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下酒液後,霍不凡沒有立刻發表評價,而是拿起瓶子微微傾斜觀察了一下,這才道:“色澤和口感都很均衡,不過這也說明了沒有什麽特點。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沒有藍、紅、琥珀這些判斷年份的顏色,而是泛起了淡淡的橘紅色,說明已經酒質受損。所以,這款酒應該是密封或者存放環境不對,導致酒質下降,建議盡快喝完,不要再存放了。”
聽到他說的話,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嚐試著傾斜觀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點道:“要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與杯壁結合部的那層水狀體了嗎?它越寬則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能出現不同的顏色,顯示出酒的酒齡。藍色和淡紫色為三到五年酒齡。紅磚色為五到六年。琥珀色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紅色,按照霍不凡的說法,這代表酒質受損。
她握著酒瓶的手微微發緊,一肚子的怒氣。
這瓶酒,是她迴國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莊買的,根據賣家所說,品質極高。如果運迴國內售賣,起碼三四萬起步。
現在看來,什麽狗屁品質極高!
酒質受損,說明瓶體密封的不夠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問題,什麽都白搭。
“那個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沒有懷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為這些知識都太專業了,普通人根本接觸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麽吹。
霍不凡沒聽清她的什麽,問:“你說什麽?”
“沒什麽。”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點喝完吧,省的酒質越來越差。來,慶你的專業!”
“我倒算不上專業,之前認識一位品酒師,看一眼,聞一聞,就知道這酒是哪家酒莊產的。和他比,我隻是死記硬背的書呆子罷了。”霍不凡謙虛的說道。
“如果每個男人都是像你一樣的書呆子,那我覺得,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可能就是你這種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歎氣道:“可惜我的好閨蜜已經嫁給你了,不然的話,真想和她爭一爭呢。”
這種容易引起歧義的話題,霍不凡通常都不會搭茬,舉杯示意後,喝了一口酒。
“對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學?”潘思米隨口問道。
想要讓一個人犯錯,有兩種方法。
要麽把他捧的很高,讓他得意忘形,自以為是。
要麽和他關係拉的很近,引誘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選擇的是第二種方式,因為她和寧雪晴是大學同學,這些話題聊起來更接地氣,也更容易讓人放鬆警惕。
然而,她這個問題問出去後,霍不凡卻是一愣。
因為當他想迴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卻感覺腦袋發脹,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無論他怎麽迴想,都記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學。
不,不光是上大學,如果再繼續往前迴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腦袋就越覺得難受。
這讓霍不凡有些迷茫,為什麽想不起來了?
直到這一刻,他才發現自己從重生開始,竟然從來沒有思考過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寧雪晴身上。
唯一能記清楚的,就是和寧雪晴在醫院認識,然後相戀,最後結婚。
再之前呢?
別說在哪上大學了,就連家裏人是誰,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兒出身這個訊息,還是聽寧雪晴說的,究竟是不是個孤兒,或者說父母怎麽去世的,同樣記不得。
至於親戚朋友,那就更是連個影子都看不著。
即便自己是個書呆子,即便自己是個孤兒,可是也不該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幹二淨吧。
潘思米看出他的異樣神情,便問:“你怎麽了?問你在哪上大學而已,幹嘛一副吃了蒼蠅的樣子。”
霍不凡抬頭看她,過了幾秒鍾,然後問:“如果我說自己記不得了,你信嗎?”
“你不想說就算了,幹嘛用這麽蹩腳的理由啊,你覺得我信不信?”潘思米沒好氣的道。
“我自己也不信。”霍不凡端起酒杯,再次喝了一口。
他忽然意識到,自己對李書恆好像並不是特別的了解。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喪失記憶,他重生後能記得和寧雪晴相識相戀的過程,怎麽會記不得再往前的事情呢?
倘若是個普通人,也許會認為這是重生的後遺症。
就像一個人出了車禍,患上選擇性遺忘症一樣。
但霍不凡不是普通人,他來自於一個頂尖財閥家族,更是這個家族站在最高峰的人!
如此人物,從來不會小看任何事情。
努力迴憶著自己記憶的起點,霍不凡隻記得,他第一次見到寧雪晴的時候,還躺在病床上。
那時候,寧雪晴正拿著棉簽幫他濕潤嘴唇,猶記得當初第一印象,便是遇到了真正的天使。
那麽的美麗,那麽的溫柔。
為什麽躺在病床上?得了什麽病?
這些都沒有答案,更想不起來。
最重要的是,為什麽是寧雪晴幫他濕潤嘴唇?這說明兩人在更早之前就認識了,可怎麽認識的,卻一無所知。
霍不凡再次抿了第三口酒,這件事的背後,似乎有些不尋常。也許,自己應該迴去問問寧雪晴,當初發生了什麽。
“喂,說好一起喝酒聊天的,你自己在這喝個沒完是怎麽迴事啊!”潘思米說著,拿起酒瓶又給霍不凡倒了將近滿杯,道:“既然這麽喜歡喝,那多喝點,我陪你,幹了!”
說罷,她仰起腦袋,一飲而盡。
無論任何一種酒,用這種驢飲喝法,就喝牛嚼牡丹一樣,品嚐不出其中的滋味。
放在平時,霍不凡可不會管你喝沒喝完,他該怎麽喝還是怎麽喝。
但是今天,霍不凡沒有這樣做。
他現在的思緒有些亂,心情也比較複雜,莫名其妙突然發現自己其實處於失憶狀態,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大事。而且直覺告訴他,失憶和重生並沒有多大關係,否則的話,不會隻記得病床上醒來的第一眼了。
這件事,未免太過巧合。
因此,當潘思米一飲而盡後,霍不凡也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他不在乎酒有多少,論酒量,能和他比拚的人不多。
霍家的人有酒量,也有酒膽,按照老祖宗的說法,你可以把我喝死,但是想讓我認輸,那不可能!
霍家的人,永不服輸!
當然了,在這種時候去談所謂的酒量和酒膽,純粹是扯犢子。
霍不凡現在喝的是迷茫,不是為了和誰拚酒。
而潘思米,也樂得看他這樣猛喝,一杯喝完,立刻又倒了一杯。
她看出霍不凡在過去的事情上,似有什麽不妥,便沒有再聊這些可能會亂人心情的事情,轉而說起一些比較容易撩人心扉的話題,比如說夢想。
“其實以前沒想過做心理醫生,我最想做的是去森林裏,開一家酒吧。客人們來到這裏,可以喝啤酒,隨手就能摘樹葉和青草去喂周圍的小動物。每天睡著的時候,旁邊就有狐狸啊,小鬆鼠啊,梅花鹿什麽的。醒來的時候,會有鳥兒在窗台唱歌,會有大熊趴在台階上等我喂它蜂蜜,還有獅子在周圍散步,沒事衝我吼兩嗓子。”
潘思米說著,喝著,眼神逐漸迷離。看的出,她並沒有說謊,這些可能是她曾經內心深處最純真的夢想。
聽到他說的話,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嚐試著傾斜觀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點道:“要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與杯壁結合部的那層水狀體了嗎?它越寬則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能出現不同的顏色,顯示出酒的酒齡。藍色和淡紫色為三到五年酒齡。紅磚色為五到六年。琥珀色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紅色,按照霍不凡的說法,這代表酒質受損。
她握著酒瓶的手微微發緊,一肚子的怒氣。
這瓶酒,是她迴國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莊買的,根據賣家所說,品質極高。如果運迴國內售賣,起碼三四萬起步。
現在看來,什麽狗屁品質極高!
酒質受損,說明瓶體密封的不夠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問題,什麽都白搭。
“那個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沒有懷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為這些知識都太專業了,普通人根本接觸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麽吹。
霍不凡沒聽清她的什麽,問:“你說什麽?”
“沒什麽。”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點喝完吧,省的酒質越來越差。來,慶你的專業!”
“我倒算不上專業,之前認識一位品酒師,看一眼,聞一聞,就知道這酒是哪家酒莊產的。和他比,我隻是死記硬背的書呆子罷了。”霍不凡謙虛的說道。
“如果每個男人都是像你一樣的書呆子,那我覺得,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可能就是你這種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歎氣道:“可惜我的好閨蜜已經嫁給你了,不然的話,真想和她爭一爭呢。”
這種容易引起歧義的話題,霍不凡通常都不會搭茬,舉杯示意後,喝了一口酒。
“對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學?”潘思米隨口問道。
想要讓一個人犯錯,有兩種方法。
要麽把他捧的很高,讓他得意忘形,自以為是。
要麽和他關係拉的很近,引誘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選擇的是第二種方式,因為她和寧雪晴是大學同學,這些話題聊起來更接地氣,也更容易讓人放鬆警惕。
然而,她這個問題問出去後,霍不凡卻是一愣。
因為當他想迴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卻感覺腦袋發脹,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無論他怎麽迴想,都記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學。
不,不光是上大學,如果再繼續往前迴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腦袋就越覺得難受。
這讓霍不凡有些迷茫,為什麽想不起來了?
直到這一刻,他才發現自己從重生開始,竟然從來沒有思考過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寧雪晴身上。
唯一能記清楚的,就是和寧雪晴在醫院認識,然後相戀,最後結婚。
再之前呢?
別說在哪上大學了,就連家裏人是誰,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兒出身這個訊息,還是聽寧雪晴說的,究竟是不是個孤兒,或者說父母怎麽去世的,同樣記不得。
至於親戚朋友,那就更是連個影子都看不著。
即便自己是個書呆子,即便自己是個孤兒,可是也不該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幹二淨吧。
潘思米看出他的異樣神情,便問:“你怎麽了?問你在哪上大學而已,幹嘛一副吃了蒼蠅的樣子。”
霍不凡抬頭看她,過了幾秒鍾,然後問:“如果我說自己記不得了,你信嗎?”
“你不想說就算了,幹嘛用這麽蹩腳的理由啊,你覺得我信不信?”潘思米沒好氣的道。
“我自己也不信。”霍不凡端起酒杯,再次喝了一口。
他忽然意識到,自己對李書恆好像並不是特別的了解。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喪失記憶,他重生後能記得和寧雪晴相識相戀的過程,怎麽會記不得再往前的事情呢?
倘若是個普通人,也許會認為這是重生的後遺症。
就像一個人出了車禍,患上選擇性遺忘症一樣。
但霍不凡不是普通人,他來自於一個頂尖財閥家族,更是這個家族站在最高峰的人!
如此人物,從來不會小看任何事情。
努力迴憶著自己記憶的起點,霍不凡隻記得,他第一次見到寧雪晴的時候,還躺在病床上。
那時候,寧雪晴正拿著棉簽幫他濕潤嘴唇,猶記得當初第一印象,便是遇到了真正的天使。
那麽的美麗,那麽的溫柔。
為什麽躺在病床上?得了什麽病?
這些都沒有答案,更想不起來。
最重要的是,為什麽是寧雪晴幫他濕潤嘴唇?這說明兩人在更早之前就認識了,可怎麽認識的,卻一無所知。
霍不凡再次抿了第三口酒,這件事的背後,似乎有些不尋常。也許,自己應該迴去問問寧雪晴,當初發生了什麽。
“喂,說好一起喝酒聊天的,你自己在這喝個沒完是怎麽迴事啊!”潘思米說著,拿起酒瓶又給霍不凡倒了將近滿杯,道:“既然這麽喜歡喝,那多喝點,我陪你,幹了!”
說罷,她仰起腦袋,一飲而盡。
無論任何一種酒,用這種驢飲喝法,就喝牛嚼牡丹一樣,品嚐不出其中的滋味。
放在平時,霍不凡可不會管你喝沒喝完,他該怎麽喝還是怎麽喝。
但是今天,霍不凡沒有這樣做。
他現在的思緒有些亂,心情也比較複雜,莫名其妙突然發現自己其實處於失憶狀態,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大事。而且直覺告訴他,失憶和重生並沒有多大關係,否則的話,不會隻記得病床上醒來的第一眼了。
這件事,未免太過巧合。
因此,當潘思米一飲而盡後,霍不凡也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他不在乎酒有多少,論酒量,能和他比拚的人不多。
霍家的人有酒量,也有酒膽,按照老祖宗的說法,你可以把我喝死,但是想讓我認輸,那不可能!
霍家的人,永不服輸!
當然了,在這種時候去談所謂的酒量和酒膽,純粹是扯犢子。
霍不凡現在喝的是迷茫,不是為了和誰拚酒。
而潘思米,也樂得看他這樣猛喝,一杯喝完,立刻又倒了一杯。
她看出霍不凡在過去的事情上,似有什麽不妥,便沒有再聊這些可能會亂人心情的事情,轉而說起一些比較容易撩人心扉的話題,比如說夢想。
“其實以前沒想過做心理醫生,我最想做的是去森林裏,開一家酒吧。客人們來到這裏,可以喝啤酒,隨手就能摘樹葉和青草去喂周圍的小動物。每天睡著的時候,旁邊就有狐狸啊,小鬆鼠啊,梅花鹿什麽的。醒來的時候,會有鳥兒在窗台唱歌,會有大熊趴在台階上等我喂它蜂蜜,還有獅子在周圍散步,沒事衝我吼兩嗓子。”
潘思米說著,喝著,眼神逐漸迷離。看的出,她並沒有說謊,這些可能是她曾經內心深處最純真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