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狸覺得這真是一個美好的下午。


    天空那麽藍,原野那麽寬。


    駿馬奔馳在一望無際的原野上,涼爽的風從自己的身邊吹過,裹挾得衣衫都獵獵作響。


    斯科特上士已經有兩天沒有打他了。


    也沒有再逼著他去找點‘大生意’。


    前方是有一片湖泊,瓦藍瓦藍的,就像是一顆綠寶石一樣。


    馬匹在湖泊便停了下來,稍作休息。


    斯科特上士光著身子,裹著彈袋從遠處跑了過來。


    “河狸,你也是印第安人,難道你就不能去找那些印第安人部落問問,他們現在為什麽不買東西了嗎?”


    為什麽?還不是因為太窮了!河狸心想。


    “我也沒辦法,上士先生,印第安部落都被怒風帶著北遷啦!”


    “該死的怒風!”斯科特恨恨的罵了一句。然後又習慣性的補充了一句:“該死的河狸!”


    斯科特自從升為上士之後,眼界也打開了,不再滿足於和那些流浪的牛仔和拓荒者做一些針頭線腦的買賣。


    他現在最大的渴望,就是找到一個印第安部落,做一票‘大生意’。


    他對河狸寄予厚望。


    但是河狸卻總是讓他失望。


    白長了一身黑頭發黃皮膚,簡直浪費資源!


    “河狸,到時候如果克裏斯托弗少校問起來,為什麽隻有我們五個人,你知道該怎麽說吧?”


    河狸疑惑地看著斯科特上士,問:“該怎麽說?”


    “該死的!”斯科特一鞭子甩了過來,抽在河狸的身上,“我是在問你呢!”


    挨了這一鞭子,河狸終於又重新找迴了自己熟悉的感覺。


    “上士先生,要不然,咱們就說,那幾名士兵有其它的任務……”


    “混蛋!有什麽任務比運送馬匹更重要嗎?”斯科特上士怒到,手中的鞭子躍躍欲試。


    “那就說他們遇襲了,死了!”河狸急忙大叫到:“咱們在運送馬匹的過程中遇見了該死的印第安人,上士先生帶領著大家英勇奮戰,犧牲了七名士兵,才擊退了印第安人,又經曆了千辛萬苦,保護著三百匹馬毫發無損的來到了克裏斯托弗少校的麵前!”


    斯科特上校皺起了眉頭,“怎麽可能一匹馬都不損失?並且,死掉了七個士兵,可是咱們剩下的人卻都活蹦亂跳的?”


    “那要不然……殺幾匹馬?”河狸試探地問到。


    “你還得帶一些傷才行!”斯科特上士說完,就高高地揚起了手中的馬鞭,然後又收了迴去,重新取出刺刀來:“印第安人可不會用馬鞭這種東西!放心,我很快的,你忍一忍!”


    “不要啊,上士先生!”


    河狸急忙大叫了起來。


    挨鞭子是一迴事,挨刀就是另一迴事了。


    就在這個時候,河狸看見山丘上,一個不高不矮的身影,正舉著手中的火槍,朝著自己的方向。


    啊?


    天啊!


    他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


    河狸一眼就認出了那個人來。


    雖然,自哈裏森河穀一別已經一年過去了,但是,這一年以來,河狸無時無刻不在迴想著那個人。


    那個狡猾的騙子!


    那個歇斯底裏的狂徒!


    那個站在石頭上舉著一杆火槍對著七八個白人士兵,一邊不慌不忙的裝彈,還一邊猖狂大笑的瘋子!


    斑鳩!


    ……


    “別動!別動!舉起手來!舉起手來!”河狸大叫了起來。


    河狸率先舉起了手來。


    斯科特上士被河狸這個突如其來的動作給搞懵了一下,不知道河狸到底在幹嘛。


    “上士先生,快舉起手來,你被瞄準了!”河狸急忙大叫到。


    斯科特上士順著河狸的目光看過去。


    他也看見了那個人。


    那個人騎在馬背上,身下的瘦馬正慢慢悠悠地向著自己行進過來。而那人的手中舉著一杆火槍,對著自己的方向。


    “他想幹嘛?”斯科特取下了手中的槍,手搭涼棚地看了過去,一邊疑惑地說到:“隔著這麽遠的距離,他想打中我嗎?真是可笑——”


    斯科特中士一下子反應了過來,河狸好像是在攪亂他的注意力,好避免挨打!


    “——好你個河狸,你等著,我去收拾了他再來找你!”


    論起騎術,斯科特中士不輸任何人。


    當年他也曾是荒原上大名鼎鼎的牛仔,後來過膩了餐風露宿的生涯,還是覺得體製內好,這才找個了機會,成功上了岸。


    一晃都十多年過去,他也成了一名中士,手底下掛著十多名士兵的編製。


    比起之前的流浪生涯來,簡直是一個地下一個天上。


    斯科特上士輕輕地踢了一下馬腹,順勢提起了手中的火槍。


    真正的騎兵,是能在顛簸的馬背上開槍的精銳,斯科特上士自認他是精銳中的精銳!


    馬兒‘嘶昂’了一聲。


    “上士先生,他就是斑鳩!斑鳩啊!”河狸大叫了起來。“就是哈裏森河穀那個斑鳩!就是艾奇遜山丘那個斑鳩!斑鳩部落裏那個斑鳩!”


    河狸的話如連珠一般響起。


    隨著河狸的話音響起,斯科特胯下的駿馬竟然人立而起,在半空中打了個彎,又落了迴來!


    斯科特毫不遲疑地丟下了手中的槍,舉起了手來!


    別的人也許不知道誰是斑鳩,但是斯科特上士知道。


    哈裏森河穀的真相,掩埋在一重又一重調查報告裏麵,斯科特上士因此官升了一級。


    可是斯科特上士自己知道,曾經有一個人,在哈裏森河穀,獨自用一把火槍,百發百中,幹掉了一個十三人的捕奴團!


    艾奇遜荒原上那隻三百人的販奴團的覆滅,大人物們最終都認定是由大樹酋長襲擊了他們。可是在斯科特上士的暗中調查之下,結果卻讓他心驚:也許,那些黑奴們說的才是真的!


    喬治上尉親自帶著一個滿編步兵連前去掃蕩布蘭卡山裏的印第安部落,卻全軍覆沒。戰鬥報告至今還沒有泄露出來,但是斯科特中士猜想,肯定又是那個斑鳩!


    “別開槍!別開槍!自己人!”斯科特上士急忙大叫到。


    “我是斯科特!印第安人的好朋友!十字路口的良心人!基督的信徒!羽蛇神的子民!我的身上至少有八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統!我愛阿帕奇!我愛納瓦霍!我愛印第安……”


    斯科特連續叫了幾聲之後,他又低聲問河狸:“他應該聽得懂英語,對吧?”


    ……


    “砰!”


    槍聲響起。


    來自於另外一邊,斯科特手下的一個士兵。


    他離著斑鳩已經很近了,大約隻有五十多米的樣子。


    當時他正坐在草地上休息,斑鳩的馬從他的側麵經過。於是,他就自然而然地站起來開了一槍。


    斑鳩身下的瘦馬照舊不緊不慢的向前。


    他坐在馬背上連動也沒動一下。


    隻是將槍口調轉了個方向,稍微停頓了那麽半秒鍾時間,扣動了扳機。


    隻聽見‘砰’地一聲槍響,那個正舉著手中的左輪朝斑鳩衝過來的家夥,便一頭栽倒在了地上。


    一槍斃命。


    ……


    “這位就是斯科特中士吧?”


    “不,我是斯科特上士!”斯科特舉著雙手,糾正了斑鳩的說法。在任何情況下,一名上士都比一名中士活命的機會要大。


    “哦?”斑鳩的瘦馬已經來到了斯科特上士的麵前,一米五長的槍管抵在了上士的胸口。


    “等一下!別激動,老兄!”斯科特上士急忙說到:“我猜你肯定是想要這些馬……”


    斯科特說的是純正的阿帕奇語。彈舌和翹舌甚至比斑鳩還好,如果帶上麵具,他簡直是印第安人中的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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