也要跟朋友聚在一起大吵大鬧真的快樂。

    我不想成為別人喜歡的樣子,我隻想成為我自己。

    我的活法就是這樣,常常獨來獨往,深夜總是睡不著,有時遇到生活的難,也會糾結許久,好在有那麽幾個真心朋友,互相鼓勵,日子也不那麽難熬。

    時間帶不走的有兩樣東西,一個是跟自己相處的能力,一個是跟我步調一致的人。

    我們獨立,在自己的道路上奮鬥,彼此看一眼都是安全感。

    就這樣變老吧。

    我覺得這種活法很不錯。

    寫給自己。

    寫給你。

    這幾年我們同時在成長,掃碼迴複“成長”,告訴你25歲後我明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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