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哲順趴在欄杆上,看到欄杆前花草裏迷眼的小花。但這話沒說完,紋身姑娘很專注的迎著烈日,河風吹起她側臉的鬢髮。哲順停下來,不是因為性格內向,而是沿著紋身姑娘的臉傾斜的角度看那處天空,一時忘了把話說完。天空裏僅有一朵巴掌大的殘雲,飛過的航班留下一條弧形的軌跡,白色如碎雲的煙霧穿過殘雲,讓那鋪散的群鳥飛舞在軌跡圈出來的蔚藍裏。哲順疑惑著又看紋身姑娘飄起的鬢髮,暗道“她真的在那裏飛翔。”如此說來,竟忘記了心煩意亂,莫名想起兇惡的頂頭上司,將這倆個女子拉來做了一翻比較。


    “這姑娘多像是半朵百合,半朵玫瑰。那上司倒可以是百合的葉,玫瑰的刺。同是女子倒讓其中之一變得不那麽像是女子,這無端端的氣,如果不是因為小瞧她女子的目光短淺,倒也就生不起來了。”哲順思索著。對欄杆上的紋身姑娘因這莫名的開導生了謝意,也多了好奇。


    “那個……”哲順話還沒說完,紋身姑娘從欄杆上轉身跳下,走進小屋。哲順陡然吃了個本沒有的閉門羹,直覺未說完的話卡在喉嚨裏如魚刺般折騰,極不舒適。振奮誓死,低頭躲過半提的門簾,頭伸進屋子裏。紋身姑娘手中端著個杯子,還沒來得及往杯子裏倒點飲品。哲順這一個大男人彎腰而來,把低矮的門全擋住了,本就昏沉的小屋變得黑乎乎的,什麽也看不到。


    紋身姑娘放下手中杯子,招唿道“先生,紋身嗎?”


    “紋身!不不不不不……”哲順這才懂得小屋裏滿布的花紋彰顯的不是古怪的宗教信仰,而是職業色彩。聽聞紋身姑娘的話,再結合小屋美麗的布景,哲順頓感不自在。心想:自己一個有學之人,飽讀詩書,滿腹經綸,怎麽能與紋身這種帶著邪惡意味的藝術聯繫在一起,這可是很不自重的。如此想到,哲順準備轉身離開,迴頭看了看安靜的欄杆,天空飛去沒了蹤影的鳥,又看了看小屋裏色彩濃厚的花紋。看不清內裏的紋身姑娘,卻想起先前的臆想,百合與玫瑰,飛鳥與紋身。沒成想,這樣一對照,竟顯得無比貼切。加之紋身姑娘客氣問話,哲順出於禮貌,便拋卻本能反感,走進小屋。紋身姑娘沒有得到哲順的迴答,隻見他走進小屋,自顧坐下,也就當他前來紋身,禮貌周到,取來一副杯子替哲順煮了黑咖啡。紋身姑娘與哲順正對,等待哲順接下來的動作,好確定哲順是熱情善談,還是內向沉默。


    “那個……我不紋身,可以坐一會兒嗎?”哲順考慮周全,確定如此詢問不會顯得唐突。


    “可以,一分鍾。”紋身姑娘掩嘴輕笑。陽光擦著門簾照進小屋,落在她臉上,反射著晶瑩的光。而哲順背對陽光,就不這麽幸運,紋身姑娘可能看到他是一張大黑臉。實際上,哲順的臉也沒比大黑臉好上幾分,糾結羞愧為難擠成一團,像個不用心的人胡亂用泥捏了個大概的人形。


    “實際上,我沒想好紋一個怎樣的圖案。”哲順思維敏捷,很快想到了能夠留下來的應對話語。


    “這很簡單,說說你的喜好,我可以給你最好的推薦。”


    “更還沒想好,在身體的哪一個部位紋花紋。”哲順感到紋身姑娘的冷靜沉著,這應對的話語想來,可比與上司爭吵要艱難的多。


    “先生可以想好再來。”紋身姑娘端起杯子,到了半杯紅酒,放在嘴邊輕輕沾了一層。哲順接不下話來,心中沒有合適的藉口理由。隻覺口幹舌燥,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還在滾燙的黑咖啡,苦得舌頭幾乎痙攣。陽光照亮的,紋身姑娘的杯子裏可是鮮紅的酒液。這正是一個完美的話頭,哲順瞬間抓住。假裝驚奇的問“姑娘,你在喝紅酒?”紋身姑娘看了看手中杯子,又看了看哲順麵前的杯子,皺眉點頭。


    “可你給我的是苦咖啡。你喜愛紅酒,就應該給我紅酒,而不是苦咖啡。”


    “我也喜愛苦咖啡。”紋身姑娘肯定迴答。哲順聽到了紋身姑娘的聲音,似是太久的沉默讓這聲音聽起來微微沙啞,但很好,剩餘的部分足夠輕柔,親切感莫名而來。


    “我叫吳哲順,很高興認識你。”哲順說。


    “你走。”


    紋身姑娘的話仍舊輕柔,聽來親切。但哲順突然覺得冷冷的,慌忙離開了小屋,站在陽光下才溫暖起來。


    每個男人都會有倆個無力抵抗的女人,一如百合,潔白如雪,純潔高貴。一如玫瑰,紅艷如火,熾烈誘惑。二者不分高下,擁有其一,另一就會更珍貴,若是都沒有則雙雙扣入心弦。


    哲順受了紋身姑娘的冷,站在酷熱的烈日下,卻變得無比舒適。因為紋身姑娘放下與上司爭吵的煩惱,也因為紋身姑娘的冷意讓這烈日不那麽兇相。紋身姑娘不多看哲順一眼,哲順不是客人也不讓她沮喪,她坐在店前欄杆上,喝哲順沾過嘴唇的黑咖啡。


    哲順站在橋頭朝他大喊“喂!告訴我你的名字,我想好了紋什麽圖案,紋在哪裏,很快就迴來找你。”哲順其實沒真的想要紋身,但欄杆上的紋身姑娘很美麗,安靜的優雅像高貴的百合,一身絢麗又是誘惑的玫瑰。哲順心中簡單的想要認識這個女子。紋身姑娘似沒聽到哲順的話,微仰著頭,眯著眼,喝下一口黑咖啡一臉滿足。哲順又吃了個紋身姑娘的冷,如鬥敗的公雞聳拉著頭,對紋身姑娘揮手離開,將名典小屋的名字記下。


    “紋身姑娘,又看夕陽呢?”路過的老頭樂嗬嗬的問。


    “又問!你早知道我在幹嘛了。不過今日的確不同,我在喝咖啡。”紋身姑娘一隻手舉起手中杯子,一隻手掩嘴咯咯的笑。一邊離去的哲順驚喜莫名,記下她是名典小屋裏的紋身姑娘。


    名典小屋的客人很少,幾乎沒有迴頭客。大概是受限於紋身的存在形式,一些人可能覺得在身體某個位置紋些圖案就像白衣上靈動一筆點下的小花,可以有映襯氣質的用處,但即便是這樣的人也很難接受白衣上點滿了小花。也同樣因為紋身的藝術形式應是狂野與幽沉,男人受眾總比女人更多,名典小屋的男客就是最好的證明,數量直可以是女人的十倍往上。白日常悠閑的紋身姑娘,夜裏也沒有太多的時間在欄杆上看河消遣,客人總是在夜燈的時候走進名典小屋。對此紋身姑娘不太滿意,卻也無可奈何,她本是習慣迎著陽光替客人紋身,但客人多在晚上到來,她也隻得熱情招待。紋身姑娘能猜到一些其中的端倪,卻不敢肯定,直到忍不住詢問一個熱情的客人,客人迴答“紋身在我看來神秘而熾烈,代表著我的渴求或記憶,夜晚當然更配。”紋身姑娘不這樣認為,但這足夠解釋客人們總是晚上到來,她也就不多辯駁。客人看她用禮貌的微笑作為應答,好奇反問“你覺得我是對的嗎?”紋身姑娘掩嘴咯咯笑,好不容易停下來說“不贊成。”可是為什麽不贊成呢!她不繼續解釋。等到替客人紋身完畢,客人將涼了的黑咖啡一口喝完,拿出錢放在她麵前,卻不鬆手任她取走,反而固執的問“你為什麽不贊成?”她猶豫了一下,似乎生了氣,語氣惡劣的迴答“這是藝術,任你寄語它什麽意義,都與時間無關。”這話是什麽意思?客人自討苦吃,紋身姑娘的迴答反而不如不迴答,還想再問,紋身姑娘卻舉起手中的筆。客人隻好苦惱的撓起頭,任紋身姑娘拿了錢,轉身離開名典小屋。紋身姑娘端起杯子,靠在門口,熱情揮手告別“客人,記得下次再來哦。”這樣的客人當然是再沒來過,紋身姑娘的小屋有太多這樣的客人,他們會要求紋身姑娘在背上紋上一雙翅膀,一隻大蠍子,或者大片眼花繚亂的古怪圖案,讓人看到的隻是些淩亂的花紋,不知道那是什麽圖案。紋身姑娘對此也很不滿意,這些圖案在她看來毫無意義,沒有絲毫藝術存在感,雖說因為麵積大換來更多的報酬,她仍舊不滿。她專注於紋身,卻不熱情於工作。由此,紋身姑娘雖熱情的招唿男客人,卻對男客人不抱善意。在紋身姑娘的紋身生涯中,唯一記得的客人是個女人,女人沒有什麽讓人難忘的特色,紋身姑娘記得這個客人,因為客人的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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