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
張初一追著張春福剛到了野狼溝,就見一隻灰黃色,類似鹿的動物,後身緊靠著土坡,左後腿打著顫。
前蹄子用力刨著地,兩隻寒光伶俐的大鹿角,上麵六個分叉,雙眼血紅的盯著麵前的六條狗,大口著粗氣,唿唿的。
張初一走近一看,這大家夥長的跟小一號北美駝鹿似的,就這目測也有三四百斤。
“春福叔,這大個子(馬鹿)肯定挑戰鹿王失敗了,身上有舊傷,現在強撐著一口氣,快不行了。”
說時遲那時快,要不說這野牲口都聰明,馬鹿聽到人說話,槍口一低,一分神的功夫,朝著李富貴就衝了過去。
一個甩頭拱飛了黑豹。
原來剛才馬鹿裝出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躲在角落都是為了恢複體力,好來這致命一擊!
“小心!”
這麽近的距離,張春福和李富貴沒敢開槍,怕傷著狗子。
李富貴隻得用力往一側跳開。
咚!
一聲悶響!
二人眼前一抹紅色飄過,隻見一根紅纓槍仿佛離弦之箭一般劈在大馬鹿身上。
大馬鹿仿佛跟皮影戲一樣愣在了原地一動不動。
青龍和黑龍兩條頭狗本來就因為應激反應躲開了馬鹿的野蠻衝撞,把主人陷於危險之中而懊惱後悔,當下見機會出現,黑龍一口咬在大個子的卵子上。
青龍則跳起來死死咬住大個子的一隻耳朵,咬耳朵也叫掛鉗子,如果有兩條會掛鉗子的狗,一左一右咬住倆耳朵,就是大卵泡子(野豬)也得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其實就在剛才大個子衝鋒的一瞬間,張春福也掏出了侵刀,朝著大個子衝去。老爺子見多識廣,知道這是強弩之末,最後一擊了。
唰!旁邊一道人影比他更快。
三步並一步的張初一撿起地上的紅纓槍使出吃奶的勁兒,用力朝著大個子的心窩一捅。
噗!
整個槍頭沒入一多半。
嗷!
大個子一聲悲鳴,倒在了地上。幸虧幾隻獵犬躲得快,要是咬著不放,沒準能被這三四百斤砸出個好歹來。
呸!
李富貴吐了吐滿嘴的雪,一身狼狽的從雪窩子裏爬了出來。
草率了,本來這種低級錯誤不應該犯在他們這種老獵人手裏。
獵物沒斷氣之前,手裏的家夥不能放,心裏的弦子不能鬆!
想著在第一次進山的張初一小菜鳥麵前,狗熊撩門簾,露它一小手,失策!
可當李富貴抬頭看向眼前的一幕,直接愣在了當場。
他想著有張春福這個把頭兒在場兜底,一頭強弩之末的大個子還不是罐子裏抓王八,十拿九穩。
可萬萬沒想到,給大個子最後一擊的居然是這個“大個子”!
“握草!可以啊初一,你小子真沒看出來,還是個練家子!”
張春福也是愣在原地,剛才張初一不管是臨場發揮還是心理素質,都不像個第一次進山的城裏孩子。
如果不是這個純樸的年代,還有他這雙看透人心的雙眼,和公社接受知青時候詳細的背景調查。
真的得懷疑張初一的身份和來紅旗林場的真實目的了。
“初一,了不得啊!你說你咋這麽彪呢,這麽危險你也敢上!”
張春福和李富貴爺倆都等著張初一的迴答。
“哎呀媽呀!
可嚇死我了。”
張初一被倆人喊了一嗓子,這才鬆開手裏的紅纓槍。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瞬間一頭大漢,瞪著眼睛,喘著氣。
這小子早被眼前的一幕嚇傻了,上一世連條魚都不敢殺的脆弱小廢物,剛才居然親手殺死了一頭這麽大的鹿。
此刻,看著躺在地上早已死去的大馬鹿的眼睛,張初一想想都害怕。
趕忙閉上了眼睛。
“哦彌陀佛!有怨的抱怨,有仇的報仇,開槍打你的是李富貴,我隻是救你出苦海,解決你的痛苦。
別找我!千萬別找我!”
李富貴聽著張初一嘴裏念叨的詞兒一臉黑線。。。
求富貴兄弟的心理陰影麵積。。。
張春福先是拍了拍張初一的肩膀,一看這小子這樣就知道脫力了,這種第一次殺生的狀態裝不出來。
得!先讓他緩緩。
張春福走到大個子的屍體旁邊,先是用侵刀挖出了大個子的心髒,比成年人拳頭還大,在手裏切了兩半,一半喂給了青龍,正準備把另一半喂給黑龍。
一看黑龍正用後槽牙使勁咬著大個子的卵子,嘎嘣嘎嘣吃著正香!
這狗子吃慣了哪個部位,狩獵的時候就專朝哪個部位咬,這也是一種訓練。
又切了點內髒喂給其他四隻狗,剩下的腸子啥的掏出來掛在了一旁的樹上。
這就是山裏的規矩,不能吃獨食,取之於大山,還之於大山。
這個規矩,一直從祖輩流傳至今,也不是沒有愣頭青不聽勸,沒有孝敬山神,傳聞最後都落的個淒慘下場。
可能我們的祖先早已悟透了生態平衡,自然規律,誰曾想隨著人類文明的高速發展,好多人卻倒著活,有時候幹的那些事都不如野牲口。
緩了好大一會,張初一才緩過神兒來。
這就是打獵?
想起了文鬆的那句經典台詞:
刺激!
看著一旁的李富貴有條不紊的分割著馬鹿的屍體,卸下四條大腿,順著皮下骨頭,又開始割肚子上的肉。
看著猩紅的一大片鹿血,張初一心想著這可是好東西,聽說大補,應該帶個罐子來好了,也不知道吃了用鹿血做的血豆腐,對小初一有用沒。
“大爺,富貴哥,我能幫忙幹點啥?”
“你小子緩過神啦?在一旁學著點,獵人必須要學的一個本領就是收拾野牲口,怎麽下刀不上皮子,怎麽挑筋,怎麽嘎斷骨頭。”
張初一點了點頭,蹲在一旁看著李富貴收拾大個子。
“初一,你這兩下跟誰學的啊?可別說我教你的啊!”
張春福在一旁笑著打趣兒道。
“俺們隔壁就是吳橋,那的人從小練武,小時候淘氣,起哄架秧子,跟著學過一陣子,我在我爸單位食堂看過殺豬,我感覺位置都差不多,沒想到瞎貓碰上死耗子,嘿嘿嘿。”
其實剛才張初一下意識的第一反應隻是想救人,用力扔出紅纓槍的時候心裏默念眩暈一擊。
眩暈一擊:使用後,宿主的下次攻擊對目標造成3秒鍾眩暈效果,並附帶5秒的減速效果。冷卻時間5分鍾,技能效果為必中,技能無法造成傷害。
使用完眩暈一擊以後,張初一看著被技能定在原地的大馬鹿,仿佛腦子自動思考預判出了下一步行動的最佳方案。
接下來一氣嗬成的必殺技仿佛早已在內心演練的多遍。
雖然上一世看了不少荒野求生的視頻,也大概知道馬鹿的心髒位置。
但張初一還是感覺到這跟係統的身體加成和獸人天賦緊密相關。
如果換成上一世的自己,當下動作應該是雙眼睛緊閉,雙手抱頭,嘴裏仿佛景濤兄一般瞪著倆大鼻孔,大喊一句:
“你不要過來!”
張初一追著張春福剛到了野狼溝,就見一隻灰黃色,類似鹿的動物,後身緊靠著土坡,左後腿打著顫。
前蹄子用力刨著地,兩隻寒光伶俐的大鹿角,上麵六個分叉,雙眼血紅的盯著麵前的六條狗,大口著粗氣,唿唿的。
張初一走近一看,這大家夥長的跟小一號北美駝鹿似的,就這目測也有三四百斤。
“春福叔,這大個子(馬鹿)肯定挑戰鹿王失敗了,身上有舊傷,現在強撐著一口氣,快不行了。”
說時遲那時快,要不說這野牲口都聰明,馬鹿聽到人說話,槍口一低,一分神的功夫,朝著李富貴就衝了過去。
一個甩頭拱飛了黑豹。
原來剛才馬鹿裝出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躲在角落都是為了恢複體力,好來這致命一擊!
“小心!”
這麽近的距離,張春福和李富貴沒敢開槍,怕傷著狗子。
李富貴隻得用力往一側跳開。
咚!
一聲悶響!
二人眼前一抹紅色飄過,隻見一根紅纓槍仿佛離弦之箭一般劈在大馬鹿身上。
大馬鹿仿佛跟皮影戲一樣愣在了原地一動不動。
青龍和黑龍兩條頭狗本來就因為應激反應躲開了馬鹿的野蠻衝撞,把主人陷於危險之中而懊惱後悔,當下見機會出現,黑龍一口咬在大個子的卵子上。
青龍則跳起來死死咬住大個子的一隻耳朵,咬耳朵也叫掛鉗子,如果有兩條會掛鉗子的狗,一左一右咬住倆耳朵,就是大卵泡子(野豬)也得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其實就在剛才大個子衝鋒的一瞬間,張春福也掏出了侵刀,朝著大個子衝去。老爺子見多識廣,知道這是強弩之末,最後一擊了。
唰!旁邊一道人影比他更快。
三步並一步的張初一撿起地上的紅纓槍使出吃奶的勁兒,用力朝著大個子的心窩一捅。
噗!
整個槍頭沒入一多半。
嗷!
大個子一聲悲鳴,倒在了地上。幸虧幾隻獵犬躲得快,要是咬著不放,沒準能被這三四百斤砸出個好歹來。
呸!
李富貴吐了吐滿嘴的雪,一身狼狽的從雪窩子裏爬了出來。
草率了,本來這種低級錯誤不應該犯在他們這種老獵人手裏。
獵物沒斷氣之前,手裏的家夥不能放,心裏的弦子不能鬆!
想著在第一次進山的張初一小菜鳥麵前,狗熊撩門簾,露它一小手,失策!
可當李富貴抬頭看向眼前的一幕,直接愣在了當場。
他想著有張春福這個把頭兒在場兜底,一頭強弩之末的大個子還不是罐子裏抓王八,十拿九穩。
可萬萬沒想到,給大個子最後一擊的居然是這個“大個子”!
“握草!可以啊初一,你小子真沒看出來,還是個練家子!”
張春福也是愣在原地,剛才張初一不管是臨場發揮還是心理素質,都不像個第一次進山的城裏孩子。
如果不是這個純樸的年代,還有他這雙看透人心的雙眼,和公社接受知青時候詳細的背景調查。
真的得懷疑張初一的身份和來紅旗林場的真實目的了。
“初一,了不得啊!你說你咋這麽彪呢,這麽危險你也敢上!”
張春福和李富貴爺倆都等著張初一的迴答。
“哎呀媽呀!
可嚇死我了。”
張初一被倆人喊了一嗓子,這才鬆開手裏的紅纓槍。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瞬間一頭大漢,瞪著眼睛,喘著氣。
這小子早被眼前的一幕嚇傻了,上一世連條魚都不敢殺的脆弱小廢物,剛才居然親手殺死了一頭這麽大的鹿。
此刻,看著躺在地上早已死去的大馬鹿的眼睛,張初一想想都害怕。
趕忙閉上了眼睛。
“哦彌陀佛!有怨的抱怨,有仇的報仇,開槍打你的是李富貴,我隻是救你出苦海,解決你的痛苦。
別找我!千萬別找我!”
李富貴聽著張初一嘴裏念叨的詞兒一臉黑線。。。
求富貴兄弟的心理陰影麵積。。。
張春福先是拍了拍張初一的肩膀,一看這小子這樣就知道脫力了,這種第一次殺生的狀態裝不出來。
得!先讓他緩緩。
張春福走到大個子的屍體旁邊,先是用侵刀挖出了大個子的心髒,比成年人拳頭還大,在手裏切了兩半,一半喂給了青龍,正準備把另一半喂給黑龍。
一看黑龍正用後槽牙使勁咬著大個子的卵子,嘎嘣嘎嘣吃著正香!
這狗子吃慣了哪個部位,狩獵的時候就專朝哪個部位咬,這也是一種訓練。
又切了點內髒喂給其他四隻狗,剩下的腸子啥的掏出來掛在了一旁的樹上。
這就是山裏的規矩,不能吃獨食,取之於大山,還之於大山。
這個規矩,一直從祖輩流傳至今,也不是沒有愣頭青不聽勸,沒有孝敬山神,傳聞最後都落的個淒慘下場。
可能我們的祖先早已悟透了生態平衡,自然規律,誰曾想隨著人類文明的高速發展,好多人卻倒著活,有時候幹的那些事都不如野牲口。
緩了好大一會,張初一才緩過神兒來。
這就是打獵?
想起了文鬆的那句經典台詞:
刺激!
看著一旁的李富貴有條不紊的分割著馬鹿的屍體,卸下四條大腿,順著皮下骨頭,又開始割肚子上的肉。
看著猩紅的一大片鹿血,張初一心想著這可是好東西,聽說大補,應該帶個罐子來好了,也不知道吃了用鹿血做的血豆腐,對小初一有用沒。
“大爺,富貴哥,我能幫忙幹點啥?”
“你小子緩過神啦?在一旁學著點,獵人必須要學的一個本領就是收拾野牲口,怎麽下刀不上皮子,怎麽挑筋,怎麽嘎斷骨頭。”
張初一點了點頭,蹲在一旁看著李富貴收拾大個子。
“初一,你這兩下跟誰學的啊?可別說我教你的啊!”
張春福在一旁笑著打趣兒道。
“俺們隔壁就是吳橋,那的人從小練武,小時候淘氣,起哄架秧子,跟著學過一陣子,我在我爸單位食堂看過殺豬,我感覺位置都差不多,沒想到瞎貓碰上死耗子,嘿嘿嘿。”
其實剛才張初一下意識的第一反應隻是想救人,用力扔出紅纓槍的時候心裏默念眩暈一擊。
眩暈一擊:使用後,宿主的下次攻擊對目標造成3秒鍾眩暈效果,並附帶5秒的減速效果。冷卻時間5分鍾,技能效果為必中,技能無法造成傷害。
使用完眩暈一擊以後,張初一看著被技能定在原地的大馬鹿,仿佛腦子自動思考預判出了下一步行動的最佳方案。
接下來一氣嗬成的必殺技仿佛早已在內心演練的多遍。
雖然上一世看了不少荒野求生的視頻,也大概知道馬鹿的心髒位置。
但張初一還是感覺到這跟係統的身體加成和獸人天賦緊密相關。
如果換成上一世的自己,當下動作應該是雙眼睛緊閉,雙手抱頭,嘴裏仿佛景濤兄一般瞪著倆大鼻孔,大喊一句:
“你不要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