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鳩端起桌麵上的粗陶碗,喝了一口洛岑給他泡好的鮮菊茶。


    守,還是攻?


    斑鳩相信,隻要自己做出了決定,屋子裏的人肯定都會支持自己。


    但是,他還是希望,能聽到他們說出心底的想法。


    沒有人天生就應該為其它人去死,但是如果他們將來真的要死了,斑鳩希望,這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的。


    當他們去死的那一刻,他們應該明白自己死亡的意義所在。


    如果沒有這樣的覺悟,就完不成印第安複興的大業。


    或許等到將來勝利的那一天,這一間屋子裏所剩下的人已經沒有幾個了。斑鳩希望,那還僥幸活下來的幾個人,能夠明白,他們之所以還活著,是因為有人替他們去死了。


    “那就打唄!還能怎樣?”鸚鵡第一個開口說到。


    他左右看了看其它人。


    “如果可以不打,我是真不想打!”煙男歎了一口氣,說到:“但問題是,咱出生就是個印第安人,跑也跑不掉啊!”


    “打!”鹽巴沒有抬頭,說到:“早打!大打!打爛做數!打不過也要打!如果沒有火雞嶺那一戰,說不定我都想勸勸大家。但是打完了火雞嶺那一仗,我突然就想明白了,我這一輩子,就是該和白人打個不死不休的!”


    鹽巴這一席話,讓圍攏著桌子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點了一下頭。


    火雞嶺那一仗,慘烈無比。


    斑鳩部落的舊有人口,直接折損了一大半。


    但是戰爭結束之後,沒有一個人在斑鳩麵前叫過苦,也沒有一個人在斑鳩麵前流過淚。


    即便是那十多個被打殘了的傷員,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傷口發黴,流膿,最後將近九個人都在半個月後死去了。他們在生前見了斑鳩,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酋長,謝謝你帶著我們報了仇!”


    那一仗,打破了白人不可戰勝的神話。


    也打碎了部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屈服本能。


    他們終於第一次嚐到了以血還血的痛快,第一次生出了與敵人同歸於盡的渴望。


    憑什麽螳臂就該被車碾死?


    憑什麽你想殺,我就就不得不送?


    “我將我的一切都獻給了酋長,”比索說到:“我這一生,將不會有妻子,不會有孩子,也不會有任何一個親人。我是斑鳩的裝彈手,斑鳩讓我怎麽做,我就怎麽做!”


    “我也一樣。”巨硬說到。


    斑鳩的心中像是過電一樣,產生了一些……感動?


    身為一個首領,有什麽比部下忠心耿耿更能打動他的呢?


    但是這種感覺被他很快的壓製了下去。


    遙遠的記憶中那個溫溫吞吞懦弱可憐的打工人,現在已經長出了一顆冰冷的心髒,有了一張堅硬的神經。


    這些人發誓要對他效忠,而他正在考慮的,卻是讓他們如何更有價值的去死。


    “頭皮,你呢?”斑鳩開口問到。


    頭皮,就是那個在上一次開會的時候打瞌睡的家夥,自從被斑鳩拎出來負責在開會的時候掄大棒之後,這家夥搖身一變成了個精神小夥。


    他將自己的頭發打理得一絲不苟,整整齊齊的火雞發型,在斑鳩這一眾頭領中出類拔萃。


    火雞嶺戰役的時候,這家夥用牙齒咬斷了一個白人士兵的喉管,手裏領著濕漉漉的一大把稀碎毛發,麵目恐怖如惡魔一般。


    斑鳩這才想起來,應該問一問這家夥叫什麽名字。


    “我叫頭皮!”精神小夥迴答到。


    斑鳩當時聽見這個名字被嚇了一跳,不知道這家夥的審美觀怎麽這麽變態,給自己取了個這麽瘮人的名字。


    “因為我的父親叫頭皮,我的爺爺叫頭皮,據說我的曾爺爺也叫頭皮!”精神小夥即使是在血戰之後,依然非常精神。


    “但是他們都沒有了頭皮,隻有我還有!”


    精神小夥驕傲的迴答到。


    好吧,這的確很值得驕傲!


    斑鳩矮子裏麵拔將軍,讓他頂替了戰死的四腳蛇,成為了正紅旗的旗主。實在是沒有辦法,火雞嶺戰役之後,正紅旗隻剩下了一堆老弱和殘廢,精神小夥雖然好像有些不正常,但也是正紅旗難得的人才了。


    斑鳩問頭皮話的時候,頭皮正雙目炯炯的尋找著屋子裏有沒有打瞌睡的人。


    聽見斑鳩問話,頭皮嘩啦一聲就反應了過來,頭向斑鳩的方向用力一扭,帶著頭上的火雞發型猛擺。


    “打啊!斑鳩,我能一個打十個!”頭皮戰意盎然,已經急不可耐了。


    斑鳩搖了搖頭,算了,頭皮這種精神小夥,就不該思考生存還是死亡這麽複雜的問題。


    “洛岑?”斑鳩將目光投向了身邊這個印第安女人。


    她依舊很美麗。


    在斑鳩身邊的每一天,她都將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在斑鳩需要她的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她都可以。


    見斑鳩問到了她,她嫵媚的笑了一下。“斑鳩,你是不是以為我是個花瓶?”


    斑鳩眯縫了一下眼睛。


    “我從五歲的時候便開始騎馬,六歲的時候便學會了拿槍,十歲殺了第一個人,一直到我遇見你為止,我殺過的人比你想的要多得多……”


    洛岑一邊說著這些話,一邊嘴角還帶著微笑。


    “我從十歲那年便開始陪一個白人老頭子睡覺,後來三不五時就會換一個,在遇見你之前,我睡過的男人比你見過的女人都多……”


    “我用敵人的鮮血洗過澡,在螞蟥和毒蛇橫行的山洞裏睡過覺,在白人軍隊的營地裏偷過馬,在敵人的四麵包圍中喝過自己的尿……”


    “斑鳩,你比我想象的要好,而我,卻比你想象的要壞,壞得多……”


    “如果你認為我是一隻花瓶,請你不要用我來插花,自遇見你之後,我唯一存在的意義,便是期待著有一天你能砸碎它,讓你能聽見它破碎的聲音,希望它你能讓你覺得悅耳動聽……”


    “在座的每一位,論打架我打不過你們,但是論起打槍,有一個算一個,你們都是垃圾!”


    話音落下的一瞬間,斑鳩隻覺得腰間一動。


    他插在腰帶上的一隻左輪已經到了洛岑的手上,如翻花蝴蝶般在她的手掌上轉了兩個圈。


    “砰!”“砰!”……連續五聲槍響。


    桌麵上五隻粗陶碗被子彈打成了碎片。


    左輪裏還剩下一顆子彈,洛岑將槍柄朝著斑鳩遞了過去。


    “斑鳩,我隨時隨地都準備好了,為你去死!”


    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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