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師爺死了
銘玥歸來攜世子攪動雲之大陸 作者:心中的陽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起來吧,自己下去領罰!”
“是!鈺王!”
施銘玥上前,把所有的屍體檢查一遍,見他們的死狀和剛才的黑衣人一樣。
她拿出一瓶藥粉,安排人員把每具屍體上都撒上藥粉。
“玥兒,怎麽了,屍體有什麽問題嗎?”
“蠱蟲在宿主死後,會自動尋找下個宿主,為了不留隱患,本應燒了他們的屍體,但已經通知官府,要是燒毀屍體,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我隻好用藥粉,阻止蠱蟲離開屍體。”
“不過,這麽久了,為什麽府衙還沒有來人?”
“不用等了,安排人看護好屍體,大家都迴屋休息吧。”
“也好,今天晚上,他們刺殺失敗,應該不會再來。”
施銘玥迴到房間,並沒有直接休息,她把江風和江花叫進房間。
“主子!有什麽吩咐!”
“江風,你和江花二人,這幾天幫我盯著秋菊,看她都與何人接觸,都幹了什麽事?說過什麽話,事無巨細,都匯報於我。”
“是!主子!”
“對了,這幾瓶藥丸你們幾個帶在身上。”
說著,施銘玥取出四瓶解毒丸交給她們二人。
“謝謝,主子!”
“下去吧!”
“血影!”
二人下去後,施銘玥衝著空處叫道。
“大小姐,有什麽事?”
血影閃身出現,施禮問道。
“血影,這是解毒丸,你隨身攜帶,用來防身。”
“謝謝大小姐!”
血影把藥丸收起,躬身道謝。
“血影,今晚上的刺客,幕後之人應該懂醫、懂蠱,告訴大家一定要小心,有異常要第一時間通知我。”
“是!大小姐!我會命令大家提高警惕。”
“下去吧,趕了一天的路,早些迴去休息吧。”
“是。大小姐!”
血影退了下去。施銘玥心中總是不安,總感覺自己忽略了什麽,她躺在床上,把今天的事情又迴想一遍。
忽然,她感覺到她應該知道刺客的目的了。她記得蕭璃說過,在樹林時,黑衣人是要求他們交出自己。難道說,他們的目的是自己。可為什麽呢?
施銘玥百思不得其解,想不出來就不想,她直接躺下休息。
直到淩晨,官府的人也沒有到來。歐陽子鈺感到不對,府衙離客棧不算遠,怎麽幾個時辰過去了,還不見人到來。
歐陽子鈺正要再次派人前去府衙,冷風走了進來,“主子,陽平縣令到了。”
“叫他進來!”
“是!”
一會兒,陽平縣令走了進來,“卑職參見王爺!王爺千歲千歲千千歲!”
“起來吧!”
“謝王爺!”
“本王昨天晚上給你傳信,為什麽今天才到?”
“王爺!昨天晚上,卑職收到你的信後,正要趕來,可是,又有人給我傳信,說王爺你要求我今天再來,今天一早,卑職就帶人過來。”
“是何人給你傳的信?你怎知是本王傳的?”
“王爺!你看,這是昨天晚上卑職收到的書信。”
冷風接過書信,遞給歐陽子鈺,歐陽子鈺接過信,展開觀看,見書信確實是自己的筆跡,最後還蓋有鈺王府的大印。
他把書信反複翻看,才發現,書信是模仿自己筆跡寫的,不細看,根本發現不了。不過,後麵的大印,讓他心驚,大印自己隨身帶著,信上怎麽會有大印。是誰?
歐陽子鈺正在沉思,施銘玥走了進來,“鈺王,官府人來了嗎?我們是不是可以啟程?”
“敢問,你可是永平郡主?”
縣令見施銘玥進來,急忙問道。
“我是永平郡主,不知貴縣有何事?”
“卑職參見郡主!”
“不必多禮。”
“永平,我們恐怕要在這兒,停留幾天。”
歐陽子鈺說著,把手中的書信遞給施銘玥,施銘玥接過書信,不由臉色一變,從袖中取出藥瓶,倒出一粒藥丸,交給歐陽子鈺,“趕緊服下!”
歐陽子鈺接過藥丸,直接服下,“怎麽啦?永平!”
“把縣令給我拿下!”
侍衛進來,直接把縣令拿下。
“郡主,你這是何意?”
“何意,你這封信有什麽作用你不知道?”
“卑職不知,這信是王爺昨天晚上交於卑職的,卑職依信而行,有什麽錯?”
“我讓你死得明白。”
施銘玥帶著眾人,進了放屍體的房間,她把書信拿在手中,靜靜地站在房中。
“永平!”
“別急,稍等片刻。”
等了一會兒,大家的臉色變了,隻見屍體內有東西在移動,並且越來越快。
“這?郡主,這是為何?”
“這封信上,被下了刺激蠱蟲蘇醒的藥,蠱蟲聞到這種氣味,會迅速地蘇醒。並會順氣味尋找宿主。”
“這也是你今天早上才過來的原因吧?”
“郡主,卑職不知你在說什麽?卑職今天才來完全是聽從王爺安排。”
“永平,縣令的事等會兒再查,這屍體怎麽辦?”
施銘玥從袖中取出一個瓶子,交給侍衛,“拿去,每個屍體滴上一滴,就可以。”
侍衛拿著瓶子,依言每具屍體滴了一滴,眾人隻見屍體在麵前慢慢消失。
隨著屍體的消失,在縣衙後院的一個房間內,一個蒙麵人吐出一口黑血。
“可惡,是誰殺死了我的蠱蟲?”
“來人,去查,是誰殺死了蠱蟲。”
“是,主子!”
施銘玥看著縣令,開口道,“說吧,這封信是誰給你的?”
“郡主,卑職實在不知信上有毒,信是昨天晚上師爺交給我的。”
“師爺今天來了沒有?”
“沒有,早晨,師爺說本縣不在縣衙,縣內縣務不能不處理,所以,他留下處理縣務。”
“鈺王,立馬安排人去縣衙,抓捕師爺。”
歐陽子鈺立馬讓縣令帶路,前去抓捕師爺。
等到歐陽子鈺和縣令找到師爺時,師爺已經死在自己房中。並且留下一封信,信中說這一切事都是他幹的,他利用了縣令,請縣令原諒他。
“是!鈺王!”
施銘玥上前,把所有的屍體檢查一遍,見他們的死狀和剛才的黑衣人一樣。
她拿出一瓶藥粉,安排人員把每具屍體上都撒上藥粉。
“玥兒,怎麽了,屍體有什麽問題嗎?”
“蠱蟲在宿主死後,會自動尋找下個宿主,為了不留隱患,本應燒了他們的屍體,但已經通知官府,要是燒毀屍體,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我隻好用藥粉,阻止蠱蟲離開屍體。”
“不過,這麽久了,為什麽府衙還沒有來人?”
“不用等了,安排人看護好屍體,大家都迴屋休息吧。”
“也好,今天晚上,他們刺殺失敗,應該不會再來。”
施銘玥迴到房間,並沒有直接休息,她把江風和江花叫進房間。
“主子!有什麽吩咐!”
“江風,你和江花二人,這幾天幫我盯著秋菊,看她都與何人接觸,都幹了什麽事?說過什麽話,事無巨細,都匯報於我。”
“是!主子!”
“對了,這幾瓶藥丸你們幾個帶在身上。”
說著,施銘玥取出四瓶解毒丸交給她們二人。
“謝謝,主子!”
“下去吧!”
“血影!”
二人下去後,施銘玥衝著空處叫道。
“大小姐,有什麽事?”
血影閃身出現,施禮問道。
“血影,這是解毒丸,你隨身攜帶,用來防身。”
“謝謝大小姐!”
血影把藥丸收起,躬身道謝。
“血影,今晚上的刺客,幕後之人應該懂醫、懂蠱,告訴大家一定要小心,有異常要第一時間通知我。”
“是!大小姐!我會命令大家提高警惕。”
“下去吧,趕了一天的路,早些迴去休息吧。”
“是。大小姐!”
血影退了下去。施銘玥心中總是不安,總感覺自己忽略了什麽,她躺在床上,把今天的事情又迴想一遍。
忽然,她感覺到她應該知道刺客的目的了。她記得蕭璃說過,在樹林時,黑衣人是要求他們交出自己。難道說,他們的目的是自己。可為什麽呢?
施銘玥百思不得其解,想不出來就不想,她直接躺下休息。
直到淩晨,官府的人也沒有到來。歐陽子鈺感到不對,府衙離客棧不算遠,怎麽幾個時辰過去了,還不見人到來。
歐陽子鈺正要再次派人前去府衙,冷風走了進來,“主子,陽平縣令到了。”
“叫他進來!”
“是!”
一會兒,陽平縣令走了進來,“卑職參見王爺!王爺千歲千歲千千歲!”
“起來吧!”
“謝王爺!”
“本王昨天晚上給你傳信,為什麽今天才到?”
“王爺!昨天晚上,卑職收到你的信後,正要趕來,可是,又有人給我傳信,說王爺你要求我今天再來,今天一早,卑職就帶人過來。”
“是何人給你傳的信?你怎知是本王傳的?”
“王爺!你看,這是昨天晚上卑職收到的書信。”
冷風接過書信,遞給歐陽子鈺,歐陽子鈺接過信,展開觀看,見書信確實是自己的筆跡,最後還蓋有鈺王府的大印。
他把書信反複翻看,才發現,書信是模仿自己筆跡寫的,不細看,根本發現不了。不過,後麵的大印,讓他心驚,大印自己隨身帶著,信上怎麽會有大印。是誰?
歐陽子鈺正在沉思,施銘玥走了進來,“鈺王,官府人來了嗎?我們是不是可以啟程?”
“敢問,你可是永平郡主?”
縣令見施銘玥進來,急忙問道。
“我是永平郡主,不知貴縣有何事?”
“卑職參見郡主!”
“不必多禮。”
“永平,我們恐怕要在這兒,停留幾天。”
歐陽子鈺說著,把手中的書信遞給施銘玥,施銘玥接過書信,不由臉色一變,從袖中取出藥瓶,倒出一粒藥丸,交給歐陽子鈺,“趕緊服下!”
歐陽子鈺接過藥丸,直接服下,“怎麽啦?永平!”
“把縣令給我拿下!”
侍衛進來,直接把縣令拿下。
“郡主,你這是何意?”
“何意,你這封信有什麽作用你不知道?”
“卑職不知,這信是王爺昨天晚上交於卑職的,卑職依信而行,有什麽錯?”
“我讓你死得明白。”
施銘玥帶著眾人,進了放屍體的房間,她把書信拿在手中,靜靜地站在房中。
“永平!”
“別急,稍等片刻。”
等了一會兒,大家的臉色變了,隻見屍體內有東西在移動,並且越來越快。
“這?郡主,這是為何?”
“這封信上,被下了刺激蠱蟲蘇醒的藥,蠱蟲聞到這種氣味,會迅速地蘇醒。並會順氣味尋找宿主。”
“這也是你今天早上才過來的原因吧?”
“郡主,卑職不知你在說什麽?卑職今天才來完全是聽從王爺安排。”
“永平,縣令的事等會兒再查,這屍體怎麽辦?”
施銘玥從袖中取出一個瓶子,交給侍衛,“拿去,每個屍體滴上一滴,就可以。”
侍衛拿著瓶子,依言每具屍體滴了一滴,眾人隻見屍體在麵前慢慢消失。
隨著屍體的消失,在縣衙後院的一個房間內,一個蒙麵人吐出一口黑血。
“可惡,是誰殺死了我的蠱蟲?”
“來人,去查,是誰殺死了蠱蟲。”
“是,主子!”
施銘玥看著縣令,開口道,“說吧,這封信是誰給你的?”
“郡主,卑職實在不知信上有毒,信是昨天晚上師爺交給我的。”
“師爺今天來了沒有?”
“沒有,早晨,師爺說本縣不在縣衙,縣內縣務不能不處理,所以,他留下處理縣務。”
“鈺王,立馬安排人去縣衙,抓捕師爺。”
歐陽子鈺立馬讓縣令帶路,前去抓捕師爺。
等到歐陽子鈺和縣令找到師爺時,師爺已經死在自己房中。並且留下一封信,信中說這一切事都是他幹的,他利用了縣令,請縣令原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