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議題是,本書看來是撲街了,各位童鞋有什麽看法。


    作者:“都怪當初給主角取了莫銘這個名字,本來是想讓主角不求名利,沒想到,不求名利到了自己身上,蛋疼。”


    莫銘:“都怪作者瞎幾把寫,老是猶猶豫豫的,生怕撲街,處處小心翼翼,到頭來,還是撲得慘烈。”


    作者沉痛臉:“恩,現在不是相互指責的時候,應該想想辦法如何止損……”


    莫銘:“切了吧,讓我去下本書當主角。”


    作者:“不能這樣,你要相信自己還能搶救一下的,上本書的主角都還沒入土呢……必須搶救一下,那麽不論如何,首先是作為主角的你,一定要做出改變!”


    莫銘疑惑臉:“什麽改變?”


    作者:“恩,必須要一個大的目標,其實你也有目標的,但是那是後期的目標,在前期沒有,這就很蛋疼了,就像是要成為火影,成為海賊王那種,一開始就打著這個旗號,這樣讀者就會很有期待感,所以這就是關鍵毛病所在……對,現在就定下一個長遠的目標,你覺得怎麽樣。”


    莫銘:“好,我一定會成為火影的。”


    作者欣慰臉:“還有還有,感情戲要加強,像我們這樣的輕小說感情戲不夠突出的話,會失去很多魅力的,這一點是我的錯,作為官配的女一占到的筆墨實在太少了,等等……像我們這種不正經的文風,強行加感情戲的話,會不會太違和了?”


    莫銘機智臉:“沒錯,這個就應該隨遇而安了,強扭的瓜注定不甜,而且和我的性格不搭。那麽,與其加強個別戲份,不如加強人物形象刻畫,無論是路人還是主要人物,一定都要有鮮明的性格對比。舉個例子,如果文中出現一句,‘你這個奶o子長得挺好看’,哪怕不寫明是誰說的,讀者也知道是祁妙說的,再有,如果文中出現一句,‘雖然我一個人能打十個,但是……’,細心的讀者一定知道這是申誌明說的。”


    作者:“沒錯,如果二次元人物的形象刻畫不足的話,那就和鹹魚沒什麽區別了……但是我已經盡力了啊,沒有什麽卵用。”


    莫銘:“那就加強一下劇情唄,既然是網絡小說的平台,我們就應該順應大勢,多一點裝逼打臉。”


    作者激動臉:“不行!這個不是我們的畫風,之前已經犯過一些錯誤了,不能再犯了……”


    莫銘沉悶臉:“那我們還是繼續做鹹魚吧。”


    沉默半分鍾。


    作者:“呐,其實之前的劇情也挺好的,我都很用心在寫了,簡直是字句斟酌。雖然作為主角的你是個逗逼,經常說一些看似很傻的話,但是結合同樣逗逼的環境,也沒什麽毛病才對。”


    莫銘:“你覺得沒問題,可是讀者罵我傻嗶啊!覺得我強行裝逼什麽的!”


    作者:“哦,你這樣說,好像是有一些些人說你智商欠費,但是別擔心,說這種話的人不用理會,反正就算我們書上架了,那種家夥也不會貢獻哪怕一分錢看正版的。”


    莫銘:“可是有時候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智商欠費啊!”


    作者:“自信一點,你不是智商欠費,如果有那樣的瞬間,也隻是為了後麵的劇情做鋪墊。”


    沉默半分鍾。


    莫銘:“算了,還是切了吧。”


    作者:“不行啊,我養你這麽大也不容易啊。”


    莫銘:“可是我們撲街了啊!你看看現在這樣子,以後我們隻能喝粥吃饅頭繼續創作了,真是自討苦吃,好好的都市不寫,跑來寫二次元。”


    作者:“自討苦吃?這是夢想你懂嗎?因為想看到你們這些人物,有一天變成動漫出現在國漫的熒屏上,所以才冒著風險來嚐試,冒著風險來努力,嘛,雖然現在看來,這都是妄想咯。”


    莫銘:“所以說,夢想是會欺騙人的。”


    作者:“可是努力不會騙人。”


    沉默半分鍾。


    莫銘:“既然如此……那就去他媽的,不當什麽火影了,還是好好當神明算了。”


    作者:“好,有誌氣!後麵的日常劇情就走心吧,世界這麽美好,一定會接受我們走心的劇情。”


    莫銘:“那我不當逗逼了?”


    作者:“當然要當,你的設定就是這樣,不可能改變的,就算會成長,也一定不會改變的。”


    莫銘:“好沒錯!我就是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作者:“對!事到如今,就更加大膽的,把自認為最好的劇情寫下去,反正,我們已經什麽都不怕了!”


    莫銘:“對……是我錯了,裝逼什麽的根本就沒有意義,逗逼就應該區別對待,我要成為王……呸,我要成為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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