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洋務軍用工業企業及在相當程度上由其所導致產生的民用工業企業,其資本主義性質與一般民間投資所辦企業是一致的:追逐剩餘價值和盡可能高地攫取利潤相同;引進和使用先進科學技術以期做到高效率的生產相同;與外商競爭相同;作為封建主義對立麵相同;體現中國前進的方向亦相同。有什麽理由和必要區分為性質完全不同的官僚買辦資本和民族資本,並把前者劃在資本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相結合的一邊呢?如果因為投資者的成份不同而加以區分的話,那就成問題了。從來不是投資者的成份決定企業的性質,而恰恰是企業的性質逐漸改變投資者的成份;如果是因為企業與政權掛鉤不是或相當程度不是獨立的經濟實體而加以區分的話,那也有問題,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的國營企業難道就不是經濟實體!實事求是地說,在洋務運動初期,不是官為倡導和維持,資本主義企業還不會那樣順利辦成和發展呢!不能因為後來“官督商辦”日益嚴重地成為經濟前進的桎梏,而說前期也是桎梏;如果說所謂“官僚買辦”資本與資本帝國主義、封建主義聯繫較多而加以區別,難道所謂“民族資本”就沒有聯繫嗎?隻不過是聯繫較少而已!這個“較多”和“較少”,究竟怎麽劃分,我看不可能有什麽絕對的界限。
據上所述,我認為洋務運動時的洋務軍用工業企業、民用工業企業和民間投資所辦的企業,可統名之為“近代中國資本主義”,而沒有必要作“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之分。
敘述到這裏,需要對我過去一種說法作一澄清。我曾將洋務軍用、民用工業企業構成的資本主義整體稱之為“官僚資本主義胚胎”。我對此作過如下解釋:“所謂‘官僚’,在軍用工業方麵,是由國家投資、由官來直接管理和控製;民用工業企業雖主要是商本商辦,但是由官督理的。不管是軍用還是民用工業,官必然是企圖按照他們的意誌來經營企業的,這就有向官僚資本主義發展的可能性。但是,……洋務工業是有強烈的民族性格的,……因此,如果說洋務工業企業是‘官僚資本主義胚胎’的話,至少也應承認它是民族資本主義胚胎。”這種解釋至今看來也沒有錯。“胚胎”本來是未成型的東西,將來發展為什麽樣是一個未知數。這裏實際有著不必分“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的含義。就很自然地發展為我後來的“近代中國資本王義”的定名。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說明:有的學者將洋務工業企業名為國家資本主義,洋務工業企業以外的企業名為民間資本主義。將洋務運動時的資本主義經濟分為“國家”與“民間”,這是有見地的,因為打破了“官僚”與“民族”之分,沖淡了“官僚”與“民族”之間似乎存在“敵我”的界線。然而,這種分法有著難以解決的問題。(1)軍用工業和部分民用工業企業為清政府所投資和經營,但多數民用工業企業是商本商辦,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商辦處於企業的主導地位,難以劃入國家資本主義範疇。(2)“國家”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清政府,“資本主義”冠以“國家”二家,這種“國家資本主義”是什麽性質?我看很難擺脫“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含義。實際與冠以“官僚”二字沒有多少區別,很不容易顯出其民族性。(3)洋務運動期間創辦的規模稍大一些的私人企業,幾乎沒有不是洋務企業中的經營者和投資者創辦的,例如小型煤礦、銅礦、鉛礦和一些紡紗、繅絲、印刷業等,它們儼然成為洋務企業的支派。至於那些未擺脫手工生產方式的半機械化或完全手工生產的工場,與洋務工業企業確無什麽關係,它們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是很小的。由此可見,是否有必要作“國家資本”與“民間資本”的劃分,值得進一步探討和商榷。
三、洋務運動與洋務派和某些洋務人物的關係
三、洋務運動與洋務派和某些洋務人物的關係
關於洋務運動與洋務派的關係,顧名思義,誰都明白,洋務運動是洋務派所發動和領導的,它們之間當然有一致性。但洋務運動一經興起,它即有著自己的發展規律,這個規律往往是不以洋務派的意誌為轉移的。例如,洋務派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卻發展了與封建主義相對立的資本主義;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主階級地位,卻不自覺地使自己具有不同程度的資產階級屬性;為了自強,卻淪為半殖民地,等等。這表明,洋務派與洋務運動不能劃等號。洋務派與洋務運動的發展既相一致,也有矛盾。
我曾多次講過,“洋務”雖由“夷務”演化而來,但含義是不同的。後者是有上國駕馭“四夷”輕視鄰邦之意,前者則有學習西方先進學說的意思。當時參加洋務活動的人,不管出發點多麽不同,但這種認識是基本一致的。鄭觀應所著《盛世危言》,把“洋務”置於《西學》這一標題下加以論述,他把“洋務”作為“時務”的同義語,說“洋務猶時務也”。他認為洋務活動猶如為了“君父之有危疾”得救而“百計求醫而學醫”一樣,他譏諷那些“以不談洋務為高”自命“清流”“正人”者流,是要“蹈海而沉湘”,或“靦顏而苟活”的人。可見,洋務運動的“洋務”是具有時代特徵的學習西方先進學說的內容的。這種先進的西方學說,包括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民主政治製度。洋務運動的發展過程應該是:從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以拯救清王朝統治開始,從而發展新的生產力,促使資本主義的發生和發展;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迸而要求在政治上改專製製度為民主立憲製度,以適應資本主義發展的需要。洋務運動應該這樣發展,但歷史實際並沒有完全按此進程發展,這與洋務派主觀上沒有隨著形勢需要適應這個發展規律有關。
</br>
據上所述,我認為洋務運動時的洋務軍用工業企業、民用工業企業和民間投資所辦的企業,可統名之為“近代中國資本主義”,而沒有必要作“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之分。
敘述到這裏,需要對我過去一種說法作一澄清。我曾將洋務軍用、民用工業企業構成的資本主義整體稱之為“官僚資本主義胚胎”。我對此作過如下解釋:“所謂‘官僚’,在軍用工業方麵,是由國家投資、由官來直接管理和控製;民用工業企業雖主要是商本商辦,但是由官督理的。不管是軍用還是民用工業,官必然是企圖按照他們的意誌來經營企業的,這就有向官僚資本主義發展的可能性。但是,……洋務工業是有強烈的民族性格的,……因此,如果說洋務工業企業是‘官僚資本主義胚胎’的話,至少也應承認它是民族資本主義胚胎。”這種解釋至今看來也沒有錯。“胚胎”本來是未成型的東西,將來發展為什麽樣是一個未知數。這裏實際有著不必分“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的含義。就很自然地發展為我後來的“近代中國資本王義”的定名。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說明:有的學者將洋務工業企業名為國家資本主義,洋務工業企業以外的企業名為民間資本主義。將洋務運動時的資本主義經濟分為“國家”與“民間”,這是有見地的,因為打破了“官僚”與“民族”之分,沖淡了“官僚”與“民族”之間似乎存在“敵我”的界線。然而,這種分法有著難以解決的問題。(1)軍用工業和部分民用工業企業為清政府所投資和經營,但多數民用工業企業是商本商辦,而且在很多情況下商辦處於企業的主導地位,難以劃入國家資本主義範疇。(2)“國家”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清政府,“資本主義”冠以“國家”二家,這種“國家資本主義”是什麽性質?我看很難擺脫“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含義。實際與冠以“官僚”二字沒有多少區別,很不容易顯出其民族性。(3)洋務運動期間創辦的規模稍大一些的私人企業,幾乎沒有不是洋務企業中的經營者和投資者創辦的,例如小型煤礦、銅礦、鉛礦和一些紡紗、繅絲、印刷業等,它們儼然成為洋務企業的支派。至於那些未擺脫手工生產方式的半機械化或完全手工生產的工場,與洋務工業企業確無什麽關係,它們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是很小的。由此可見,是否有必要作“國家資本”與“民間資本”的劃分,值得進一步探討和商榷。
三、洋務運動與洋務派和某些洋務人物的關係
三、洋務運動與洋務派和某些洋務人物的關係
關於洋務運動與洋務派的關係,顧名思義,誰都明白,洋務運動是洋務派所發動和領導的,它們之間當然有一致性。但洋務運動一經興起,它即有著自己的發展規律,這個規律往往是不以洋務派的意誌為轉移的。例如,洋務派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卻發展了與封建主義相對立的資本主義;為了保護自己的地主階級地位,卻不自覺地使自己具有不同程度的資產階級屬性;為了自強,卻淪為半殖民地,等等。這表明,洋務派與洋務運動不能劃等號。洋務派與洋務運動的發展既相一致,也有矛盾。
我曾多次講過,“洋務”雖由“夷務”演化而來,但含義是不同的。後者是有上國駕馭“四夷”輕視鄰邦之意,前者則有學習西方先進學說的意思。當時參加洋務活動的人,不管出發點多麽不同,但這種認識是基本一致的。鄭觀應所著《盛世危言》,把“洋務”置於《西學》這一標題下加以論述,他把“洋務”作為“時務”的同義語,說“洋務猶時務也”。他認為洋務活動猶如為了“君父之有危疾”得救而“百計求醫而學醫”一樣,他譏諷那些“以不談洋務為高”自命“清流”“正人”者流,是要“蹈海而沉湘”,或“靦顏而苟活”的人。可見,洋務運動的“洋務”是具有時代特徵的學習西方先進學說的內容的。這種先進的西方學說,包括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民主政治製度。洋務運動的發展過程應該是:從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以拯救清王朝統治開始,從而發展新的生產力,促使資本主義的發生和發展;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迸而要求在政治上改專製製度為民主立憲製度,以適應資本主義發展的需要。洋務運動應該這樣發展,但歷史實際並沒有完全按此進程發展,這與洋務派主觀上沒有隨著形勢需要適應這個發展規律有關。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