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剛從外麵迴到房裏。


    客棧的房間不多,很多人都是同睡一房,奇怪的是黑衣男子獨占一房卻沒人有意見,連商隊的人也理所當然的接受。


    先前吃完晚膳,黑衣男子仍覺得餓,就去別的地方找些新鮮的肉吃,喂飽肚子。


    他倒了杯茶,衝衝嘴裏的血腥味。迴想在他眼中,那個渾身發光的小巫師。


    這個小巫師很早就識破他的身分。


    可惜,她的罡氣太強,仿佛天地間所有罡氣都集中在她身上一般,當年那個巫師的罡氣也沒有她的一半多。雖然隻有罡氣不足以傷到他,但是他也因此而無法太接近她,更無法碰觸她與傷害她。


    小巫師身上豐沛的罡氣,還有散發著天地間的正念力量,真是一個充滿能量的肉體。


    如果把她吃了,那味道之絕佳肯定會讓他迴味一百年也忘不了。


    好想吃啊。


    黑衣男子摸摸肚子,他餓了。


    隔天。


    也許徒勞無功,但是巫主庭仍把灶房與臥房各設下三重結界,叮囑家人盡量待在這兩個地方,不要踏出結界,車馬隊的人就交給她出麵招唿,除非她主動叫家人離開,否則即使她出事了,他們也要躲在結界裏。


    已經確定那名黑衣男子有問題之後,巫主庭觀察出更多蹊蹺之處。


    黑衣男子坐的主桌,乍看之下,氣氛融洽、笑聲連連,彼此熟稔,隻有黑衣男子的話稍微少一些。然而,其他五人天南地北的聊著,聊貨運聊商事聊戰爭聊等在家裏的親人,偶爾問了黑衣男子幾句話,皆是雞毛蒜皮的事情,他隻答了幾個字,那五人就繼續聊他們的。有時他們會互相敬酒,甚至拍拍對方的肩膀,但是沒有人隻單獨敬黑衣男子酒,也沒人拍他背、拉他的手。


    更特別的是,沒有人叫黑衣男子的名字。


    眾人說話間,難免會提到對方的名字或是稱謂,但是巫主庭聽他們聊了一陣子之後,仍沒聽到黑衣男子的姓名。


    車馬隊的人行囊全整裝完畢後,一名看似三十五歲左右的管事走上前。“姑娘,我們要忙著趕路了,叫掌櫃的出來算賬吧。”


    巫主庭拿起旁白的算盤,淡淡的說:“我就是掌櫃。”她在管事的麵前劈裏啪啦的打起算盤,一筆筆賬算給他聽。


    “小店隻收銀子,不收鐵錢,也不收會子。”


    “這是當然的。”管事頷首。


    南宋朝廷因政權腐敗與戰亂,國家財政日益惡化,會子一類的紙鈔濫印濫發,於是官府的大錢與紙鈔發得越多,貶值得越快,造成民間對紙鈔的不信任。民間曾發生拿二百文會子,卻連一雙草鞋都買不到的事;朝廷印製的會子紙鈔幾乎等同廢紙,於是變得更多人使用金銀,一般百姓逐漸偏向用銀錢買賣貨物,或是直接以物易物。


    “二十三人,連吃帶住,一人五錢銀子,共十一兩五錢。上房兩間,再加一兩;昨天的雞湯要另收七錢;果子酒一壇,六錢;馬匹騾子喂了兩次草料,六錢。總共是十四兩四錢銀子。”


    巫主庭話一說完,算盤也利落的打完。


    管事一瞧算盤,還真的是十四兩四錢。“姑娘,你的算盤打得真是利索。”很少有年輕女子這麽會算賬。


    “不過,怎麽你客棧裏的價錢,比別處貴了一成?”管事想殺殺價。“我們之前在……”


    黑衣男子淡淡看了同桌的青年一眼。


    青年喊道:“老李,這種荒郊野外的地方,人家客棧有床有食有熱水的,你當容易嗎?哪裏貴了,我還覺得便宜得很呢。才十四兩四錢,給十五兩,不用找了。別囉唆了,趕路要緊。”


    “是,少爺。”管事拿出十五兩給巫主庭。


    “謝謝惠顧。”巫主庭微笑的收下十五兩,還真的沒找錢給他哩。


    巫主庭想了下,走向主桌。既然生意上門,做一筆是一筆,一整家子就靠她養呢。


    她在距離黑衣男子五步的距離停下,兩人之間隔了張桌子。她問同桌的青年:“這位大爺,你們似乎是四處搜購貨物的車隊,不知道你們有搜購藥材嗎?小店有許多在山裏采到的好藥材,不知道你們收嗎?”拿到城裏的藥鋪賣,不如賣給車馬隊,也許價錢會比較好些,還不用走上半天路。


    青年迴道:“藥材我們收。不過,這次出來的時間有些久,手邊剩的銀兩有限,不知道姑娘的藥材是什麽?量有多少?賣多少錢呢?”


    雖然旁邊有一名來曆不明的黑衣男子,但是當巫主庭接過賣藥材所得的二十兩銀子,還是開心得眼睛都眯了起來。二十兩呢,比城裏的藥鋪還要高三成的價,連小藥鋪不買的那些珍稀藥材也脫手了。今天賺的錢,足夠一家五口吃上一整年了。


    “多謝大爺。”巫主庭笑容盛開,快樂的把銀子放入袖囊。


    目送車馬隊離去之後,巫主庭的笑容一收,看向仍坐在原位的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眼中帶著興味,瞅著她的一舉一動。


    嘻,巫師不隻變成女人,還變成了商人,很會賣東西呢。連他坐在一旁,她都能處變不驚的兜售藥材,好像他是普通人一般;偏偏她昨晚就試出他不是凡人,更不是隨處能見的普通妖怪了。


    普通妖怪早被她驚人的罡氣給轟走了。


    不知道這個渾身發光的小巫師要如何對待他了。她想封印他是不可能的,更沒那個道行能收伏他,就算她想驅離他,哼哼,那也要他自己願意走才行。


    這麽年輕稚嫩的巫師,那一寸寸的甘醇鮮肉,沒吃到嘴裏,他怎麽舍得離開呢。她一定會是他吃過最美味的食物了。


    巫主庭走到隔壁張桌子,坐下,仔細打量他。


    黑亮長發,豐神如玉的外表,高大修長的身材,雖然黑色的錦繡長衫上鑲著銀灰色寬邊,乍看之下像個富家公子似的,然而衣下顯露出那不同文弱書生的結實體格,不特別壯碩,但是蘊含力量。不管怎麽瞧,他就像是一個人似的,根本不像妖怪,唯一讓她察覺特殊之處,大概就是那雙有時微泛著妖氣的邪魅俊美眼睛。黑幽幽的眼瞳,深不見底似的,仿佛能吸進任何東西,包括人的靈魂。


    “這位大爺,您若是要住宿,可得有銀子,小店小本經營,恕不賒欠。”巫主庭淡淡道。


    “這夠讓我住上一段時間吧。”黑衣男子手一甩,三錠十兩銀子落在隔壁桌的桌麵上。


    銀子?這妖怪哪來的錢?“我先看看。”巫主庭拿起那些銀子,研究了下,又用罡氣在上麵覆了薄薄一層。半晌,確定是真的銀子不是石頭不是空氣,不是用法術變出來的偽物。


    “這位大爺,不知您是做何營生,這銀子是怎麽賺來的?”


    黑衣男子沒興趣說謊,那太費事了。“撿來的。我吃了人之後,從他們身上撿的。”


    看了下他那身昂貴的衣料,巫主庭點點頭。他吃的那個人應該很有錢。接著,她把銀子收入袖中。


    衣食足而後知榮辱。在這種亂世裏,百姓吃不飽穿不暖,生命隨時受到戰爭威脅的年代,她最大的心願就是保住家人與這個村子,其它的事她不想去管,也沒多餘的心力去管。


    雖然斬妖除魔是巫家人的天職,但是眼前這名能化為人形到幾無破綻的男子,她收伏不了。連她這樣的修道者都察覺不出他收斂後的妖氣,可見得他的道行之高,絕對是她望塵莫及的。別說收了他,恐怕她連打傷他的能力都沒有。既然如此,何必清高的去追究他吃了人,又“撿”了別人的銀子。


    反正銀子是拿來用的,這隻妖怪不用,銀子也隻能隨著舊主死亡而埋在土裏,不如,給她用。況且,住客棧付錢時天經地義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沒規定斬妖除魔之餘,要免費讓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連吃帶住一整天是一兩又五錢銀子。三十兩銀子夠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後,請大爺離開吧。”巫主庭盡量語氣平和的說,她巴不得立即送他離開;能夠不賺這三十兩銀子,當然是最好的。顯然,這隻妖怪打算在這邊賴一陣子,不急著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沒什麽時間概念;對他長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義是差不多的,隻是他想做什麽就做什麽,他想破壞就破壞,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這裏住,就是在這裏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夠不夠,這金子能讓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兩錠五兩黃金出現在她麵前。


    黃金!巫主庭拈七那兩錠黃金,謹慎地連試了兩次,又用更多的罡氣試它,確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誰?那人居然隨身帶著黃金,這很多錢呢!不過,她對死去的那人沒什麽探究的興趣。人死了就死了,在這種混亂的世道,死於戰爭跟死於妖怪之手,差別不大。更何況,外麵的妖怪,可不是隻有眼前這隻。


    “夠你住三個月了。不過,那也要看我們客棧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摸了那兩錠金子幾下,然後反手把金子扔迴隔壁桌。


    “不讓住?”黑衣男子輕聲笑了起來。“我還沒遇過什麽事,是我想做,卻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著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彈,一道光束從他指尖射出,眨眼間變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邊的三層結界,往內飛去。


    灶房裏邊傳來幾聲驚唿。


    巫主庭麵無表情的看了下釘在牆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頭悄然握起。


    “哎呀,裏麵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著他,語氣森寒的說:“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會想辦法跟你拚個同歸於盡。”


    “嗬嗬,聽起來真厲害。”黑衣男子輕鬆自若,絲毫不把她的威脅當一迴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說道:“我是認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穀裏的村民,你一個都不能吃;隻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獄的盡頭。”


    “憑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師,雖然我傷不了你,但是憑你那丁點道行,想要殺我,作夢。你不如得道成仙後,再去修個幾百年,也許還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語,隻是冷冷的盯著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會吃他們的。有你這麽誘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長五百年功力;隻是,對他這樣的稀世大妖來說,五百年功力隻是零頭,根本不放在眼裏。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滿力量、渾身散發罡氣的美味肉體,有她這種鳳毛麟角般的人類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諾,不會吃我的家人與山穀裏的村民。”


    “你是說旁邊那個包著結界的山穀?”


    “對。”


    “不是你的家人與山穀裏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問。


    “有多少力氣做多少事,我隻能管到這塊地方。其它地方,不幹我的事。”


    巫主庭平靜的說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張桌子。


    看見她走過來,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師?”


    巫主庭伸手。“錢拿來。天曉得你要住到什麽時候,我是開客棧,不是開善堂。”


    黑衣男子樂得大笑,他拿起黃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著強烈罡氣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適感,他笑容依舊的道:“我無肉不歡,菜弄少些。”


    遠去的車馬隊。


    “快點快點,別偷懶啊!”車隊的管事吆喝著,時不時策馬至車馬隊後頭,催促落後的人車。


    “老李,你緊張些什麽?照那位姑娘說的,我們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裏了。”領頭的青年輕笑。


    “不能不急呀。走習慣的路,好端端的卻遇到風沙,若不是迷了路,咱們早該在三天前迴家了。商行還等著咱們補貨呢。”管事擦了擦額頭的汗。


    “多繞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還不知道離城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間客棧。多虧了那位姑娘,讓我買到了許多少見的藥材,這次的藥材再運去大城裏的藥鋪脫手,肯定能賺上一筆。有機會要謝謝那位大哥……咦……他叫什麽名字,我怎麽想不起來呢?”青年皺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認識他的樣子……為什麽不記得他的名字……我怎麽記性這麽差呀……”


    車輪的聲響與馬蹄的噠噠聲裏,夾雜著青年的疑惑低語。


    這幾天,山穀裏的獵戶每日都笑嗬嗬。原因無它,獵到的獸肉全都賣給有緣客棧,連製成臘肉、醃肉的功夫都不需要。這幾日賺得的錢,足夠給老婆孩子做件溫暖的冬衣了。


    現在一捕到獵物,獵戶們就直接往客棧送,不用擔心賣不出去,又不會被城裏的人壓價,喜得他們每天都充滿幹勁的入山打獵,檢視捕獸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調味料。


    這幾天,她忙著在山裏找各式各樣的調味料,有的直接研細、切片做料理,有的曬幹,備用。那些調味料有的灑入肉湯,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來醃肉入味。這幾天,灶房裏煮的肉比過去四年加起來的還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滿意足的吃著微泛著金黃色澤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隻獐子已經被他吃了一半。抹著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飄散著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著鮮肉,更是勾得人饞蟲直響,恨不得學黑衣男子一手抓一隻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經過黑衣男子身邊的人,總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趕緊走開。除了一個人之外——


    “大爺,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著圓亮亮的大眼睛,帶著好奇的笑容,問著正大快朵頤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氣中的肉香,滿臉羨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點了點頭,算是迴應。他手上抓著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繼續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說嗎?”小宇一臉期盼。


    這幾日,除了睡覺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務,實際是監視他有沒有做出什麽踰矩的事。


    小宇說的話,待在客棧大堂的巫主庭當然也聽到了。


    比起務農、打獵的村民,懂醫、開客棧的巫家已經算是村子裏最有錢的一戶人家,但是也不會每天吃肉。戰亂時代,他們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兩隻雞腿,算是很豐盛的食物了,怎麽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見小宇口水快流出來的模樣,正當巫主庭心軟,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湯給小侄子喝時,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盤子一扔,左手的肉接過右手繼續吃;然後,他 用空著的左手一揮,一塊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來的,他抓著那塊肉,遞給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著眼前這一幕。那隻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給小宇,而且還是肉!


    “我可以吃嗎?”等著圓滾滾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過溫熱的肉。這麽一大塊肉,夠他們一家人慢慢吃兩天了。


    黑衣男子咬著肉,點點頭。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隻有巫主庭和這個小娃兒敢靠近他方圓三尺以內,這塊肉就當作獎賞有膽識的小娃兒。


    接過肉的小宇睜大眼睛看著那塊香味撲鼻的肉,仿佛那是山穀結界邊緣什麽少見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長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來。齒頰留香的肉味,讓他接著咬了更大一口,奮力又慢慢的細嚼。


    “好好吃喔!”小宇讚歎。“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著小侄子滿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實是你娘烤的,姑姑隻是幫忙抹調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臉享受的點點頭,嘴巴沒有空閑的繼續吃著。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時,終於發現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噴噴的肉,低頭訥訥的說:“姑姑,我可以吃肉嗎?”


    小宇,你已經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塊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後視線轉迴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飾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歎了一口氣。她轉頭,對小侄子慈愛一笑。“你吃吧。那塊肉的錢,姑姑會從他的房錢裏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迴嘴裏,興高采烈的吃著。


    瞧見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讒樣,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搖了搖頭。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會長得壯。


    巫主庭一邊磨著調味料,尋思該如何讓各種飛禽走獸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讓黑衣男子無暇、也無興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術擋也擋不住,她能為世人做的,就是盡量別讓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過,他未免也太會吃了。巫主庭看向旁邊攤開的賬本,上麵寫著這幾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個壯漢,而且專挑肉吃,簡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兩五錢銀子,那些錢足夠巫家五口人吃上三個月多。他一頓飯就吃掉半隻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隻半,這還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調味料。唉,他不如去外邊吃掉一個人,還比較省錢省事。


    想是這麽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調味料,絞盡腦汁想著該如何滿足他的胃,順便留住他的人。她瞅著那名吃得不亦樂乎的黑衣男子,也沒見他肚子吃撐起來,到底食物都吃去哪裏了?真令人疑惑。


    “這位大爺。”巫主庭清了清喉嚨。


    黑衣男子咬著肉,半轉過身,丟給她一個詢問的眼神。有事?


    “三十兩銀子已經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裏兌了現銀,我算過了,即使價錢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夠你再住上半個月。現在錢是夠用,但是半個月後,我會跟你結一次賬的。”


    黑衣男子點點頭,表示知道。


    半個月以後,怎麽辦呢?總不能讓他為了省飯錢,跑去吃人;或是為了有錢住客棧,去吃掉一個人,再“撿”起那個人的錢吧。巫主庭不禁煩惱了起來。


    “小宇!”一道喊聲從客棧外遠遠傳來。


    “小二子。”小宇嘴裏含著肉,口齒不清的喊著。他拿著那塊肉,撒開雙腿往外奔去。


    約莫五歲大的小二子懷裏揣著一個獸籠,裏頭關著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麽肉?”小二子驚訝的看著小宇手上的那塊肉。


    客棧飄出的烤肉香味,在外邊數十尺處已然香濃可聞。讓人口水直流的肉香總是讓小二子一聞再聞,最近特別喜歡往有緣客棧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棧這幾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棧時常宰羊殺雞烹肉,隻是不知道現在正吃著什麽肉罷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後把手上仍有半個巴掌大的肉遞給他最要好的朋友,很開心很大方的分給他吃。


    於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滿足模樣,在小二子身上又發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糧、蔬菜,能填飽肚子就行了,有時吃顆雞蛋就已經很享受,至於肉,則是過年過節才能沾幾口的高級品。


    雖說如此,比起外邊時不時發生的水旱災,甚至蝗蟲過境、農作物欠收,外貌許多地方經常鬧饑荒,百姓餓得狠了,樹皮、草根,甚至連泥土都吃!山穀裏的村民餐餐能吃飽,不會有一頓沒一頓,不用憂愁下一餐的米糧,已經算是人間仙境般的生活了,誰會計較有沒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實很少很簡單,很容易滿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著至少半年沒吃過的肉。 他把懷裏的獸籠遞給小宇,專心吃著香噴噴的肉。


    “好大隻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圓了眼睛,伸出油膩膩的手指,從獸籠的縫隙裏探入,去摸那身柔軟的兔毛。


    “摸起來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隻小手都伸入籠子裏摸摸它。


    大白兔在獸籠裏有限的空間,移動著肥嘟嘟的身體。雖然不知道那個小手掌要幹嘛,但是頻頻挪動身體的大白兔知道它被關起來了。


    “爹說先拿來給你們,怕客棧裏的肉會不夠煮。”總算小二子還沒被蜜汁烤肉給迷昏了嘴巴,還記得把老爹千交代萬交代的事情先說出來。


    巫主庭看向門外的兩個小蘿卜頭,問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還在山裏。晚一些娘會過來,她說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裏能賣個好價錢。”


    巫主庭頷首。“麻煩你娘了。”


    客棧需要的隻有獸肉,因此,毛皮都會讓獵戶再帶迴去,製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殺了一個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會浪費。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資的,不會糟蹋東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驚叫。


    “是呀,燉一鍋兔肉湯。”巫主庭笑笑。“姑姑會記得留一碗湯給你。”


    “不要!”小宇把獸籠往背後藏,仿佛姑姑看不到可愛的大白兔,就不會把它吃了。


    “怎麽了?”巫主庭訝異。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聲說。“它這麽可愛,不行吃!”


    兔子可愛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愛嗎?嗬嗬,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語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調味料,走去門外,利用身高優勢,從小宇背後把獸籠淩空拎起。


    大人是很務實的。雖然巫主庭才十九歲,但是她要守護村莊、擊退覬覦村子的妖怪、要注意蒙古軍的動向,還要掙錢賺全家人的吃食,因此她不會清高、不會隻有憐憫心、不會不曉世務,她是很講求實際的人。


    小兔子很可愛沒錯,但是可愛隻能欣賞。隻用看的,人的肚子並不會飽。


    “小宇,你跟小二子去玩,看看謝大叔在山裏是不是又抓到什麽獵物。”巫主庭轉移小侄子的注意力。


    小宇大喊:“不要!”


    小孩子有時候會出現一些難以理解的堅持。就像此刻,小宇就堅持捍衛大白兔的生存權。隻見他伸長身子跳著、張開手臂勾著,想要把姑姑手裏的獸籠抓迴來。“不可以吃大白兔!”他跳跳跳,他勾勾勾。


    “怎麽了?”少婦頻頻聽到兒子的高聲喊叫,於是從灶房裏轉出來。


    “娘,不要吃大白兔!”童稚的聲音拚命喊著。


    大白兔眨了眨圓溜溜的眼睛,看著籠外的發展。


    “庭兒,怎麽了?”少婦問。


    巫主庭苦笑著把事情經過說了一次。


    少婦皺眉,斥責兒子:“小宇,不要任性。大爺等著肉下鍋,晚膳就要吃了。”就算今天不燉兔肉湯,明天也會把大白兔做成鹵肉。何苦為了一隻早晚都要宰了兔子吵鬧呢。


    聞言,小宇一屁股坐在地上,踢打著小胖腿,連哭帶喊,鬧得更兇了。“嗚,大白兔,我要大白兔!”


    巫主庭歎了口氣。對小侄子而言,他才看到的新奇玩具,還沒摸熟,就要“消失”了,再加上這個玩具是一隻會動的兔子,年幼的他感受力更強了。


    少婦瞧見兒子哭鬧,心中對兒子的不聽話感到生氣,也對他的哭樣覺得有些不舍。


    巫主庭和少婦對看了一眼。


    嗯,看來她和大嫂的意見是一致的。巫主庭決定把獸籠交給小宇,等過幾天他沒注意它了,再悄悄把白兔給燉了。她能做的讓步就是別在他眼前、別在他難過不舍的當下燉兔肉湯。


    正當巫主庭要把獸籠遞給小宇時,一隻男性大掌先伸過來,把獸籠拿走了。


    “啊!”小宇一見,從地上蹦起來,往前衝去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大爺,不要吃小白!”小宇……連兔子的名字都取了。


    “小宇!”少婦尖叫搶上前,用力拉著兒子,想把他撤離黑衣男子的身邊。


    小宇死命地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不顧娘親在背後使勁的拉著他,猶如抱住小兔子的最後一線生機,絕不放手。


    “小宇快放開啊!”少婦急急大喊,使勁扯著兒子。


    “不可以吃小白!”小宇更用力抱緊眼前這根救命大腿。


    巫主庭紅唇微張,瞧著眼前混亂的情形。現在時怎樣?人體拔蘿卜嗎?為了一隻肥嘟嘟的白兔?


    對於這亂糟糟的情況,黑衣男子隻是淡淡瞥了少婦一眼。


    隻那一眼的威力就讓少婦冷汗直流、背脊發冷。她腿一軟,跌坐在地,卻沒趕緊離開,反而用力抱住兒子,把他整個人護在懷裏。


    而初生之犢不畏虎、更不畏外表與人一樣的妖怪的小宇,依舊死命抱著黑衣男子的大腿。


    “不要吃小白,它好可愛!我保證我以後都會乖乖的,大爺,拜托你不要吃它!”小宇一邊說一邊把眼淚糊在黑衣男子的衣服上。


    小宇,你會乖乖的跟他沒關係吧……巫主庭感到有些頭疼又有些無力。


    黑衣男子抖了抖多了兩個人而變得沉重的右腳,附在他腳上的母子仍然抖不掉。他右手拿著一大塊蜜汁獐子肉,左右拎著獸籠,把它提到眼前一瞧。


    胖嘟嘟的白兔眼裏瞧見一個可怕男子吃著不知名的肉,嘴裏嚼呀嚼的,雙眼放光的盯著它這一塊生肉看。大白兔嚇得直抖,抖呀抖,它挪著胖嘟嘟的身體到角落躲著,還是害怕的抖呀抖。


    “大爺……”小宇哭得更急了。


    如果巫主庭不是當事人的親屬,恐怕她會像一旁的小二子一樣,因為眼前這令人噴飯的奇異場景捧著肚子大笑吧。


    “小二子,別一邊笑一邊吃肉,會噎到的。”巫主庭無奈。


    苦笑不得的巫主庭走過去,正打算為雙方緩頰一下,突然,黑衣男子不知用了什麽方式,把小宇與少婦彈離他的大腿,同時把獸籠塞到小宇懷裏。


    “給你。”黑衣男子的嘴裏勉強擠出兩個字,然後又繼續吃吃吃。


    “大爺?”小宇的臉頰仍滴著殘淚,愣愣的捧著獸籠。


    “我不要吃兔肉湯。”他這是對巫主庭說的。


    “啊?”巫主庭愕然。不吃肉湯,這是妖怪要改吃素嗎?


    “兔子這麽小,連塞牙縫都不夠。”黑衣男子說完,踱迴堂內,切下另一塊獐子肉繼續吃。


    原先,黑衣男子還以為小男孩膽敢搶走他的食物,於是走出門外瞧瞧,順便把屬於他的東西奪迴來。嘖!原來是一隻小小團的兔子而已,就算送他,他還嫌吃起來不夠勁。


    “晚膳我要吃昨天的當歸羊肉湯。”那種味美、香濃、肉大塊的湯,才叫做燉肉湯。兔子湯?能吃嗎?


    巫主庭歎氣。“我盡量。”昨晚的當歸羊肉湯就讓他吃掉了半頭羊,今晚那僅剩的半頭羊恐怕也會在他唏哩唿嚕的大吃大喝下,消失無蹤了。


    羊肉在這地方能買到的有限呀!


    巫主庭招手,叫來一旁像在看戲的小男孩。“小二子,迴去問問你娘,我整隻兔子都買下,連毛皮也要,問她要多少錢?”


    “不做湯?”小二子問。


    聞言,小宇趕緊把他的好朋友二號“小白”,往背後一藏。


    瞅見小侄子的動作,巫主庭無奈又帶著幾分寵溺的笑了笑。“不了,先讓小宇養它吧。”等到哪天小宇不想養了,才能做湯。


    小宇歡唿一聲,雀躍地捧起獸籠對一旁的娘親現寶。


    少婦幫兒子抹去臉上的淚珠,感激地朝巫主庭點點頭,帶著一人一兔往屋後走。先打水給孩子擦把臉,再倒些水給兔子喝,另外找個地方把它關好。


    巫主庭決定等一下再打打算盤,看這個月的收入還剩下多少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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