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
是他!
哦!
林帥!
終於等到你了!
外國佬激動之下,下意識想喊林帥。
可,當掃見林驍那刹那冰冷的眼神時,臉色頓時一通脹紅,硬生生把到了嘴邊的話給咽了迴去。
頓了頓,穩住心神,又是換上一副熱情的笑臉,張開雙手快步上前,想給林驍一個大大的擁抱,又臨時換成了握手。
“mr.lin!”
“終於見到你啦,老豬好開心!”
這位,便是斯爾比公司亞太區總裁。
斯爾比公司,背後,有一個國際超級大財團。
那個財團,掌控著洲域某國的經濟命脈。
大概是六七年前吧,林驍去海外執行對外援助機密事務,和那個財團的人打過一次交道。
中間過程之錯綜複雜不多贅述,最後雙方是化敵為友,達成戰略聯盟。
再之後,兩年前,林驍又因公務,去了一趟那個地方。
對方派老豬二十四小時全程陪同,也就是讓老豬充當司機隨從的角色。
林驍覺得老豬的英文名很拗口,又見這人蠢萌蠢萌的,就給他取了個老豬的綽號。
不過,林驍大概不知道,老豬對此很是自豪,從此在外麵活動,皆以老豬自稱。
“好久不見。”
林驍微笑。
見著這位半個老朋友,心情還算不錯。
“這位是???”
老豬又看向秦夕,暗歎林帥就是林帥,連身邊一個女伴都如此美麗啊。
隻不過,要是被上麵那個手握無盡財富的金融女寡頭知道,終於有女人能夠和林先生私底下出來逛街,不知又會鬧出多大的風波?
“秦夕,朋友。”
林驍淡淡道。
朋友?
老豬看了看秦夕,又看了看那森林之光,頓時一副我懂了的表情。
隨後,他走到那水晶箱前,錄入指紋,又輸入繁雜的數字密碼。
水晶箱打開,他小心翼翼捧著森林之光,來到了秦夕麵前。
“給、給我嗎?”
在老豬主動和林驍握手的時候,秦夕隻是鬆了口氣,不會有麻煩了。
除了之外,頂多就是感到些許意外,林驍居然和斯爾比的亞太區總裁認識?
但現在,老豬主動取出森林之光,遞到她麵前,她切切實實是懵了。
“秦小姐沒看林先生都默認了嗎?”
聽見此言,林驍眉梢微微一挑,恨不得給這頭豬一腳。
不過轉而一想,秦夕肯定不會收,也就放下心來。
不成想,秦夕在短暫的呆滯之後,便是十分欣喜地抓起森林之光,給自己戴上。
然後,又跑去附近鏡子前,左照右照。
現場女士皆是一臉豔羨,看向林驍的眼神之中泛著異樣的眸光。
“秦小姐戴上這森林之光,真如森林裏美麗的精靈啊。”
老豬站在林驍身旁,雖發自內心,卻也是故作感慨,想以此賣林驍的好。
殊不知,某人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倒不是這東西有多值錢的問題,而是,他本想買來送給另一個女人,如今……
“林先生不忙吧?去老豬辦公室坐會?”
“忙!”
林驍冷冷扔下這麽一個字,便是背負雙手,龍行虎步離開。
“不愧是林帥,連逛街都如此匆忙,真是日理萬機啊。”
老豬又是一聲感慨,隨後快步追上去,親自送林驍出門。
這邊,林驍三人才步進下樓的電梯,對麵那上樓的電梯上,有三人,正巧看見這一幕。
“秦夕!是秦夕!”
楊紅大叫出聲。
自打上了二樓頂級珠寶展廳,秦夕就已經褪下帽子和口罩,因為出入這裏的都是有錢人,即便認出她,也不會大驚小怪,頂多就是多看幾眼。
但,楊紅不一樣。
若非今天是陸宏偉帶她們過來,她自認一輩子都不會有機會,涉足這個專屬於有錢人的地方。
因此,不屬於有錢人世界裏的楊紅,加上又是秦夕的死忠粉,此刻看見秦夕,自然是不會顧及所謂的身份臉麵,毫不猶豫地驚喜大叫。
秦夕轉頭看去,雖不知道楊紅是誰,但還是隔著二三十米,禮貌性投去笑臉,畢竟是自己的粉絲。
“她對我笑了!詩詩,看見沒,秦夕對我笑了!”
楊紅激動得不能自已,使勁搖晃著童詩詩的胳膊。
隻不過,童詩詩並沒有任何反應。
與楊紅相比,她隻是喜歡看秦夕的劇,喜歡聽秦夕的歌,談不上追星。
若是平時,見著這樣的當紅明星,她也會小小興奮一下,上去湊個熱鬧,要個簽名什麽。
但現在,她的注意力,全都在秦夕身邊的林驍身上。
雖隻看見一個側臉,但林驍的發型和身上的衣服沒換,而且,林驍身上那種孤冷的氣質,極具辨識度。
“他,居然真的認識秦夕?”
童詩詩大腦空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見的。
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分別在天上和地麵的兩個人,怎麽可能會是朋友?
“林驍!詩詩,看見秦夕旁邊那人沒,真是林驍,我就說前麵在咖啡廳門口我沒看錯,現在你信了吧!”
楊紅這才注意到林驍的存在。
“林驍?咖啡廳門口?”
陸宏偉穿著一身阿瑪尼休閑西裝,英俊朗逸,十足的富少氣質。
“對啊,我們不是跟你說了嗎,那男的叫林驍,喏,就現在和秦夕一起下樓那個,很帥吧,可惜我們詩詩看不上,心裏就隻有你。”
楊紅雖然不喜歡陸宏偉,但閨蜜喜歡得瘋狂,她也隻好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這個人,恐怕不簡單。”
陸宏偉若有所思。
“嗯?你認識林驍?”
童詩詩問道。
“看見送他們出門那個外國人了嗎?若我沒看錯,應該是斯爾比公司亞太區總裁,老豬。”
陸宏偉道。
能讓斯爾比亞太區總裁親自相送,足見份量。
“還有,你們沒有注意到嗎?秦夕的脖子上,戴著一串價值不菲的鑽石項鏈,剛才燈光折射,發出了非常清澈的淡綠色光芒,很有可能就是森林之光了。”
陸宏偉又道。
“啊?這麽說林驍買了森林之光,送給秦夕了?”
楊紅張大小嘴,驚呆了。
童詩詩也是心髒狠狠一揪,但很快就斷然搖頭,“絕無可能,我猜應該是秦夕自己買的,他和秦夕,純粹就是朋友。”
“那就算森林之光是秦夕自己買的,可秦夕這樣的公眾人物,怎麽會帶普通異性朋友出門逛街,萬一被人發現,那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嗎?”
楊紅反駁道。
言下之意,林驍和秦夕,有戀情。
即便沒有,也差不多了,至少秦夕對林驍有那方麵的意思,這才敢冒險與林驍出來逛街。
“說起來,森林之光兜轉了小半個華國,都沒能賣出去,如今居然落入秦夕手中。”
“而,如此優秀的秦夕,居然還對林驍有意思,這個林驍,好不簡單啊!”
楊紅又是一番由衷的驚歎。
“反正我不相信。”
說著,童詩詩已經快步走進珠寶展廳。
若沒有剛才的事,以她的家境,來這種地方,雖不至於像楊紅那樣猶如鄉巴佬進城,但多少還是有些犯怵。
畢竟她能買得起的,少之又少。
但現在,她心亂如麻,顧不上那麽多了。
是他!
哦!
林帥!
終於等到你了!
外國佬激動之下,下意識想喊林帥。
可,當掃見林驍那刹那冰冷的眼神時,臉色頓時一通脹紅,硬生生把到了嘴邊的話給咽了迴去。
頓了頓,穩住心神,又是換上一副熱情的笑臉,張開雙手快步上前,想給林驍一個大大的擁抱,又臨時換成了握手。
“mr.lin!”
“終於見到你啦,老豬好開心!”
這位,便是斯爾比公司亞太區總裁。
斯爾比公司,背後,有一個國際超級大財團。
那個財團,掌控著洲域某國的經濟命脈。
大概是六七年前吧,林驍去海外執行對外援助機密事務,和那個財團的人打過一次交道。
中間過程之錯綜複雜不多贅述,最後雙方是化敵為友,達成戰略聯盟。
再之後,兩年前,林驍又因公務,去了一趟那個地方。
對方派老豬二十四小時全程陪同,也就是讓老豬充當司機隨從的角色。
林驍覺得老豬的英文名很拗口,又見這人蠢萌蠢萌的,就給他取了個老豬的綽號。
不過,林驍大概不知道,老豬對此很是自豪,從此在外麵活動,皆以老豬自稱。
“好久不見。”
林驍微笑。
見著這位半個老朋友,心情還算不錯。
“這位是???”
老豬又看向秦夕,暗歎林帥就是林帥,連身邊一個女伴都如此美麗啊。
隻不過,要是被上麵那個手握無盡財富的金融女寡頭知道,終於有女人能夠和林先生私底下出來逛街,不知又會鬧出多大的風波?
“秦夕,朋友。”
林驍淡淡道。
朋友?
老豬看了看秦夕,又看了看那森林之光,頓時一副我懂了的表情。
隨後,他走到那水晶箱前,錄入指紋,又輸入繁雜的數字密碼。
水晶箱打開,他小心翼翼捧著森林之光,來到了秦夕麵前。
“給、給我嗎?”
在老豬主動和林驍握手的時候,秦夕隻是鬆了口氣,不會有麻煩了。
除了之外,頂多就是感到些許意外,林驍居然和斯爾比的亞太區總裁認識?
但現在,老豬主動取出森林之光,遞到她麵前,她切切實實是懵了。
“秦小姐沒看林先生都默認了嗎?”
聽見此言,林驍眉梢微微一挑,恨不得給這頭豬一腳。
不過轉而一想,秦夕肯定不會收,也就放下心來。
不成想,秦夕在短暫的呆滯之後,便是十分欣喜地抓起森林之光,給自己戴上。
然後,又跑去附近鏡子前,左照右照。
現場女士皆是一臉豔羨,看向林驍的眼神之中泛著異樣的眸光。
“秦小姐戴上這森林之光,真如森林裏美麗的精靈啊。”
老豬站在林驍身旁,雖發自內心,卻也是故作感慨,想以此賣林驍的好。
殊不知,某人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倒不是這東西有多值錢的問題,而是,他本想買來送給另一個女人,如今……
“林先生不忙吧?去老豬辦公室坐會?”
“忙!”
林驍冷冷扔下這麽一個字,便是背負雙手,龍行虎步離開。
“不愧是林帥,連逛街都如此匆忙,真是日理萬機啊。”
老豬又是一聲感慨,隨後快步追上去,親自送林驍出門。
這邊,林驍三人才步進下樓的電梯,對麵那上樓的電梯上,有三人,正巧看見這一幕。
“秦夕!是秦夕!”
楊紅大叫出聲。
自打上了二樓頂級珠寶展廳,秦夕就已經褪下帽子和口罩,因為出入這裏的都是有錢人,即便認出她,也不會大驚小怪,頂多就是多看幾眼。
但,楊紅不一樣。
若非今天是陸宏偉帶她們過來,她自認一輩子都不會有機會,涉足這個專屬於有錢人的地方。
因此,不屬於有錢人世界裏的楊紅,加上又是秦夕的死忠粉,此刻看見秦夕,自然是不會顧及所謂的身份臉麵,毫不猶豫地驚喜大叫。
秦夕轉頭看去,雖不知道楊紅是誰,但還是隔著二三十米,禮貌性投去笑臉,畢竟是自己的粉絲。
“她對我笑了!詩詩,看見沒,秦夕對我笑了!”
楊紅激動得不能自已,使勁搖晃著童詩詩的胳膊。
隻不過,童詩詩並沒有任何反應。
與楊紅相比,她隻是喜歡看秦夕的劇,喜歡聽秦夕的歌,談不上追星。
若是平時,見著這樣的當紅明星,她也會小小興奮一下,上去湊個熱鬧,要個簽名什麽。
但現在,她的注意力,全都在秦夕身邊的林驍身上。
雖隻看見一個側臉,但林驍的發型和身上的衣服沒換,而且,林驍身上那種孤冷的氣質,極具辨識度。
“他,居然真的認識秦夕?”
童詩詩大腦空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見的。
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分別在天上和地麵的兩個人,怎麽可能會是朋友?
“林驍!詩詩,看見秦夕旁邊那人沒,真是林驍,我就說前麵在咖啡廳門口我沒看錯,現在你信了吧!”
楊紅這才注意到林驍的存在。
“林驍?咖啡廳門口?”
陸宏偉穿著一身阿瑪尼休閑西裝,英俊朗逸,十足的富少氣質。
“對啊,我們不是跟你說了嗎,那男的叫林驍,喏,就現在和秦夕一起下樓那個,很帥吧,可惜我們詩詩看不上,心裏就隻有你。”
楊紅雖然不喜歡陸宏偉,但閨蜜喜歡得瘋狂,她也隻好力所能及伸出援手。
“這個人,恐怕不簡單。”
陸宏偉若有所思。
“嗯?你認識林驍?”
童詩詩問道。
“看見送他們出門那個外國人了嗎?若我沒看錯,應該是斯爾比公司亞太區總裁,老豬。”
陸宏偉道。
能讓斯爾比亞太區總裁親自相送,足見份量。
“還有,你們沒有注意到嗎?秦夕的脖子上,戴著一串價值不菲的鑽石項鏈,剛才燈光折射,發出了非常清澈的淡綠色光芒,很有可能就是森林之光了。”
陸宏偉又道。
“啊?這麽說林驍買了森林之光,送給秦夕了?”
楊紅張大小嘴,驚呆了。
童詩詩也是心髒狠狠一揪,但很快就斷然搖頭,“絕無可能,我猜應該是秦夕自己買的,他和秦夕,純粹就是朋友。”
“那就算森林之光是秦夕自己買的,可秦夕這樣的公眾人物,怎麽會帶普通異性朋友出門逛街,萬一被人發現,那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嗎?”
楊紅反駁道。
言下之意,林驍和秦夕,有戀情。
即便沒有,也差不多了,至少秦夕對林驍有那方麵的意思,這才敢冒險與林驍出來逛街。
“說起來,森林之光兜轉了小半個華國,都沒能賣出去,如今居然落入秦夕手中。”
“而,如此優秀的秦夕,居然還對林驍有意思,這個林驍,好不簡單啊!”
楊紅又是一番由衷的驚歎。
“反正我不相信。”
說著,童詩詩已經快步走進珠寶展廳。
若沒有剛才的事,以她的家境,來這種地方,雖不至於像楊紅那樣猶如鄉巴佬進城,但多少還是有些犯怵。
畢竟她能買得起的,少之又少。
但現在,她心亂如麻,顧不上那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