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頁
(綜英美劇同人)小豬快跑 作者:茶葉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然後就被麥克活生生的警告了,她敢吞了團團和圓圓的話,以後三餐加夜宵全部取消!
整個蛇生都不美麗了……
隻是納吉尼那小腦袋瓜都沒想明白,為什麽主人家爸爸會知道它在想什麽。
麥克當然不會讓納吉尼知道,自己開了真實之眼,為了照顧不會說話的小寶寶,麥克當年養還是嬰兒的湯姆的時候,就這麽幹過。
因為他之前完成了不少支線任務,搜集到了真實之眼的碎片,將原本殘次版本的真實之眼,升級到了真實之眼初級版。
可以使用兩個小時,並且冷卻緩衝時間縮短為十二小時。
真實之眼牛逼之處就在於,這可以無視種族,隻要是有智力的,通通可以轉換為自內心獨白,在頭頂滾動。
可惜這玩意不能二十四小時開著,也就兩個小時,基本上麥克都是針對小糰子們的吃喝拉撒時間,不然就浪費了。
不然憑什麽他一個新手爸爸,能把那麽小,那麽軟乎的一個小子,養的白白胖胖的。
就剛抱著他家的小崽的時候麥克都快淚奔了,這麽小一隻,還這麽軟,怎麽養啊……
他是養過蠢弟弟沒錯,可是像蠢弟弟這麽小的時候,大人也沒把小孩交給他抱的意思。
等他帶著蠢弟弟的時候,蠢弟弟已經會爬了,他負責的是,當蠢弟弟爬遠了的時候,拖住蠢弟弟的那兩條腿,然後拖迴嬰兒軟墊上。
所以他奮鬥的是爬行動物時期的小孩,而不是軟的像沒骨頭一樣的小寶寶。
想起那時候的日子,真是心酸啊,整天對著個不會說話的寶寶,麥克突然又一種做媽媽的心態。
等等,做媽媽的心態是個什麽鬼?
他明明還是個連初戀都還在的萌漢子。_(°:3」∠)_
明明十二年前還是那麽小的一隻,長的還醜,就跟紅皮的小猴子似的,現在一看,已經是個帥小夥了,穿著時下流行的小西裝,別提有多帥氣了。
以後保準給他帶個貌美如花的兒媳婦迴來,感覺歲月催人老,他還是光棍,兒子都快要娶媳婦了……
這也不算麥克杞人憂天,畢竟無論是以前的腐國還是魔法世界都結婚早,有些霍格沃茲都還沒畢業呢,就已經訂婚的訂婚,一畢業就結婚爭取三年抱兩,開枝散葉。
小巫師的出生率低已經從這個時候就體現出來了,別說是生小巫師了,偶爾生出個啞炮來也是有的。
很多人家,要是生個啞炮,就會送走,基本不會讓留在魔法世界。
麥克為此辦了一家孤兒院,專門僱傭有愛心的巫師或者是麻種的巫師來,基本上在倫敦或者更遠的地方,有一些奇怪現象出現的地方,他都有派人去確認,是否有小巫師的出現,爭取不要發生像克雷登斯那樣的現象,如果不是麥克認識他比較早,很可能就會變成一種災難。
他所辦的孤兒院裏,現在已經有十三個孩子,他們中間有被遺棄的啞炮,也有麻種的小巫師,更有和麻瓜通婚生下來的孩子。
麥克通通照單全收,有些是已經有些大的孩子,不過他們當中最大的十三歲,最小的隻有兩歲。
十三歲的孩子,是在十一歲的時候,被確認完全沒有魔力的啞炮,被送走的時候已經記事了,被送去麻瓜世界的親戚家住,也是飽受磨難,本來對方家裏就窮,又多了一個能吃的男孩子,有私信的都不會願意養著,要不是給了點錢,早就被趕出去了。
也是一個意外,才被麥克撞見,這孩子心地不錯,發現了一個被人遺棄的孩子,那是一個有魔法天賦的孩子,因為世人的愚昧害怕,將她丟棄了,被那孩子撿迴去,這讓他在那個家裏更加的難過。
也許是他是被家庭遺棄的,所以他不願意放棄這個孩子,而麥克和紐特找到了他。
也沒費什麽勁,就把他連同兩歲的女娃一起帶了迴來。
麥克並不覺得,在魔法世界裏,沒有魔力就活不下去。
在他看來,在這魔法世界裏,有很多巫師不願意做,而普通人可以做的更好的事。
不過當前的狀態來看,小傢夥們還需要上學才行。
文盲是沒有前途的,在這裏是找不到什麽有很高文化的巫師的,想想也知道,巫師上學總共讀了七年,而普通人呢?
這一輩子需要讀多少年的書?
五歲上小學,差不多六年的時間,還有後麵的中學,差不多也六年,再是上大學。
就算上了大學,還是分不同的專業興趣,哪裏像巫師這麽隨便,總共就分了那麽幾個科,學了好了不好的,都能畢業。
女巫畢業大部分成了家庭主婦,上學時候學到的咒語,大概最後也就是那些做家務的咒語還記得清楚。
男巫不是進了魔法部,做了傲羅或者官員之類的,要不就是去了聖芒戈做個救死扶傷的醫生,當然了還有一些零碎的像是店員之類的職業。
大部分人都過著要富不富的日子,因為孩子不多,日子還好過。
反倒那些真正有錢的人,都是比較有頭腦,和麻瓜做生意的。
十二月三十一號,是湯姆十二周歲的生日,麥克這天特別的忙碌,十二歲已經不小了,又是在新區的第一個生日,怎麽能不重視。
麥克給不少人發了請柬,就連湯姆上學的那個教授鄧布利多都發了。
“湯姆你邀請了幾個朋友過來?”麥克忙裏偷閑的來問問自家兒子。
“沒有太熟的,就邀請了馬爾福和其他幾個人。”湯姆表示,雖然他是在蛇院沒錯,可是那些眼睛長頭頂上的傲嬌們,他才不伺候呢。
“那好吧,我就把招待馬爾福他們的任務交給你了。”麥克點點頭,朋友在精不在多,交幾個順眼的就夠了,又不是拉幫結派,要這麽多人做什麽。
湯姆在那個不好結局的世界裏,就是太刻意的去拉幫結派,最後成了大反派了吧。
“哦。”湯姆沒多少興趣的迴應,要是可以,他一個都不想叫來,煩人。
“今天你可是主角,記得穿你的新袍子。”麥克充滿了惡意說道,畢竟在外麵的世界,就沒見過這麽復古的裝扮,再留個長發,掛上大金鍊子,那畫麵太過喜感。
“我一點也不喜歡穿裙子……”湯姆有些不高興的說道,那是因為麥克上次看到他穿長袍的禮服,不小心脫口而出,這裙子有點醜。
湯姆能高興的起來才叫怪了,特別是後來自己照鏡子,每次看都覺得,很像是麥克所說的裙子,即便裏麵還有條長褲,可是……
作為一個男子漢,穿裙子是個什麽鬼!
“這不是入鄉隨俗嘛,大家都這麽穿,也就不奇怪了。”麥克安慰自家兒子說道。
“那爸爸怎麽不穿?”湯姆酷酷的掃了自家老爸一眼,直接問道。
“哎,爸爸過不去心裏那個坎。”麥克堅定的拒絕巫師袍子,哪怕那袍子裝點的再華麗,他也不喜歡穿著蕩來蕩去的衣服,總感覺自己一不小心就會踩個狗吃屎。
</br>
整個蛇生都不美麗了……
隻是納吉尼那小腦袋瓜都沒想明白,為什麽主人家爸爸會知道它在想什麽。
麥克當然不會讓納吉尼知道,自己開了真實之眼,為了照顧不會說話的小寶寶,麥克當年養還是嬰兒的湯姆的時候,就這麽幹過。
因為他之前完成了不少支線任務,搜集到了真實之眼的碎片,將原本殘次版本的真實之眼,升級到了真實之眼初級版。
可以使用兩個小時,並且冷卻緩衝時間縮短為十二小時。
真實之眼牛逼之處就在於,這可以無視種族,隻要是有智力的,通通可以轉換為自內心獨白,在頭頂滾動。
可惜這玩意不能二十四小時開著,也就兩個小時,基本上麥克都是針對小糰子們的吃喝拉撒時間,不然就浪費了。
不然憑什麽他一個新手爸爸,能把那麽小,那麽軟乎的一個小子,養的白白胖胖的。
就剛抱著他家的小崽的時候麥克都快淚奔了,這麽小一隻,還這麽軟,怎麽養啊……
他是養過蠢弟弟沒錯,可是像蠢弟弟這麽小的時候,大人也沒把小孩交給他抱的意思。
等他帶著蠢弟弟的時候,蠢弟弟已經會爬了,他負責的是,當蠢弟弟爬遠了的時候,拖住蠢弟弟的那兩條腿,然後拖迴嬰兒軟墊上。
所以他奮鬥的是爬行動物時期的小孩,而不是軟的像沒骨頭一樣的小寶寶。
想起那時候的日子,真是心酸啊,整天對著個不會說話的寶寶,麥克突然又一種做媽媽的心態。
等等,做媽媽的心態是個什麽鬼?
他明明還是個連初戀都還在的萌漢子。_(°:3」∠)_
明明十二年前還是那麽小的一隻,長的還醜,就跟紅皮的小猴子似的,現在一看,已經是個帥小夥了,穿著時下流行的小西裝,別提有多帥氣了。
以後保準給他帶個貌美如花的兒媳婦迴來,感覺歲月催人老,他還是光棍,兒子都快要娶媳婦了……
這也不算麥克杞人憂天,畢竟無論是以前的腐國還是魔法世界都結婚早,有些霍格沃茲都還沒畢業呢,就已經訂婚的訂婚,一畢業就結婚爭取三年抱兩,開枝散葉。
小巫師的出生率低已經從這個時候就體現出來了,別說是生小巫師了,偶爾生出個啞炮來也是有的。
很多人家,要是生個啞炮,就會送走,基本不會讓留在魔法世界。
麥克為此辦了一家孤兒院,專門僱傭有愛心的巫師或者是麻種的巫師來,基本上在倫敦或者更遠的地方,有一些奇怪現象出現的地方,他都有派人去確認,是否有小巫師的出現,爭取不要發生像克雷登斯那樣的現象,如果不是麥克認識他比較早,很可能就會變成一種災難。
他所辦的孤兒院裏,現在已經有十三個孩子,他們中間有被遺棄的啞炮,也有麻種的小巫師,更有和麻瓜通婚生下來的孩子。
麥克通通照單全收,有些是已經有些大的孩子,不過他們當中最大的十三歲,最小的隻有兩歲。
十三歲的孩子,是在十一歲的時候,被確認完全沒有魔力的啞炮,被送走的時候已經記事了,被送去麻瓜世界的親戚家住,也是飽受磨難,本來對方家裏就窮,又多了一個能吃的男孩子,有私信的都不會願意養著,要不是給了點錢,早就被趕出去了。
也是一個意外,才被麥克撞見,這孩子心地不錯,發現了一個被人遺棄的孩子,那是一個有魔法天賦的孩子,因為世人的愚昧害怕,將她丟棄了,被那孩子撿迴去,這讓他在那個家裏更加的難過。
也許是他是被家庭遺棄的,所以他不願意放棄這個孩子,而麥克和紐特找到了他。
也沒費什麽勁,就把他連同兩歲的女娃一起帶了迴來。
麥克並不覺得,在魔法世界裏,沒有魔力就活不下去。
在他看來,在這魔法世界裏,有很多巫師不願意做,而普通人可以做的更好的事。
不過當前的狀態來看,小傢夥們還需要上學才行。
文盲是沒有前途的,在這裏是找不到什麽有很高文化的巫師的,想想也知道,巫師上學總共讀了七年,而普通人呢?
這一輩子需要讀多少年的書?
五歲上小學,差不多六年的時間,還有後麵的中學,差不多也六年,再是上大學。
就算上了大學,還是分不同的專業興趣,哪裏像巫師這麽隨便,總共就分了那麽幾個科,學了好了不好的,都能畢業。
女巫畢業大部分成了家庭主婦,上學時候學到的咒語,大概最後也就是那些做家務的咒語還記得清楚。
男巫不是進了魔法部,做了傲羅或者官員之類的,要不就是去了聖芒戈做個救死扶傷的醫生,當然了還有一些零碎的像是店員之類的職業。
大部分人都過著要富不富的日子,因為孩子不多,日子還好過。
反倒那些真正有錢的人,都是比較有頭腦,和麻瓜做生意的。
十二月三十一號,是湯姆十二周歲的生日,麥克這天特別的忙碌,十二歲已經不小了,又是在新區的第一個生日,怎麽能不重視。
麥克給不少人發了請柬,就連湯姆上學的那個教授鄧布利多都發了。
“湯姆你邀請了幾個朋友過來?”麥克忙裏偷閑的來問問自家兒子。
“沒有太熟的,就邀請了馬爾福和其他幾個人。”湯姆表示,雖然他是在蛇院沒錯,可是那些眼睛長頭頂上的傲嬌們,他才不伺候呢。
“那好吧,我就把招待馬爾福他們的任務交給你了。”麥克點點頭,朋友在精不在多,交幾個順眼的就夠了,又不是拉幫結派,要這麽多人做什麽。
湯姆在那個不好結局的世界裏,就是太刻意的去拉幫結派,最後成了大反派了吧。
“哦。”湯姆沒多少興趣的迴應,要是可以,他一個都不想叫來,煩人。
“今天你可是主角,記得穿你的新袍子。”麥克充滿了惡意說道,畢竟在外麵的世界,就沒見過這麽復古的裝扮,再留個長發,掛上大金鍊子,那畫麵太過喜感。
“我一點也不喜歡穿裙子……”湯姆有些不高興的說道,那是因為麥克上次看到他穿長袍的禮服,不小心脫口而出,這裙子有點醜。
湯姆能高興的起來才叫怪了,特別是後來自己照鏡子,每次看都覺得,很像是麥克所說的裙子,即便裏麵還有條長褲,可是……
作為一個男子漢,穿裙子是個什麽鬼!
“這不是入鄉隨俗嘛,大家都這麽穿,也就不奇怪了。”麥克安慰自家兒子說道。
“那爸爸怎麽不穿?”湯姆酷酷的掃了自家老爸一眼,直接問道。
“哎,爸爸過不去心裏那個坎。”麥克堅定的拒絕巫師袍子,哪怕那袍子裝點的再華麗,他也不喜歡穿著蕩來蕩去的衣服,總感覺自己一不小心就會踩個狗吃屎。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