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隆隆的雷聲作響,雨滴打在水麵上,蕩漾出無數的小波紋,唿嘯的風聲裹挾著急促密集的雨水滴答聲。


    京元憑著感覺走在鵝卵石小路上,頭上裹著衛衣,把腦袋裹的嚴嚴實實,像是一個來自阿拉伯的土豪,但真正的土豪出門都有專車接送,要是趕時間還能唿叫直升飛機,而他這個可憐的窮鬼,隻能靠著自己的雙腳,在這泥濘的路上一步一步腳印。


    外麵又黑又冷,化工混合物的味道倒不那麽明顯了,反倒是聞到濕潤泥土的味道和像是海風一樣的鹹腥味。


    低頭看,積起來的雨水浸到他膝蓋窩的位置,水位大約有半米高。


    他每抬一下腳,鞋子裏都會進水,導致一次邁步的時候,他的鞋積重難返從腳上掉下來,差點沒被水衝走。


    幸好他反應快用長槍的槍杆戳入鞋口,把鞋子挑了迴來。


    這雙軍旅鞋比他的腳碼要大,平日裏穿著倒沒什麽問題,遇到這種極端情況,就是會容易掉下來。


    無奈,他隻能跑去小區還沒被淹沒的長椅邊,踩在椅子上,把鞋子裏鼓鼓囊囊的水倒出來,再裏三圈外三圈把鞋帶打成一坨一坨的死疙瘩。


    泡在冰水裏的感覺真不好受,離開室內,天空中的每一下雷聲都顯的那麽嚇人,這一道天雷若是劈在頭頂,不給他皮都劈焦,烤成一塊黑乎乎的焦炭?


    他想他到時候要是沒死,黑人牙膏的總裁一定會請他去當代言人。


    他盡量靠在牆邊,一手扒著牆以免摔倒,一手拿著手電筒照亮前方。


    走在這段路上,他迴顧自己的人生,心想他從沒對某某某發過如果我變心了就五雷轟頂的毒誓,他理當依法享有被保護權。


    或許是他的訴訟真的有用,當那道閃電在天空中蔓延出猙獰分支時,隻把距離他30多米遠的一顆大柏樹劈的開花冒煙,而沒有給他來一份雷電法王獨家套餐。


    光束中落下萬千細如銀針的雨絲,京元鬆一口氣,摸索著,順利來到了小區門口。


    外麵的街道也全都是水,但水位比小區內要低,隻到小腿肚的位置。


    他暫且停下,倚靠著記憶分辨方位,確定自己該往哪邊走。


    靠著那些屹立在狂風之中的電線杆、路燈和大樓為路標,很快他就確定方向啟程。


    馬路上的這一段路還算安全,不用擔心一腳踩空,摔個粉碎性骨折。


    現代人修建出來的柏油馬路相當平坦,他可以走的安心。


    但再往前,就有些麻煩了。


    前麵要穿越一片長滿野草的轟炸區,到處都是隱藏的坑坑洞洞,在渾濁汙水的掩蓋下,根本看不清哪裏有路。


    他必須極度小心地前進,為此每走一步,他都要用腳在前方扇形的區域反複試探


    一次隻邁一隻腳,確認腳踏實地,就收迴後腳站住,他絕不敢像平常走路那樣左右腳交替前進。


    短短幾百米的路程,他感覺自己走了一個世紀,好在有驚無險地通過了。


    繼續往前,就是那座搖搖欲倒的拱橋。


    果不其然,當他抵達橋邊,就看見倒塌的橋梁,整座橋從中間塌陷,磚塊和水泥落入河底,在河水的衝刷下,扭曲的鋼筋暴露在狂風之中。


    這大概是他目前為止遇到的最難的一道關卡。


    原本幹涸的河床充滿了急湍的流水,枯枝、爛家具、樹樁、甚至一隻被水淹沒不知所措的喪屍...


    在他觀察的時間裏,好多東西從眼前飄過去。


    那隻被衝走的喪屍很好地充當參照物,讓他判斷河水最深隻到他腰部的位置。


    這個高度...沒有問題!


    這段路他走過兩次,隻要沿著橋邊走就可以了。


    他取下背後的自製長槍,杵在地上當做拐杖,踏入河水之中。


    淤泥讓他走的稍微有些艱難,幾根斷枝掛在他的衣服上,腐爛的樹葉貼到臉上,全身都被泥水浸濕。


    一根斷裂的樹樁在激流的帶領下撞到他的肚子,被風撕裂的樹皮和樹幹顯的有些尖銳,像是一根粗壯的尖刺,身上的大風衣都被割出一道極深的口子。


    若不是這件衣服做緩衝,恐怕這根樹幹會直接插入他的肚皮,給他來個對腸穿。


    他想他要是有痛覺和知覺,一定無法撐過這段路,疼痛和失去溫度的手腳,會讓他無法前進。


    但他現在感覺不到痛,所以隻需要保持著前進的念頭就好了。


    他迎接著暴雨狂風和雷電的洗禮,堅定不移地往前走。


    人生的目標從未如此清晰,過去二十多年,他似乎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什麽,總是被人推著走,但此刻他卻清清楚楚地知道,他要去往哪裏,要迴到何處。


    終於來到岸上,他脫下因為吸水重量增加好幾倍的風衣,一把將頭上裹著的衛衣扯掉,按了按手電筒開關,但進了水的手電筒哪裏還能用,怎麽推動,也射不出一絲光來。


    好吧,離超市沒多遠了,路過前麵的那個小廣場,就是商店街,前天下午在商店街撿了一下午的垃圾,他對這兒很熟悉,沒必要再用手電筒了。


    扔掉多餘的衣物,他輕裝上陣。


    浸濕的白色背心緊貼在他的皮膚上,凸顯出肌肉的輪廓,背著步槍和旅行包,手持鐵槍和手槍,看起來就像是要去喪屍群裏大殺四方。


    喪屍真的來了,那三隻在小廣場裏當雕塑的喪屍,在噴水池周圍的花台邊活動。


    似乎是因為泡了一天一夜的雨水,它們的身體壯實了一些,原本幹癟的皮膚和萎縮下去的肌肉竟然隆了起來,隻是身上散發出更濃烈的腐爛酸臭味,一塊塊掛在森白骨頭上的烏黑爛肉朝下垂落。


    在雷光的照射下,它們像是三隻索命的青麵惡鬼。


    京元要通過這條路,就必須和這三隻喪屍打照麵。


    雖然這些喪屍不會主動攻擊他,但前麵那條路很窄,必須要和這些喪屍親密接觸才能擠過去。


    莫名的心裏生起一團火來,他本來好好的當著一名社畜,雖說生活過的不算多富足,但也不至於吃不起飯,穿不起衣服。


    為什麽這種倒黴事情非得找上他,為什麽他非得冒著大雨和這些惡心的喪屍貼貼!


    tmd!


    為什麽!


    就連他這種老受氣包也忍耐不住了。


    他掏出手槍,取下消音器,對準最近的那隻喪屍的腦門扣動扳機。


    砰!!!


    轟然槍鳴,機針撞擊子彈,槍膛迸射火花,青銅色的彈殼彈出,彈頭旋轉急射而出。


    一朵烏黑的血花在喪屍的腦袋上綻放,那隻喪屍隨即倒地。


    換在遊戲裏這就是一發要害暴擊,傷害增加三倍!


    另外兩隻喪屍立刻被槍聲吸引過來,速度比之前的老弱病殘快很多,幾乎和一個成年人奔跑的速度無異。


    京元又開了一槍,但這槍沒有一槍把喪屍幹掉,隻是讓它停頓一下,而與此同時,另一隻喪屍已經衝到跟前。


    長槍突刺!


    鐵槍刺入喪屍的眼眶,攪爛它的腦髓!


    剩下的一隻不足為懼,他用槍杆將其絆倒,然後踩在這家夥的胸膛上,擰轉手腕,槍尖朝下,用力刺穿它的右眼,直直釘入頭骨。


    緩緩拔出長槍,他不再看這些喪屍一眼,繼續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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