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商會成立


    “站住。”甘羅頓時大怒道。


    李斯停下腳步,看向了甘羅,他不屑地說道:“怎麽,甘相打算以權壓人不成?”


    “你……”


    “夠了。還不夠丟人嗎?讓你閉嘴,你就給我閉嘴。”


    甘羅剛出口就被甘茂給厲聲喝止,甚至在大庭廣眾之下直接不給甘羅麵子。


    “大父,我……”


    “夠了。”甘茂再次打斷了甘羅的話,“你一點也不知道,李大人這是在給我們機會,也是在給你機會,而不是有求於我們。


    給我道歉,立馬向李大人道歉。”


    甘羅被甘茂的嗬斥得不知所措,整個內心都快崩潰了,他委屈得想要哭出來了。


    這也是長期不接觸外麵世界的後遺症,長期在甘茂的保護下,甘羅已經變成玻璃心了,一點也不能受委屈,尤其是甘茂,說不得重話。


    不過再委屈,甘羅也會聽甘茂的話。


    旋即,在甘茂的注視下,甘羅委屈地對著李斯說道:“李大人,對不起,是我言語冒犯了。”


    李斯擺手道:“我不是那麽小氣的人,不過,我希望甘相在不知道事情的情況下,能詢問甘家主再開口。”


    “好。”甘羅有些木訥地說道。


    甘茂見此,有些擔心甘羅,可是麵對李斯的提議,決定先將甘羅放一放。


    對於甘茂這樣的一家之主來說,家族利益放在第一位,至於孫子什麽的,那都是次要的。


    李斯開口說道:“三位家主,其實我一開始想著跟馮相合作,馮相說,希望三位家主也能加入,我也同意了。


    不知道三位家主有什麽想法,可以說出來,我們一起探討起來。


    哦,對了,在百越之地和孔雀王朝得到的利益都要給帝師一份,如今我們有五個人,組成一個商會。


    商會之事,三位家主在村子那麽久應該已經知道了吧。”


    孟西凡說道:“知道,我們還知道企業。為何我們隻成立商會而不成立企業?”


    李斯說道:“成立企業也不是不行,隻是一旦成立了企業,我們五家就無法分開,而且會有利益糾紛,成立商會,想走就能走,而且沒有利益糾紛。


    成立企業,我們無法再增加新的夥伴,但是商會卻可以,想要加入多少商人就加入多少商人。”


    “成立企業,可以讓我們五家牢牢地綁在一起,誰也不能離開誰,真正做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馮去疾說道。


    甘茂三人聞言,頓時明白李斯為何隻要成立商會,而不是成立企業了。


    讓五人有利益糾紛,那肯定不行的,一旦成立企業,那麽生意就會越做越大,最後一定會有利益糾紛,處理不好,自己可能就會血本無歸。


    就算處理好了,可能自己也舍不得放棄那塊大蛋糕,最後五人之間一定會分崩離析,最後大家可能隻剩下仇恨了。


    但是成立商會就不同了,商會隻是商人之間組成的一個組織,沒有利益糾紛,就算產生了利益糾紛,也是商人與商人之間糾紛,跟商會沒有任何的關係。


    商會隻要做到公正,然後將害群之馬開除即可。


    當然商會的成員可以相互之間進行消息傳遞,比如有商人需要大量的絲綢,而有商人剛好擁有大量的絲綢,他們就可以直接交易。


    就算商會的商人沒有絲綢,隻要有商人知道外麵的商人有大量的絲綢就行了。


    如果自己打探消息,恐怕要費時費力,但是在商會裏就能馬上隻知道。


    如果商會的成員多了,說不定在商會裏就能完成這筆生意。


    而剛剛馮去疾故意說企業能讓大家綁在一起,說的是反話,因為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意,根本不可能綁在一起。


    馮去疾也是在提醒大家,企業是不能成立的,除非你們願意將家族產業拿出來。


    “算了。”白思起說道,“還是商會的好,我們在百越之地成立商會後,一定會吸引很多商人加入。


    到時候商會做大,做強,我們得到的利益就越大。”


    “不錯,還是成立商會好了。”孟西凡跟著說道。


    甘茂則同意道:“既然你們都這麽說了,那麽我也同意成立商會。”


    “不成立企業了嗎?”馮去疾故意說道。


    所有人都翻了翻白眼,這老狐狸一定是故意的。


    “既然大家都同意成立商會,那麽我就說一下商會的製度,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


    商會想要做強,做大,那就一定要立規矩,不立規矩,商會很快就分崩離析。”李斯說道。


    “知道了,帝師都教過我們了。”白思起說道,“帝師也跟我們說過商業的規矩。


    不過一切不能頭口協議,我們還是需要寫出來,然後讓大家簽署一份協議。


    而且商會還得設立總部,我覺得鹹陽城可以成立一個總部,然後百越之地多成立幾個分部,百越之地那麽大,一個分部肯定不夠。


    未來,商會分部可以開邊整個世界。”


    眾人微微點頭,覺得白思起說的話能夠實現。


    李斯說道:“既然如此,我們就談一下商業具體協議,製度,以及未來規劃吧?”


    “好。”眾人同時應道。


    這一談,直接談到了深夜,終於將所有的協議,規章製度,未來規劃,總部選址等等都定下來了。


    由李斯為第一任商會會長,而且這個商會每三年進行一次重新選舉,以不記名的形式投票選舉。


    所以三年後,李斯隻要眾望所歸,還是可以連任的。


    至於為何讓李斯擔任第一任會長,原因有兩個,第一就是秦安,李斯是秦安的嶽父,應該給秦安一個麵子。


    而且秦安出山後,看在李斯的麵子上,秦安說不定還會幫助商會。


    第二就是李斯負責百越之地的攤丁入畝,李斯會親自前往百越之地。


    他們成立商會的目的就是為了百越之地,希望能在百越之地紮根,這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


    而商會的名稱就叫做為民商會,取這個名字,主要是親民,百姓們知道後,會支持他們。


    就算到達了百越之地,百越之地的百姓也會幫助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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