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麽?”


    秦頌歪嘴一笑,上輩子怎麽說也混過幾年娛樂圈,雖然比不上專業歌手,但也可以說是吹拉彈唱,樣樣精通。


    “喲,還是位小帥哥。”


    張德龍看著屏幕上的麵龐,心中猶豫要不要換個人,這看著也太年輕了,要是上台嚇得尿褲子可就成演出事故了,“這位帥哥要是拒絕不想上台的話也沒關係,可以繼續抽取下一位幸運觀眾。”


    “秦頌,你要是不想上台就把票給我啊,我幫你上台。”唐思瑤在一旁都快急死了,這家夥可真是的,你不要我要啊。


    “要,誰說我不要了。”


    秦頌起身揮了揮手,示意自己這就上來。


    他經曆過地球上流量大爆炸的時代,精通流量變現三十六式,這可是個一舉成名的好機會。


    “你行不行啊。”唐思瑤撇了撇嘴,倒也沒有強迫秦頌把票讓給她。


    “男人,怎麽能說不行呢。”秦頌伏在唐思瑤耳邊輕聲說到,唿出的熱氣噴在她的耳垂上,癢癢的,又有些舒服。


    “你……”唐思瑤小臉唰的變得通紅,一把推開了秦頌。


    “推我幹嘛,不湊這麽近我說話你也聽不見啊。”


    女人,真是莫名其妙,秦頌小聲嘟囔著,三步並做兩步小跑上台。


    “這位歌迷朋友,請問你多大了?”


    張德龍看著近在眼前比他還略高一頭的秦頌,不得不仰著頭說話,嘮嘮嗑,拉些家常,總歸能讓人稍許放鬆下來,等會不至於太過出糗才好。


    他可記得自己第一次上台,麵對台下的萬千觀眾,那可是激動地兩股戰戰,站都站不穩。


    “咳咳,喂喂。”


    秦頌清了清嗓子,拍著麥克風試了試效果,還不錯,深吸了、兩口氣,稍顯放鬆,方才迴答道,“今年十九。”


    “哦,才十九啊,怪不得看著這麽年輕。”


    張德龍點了點頭,“第一次站上舞台感覺怎麽樣?緊張麽?”


    “還行。”秦頌再怎麽說也是兩世為人,心中雖然緊張,但比普通人卻好上不少。


    “行,那接下來我們合唱一首什麽歌。”閑扯了幾句家常,張德龍切入正題,大屏幕上出現了一頁歌名,這些都是他的經典歌曲。


    “那我們就唱……”


    秦頌一首首的看著歌名,這些歌他都聽過,可是讓他唱就有些為難了,歌詞都記不全怎麽唱?


    他是個假粉絲,根本不是張德龍的狂熱粉,聽歌不過是隨心聽。於他而言,歌曲不過是茶餘飯後的娛樂,又怎麽會勞心費力的去背歌詞記旋律?


    “那我們就唱一首離開地……普星表麵吧。”既然這些歌我都不會唱,那就唱一首會的歌吧,正好這首歌也符合他的處境——離開地球表麵麽。


    這在地球上應該算是一首很火的歌,演唱它的樂隊也很給力,叫做五月天。


    無數男孩青春記憶裏的珍貴迴憶應該有兩個五月天,一個是樂隊,一個是網站,一個做音樂,一個拍電影,一個令人舞動,一個教人運動。


    五月天有多火,看看周傑倫的粉絲就知道了。


    “好,伴奏,準備,離開普星表麵,燥起來。”


    張德龍大手一揮,搖頭擺腦,做出一套仰天怒吼的動作,他的經典歌曲實在太多了,多到他連歌名都記不全,不過沒關係,隻要音樂響起來,他就能跟著旋律燥起來。


    這是作為職業音樂人的基本素養。


    過了半天,音樂還沒響起,他才發覺不對勁,“等等,我想問一下,我有這首歌麽?”


    “額,好像,應該,沒有吧。”


    秦頌也不太確定,應該不會這麽巧,遇到同名歌曲吧?


    “那你是來砸場子的咯,在我的演唱會唱別人的歌?”


    張德龍臉色瞬間變得陰沉,他有一種把眼前小子臉給錘爛的衝動。


    “不是,這是我的一首原創搖滾。”


    秦頌搖了搖頭,厚顏無恥的將這首歌標為了原創。嗯,傳播者的事怎麽能是剽竊呢?


    “原創,嘿,還真是有點意思了喂。”作為前輩的張德龍還是很樂於提攜熱愛搖滾的音樂人的,但前提必須是有才華的創作者。如果是嘩眾取寵的小醜,張德龍也不介意給他點顏色瞧瞧。


    “下去吧小子,毛都沒長齊就想來博出位?”


    “天王的演唱會不是你放肆的地方,快滾下去。”


    張德龍還沒多說什麽,台下的觀眾先爆炸了,搖滾是他們的信仰,不容侮辱。台上的這小子,年紀輕輕的就敢信口雌黃,在搖滾天王麵前賣弄搖滾原創。這讓觀眾歌迷們感受到了侮辱。


    搖滾唱的是人生閱曆,又豈是你這種嘴上沒毛的小屁孩能創作的?


    “酷啊,加油!”


    唐思瑤在台下揮舞著雙手,為秦頌加油,雖然她也不相信秦頌能原創搖滾,但是作為她唐思瑤的朋友,她欺負可以,別人欺負,不行!就像小時候,他的棒棒糖隻有她能吃。


    “好吧,你要唱也可以,但是在你唱之前,我先說一嘴,歌詞的內容僅代表你個人的立場,與我無關啊。”


    張德龍想了想,還是答應了,作為天王,他有這個魄力。


    “好,那能借你的吉他用用麽?”


    隻有自己一個人會唱這首歌,找伴奏顯然是不行了,那就來段自彈自唱吧。


    “好小子,看來還真會啊。”


    張德龍解開吉他遞了過去,會彈吉他說不定真有點東西。


    秦頌接過吉他抱在胸前,雖然姿勢略有些業餘,卻也有幾分功底,調整姿勢,將自己左邊側臉對向鏡頭,他覺得自己左臉更帥一點。


    “啊啊啊,秦頌,你好帥!”


    還沒開唱,唐思瑤就化身成了小迷妹狀態,瘋狂為他站台!


    “一首離開地,額,離開普星表麵,送給大家。”


    說順了嘴,一下子改不過來,差點忘了這是在普星。


    離開地球表麵這首歌節奏簡單,歌詞魔性,傳唱度極高,不管男女老少隻要是個人都能哼唱幾句,毫無演唱難度。


    沒等底下議論再起,一段極具節奏感的吉他solo在體育館響起。


    “這小子,可以啊,有點東西的。”


    秦頌修長的十指撥動琴弦,張德龍眼睛微亮。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作為搖滾樂的老炮,僅憑這一段吉他solo就能聽出歌曲的質量,雖然比不上他的經典搖滾,卻也能算是中上之作了。


    台下的觀眾雖然喜歡搖滾,深入研究的卻不多,此時此刻,他們的心中隻有一個想法,好聽。他們的身體很誠實的跟隨著節奏扭動了起來。


    “丟掉手表丟外套,丟掉背包再丟嘮叨。


    丟掉電視丟電腦,丟掉大腦再丟煩惱。”


    “……”


    秦頌全是感情,沒有技巧的歌聲通過麥克風傳遍全場,何況這首歌也不需要技巧。


    “一顆心撲通撲通的狂跳,


    一瞬間煩惱煩惱煩惱全忘掉,


    我再也不要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一秒……”


    歌曲進入高超,魔性的節奏縈繞在所有人的腦海中,一旁的張德龍如同老小孩般手舞足蹈,轉圈扭屁股,嘴裏跟著節奏哼唱著,早已步入中年的心好似注入了雞血,變得年輕起來。


    “我去,這小子深藏不露啊,什麽時候學會搖滾了。”


    台下的唐思瑤神采奕奕,果然有才華的男人最有魅力。


    “我甩掉普星,普星甩掉,隻要越跳越高。


    我甩掉普星,普星甩掉,隻要越跳越高。


    秦頌越唱越嗨,全身心的投入到歌曲當中,去**的家庭變故,去**的虧了幾十萬,這一切都與我無關,我隻要我快樂!


    這一刻,所有的人都忘掉了煩惱,開始盡情的舞動,沉浸在音樂的世界中,無法自拔。


    這就是獨屬於音樂的感染力。


    接近五分鍾的歌曲結束,所有的人都感到意猶未盡,不是說這首歌比張德龍的歌曲更好,而是這首歌第一次出現在現場,擁有獨特的新鮮感。


    台下先是安靜了幾秒鍾,張德龍鼓掌上台,觀眾才反應過來,爆發出震耳欲聾的掌聲,夾雜著熱烈的“安可”聲,幾欲掀翻體育館的館蓋,秦頌甚至能夠清晰的看到前排一位長著滿臉胡須的小哥哥聲嘶力竭的吼著“納爾,嫁,嫁”,嚇得他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謝謝,謝謝大家,謝謝張天王。”


    感受著觀眾們的熱情,秦頌低頭致謝,站在舞台上,接受著萬眾矚目的崇拜目光,這種感覺確實令人飄飄然,怪不得這麽多人削尖了腦袋都要擠進娛樂圈。


    “可以啊,兄弟,你特麽絕對是來搗亂的。”


    張德龍調侃著給了秦頌一拳,年紀輕輕的就有如此強悍的創作實力,此子未來不可小覷啊。


    “張天王,說笑了。”秦頌能明顯感受到張德龍對他前後態度的變化,連稱唿都發生了改變。這和一開始叫人小甜甜,得手後就叫牛夫人的渣男有何區別?she,tui!!


    “兄弟,有沒有興趣進娛樂圈,加入我們壹條龍唱片公司,以後跟著我混怎麽樣?”


    張德龍靠近秦頌,輕聲的說道,有棗沒棗先打一杆子,先簽了再說。這家夥要真有才華,火了,那就是血賺,要是個中看不中用的銀樣鑞槍頭,就憑這首歌,好好運作,怎麽著也虧不到哪去。


    總之一句話,你可能會賺,但我絕對不虧。


    勿以贏小而不麻,這波簡直是秦始皇吃麻椒-—贏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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