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土漂流記正文卷第一百七十二章京元與死與照片水流衝刷著京元的全身,耳邊充斥著水流湧動的聲音,無數的泡沫湧溢破裂。
這是一條渾濁的河流,透著一股化工混合物的味道,深度至少在10米以上。
或許是因為下了大雨的緣故,水流湍急,一個人類在不做防護的情況下墜入其中,瞬間就會被衝走淹沒,就算是遊泳健將,也難以保持平衡。
但在最初的衝擊後,他很快找迴了平衡,用菌液包裹住頭部,硬化製造出一個頭盔,手指和腳趾之間的縫隙連接出現了青蛙腳蹼一樣的結構,他遊泳的動作如魚得水,沒有任何生疏,宛如本能。
水順著河床的高低差流動,朝著大海彼端湧去,他聽到了細微的水流差別聲。
他不能在水裏待上太久,本質上他還是一個陸地生物,水棲並非他的特長。
頭頂之上傳來密集的噗通聲,那些瘦長的喪屍跟隨他的跳水動作一起,跳入了這條極深極寬的大河,它們在流水之中掙紮,似乎並不具備遊泳的能力,他感覺到好幾隻喪屍從他的周邊衝刷過去。
這些家夥的數量太多了,像是有一輛裝滿石子的卡車在大橋邊貨架傾斜,朝下傾倒,而他就在這輛貨車的正下方,幾乎不可避免地被“石子”給砸到了。
一隻喪屍咬住他的右手,尖銳鋒利的牙齒嵌入了他的肉和骨頭裏。
他沒有多餘的體力在全身都塑造出防禦性的保護層,菌群溢動是要消耗能量的,流動,塑性,保持硬化,這些都需要消耗他體內的能量。
經過剛才的追逐,他的體力所剩無幾,最多隻能在軀幹,頭部,頸部這些關鍵部位造出防禦層,右小臂的部位實在難以顧慮的到。
那家夥像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一樣,死死咬住了他的右臂,它本身無法在水中保持穩定的身形,卻怎麽也不放嘴,被他帶著遊動。
更多的喪屍從橋上落下來了,它們如同一群聞到血味的亞馬遜食人魚,嘴裂到耳根,口中是鯊魚般密布排列的尖銳牙齒。
掛在他右臂的那隻喪屍雙爪攀上他的手臂,他的思維此刻清晰無比,被這家夥拖著,他的速度驟減,必須做出抉擇,他不可能在身上掛著一隻喪屍的情況下,安然無恙地逃脫。
正確的答案隻有一個,他的左手按在了自己的右肩膀上。
——哢,哢,哢,伴隨著骨骼碎裂和肌肉筋膜撕扯的聲音,他親手將右臂整個扯斷。
血從傷口處滲出,森森白骨上蠕動著黑色的菌液,覆蓋了傷口止血。
他舍棄了自己的右臂,朝著河流的更深處潛下去。
那隻喪屍和他的右臂一起跟隨水流遠去,無數的“石子”從上墜下,他頭朝下,使出全身力氣下潛,朝著岸邊的某個方位遊去。
終於找到了那個管道口,或許是工廠的排汙管道,或許是城市的下水道排水口,一排的管道陳列在一起,入口很寬,足夠他通行了。
他穿越某個管道口,在充滿汙垢的管道中斜向上遊動,穿越一個拐口後,他來到了垂直向上的管道,管道上附著有不知名的藻類,滑膩而難以攀爬。
他雙腳撐在管壁上,倒鉤在僅剩的左臂上塑性,然而速度比起之前來變得緩慢許多,他好不容易穿越那灘汙水,爬到了水麵之上。
大概進入了州山市的下水道係統,這裏一片黑暗,濁臭難聞,看不到任何的光亮。
破爛的衣服和頭發被浸濕,貼在皮膚上,他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跌跌撞撞地在狹窄逼仄的空間往前,他不知道該往哪裏走,他沒有可以迴去的地方,他與這世界格格不入。
似乎連下水道都容不下他,因為如果抬起頭,就會碰壁,他必須佝僂著身子才能往前走。
強烈的饑餓感和困倦感席卷全身,好想躺在地上睡下去,但他知道,如果他就這麽閉上眼,就再也無法醒來。
他感覺到了他的血在順著傷口一點點流出去,菌群變得不停使喚,似乎有什麽東西抑製了它們的活力,讓它們失去了活性,導致他右臂的那個截肢口無法再止血。
好冷他都快忘了冷是什麽感覺,他能感覺到太陽光照在身上的那種舒適感覺,可溫度低下來的時候,他卻隻會覺得困倦,覺得四肢僵硬而非冷。
可他現在迴憶起來了,原來這就是冷的感覺,不.或許這不是冷的感覺,是他就要死了,這股冷意,是死亡帶給他的。
他用牙齒撕下身上濕漉漉的布條,嘴和手並用,把右臂的截口捆綁起來。
他沒有力氣再往前走了,背靠著下水道壁坐下,身後的觸感並非堅硬的石壁,而是潮濕柔軟的,像是有一團濕潤的棉花托住他。
他左手捏了一把,是黴菌,下水道的牆壁,早已被黴菌覆蓋了,他正躺在一大團黴菌上。
也好,至少比石頭要好。
他想為什麽會變成這樣的呢?他明明沒有什麽遠大的理想,一直安分守己,不去做太危險的事情,沒想過拯救世界,也沒想征服世界。
他隻是想活下去,活的好一些,連這種願望都沒辦法實現嗎?
為什麽呢?
他思考出了答案:
大概是因為他明明是一個怪物,卻想當一個人吧。
他有很多的機會可以不當一個人的,如果第一天來到這個世界,他把那條瘸腿小狗扯成碎片,如果他不去造什麽庇護所,就隻像個怪物一樣,去戰鬥,去進食。
那一晚,唐雪本來是他的“事件獎勵”,她本來隻是“新鮮血食”,可是人類的心還在作祟,在渴望陪伴和理解。
他有槍,有子彈,隻要不像一個人類那樣畏畏縮縮,不要害怕體內的菌群增長會導致他屬於人類的那麵丟失,他的力量明明可以飛速提升的,絕不隻是今天的這種程度。
那時候,這座城市還很平靜,說不定他會先成為這個蜂巢的“蜂王”。
為了當一個人,他失去了太多變強的機會。
如果他早一點放棄當一個人,一切會大不相同。
為什麽要堅持當一個人呢?血的滋味那麽美妙,他體驗過血流過喉嚨般的感覺,卻偏偏要違背身體的本能,隻為了內心的一點堅守。
明明他可以放縱自己的,可以像別的怪物一樣,跟隨著身體的本能。
後悔嗎?他問自己。
似乎沒什麽抱怨的情緒。
或許別人會抱怨,會後悔,會覺得那一點堅守毫無意義,但他不會,因為這就是他,名為京元的這個人類,就是這麽一個人。
忽然記起了坐在電腦前打遊戲的時光,他不開心的時候,也可以選擇和別人一樣,去擺爛,去送人頭,去打字噴人,但他從來沒這麽做過。
京元不知道如果是其他人在麵臨和他一樣的情況時,會怎麽選,但是他知道自己會怎麽選。
就算再來一次,他還是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他不會用生鏽的菜刀砍死那隻對他哈氣的小狗,不會把那個對他求救的少女,丟棄在鐵籠裏,不會因為她的偏執和不信任就把對她發怒,把她拋棄,不會去猜疑她的行為和目的,不會為了身體的本能,去殺掉那個陪伴了他整個冬季的人,當然也不會為了力量,拋棄自己的人性。
他總是包容地對待一切,總是堅守著自己的內心。
活下去當然是很重要的事情,但如何活下去,是更重要的事情。
對於自己經曆過的一切,他並不後悔。
如果是他的話,他就會這麽選,就會這樣去做。
他其實是有些信命的,覺得冥冥之中,當有天定,未來其實早已注定,因為在同一個岔路口,就算重來一萬次,他也隻會選他會走的那條。
死在冰冷的下水道裏,成為黴菌的養分。
“這就是結局麽.”
他沒法再動彈了,之前忽然膨脹的雙腿,已經幹癟下去,那隻是臨時的爆發,是透支了某些東西換來的,現在到了還債的時候,那雙腿裏的骨骼此刻完全粉碎了,裏麵的肉,像是被大錘反複捶打過,變成了水垮垮的軟肉,失去了力量。
到處都是傷口,血一點點流逝。
他嚐試著把地上的黴菌塞進嘴裏吞咽,可感覺不到一絲一毫的恢複,或許他的消化能力也沒有了吧。
他消化食物的能力並非依賴於胃和胃酸,所有的消化工作都是他體內的菌群在做,而此刻他快感受不到菌群了。
那是他的另一個器官,可這個器官卻像是被切割掉一樣。
真討厭啊,在這種又黑又髒的下水道裏死掉。
忽然想起某人說過的話:“如果我死了,就好像我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那真可怕。”
是啊死真可怕.
那隻瘸腿的小狗,會記得他嗎?
記得他曾抱著它,蜷縮在進水的房間裏,記得屋外的電閃雷鳴,大雨傾盆,記得他們蓋著同一張毛毯,麵對著盆裏的火,互相依偎著睡下。
那個獨自守在超市裏的小家夥,會記得他麽?
記得那個旋轉的悠悠球,記得外套下泛著熒光的夜明珠,記得那顆破碎的水晶球,記得他們曾經在大雪下擁抱過。
那個在鐵籠裏披頭散發,用刀在身上劃傷口的少女,會記得他麽
記得他突然出現在圍牆上朝她丟下罐頭、衣服和水,記得大雪紛飛下的那一株臘梅,記得那一碗熱騰騰的蔬菜湯。
應該會記得吧,真想和她們說一句,不要忘記我。
如果有人記得他,那就很好了,那樣他就不會好像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死真可怕啊
他覺得好冷,冷到窒息。
四周的黴菌像是察覺到了他的存在,緩慢地蠕動了起來,就要將他包裹。
如果用手電筒照向他的周圍,就會發現這裏到處都是黴菌,根本不像是一個下水道。
黴菌占據了幾乎所有能占據的地方,下水道的牆壁上,這些東西野蠻生長,讓這地方看起來不像是一個混凝土、鋼筋和牆磚澆築的下水道,更像是某種不明生物的腸道。
細小的水流在下水道壁的最低端匯聚成更粗的水流,管道壁頂端在朝下滴水,滴答滴答。
一片黑暗,感覺不到四肢,京元覺得好像在哪裏體會過這種感覺,真熟悉。
他想起來了,是那個奇怪的夢.這感覺和那個夢裏唯一的區別,就是沒有聽到好像心髒跳動的聲音。
原來是下水道麽.
這麽一想,那個夢就好像預言一樣,預言他將會死在這裏,他身體的心髒早已不再跳動,接下來,連他靈魂裏的那顆心,也將沉寂。
他忽然聽到了腳步聲,踩在水坑上麵的腳步聲。
是那些怪物追來了麽?如果它們能感知到自己的位置,撬開井蓋,就能進入下水道了。
京元強撐著睜開眼,看到了一個黑暗中的人形,並非真正的人。
是黑色的幽靈,幽靈提著一盞煤油燈,微黃的燈光照亮了四周,“他”蹲在京元的麵前,那些將要包裹京元的黴菌自動蠕動著離開了,像是“他”下了命令。
幽靈蹲在京元的麵前,手臂化作液態,覆蓋在他的身體表麵。
菌液在他的體麵蠕動,很溫暖,如同在媽媽懷裏的溫暖感,讓他想要睡去。
一個方形的東西,掉落到了地麵,是那本相冊,本來卡在京元的懷裏。
相冊被翻開了,黑色幽靈借著煤油燈的光,翻看那本相冊。
京元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東西,“他”的眼眶裏並沒有眼睛,雖然有著五官,但都是模擬出來的,本質上“他”是一個流體生命。
從上次見麵的情況來看,黑色幽靈能辨別出生物體,至少能認出小白。
似乎“他”能看清那些照片,因為“他”的臉愣愣地對著那張合照。
那張照片裏有一切美好的東西,有陽光,有藍天,有大海和浪潮,有海鷗和風,有擁抱和歡笑,誰都能感覺到照片裏滿溢出來的幸福。
這就是照片的意義,時間會流失,可那一個瞬間會被永恆地保留下來,不管過去了多久,即便連你自己都忘記了,照片也會替你記得。
這是一條渾濁的河流,透著一股化工混合物的味道,深度至少在10米以上。
或許是因為下了大雨的緣故,水流湍急,一個人類在不做防護的情況下墜入其中,瞬間就會被衝走淹沒,就算是遊泳健將,也難以保持平衡。
但在最初的衝擊後,他很快找迴了平衡,用菌液包裹住頭部,硬化製造出一個頭盔,手指和腳趾之間的縫隙連接出現了青蛙腳蹼一樣的結構,他遊泳的動作如魚得水,沒有任何生疏,宛如本能。
水順著河床的高低差流動,朝著大海彼端湧去,他聽到了細微的水流差別聲。
他不能在水裏待上太久,本質上他還是一個陸地生物,水棲並非他的特長。
頭頂之上傳來密集的噗通聲,那些瘦長的喪屍跟隨他的跳水動作一起,跳入了這條極深極寬的大河,它們在流水之中掙紮,似乎並不具備遊泳的能力,他感覺到好幾隻喪屍從他的周邊衝刷過去。
這些家夥的數量太多了,像是有一輛裝滿石子的卡車在大橋邊貨架傾斜,朝下傾倒,而他就在這輛貨車的正下方,幾乎不可避免地被“石子”給砸到了。
一隻喪屍咬住他的右手,尖銳鋒利的牙齒嵌入了他的肉和骨頭裏。
他沒有多餘的體力在全身都塑造出防禦性的保護層,菌群溢動是要消耗能量的,流動,塑性,保持硬化,這些都需要消耗他體內的能量。
經過剛才的追逐,他的體力所剩無幾,最多隻能在軀幹,頭部,頸部這些關鍵部位造出防禦層,右小臂的部位實在難以顧慮的到。
那家夥像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一樣,死死咬住了他的右臂,它本身無法在水中保持穩定的身形,卻怎麽也不放嘴,被他帶著遊動。
更多的喪屍從橋上落下來了,它們如同一群聞到血味的亞馬遜食人魚,嘴裂到耳根,口中是鯊魚般密布排列的尖銳牙齒。
掛在他右臂的那隻喪屍雙爪攀上他的手臂,他的思維此刻清晰無比,被這家夥拖著,他的速度驟減,必須做出抉擇,他不可能在身上掛著一隻喪屍的情況下,安然無恙地逃脫。
正確的答案隻有一個,他的左手按在了自己的右肩膀上。
——哢,哢,哢,伴隨著骨骼碎裂和肌肉筋膜撕扯的聲音,他親手將右臂整個扯斷。
血從傷口處滲出,森森白骨上蠕動著黑色的菌液,覆蓋了傷口止血。
他舍棄了自己的右臂,朝著河流的更深處潛下去。
那隻喪屍和他的右臂一起跟隨水流遠去,無數的“石子”從上墜下,他頭朝下,使出全身力氣下潛,朝著岸邊的某個方位遊去。
終於找到了那個管道口,或許是工廠的排汙管道,或許是城市的下水道排水口,一排的管道陳列在一起,入口很寬,足夠他通行了。
他穿越某個管道口,在充滿汙垢的管道中斜向上遊動,穿越一個拐口後,他來到了垂直向上的管道,管道上附著有不知名的藻類,滑膩而難以攀爬。
他雙腳撐在管壁上,倒鉤在僅剩的左臂上塑性,然而速度比起之前來變得緩慢許多,他好不容易穿越那灘汙水,爬到了水麵之上。
大概進入了州山市的下水道係統,這裏一片黑暗,濁臭難聞,看不到任何的光亮。
破爛的衣服和頭發被浸濕,貼在皮膚上,他拖著疲憊不堪的身體,跌跌撞撞地在狹窄逼仄的空間往前,他不知道該往哪裏走,他沒有可以迴去的地方,他與這世界格格不入。
似乎連下水道都容不下他,因為如果抬起頭,就會碰壁,他必須佝僂著身子才能往前走。
強烈的饑餓感和困倦感席卷全身,好想躺在地上睡下去,但他知道,如果他就這麽閉上眼,就再也無法醒來。
他感覺到了他的血在順著傷口一點點流出去,菌群變得不停使喚,似乎有什麽東西抑製了它們的活力,讓它們失去了活性,導致他右臂的那個截肢口無法再止血。
好冷他都快忘了冷是什麽感覺,他能感覺到太陽光照在身上的那種舒適感覺,可溫度低下來的時候,他卻隻會覺得困倦,覺得四肢僵硬而非冷。
可他現在迴憶起來了,原來這就是冷的感覺,不.或許這不是冷的感覺,是他就要死了,這股冷意,是死亡帶給他的。
他用牙齒撕下身上濕漉漉的布條,嘴和手並用,把右臂的截口捆綁起來。
他沒有力氣再往前走了,背靠著下水道壁坐下,身後的觸感並非堅硬的石壁,而是潮濕柔軟的,像是有一團濕潤的棉花托住他。
他左手捏了一把,是黴菌,下水道的牆壁,早已被黴菌覆蓋了,他正躺在一大團黴菌上。
也好,至少比石頭要好。
他想為什麽會變成這樣的呢?他明明沒有什麽遠大的理想,一直安分守己,不去做太危險的事情,沒想過拯救世界,也沒想征服世界。
他隻是想活下去,活的好一些,連這種願望都沒辦法實現嗎?
為什麽呢?
他思考出了答案:
大概是因為他明明是一個怪物,卻想當一個人吧。
他有很多的機會可以不當一個人的,如果第一天來到這個世界,他把那條瘸腿小狗扯成碎片,如果他不去造什麽庇護所,就隻像個怪物一樣,去戰鬥,去進食。
那一晚,唐雪本來是他的“事件獎勵”,她本來隻是“新鮮血食”,可是人類的心還在作祟,在渴望陪伴和理解。
他有槍,有子彈,隻要不像一個人類那樣畏畏縮縮,不要害怕體內的菌群增長會導致他屬於人類的那麵丟失,他的力量明明可以飛速提升的,絕不隻是今天的這種程度。
那時候,這座城市還很平靜,說不定他會先成為這個蜂巢的“蜂王”。
為了當一個人,他失去了太多變強的機會。
如果他早一點放棄當一個人,一切會大不相同。
為什麽要堅持當一個人呢?血的滋味那麽美妙,他體驗過血流過喉嚨般的感覺,卻偏偏要違背身體的本能,隻為了內心的一點堅守。
明明他可以放縱自己的,可以像別的怪物一樣,跟隨著身體的本能。
後悔嗎?他問自己。
似乎沒什麽抱怨的情緒。
或許別人會抱怨,會後悔,會覺得那一點堅守毫無意義,但他不會,因為這就是他,名為京元的這個人類,就是這麽一個人。
忽然記起了坐在電腦前打遊戲的時光,他不開心的時候,也可以選擇和別人一樣,去擺爛,去送人頭,去打字噴人,但他從來沒這麽做過。
京元不知道如果是其他人在麵臨和他一樣的情況時,會怎麽選,但是他知道自己會怎麽選。
就算再來一次,他還是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他不會用生鏽的菜刀砍死那隻對他哈氣的小狗,不會把那個對他求救的少女,丟棄在鐵籠裏,不會因為她的偏執和不信任就把對她發怒,把她拋棄,不會去猜疑她的行為和目的,不會為了身體的本能,去殺掉那個陪伴了他整個冬季的人,當然也不會為了力量,拋棄自己的人性。
他總是包容地對待一切,總是堅守著自己的內心。
活下去當然是很重要的事情,但如何活下去,是更重要的事情。
對於自己經曆過的一切,他並不後悔。
如果是他的話,他就會這麽選,就會這樣去做。
他其實是有些信命的,覺得冥冥之中,當有天定,未來其實早已注定,因為在同一個岔路口,就算重來一萬次,他也隻會選他會走的那條。
死在冰冷的下水道裏,成為黴菌的養分。
“這就是結局麽.”
他沒法再動彈了,之前忽然膨脹的雙腿,已經幹癟下去,那隻是臨時的爆發,是透支了某些東西換來的,現在到了還債的時候,那雙腿裏的骨骼此刻完全粉碎了,裏麵的肉,像是被大錘反複捶打過,變成了水垮垮的軟肉,失去了力量。
到處都是傷口,血一點點流逝。
他嚐試著把地上的黴菌塞進嘴裏吞咽,可感覺不到一絲一毫的恢複,或許他的消化能力也沒有了吧。
他消化食物的能力並非依賴於胃和胃酸,所有的消化工作都是他體內的菌群在做,而此刻他快感受不到菌群了。
那是他的另一個器官,可這個器官卻像是被切割掉一樣。
真討厭啊,在這種又黑又髒的下水道裏死掉。
忽然想起某人說過的話:“如果我死了,就好像我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那真可怕。”
是啊死真可怕.
那隻瘸腿的小狗,會記得他嗎?
記得他曾抱著它,蜷縮在進水的房間裏,記得屋外的電閃雷鳴,大雨傾盆,記得他們蓋著同一張毛毯,麵對著盆裏的火,互相依偎著睡下。
那個獨自守在超市裏的小家夥,會記得他麽?
記得那個旋轉的悠悠球,記得外套下泛著熒光的夜明珠,記得那顆破碎的水晶球,記得他們曾經在大雪下擁抱過。
那個在鐵籠裏披頭散發,用刀在身上劃傷口的少女,會記得他麽
記得他突然出現在圍牆上朝她丟下罐頭、衣服和水,記得大雪紛飛下的那一株臘梅,記得那一碗熱騰騰的蔬菜湯。
應該會記得吧,真想和她們說一句,不要忘記我。
如果有人記得他,那就很好了,那樣他就不會好像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死真可怕啊
他覺得好冷,冷到窒息。
四周的黴菌像是察覺到了他的存在,緩慢地蠕動了起來,就要將他包裹。
如果用手電筒照向他的周圍,就會發現這裏到處都是黴菌,根本不像是一個下水道。
黴菌占據了幾乎所有能占據的地方,下水道的牆壁上,這些東西野蠻生長,讓這地方看起來不像是一個混凝土、鋼筋和牆磚澆築的下水道,更像是某種不明生物的腸道。
細小的水流在下水道壁的最低端匯聚成更粗的水流,管道壁頂端在朝下滴水,滴答滴答。
一片黑暗,感覺不到四肢,京元覺得好像在哪裏體會過這種感覺,真熟悉。
他想起來了,是那個奇怪的夢.這感覺和那個夢裏唯一的區別,就是沒有聽到好像心髒跳動的聲音。
原來是下水道麽.
這麽一想,那個夢就好像預言一樣,預言他將會死在這裏,他身體的心髒早已不再跳動,接下來,連他靈魂裏的那顆心,也將沉寂。
他忽然聽到了腳步聲,踩在水坑上麵的腳步聲。
是那些怪物追來了麽?如果它們能感知到自己的位置,撬開井蓋,就能進入下水道了。
京元強撐著睜開眼,看到了一個黑暗中的人形,並非真正的人。
是黑色的幽靈,幽靈提著一盞煤油燈,微黃的燈光照亮了四周,“他”蹲在京元的麵前,那些將要包裹京元的黴菌自動蠕動著離開了,像是“他”下了命令。
幽靈蹲在京元的麵前,手臂化作液態,覆蓋在他的身體表麵。
菌液在他的體麵蠕動,很溫暖,如同在媽媽懷裏的溫暖感,讓他想要睡去。
一個方形的東西,掉落到了地麵,是那本相冊,本來卡在京元的懷裏。
相冊被翻開了,黑色幽靈借著煤油燈的光,翻看那本相冊。
京元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東西,“他”的眼眶裏並沒有眼睛,雖然有著五官,但都是模擬出來的,本質上“他”是一個流體生命。
從上次見麵的情況來看,黑色幽靈能辨別出生物體,至少能認出小白。
似乎“他”能看清那些照片,因為“他”的臉愣愣地對著那張合照。
那張照片裏有一切美好的東西,有陽光,有藍天,有大海和浪潮,有海鷗和風,有擁抱和歡笑,誰都能感覺到照片裏滿溢出來的幸福。
這就是照片的意義,時間會流失,可那一個瞬間會被永恆地保留下來,不管過去了多久,即便連你自己都忘記了,照片也會替你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