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的崇禎對於明末的黨爭和亂局,早已經厭煩,但想要改革卻不能是一蹴而就的。
那個什麽東林黨,就是那個顧憲成搞出來的,就讓崇禎很頭疼。
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人修複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錢一本等人在此講學。
顧憲成是萬曆八年進士,曆任京官,授戶部主事。
萬曆十五年,顧憲成因上疏申辯,詞語中有觸怒當權者的地方,本來就不喜歡他的皇上於是下旨責備他,於是顧憲成被貶為桂陽州判官,後又被提為處州推官,萬曆二十二年入閣。
入閣後的顧憲成所提名的人都是明神宗所厭惡的,於是惹怒了神宗,顧憲成被削去官籍,革職迴家。
顧憲成迴到家鄉以後,心灰意冷,同弟弟顧允成倡議維修東林書院,偕高攀龍等講學其中,同時宣揚自己的政治主張。
萬曆三十二年農曆十月,顧憲成會同顧允成、高攀龍、安希範、劉元珍、錢一本、薛敷教、葉茂才等人(時稱東林八君子),發起東林大會,製定《東林會約》。
搞聚會也就罷了,顧憲成還製定一個規章製度,《東林會約》規定每年舉行大會一、二次,每月小會一次,這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要搞事情呀!
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之餘,經常諷議朝政,於是乎這些失意的人找到了可以互相理解和同情的人,他們逐漸聚合成一個政治集團“東林黨”。
僅僅在被罷官四年之後,顧憲成又成為了一個焦點人物,由於許多東林黨派官員上疏推薦重新起用顧憲成,朝廷封顧憲成為南京光祿寺少卿。
但是這個時候顧憲成沒有接受任命,想讓我迴去?沒那麽容易,我還是做我的幕後大哥吧!於是顧憲成繼續留在家鄉從事講學議政。
這個時候,顧憲成早就進入到了自己的精神世界裏,哪裏還願意迴去做官。
因為東林書院既講學又議政,所以吸引著許多有誌之士,這其中還包括一些因批評朝政而被貶斥的官吏。
許多人不顧道路遠近,紛來遝至,因為人數太多,使得東林書院的學舍都住不下。
還有一部分在朝任職的正直官員,也同東林講學者遙相應合。東林書院成了一個“輿論中心”和“發泄口”,這裏的人們逐漸由一個學術團體形成為一個政治派別,反對他們的人稱他們為“東林黨”。
東林黨人在明朝末年的政治活動,經曆了神宗萬曆、熹宗天啟和思宗崇禎三朝,期間長達半個世紀。
由於沒有固定的章程和嚴密的組織,東林黨人的政治態度和主張,往往隻是是通過個人的活動表現出來的。
1.強烈要求改變宦官專權亂政的局麵,主張“政事歸於六部,公論付之言官”,使天下“欣欣望治”;
哈哈!改變宦官專權?宦官專權是你東林黨想改就改的?你當司禮監是一座廟?你想拆就拆?就算司禮監能夠容忍,祖製能夠容忍?政事歸於六部?這是要把內閣當擺設?公論付之言官?然後讓你們口無遮攔的想說什麽就說什麽?
2.竭力反對皇帝派遣礦監、(為了榨取更多錢財,明神宗派了一批宦官到各地去收稅,這種宦官就叫做“稅監”。)稅使到各地進行瘋狂掠奪、橫征暴斂。(這是在指名道姓的罵皇上)主張既重視農業,也重視工商業。(這是熊掌和魚都想要)要求惠商恤民、減輕賦稅、墾荒屯田、興修水利;(文人的幼稚想法)反對屢見不鮮的科舉舞弊行為,主張取士不分等級貴賤,按照個人才智,予以破格錄用;(生活在夢裏)加強在遼東的軍事力量,積極防禦滿洲貴族的進攻。(不讓皇上去收稅,銀子怎麽來?)這些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可笑而又荒唐的想法讓東林黨四麵樹敵。
當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議政,逐漸聚合成一個政治集團“東林黨”的時候,另一批官僚,也逐漸形成按籍貫劃分的幾個“黨”。
你東林黨能有自己的主張,我們也不是白吃飯不幹活的人,我們也有自己的主張。
它們是:
山東人的齊黨。
湖北人的楚黨。
安徽宣城人的宣黨。
江蘇昆山人的昆黨。
其中以浙江人的浙黨聲勢最大。
浙黨首領是沈一貫、方從哲。這兩位都曾先後出任過內閣首輔。他們在當權期間,依附皇室、勳戚,交結宦官,不斷排斥官員。
齊、楚、浙、宣、昆等黨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職。他們為牢固地保持自己的權位,以攻擊東林黨為首務,東林黨人則一再抓住對方的弊端加以參劾。
本就風雨飄搖的大明王朝,又陷入了午休無止的黨爭。
東林黨與對立各派之爭,圍繞著是否擁立朱常洛(神宗長子)為皇太子這條主線,在“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案中激烈爭鬥,其間,雙方都利用京察製度作為打擊對方的手段。
“京察”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種製度。洪武時規定三年一考,後改為十年一考。弘治年間規定六年舉行一次。
京察與大計製度的存在,本身目的在於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為帝國統治做出貢獻。然而正因為涉及了官員的獎懲,結果造成徇私舞弊等結黨現象十分明顯,在發展的後期已經很難真正實現應有的作用。“長官往往博寬大之名,每屆京察,隻黜退數人,虛應故事,餘概優容,而被劾者,又不免冤抑。”
萬曆三十三年的京察,是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他在京察中提出要處分的人,這其中有幾個是首輔沈一貫的黨羽。
後沈一貫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不過,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欺上瞞下,沈一貫也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退休。
萬曆三十九年京察時,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向高主持朝政,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麵。原來明朝明成祖在永樂十九年從南京遷都北京以後,仍在南京保留了一套中央官署。
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麵的官員,他們排斥了所有支持東林黨領袖李三才的東林黨一派的人。
萬曆四十五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排斥了東林黨人。
萬曆一朝,東林黨人大部分時間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處於不利的地位。
東林黨人在支持熹宗繼位後,才受到重用。
熹宗天啟三年,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是首輔,趙南星則以左都禦史身分參與主持京察,他痛斥齊黨亓詩教、楚黨官應震等人,堅決罷了他們的官。
崇禎也是一個頭兩個大,有些無從下手,畢竟還是要用可用之人,用可利用之人。
在重生後的崇禎眼裏,無論是東林黨人,還是齊、楚、浙、宣、昆等黨人,又或者是閹黨沒有一個是好東西,崇禎想的隻是如何平衡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巧妙的借力打力。
那個什麽東林黨,就是那個顧憲成搞出來的,就讓崇禎很頭疼。
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人修複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錢一本等人在此講學。
顧憲成是萬曆八年進士,曆任京官,授戶部主事。
萬曆十五年,顧憲成因上疏申辯,詞語中有觸怒當權者的地方,本來就不喜歡他的皇上於是下旨責備他,於是顧憲成被貶為桂陽州判官,後又被提為處州推官,萬曆二十二年入閣。
入閣後的顧憲成所提名的人都是明神宗所厭惡的,於是惹怒了神宗,顧憲成被削去官籍,革職迴家。
顧憲成迴到家鄉以後,心灰意冷,同弟弟顧允成倡議維修東林書院,偕高攀龍等講學其中,同時宣揚自己的政治主張。
萬曆三十二年農曆十月,顧憲成會同顧允成、高攀龍、安希範、劉元珍、錢一本、薛敷教、葉茂才等人(時稱東林八君子),發起東林大會,製定《東林會約》。
搞聚會也就罷了,顧憲成還製定一個規章製度,《東林會約》規定每年舉行大會一、二次,每月小會一次,這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要搞事情呀!
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之餘,經常諷議朝政,於是乎這些失意的人找到了可以互相理解和同情的人,他們逐漸聚合成一個政治集團“東林黨”。
僅僅在被罷官四年之後,顧憲成又成為了一個焦點人物,由於許多東林黨派官員上疏推薦重新起用顧憲成,朝廷封顧憲成為南京光祿寺少卿。
但是這個時候顧憲成沒有接受任命,想讓我迴去?沒那麽容易,我還是做我的幕後大哥吧!於是顧憲成繼續留在家鄉從事講學議政。
這個時候,顧憲成早就進入到了自己的精神世界裏,哪裏還願意迴去做官。
因為東林書院既講學又議政,所以吸引著許多有誌之士,這其中還包括一些因批評朝政而被貶斥的官吏。
許多人不顧道路遠近,紛來遝至,因為人數太多,使得東林書院的學舍都住不下。
還有一部分在朝任職的正直官員,也同東林講學者遙相應合。東林書院成了一個“輿論中心”和“發泄口”,這裏的人們逐漸由一個學術團體形成為一個政治派別,反對他們的人稱他們為“東林黨”。
東林黨人在明朝末年的政治活動,經曆了神宗萬曆、熹宗天啟和思宗崇禎三朝,期間長達半個世紀。
由於沒有固定的章程和嚴密的組織,東林黨人的政治態度和主張,往往隻是是通過個人的活動表現出來的。
1.強烈要求改變宦官專權亂政的局麵,主張“政事歸於六部,公論付之言官”,使天下“欣欣望治”;
哈哈!改變宦官專權?宦官專權是你東林黨想改就改的?你當司禮監是一座廟?你想拆就拆?就算司禮監能夠容忍,祖製能夠容忍?政事歸於六部?這是要把內閣當擺設?公論付之言官?然後讓你們口無遮攔的想說什麽就說什麽?
2.竭力反對皇帝派遣礦監、(為了榨取更多錢財,明神宗派了一批宦官到各地去收稅,這種宦官就叫做“稅監”。)稅使到各地進行瘋狂掠奪、橫征暴斂。(這是在指名道姓的罵皇上)主張既重視農業,也重視工商業。(這是熊掌和魚都想要)要求惠商恤民、減輕賦稅、墾荒屯田、興修水利;(文人的幼稚想法)反對屢見不鮮的科舉舞弊行為,主張取士不分等級貴賤,按照個人才智,予以破格錄用;(生活在夢裏)加強在遼東的軍事力量,積極防禦滿洲貴族的進攻。(不讓皇上去收稅,銀子怎麽來?)這些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可笑而又荒唐的想法讓東林黨四麵樹敵。
當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講學議政,逐漸聚合成一個政治集團“東林黨”的時候,另一批官僚,也逐漸形成按籍貫劃分的幾個“黨”。
你東林黨能有自己的主張,我們也不是白吃飯不幹活的人,我們也有自己的主張。
它們是:
山東人的齊黨。
湖北人的楚黨。
安徽宣城人的宣黨。
江蘇昆山人的昆黨。
其中以浙江人的浙黨聲勢最大。
浙黨首領是沈一貫、方從哲。這兩位都曾先後出任過內閣首輔。他們在當權期間,依附皇室、勳戚,交結宦官,不斷排斥官員。
齊、楚、浙、宣、昆等黨的重要人物都官居要職。他們為牢固地保持自己的權位,以攻擊東林黨為首務,東林黨人則一再抓住對方的弊端加以參劾。
本就風雨飄搖的大明王朝,又陷入了午休無止的黨爭。
東林黨與對立各派之爭,圍繞著是否擁立朱常洛(神宗長子)為皇太子這條主線,在“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案中激烈爭鬥,其間,雙方都利用京察製度作為打擊對方的手段。
“京察”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種製度。洪武時規定三年一考,後改為十年一考。弘治年間規定六年舉行一次。
京察與大計製度的存在,本身目的在於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為帝國統治做出貢獻。然而正因為涉及了官員的獎懲,結果造成徇私舞弊等結黨現象十分明顯,在發展的後期已經很難真正實現應有的作用。“長官往往博寬大之名,每屆京察,隻黜退數人,虛應故事,餘概優容,而被劾者,又不免冤抑。”
萬曆三十三年的京察,是由東林黨人、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他在京察中提出要處分的人,這其中有幾個是首輔沈一貫的黨羽。
後沈一貫的黨羽錢夢皋等人受到包庇,未遭處分,而楊時喬反被嚴旨斥責。不過,東林黨人和其他一些朝臣一再奏劾沈一貫遍置私人、欺上瞞下,沈一貫也被迫謝病不出,於次年退休。
萬曆三十九年京察時,東林黨人、大學士葉向高主持朝政,這一次,齊、楚、浙、宣、昆等黨一些人物被罷了官。但在南京則出現了另一種局麵。原來明朝明成祖在永樂十九年從南京遷都北京以後,仍在南京保留了一套中央官署。
這次在南京主持京察的,是齊、楚、浙黨方麵的官員,他們排斥了所有支持東林黨領袖李三才的東林黨一派的人。
萬曆四十五年京察時,方從哲秉政,齊、楚、浙等黨多居要職,於是又排斥了東林黨人。
萬曆一朝,東林黨人大部分時間不掌握朝政,所以在京察中基本上處於不利的地位。
東林黨人在支持熹宗繼位後,才受到重用。
熹宗天啟三年,當時東林黨人葉向高是首輔,趙南星則以左都禦史身分參與主持京察,他痛斥齊黨亓詩教、楚黨官應震等人,堅決罷了他們的官。
崇禎也是一個頭兩個大,有些無從下手,畢竟還是要用可用之人,用可利用之人。
在重生後的崇禎眼裏,無論是東林黨人,還是齊、楚、浙、宣、昆等黨人,又或者是閹黨沒有一個是好東西,崇禎想的隻是如何平衡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巧妙的借力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