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土漂流記正文卷第一百三十二章京元與鼴鼠優勝劣汰,物競天擇,這是自然界的法則。
生物之間的競爭是極其殘酷的,時刻伴隨著廝殺與危機。
縱觀人類的曆史,人類的社會也遵循著這種自然法則,但京元是一個現代社會出生的人,他出生於一個少見的和平國度,在一個生活物資充足的時代長大。
雖然達不到榮華富貴的水平,但至少不愁吃喝。
他不必為了食物去廝殺,在他過去的人生裏,連打過的架都屈指可數,大概就是在幼兒園的時候,會和同學搶糖果的那種程度。
他幾乎沒有和其它人發生過矛盾,在學校裏,他的交際圈很小,隻和固定的幾個朋友玩耍,放假的時候,他很少出門,幾乎整個人都沉浸在、動漫和遊戲的世界裏,即便打遊戲,他也不會和隊友吵架。
就算出門了,也從來沒有運氣差到被人堵在大街上,他沒有碰到過劫匪、小偷或者摔倒的老人,從未經曆過特別的事情。
如果在大街上看見了有那種像是混社會的不好惹的人,他向來都會遠遠繞開,那些遛狗的人,如果遛的是大型犬,他都會離得遠遠的。
他的人生就是如此平淡,他喜歡這種平淡的人生,並不覺得有什麽不好的。
他覺得很奇怪,因為他不是一個喜歡打架的人,按照他的性格,如果要他去和一群危險的變異鼴鼠廝殺,應該會覺得緊張、害怕、心慌、焦急.
諸如此類的負麵情緒都應該在他的內心湧現,但是沒有,他反而很興奮,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他捏住了衣服包裏的那罐鮮血,那是唐雪的血,新鮮的血味刺激著感官,把他體內的獸性喚醒。
很想用牙齒去咬什麽,用手去撕碎什麽,想沐浴在鮮血裏,想把生肉和骨頭放到嘴裏咀嚼。
他看向自己蒼白的皮膚,血管是烏黑色的,漆黑的菌群從他的體表滲出來。
他把那罐鮮血從衣服包裏取出來,捏碎。
血順著玻璃碎片流淌到他的皮膚上,他把那些血塗抹到手臂上,腥甜味衝入他的鼻尖,他按捺不住了,一躍而起,躍過了高牆,來到外麵的世界。
圍牆外是荒涼的,到處是腐爛的味道,零零散散的喪屍站在路邊和荒野裏。
這裏沒有幹淨的瓷磚,無人打理的田野長滿了雜亂的草,牆邊堆砌著燒焦的屍體,是他用燃燒瓶燒的,燃燒瓶的火焰並不能把這些屍體燃燒成灰燼,屍體的皮膚皸裂開,焦黑炭化,肉和燒焦的衣服連在一起,那些在腐爛時就已經露出來的骨頭,被燒裂了,骨髓是深黑色的。
空氣中彌漫著世界末日的味道,這是他躲在牆內的時候所感受不到的另一片世界。
他覺得他應該更喜歡牆內的世界,喜歡那種幹淨整潔的瓷磚,喜歡燒火的木炭味。
但好像.並沒有.
他看向那些被血味所吸引而來的喪屍,抽出茄木刀,一刀砍掉了喪屍的腦袋。
那顆頭顱高高飛起,滾落到地麵,森白的雙眼還是睜開的,仿佛死不瞑目。
他取下腰間的燃燒瓶,點燃瓶口的紗布,用力地朝著那些隆起的土堆扔過去。
一聲清脆的玻璃碰撞聲,裝著汽油的啤酒瓶裂開,轟的一聲,青色的炎浪升騰,點燃了荒野中的雜草,滾滾黑煙飄向天空。
變異鼴鼠從泥土裏鑽出來,一共有十二隻,小的鼴鼠把最大的那隻圍繞在中間。
它們的眼睛是退化掉的,看不到眼球,灰色的皮毛油亮,最特別的是它們的前肢,那裏長出來的指甲是青黑色的,尖銳細長,即便指甲上沾滿了泥土,仍然能有鋒利的銳感。
它們做出了嗅的動作,接著繞開了那團火焰,朝著京元急速跑來。
是血把它們吸引過來的,它們聞到了京元身上的血腥味,已經把京元當做了攻擊對象。
這十二隻鼴鼠大小不一,但最小的也有一隻貓那麽大,最大的頭領,差不多有半米高,長的很是肥碩。
十一隻小鼴鼠衝著京元襲來,那隻大的鼴鼠動作似乎不如小鼴鼠靈敏,反而是慢了一拍。
第二個燃燒瓶扔出,砸到了一隻鼴鼠的腦袋上,火舌瞬間侵蝕它的全身,點燃它的皮毛。
但它雙爪刨動泥土,很快鑽入地底。
眨眼之間,已經有三隻鼴鼠撲到京元的身前,其中有一隻繞到了京元的身後。
三隻鼴鼠從不同方位攻擊他,左側和右腳膝蓋,一隻跳起,用尖銳的利爪刺向他的腹部。
他右手握刀,一刀朝著下劈砍,茄木刀的刀刃上流動著菌群,在與那隻鼴鼠的指甲碰撞的同時,如同激起的水花一般,化作數根尖銳的刺針變長射出硬化,如同暗器一般貫穿了那隻鼴鼠的腦髓。
同時他左手握拳,虯結的肌肉緊縮,菌群覆蓋到他的手指縫隙之中,化作黑色的指虎,砸中那隻鼴鼠的腦袋,像是打沙包一樣,把這家夥砸出去。
雙方的力量差距太大了,無論是體型還是力量,京元都遠勝這些鼴鼠。
同為黴菌的寄生生物,單論個體的戰鬥力而言,京元比鼴鼠群裏的任何一隻都要強,哪怕是鼴鼠的頭領,也不可能與他正麵較量。
他的身體,早已不是人類的身體。
他收迴茄木刀上的菌群,那隻被刺穿腦髓的鼴鼠掉落下來,在它掉落到地麵之前,他用手拎住它的脖子。
身後的那隻鼴鼠就要抓到他的背上,他猛地轉身,用那隻鼴鼠當做肉盾,擋住尖銳的利爪,最後一腳踩下去,將這隻鼴鼠的頭骨連同腦髓一起踩碎,踩的陷入混凝土裏。
麵對三隻鼴鼠的圍攻,他遊刃有餘。
真正的肉搏戰,他經曆的很少,但動作一點也不陌生,他的戰鬥直覺和戰鬥本能,能在第一時間讓他找到最合適的出招方式。
還有一隻,他感覺到了從腳底傳來的震動,一個微跨步,取下雙管獵槍,開膛取彈,一氣嗬成。
砰!水泥地被挖開的同時,子彈射出!將那隻想要偷襲的鼴鼠轟的稀巴爛。
雙管獵槍裏有兩發霰彈,他不想浪費,所以取了一顆出來。
一切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他看著身邊燃燒的烈焰,還有腳下的四具屍體,忽然覺得,他好像,有些不認識自己了。
生物之間的競爭是極其殘酷的,時刻伴隨著廝殺與危機。
縱觀人類的曆史,人類的社會也遵循著這種自然法則,但京元是一個現代社會出生的人,他出生於一個少見的和平國度,在一個生活物資充足的時代長大。
雖然達不到榮華富貴的水平,但至少不愁吃喝。
他不必為了食物去廝殺,在他過去的人生裏,連打過的架都屈指可數,大概就是在幼兒園的時候,會和同學搶糖果的那種程度。
他幾乎沒有和其它人發生過矛盾,在學校裏,他的交際圈很小,隻和固定的幾個朋友玩耍,放假的時候,他很少出門,幾乎整個人都沉浸在、動漫和遊戲的世界裏,即便打遊戲,他也不會和隊友吵架。
就算出門了,也從來沒有運氣差到被人堵在大街上,他沒有碰到過劫匪、小偷或者摔倒的老人,從未經曆過特別的事情。
如果在大街上看見了有那種像是混社會的不好惹的人,他向來都會遠遠繞開,那些遛狗的人,如果遛的是大型犬,他都會離得遠遠的。
他的人生就是如此平淡,他喜歡這種平淡的人生,並不覺得有什麽不好的。
他覺得很奇怪,因為他不是一個喜歡打架的人,按照他的性格,如果要他去和一群危險的變異鼴鼠廝殺,應該會覺得緊張、害怕、心慌、焦急.
諸如此類的負麵情緒都應該在他的內心湧現,但是沒有,他反而很興奮,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他捏住了衣服包裏的那罐鮮血,那是唐雪的血,新鮮的血味刺激著感官,把他體內的獸性喚醒。
很想用牙齒去咬什麽,用手去撕碎什麽,想沐浴在鮮血裏,想把生肉和骨頭放到嘴裏咀嚼。
他看向自己蒼白的皮膚,血管是烏黑色的,漆黑的菌群從他的體表滲出來。
他把那罐鮮血從衣服包裏取出來,捏碎。
血順著玻璃碎片流淌到他的皮膚上,他把那些血塗抹到手臂上,腥甜味衝入他的鼻尖,他按捺不住了,一躍而起,躍過了高牆,來到外麵的世界。
圍牆外是荒涼的,到處是腐爛的味道,零零散散的喪屍站在路邊和荒野裏。
這裏沒有幹淨的瓷磚,無人打理的田野長滿了雜亂的草,牆邊堆砌著燒焦的屍體,是他用燃燒瓶燒的,燃燒瓶的火焰並不能把這些屍體燃燒成灰燼,屍體的皮膚皸裂開,焦黑炭化,肉和燒焦的衣服連在一起,那些在腐爛時就已經露出來的骨頭,被燒裂了,骨髓是深黑色的。
空氣中彌漫著世界末日的味道,這是他躲在牆內的時候所感受不到的另一片世界。
他覺得他應該更喜歡牆內的世界,喜歡那種幹淨整潔的瓷磚,喜歡燒火的木炭味。
但好像.並沒有.
他看向那些被血味所吸引而來的喪屍,抽出茄木刀,一刀砍掉了喪屍的腦袋。
那顆頭顱高高飛起,滾落到地麵,森白的雙眼還是睜開的,仿佛死不瞑目。
他取下腰間的燃燒瓶,點燃瓶口的紗布,用力地朝著那些隆起的土堆扔過去。
一聲清脆的玻璃碰撞聲,裝著汽油的啤酒瓶裂開,轟的一聲,青色的炎浪升騰,點燃了荒野中的雜草,滾滾黑煙飄向天空。
變異鼴鼠從泥土裏鑽出來,一共有十二隻,小的鼴鼠把最大的那隻圍繞在中間。
它們的眼睛是退化掉的,看不到眼球,灰色的皮毛油亮,最特別的是它們的前肢,那裏長出來的指甲是青黑色的,尖銳細長,即便指甲上沾滿了泥土,仍然能有鋒利的銳感。
它們做出了嗅的動作,接著繞開了那團火焰,朝著京元急速跑來。
是血把它們吸引過來的,它們聞到了京元身上的血腥味,已經把京元當做了攻擊對象。
這十二隻鼴鼠大小不一,但最小的也有一隻貓那麽大,最大的頭領,差不多有半米高,長的很是肥碩。
十一隻小鼴鼠衝著京元襲來,那隻大的鼴鼠動作似乎不如小鼴鼠靈敏,反而是慢了一拍。
第二個燃燒瓶扔出,砸到了一隻鼴鼠的腦袋上,火舌瞬間侵蝕它的全身,點燃它的皮毛。
但它雙爪刨動泥土,很快鑽入地底。
眨眼之間,已經有三隻鼴鼠撲到京元的身前,其中有一隻繞到了京元的身後。
三隻鼴鼠從不同方位攻擊他,左側和右腳膝蓋,一隻跳起,用尖銳的利爪刺向他的腹部。
他右手握刀,一刀朝著下劈砍,茄木刀的刀刃上流動著菌群,在與那隻鼴鼠的指甲碰撞的同時,如同激起的水花一般,化作數根尖銳的刺針變長射出硬化,如同暗器一般貫穿了那隻鼴鼠的腦髓。
同時他左手握拳,虯結的肌肉緊縮,菌群覆蓋到他的手指縫隙之中,化作黑色的指虎,砸中那隻鼴鼠的腦袋,像是打沙包一樣,把這家夥砸出去。
雙方的力量差距太大了,無論是體型還是力量,京元都遠勝這些鼴鼠。
同為黴菌的寄生生物,單論個體的戰鬥力而言,京元比鼴鼠群裏的任何一隻都要強,哪怕是鼴鼠的頭領,也不可能與他正麵較量。
他的身體,早已不是人類的身體。
他收迴茄木刀上的菌群,那隻被刺穿腦髓的鼴鼠掉落下來,在它掉落到地麵之前,他用手拎住它的脖子。
身後的那隻鼴鼠就要抓到他的背上,他猛地轉身,用那隻鼴鼠當做肉盾,擋住尖銳的利爪,最後一腳踩下去,將這隻鼴鼠的頭骨連同腦髓一起踩碎,踩的陷入混凝土裏。
麵對三隻鼴鼠的圍攻,他遊刃有餘。
真正的肉搏戰,他經曆的很少,但動作一點也不陌生,他的戰鬥直覺和戰鬥本能,能在第一時間讓他找到最合適的出招方式。
還有一隻,他感覺到了從腳底傳來的震動,一個微跨步,取下雙管獵槍,開膛取彈,一氣嗬成。
砰!水泥地被挖開的同時,子彈射出!將那隻想要偷襲的鼴鼠轟的稀巴爛。
雙管獵槍裏有兩發霰彈,他不想浪費,所以取了一顆出來。
一切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他看著身邊燃燒的烈焰,還有腳下的四具屍體,忽然覺得,他好像,有些不認識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