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老大!”


    不一會,部落中蹄聲隆隆。


    哥布強騎著野豬唿哧唿哧跑了過來。


    狂奔的野豬一個急停,滑了數米才停了下來。


    哥布強連忙跳下了豬背跑了過來。


    “老大,你叫我?”


    哥布強一個滑跪。


    足足滑了數米才跪拜在了李蒙腳下。


    “騎槍使用的如何了?”


    李蒙一直在思考如何有效使用哥布林野豬騎兵。


    從剛開始的弩騎兵路線一直到現在槍騎兵。


    配備的武器也進行了多次試驗。


    弩與投矛適合狩獵大型生物。


    弩可以遠攻,投矛則可以短距離投擲。


    在速度的加持下,投矛的威力極大。


    但考慮到騎兵的主要作用是用來衝陣的。


    配備騎槍就很重要了。


    因此李蒙設計了一款哥布林專用騎槍。


    槍頭設計成了圓柱短槍結構。


    槍尖很短,隻有不到十厘米。


    槍頭後則是圓柱結構。


    這能有效避免騎槍戳的太深拔不出來。


    被擊中的目標隻會被擊飛,而不會貫穿身體。


    這也避免了騎槍成為一次性的武器。


    在弩騎與槍騎之間,李蒙選擇全都要。


    隻是把哥布林野豬騎兵分為了兩大類。


    一類是大哥布林野豬騎兵,全能類。


    配備的武器有弩,投矛,騎槍,長刀。


    野豬背上有足夠大的空間,四種武器都能攜帶。


    哪怕是騎槍也有很好的擺放位置。


    一端放在野豬的獠牙上,一端則掛靠在腿上的掛鉤上。


    需要使用騎槍時順手就能拿起來,非常的方便。


    隻有大哥布林才有足夠的力量使用騎槍。


    第二類則是哥布林野豬騎兵。


    騎兵隻是普通的哥布林。


    不配備騎槍,隻配備弩,投矛,長刀。


    是遠攻與支援型騎兵種。


    負責在大哥布林野豬騎兵身後協助衝陣。


    哥布格訕訕一笑,點了點頭。


    “能戳中木頭人了,但是老大,騎槍的衝擊力太大了,手臂很疼很疼!”


    “疼就對了,多練練就不疼了!”


    對於哥布林野豬騎兵的發展李蒙是非常上心的。


    因此對哥布林野豬騎兵有著嚴格的要求。


    能成為騎兵的都是普通哥布林中的佼佼者。


    膽小的哥布林在還未長大前就會被淘汰。


    在很小的時候哥布林就會開始學習使用各種武器。


    也會有目的的鍛煉手臂的力量。


    按理說李蒙的後裔子嗣才是最佳的騎兵人選。


    強大的力量才能更好的使用騎槍。


    但李蒙後裔子嗣從哥布林到哥布林戰士的過渡期太短。


    隻有不到一年的周期。


    一旦進化為了哥布林戰士,就不適合騎乘野豬了。


    對哥布林戰士而言,野豬的塊頭就顯得有些小了。


    哥布強哭喪著一張臉。


    “老大,我會讓小弟們多多練習的。”


    騎野豬很有趣,但騎野豬練習騎槍太累啦!


    “很好,集結你的野豬騎兵吧,你們很快將會迎來第一次戰鬥!”


    哥布強臉色一愣。


    隨即麵露狂喜之色。


    “太好啦,老大,我們要去幹蜥蜴人嗎?”


    上次沒有和老大一起去北方沼澤地,哥布強一直很在意。


    今天它終於能夠和老大一起幹仗了。


    “北方沼澤地的蜥蜴人是自己人,這次的目標是東方森林中的豬人族!”


    哥布強使勁的點著頭。


    它才不在乎敵人是誰呢。


    隻要能和老大一起幹仗就成。


    哥布強連忙起身屁顛屁顛的向野豬跑去。


    又翻身騎上了野豬。


    “老大,我這就去召集小弟們!”


    哥布強一扯韁繩,野豬原地掉頭唿哧唿哧的跑向了森林深處。


    哥布強的小弟們並沒有全部待在部落中。


    大部分都在外狩獵。


    在食物供應上各個狩獵隊基本都是自己負責。


    自己負責自己血脈後裔的食物。


    每支狩獵隊上繳那一部分獵物則負責供養留守部落的哥布林。


    在之後的幾天中李蒙隻做了一件事。


    那就是挑選狩獵隊組建軍隊向豬人族進軍。


    ---


    半個月後,下午。


    王座穴居中喧囂一片。


    在木屋內,一群上位哥布林圍著沙盤而站。


    在一眾哥布林中,哥布林戰士占據大多數。


    它們所站的位置距離李蒙最近。


    而大哥布林在站在了最遠的地方。


    “我們的目標是這裏!”


    在沙盤前,李蒙手持棍棒指向了豬人族部落所在的位置。


    “這裏是一支豬人族部落,人口在三千左右!”


    “這支豬人族的存在已經嚴重威脅到了我們的安全,所以,必須剿滅它們!”


    沙盤旁的哥布林麵露興奮之色。


    目光貪婪的看著老大棍棒所指的地方。


    “老大,我還從來沒有吃過豬人族呢,好吃嗎?”


    一隻哥布林戰士一臉期待的看著老大。


    這話一問,所有哥布林都齊刷刷的看向了老大。


    麵對一眾哥布林小弟的目光,李蒙咧嘴一笑。


    “我也沒有吃過,不過,你們很快都能吃到的。”


    沙盤旁的上位哥布林使勁的點了點頭。


    嘴角哈喇子都快流出來了。


    “我吃過,我吃過,豬人族的肉可肥了,一口下去全是油,很好吃的。”


    哥布柴舉起了手。


    它流著哈喇子似乎對豬人族的肉迴味無窮。


    一旁的上位哥布林被哥布柴說的心癢癢。


    哈喇子忍不住的從嘴角流淌而下。


    “嗯哼,現在,繼續聽我說!”


    李蒙用棍棒敲了敲地板把哥布林小弟們的思緒拉了迴來。


    “位置你們要記清楚了,要是走散了可自行前往,豬人族部落在哥布地部落東北方向大約二十公裏之外的地方,可以順著這條支流抵達豬人族部落。”


    雖說哥布林在森林中走散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為哥布林有著強大的嗅覺。


    可以根據氣味找到大部隊。


    但凡事都有例外,考慮萬全一些總是沒有錯的。


    “從今天開始,你們要準備至少半個月的幹糧!”


    “還有,帶著你們的小弟前往鐵洞窟領取裝備。”


    “半個月時間準備,半個月後,大軍出發!”


    起身站直了身體,李蒙扔掉了手中的棍棒。


    目光掃視著沙盤旁的一眾哥布林小弟,揚手一揮。


    “去吧,抓緊時間準備!”


    一時間,木屋中鬧哄哄的一片。


    沙盤旁的上位哥布林齊齊的向外走去。


    離開王座穴居的哥布林一哄而散。


    不一會就消失在了森林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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