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籌建海軍的目的看,主要是為了抵禦外侮,這是洋務路線由對內鎮壓人民革命轉變為對外抵禦外侮為主的路線方針的一個具體表現。而外侮又是以侵略擴張野心很大的日本為主,是以日本為假想敵進行海軍建設的。奕說是“隱為防禦日本之計”。內閣學士梅啟照看到日本陰謀“擅廢琉球”,“窺伺高麗”,進且侵我東三省的險惡步驟,認為“防東洋尤甚於防西洋也”。丁日昌除認識到日本進窺東北三省的陰謀和北洋防務的重要性之外,還強調台灣海防的重要,他說:日本眈眈虎視,“彼其誌豈須臾忘台灣哉!”“台灣為東南七省尾閭,上達津沽,下連閩浙,台事果能整頓,則外人視之有若猛虎在山,不敢肆其恫喝。”李鴻章也清楚地認為,“日本狡焉思逞,更甚於西洋諸國。今之所以謀創水師不遺餘力者,大半為製馭日本起見。”又說:“若能添購(鐵甲)兩號,縱不足以敵西洋,當可以與日本角勝於海上。”可見“謀創水師”和購鐵甲船,主要都是為了對付日本,歷史事實證明,洋務官吏們對日本的認識和創建海軍的措施都是正確的。至於後來被日本打敗,那主要是由於清王朝政治腐朽不事改革所造成,不能以事後的勝敗來論事前為防日本而進行海軍建設的是與非。
當然,不能杏認,清政府在倡辦海軍之初,雖其指導思想是為抵禦外侮,但又缺乏禦侮的決心,有明顯的妥協性。茲舉幾個主要人物的言論於下以說明之。
奕說:
“若謂以此足禦泰西各國,不但得數鐵甲船未敢自信,就使海防一律辦齊,亦無從得有把握。但當遇事籌維,慎於操縱,非獨鐵甲船未可盡恃也。”
李鴻章說:
“海防二字,顧名思義,不過斤斤自守,亦不足以張國威而讋敵情。”
劉坤一說:
“海防雖不可不辦,然目前似當以守為主。……若糜費巨款購買彼之現在鐵甲兵輪及鐵炮台,欲與彼角勝重洋,未必確有把握。”
總起來看,他們雖大力籌建海軍,但禦敵的信心不足,戰於大洋更覺沒有把握。即使像左宗棠這位號稱堅決禦外者,因不時想著人民起義的威脅,對外抵禦也打了折扣。他說:“長江各省伏莽甚多;……腹地多虞,……與其購鐵甲重笨兵輪爭勝於茫茫大海之中毫無把握,莫若造靈捷輪船專防海口扼要之地,隨機應變,緩急可資為愈。”
以上所述,這些領導者們的精神狀態,決定了海軍使命僅為被動防禦,不敢主動出擊,這也就是李鴻章所說的“彼族以萬分無禮相加,不得已而一應之。”其命運可以預卜。
三、海軍建設與北洋艦隊
三、海軍建設與北洋艦隊
上文已經敘述過,中國正規而較大規模的海軍建設是從1875年開始,基本上按照丁日昌的建議分為南洋、中洋、北洋三支水師籌建的;1885年中法戰爭後,清廷集中人力物力重點建設北洋艦隊,中洋、南洋水師建設幾於停頓廢棄。
1875年李鴻章、沈葆楨分別被任命為北洋、南洋海防大臣後,即著手進行建設海軍。李鴻章主要負責山東、天津至東北沿海地區的水師建設,沈葆楨主要負責長江口以南至浙江、福建沿海一帶的海軍建設。因此,這裏所說的“南洋”,實際包括丁日昌所講的“中洋”與“南洋”兩部分。因此,李、沈的北洋、南洋分工,實際上就是所們三洋水師。
籌建海軍首先要有兵船。清政府在一開始即採取購買與自造並重的方針,雖也有人因為買賤造貴而主張買船,但多數人認為,購買隻能濟暫時之需,自造才是永久之計。其中首創製造輪船的馬尾船廠的左宗棠說“借不如雇,雇不如買,買不如自造”,因為自造的過程,就是學習的過程,就是了解西洋“長技”奧秘的過程。左宗棠還不滿足於仿造,他說:“執柯伐柯,所得者不過彼柯長短之則,至欲窮其製作之原,通其法意,則因非習其因書、算學不可。”因此,他在創辦馬尾船廠的同時,設學堂培養人才。他認為這樣做,從暫時說,所費較買船為多,從長遠看,卻是永遠之利。隻有這樣做,才能達到“以防外侮,以利民用”的目的。1872年當內閣學士宋晉因“製造輪船,糜貴太重,請暫行停止”時,左氏仍堅持自己的正確主張說:“創造伊始,百物備焉,故始造數隻,所費最多,……迨接續造作,則各項工程無須再造,……而經費亦日見其少。”實際情況與左宗棠的論證相符。
可見,以左宗棠為代表的一批洋務派是很重視自己造船的。從1866年到1874年近10年間,中國的造船數多於購船數。買船者主要是廣東。1866年它向英國買“綏靖”、“澄清”、“鎮海”、“飛龍”、“靜波”、“安瀾”、“鎮濤”6艘兵船,以資“巡緝”、“助剿”;3年後又向法國買“澄波”、“建威”兵船和向洋商購“海東雲”(原名“五雲車”)練船一隻。共為9艘。所造之船則大大多於此數:馬尾船廠除小輪船10隻不計外,大輪船15艘;滬局成船5艘,兩共20艘。多於購船一倍多。這些購買的兵船和自造的船隻,均為木質,馬力大多是幾百匹,超過一千匹馬力的很少。這些小船,作為巡緝水師船尚可,以之作為抵禦外侮的海軍軍艦則差距甚遠。所以自1875年後建立海軍,所定購的船隻以適宜於海戰的兵艦為主。這是由於洋務派首領對此有較為清醒的認識,他們說:“跨海遠征之舉,莫切於水師;而整練水師之要,莫先於戰艦。”戰艦的種類頗多,如巡洋艦、炮艦、鐵甲艦等。鐵甲艦為當時最利之器,清政府在“籌議海防”之初,李鴻章即建議購買鐵甲船6艘,南、中、北三洋各2艘。後“以經費支絀,迄未就緒。”官員們圍繞是否購買鐵甲船問題展開了一場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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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杏認,清政府在倡辦海軍之初,雖其指導思想是為抵禦外侮,但又缺乏禦侮的決心,有明顯的妥協性。茲舉幾個主要人物的言論於下以說明之。
奕說:
“若謂以此足禦泰西各國,不但得數鐵甲船未敢自信,就使海防一律辦齊,亦無從得有把握。但當遇事籌維,慎於操縱,非獨鐵甲船未可盡恃也。”
李鴻章說:
“海防二字,顧名思義,不過斤斤自守,亦不足以張國威而讋敵情。”
劉坤一說:
“海防雖不可不辦,然目前似當以守為主。……若糜費巨款購買彼之現在鐵甲兵輪及鐵炮台,欲與彼角勝重洋,未必確有把握。”
總起來看,他們雖大力籌建海軍,但禦敵的信心不足,戰於大洋更覺沒有把握。即使像左宗棠這位號稱堅決禦外者,因不時想著人民起義的威脅,對外抵禦也打了折扣。他說:“長江各省伏莽甚多;……腹地多虞,……與其購鐵甲重笨兵輪爭勝於茫茫大海之中毫無把握,莫若造靈捷輪船專防海口扼要之地,隨機應變,緩急可資為愈。”
以上所述,這些領導者們的精神狀態,決定了海軍使命僅為被動防禦,不敢主動出擊,這也就是李鴻章所說的“彼族以萬分無禮相加,不得已而一應之。”其命運可以預卜。
三、海軍建設與北洋艦隊
三、海軍建設與北洋艦隊
上文已經敘述過,中國正規而較大規模的海軍建設是從1875年開始,基本上按照丁日昌的建議分為南洋、中洋、北洋三支水師籌建的;1885年中法戰爭後,清廷集中人力物力重點建設北洋艦隊,中洋、南洋水師建設幾於停頓廢棄。
1875年李鴻章、沈葆楨分別被任命為北洋、南洋海防大臣後,即著手進行建設海軍。李鴻章主要負責山東、天津至東北沿海地區的水師建設,沈葆楨主要負責長江口以南至浙江、福建沿海一帶的海軍建設。因此,這裏所說的“南洋”,實際包括丁日昌所講的“中洋”與“南洋”兩部分。因此,李、沈的北洋、南洋分工,實際上就是所們三洋水師。
籌建海軍首先要有兵船。清政府在一開始即採取購買與自造並重的方針,雖也有人因為買賤造貴而主張買船,但多數人認為,購買隻能濟暫時之需,自造才是永久之計。其中首創製造輪船的馬尾船廠的左宗棠說“借不如雇,雇不如買,買不如自造”,因為自造的過程,就是學習的過程,就是了解西洋“長技”奧秘的過程。左宗棠還不滿足於仿造,他說:“執柯伐柯,所得者不過彼柯長短之則,至欲窮其製作之原,通其法意,則因非習其因書、算學不可。”因此,他在創辦馬尾船廠的同時,設學堂培養人才。他認為這樣做,從暫時說,所費較買船為多,從長遠看,卻是永遠之利。隻有這樣做,才能達到“以防外侮,以利民用”的目的。1872年當內閣學士宋晉因“製造輪船,糜貴太重,請暫行停止”時,左氏仍堅持自己的正確主張說:“創造伊始,百物備焉,故始造數隻,所費最多,……迨接續造作,則各項工程無須再造,……而經費亦日見其少。”實際情況與左宗棠的論證相符。
可見,以左宗棠為代表的一批洋務派是很重視自己造船的。從1866年到1874年近10年間,中國的造船數多於購船數。買船者主要是廣東。1866年它向英國買“綏靖”、“澄清”、“鎮海”、“飛龍”、“靜波”、“安瀾”、“鎮濤”6艘兵船,以資“巡緝”、“助剿”;3年後又向法國買“澄波”、“建威”兵船和向洋商購“海東雲”(原名“五雲車”)練船一隻。共為9艘。所造之船則大大多於此數:馬尾船廠除小輪船10隻不計外,大輪船15艘;滬局成船5艘,兩共20艘。多於購船一倍多。這些購買的兵船和自造的船隻,均為木質,馬力大多是幾百匹,超過一千匹馬力的很少。這些小船,作為巡緝水師船尚可,以之作為抵禦外侮的海軍軍艦則差距甚遠。所以自1875年後建立海軍,所定購的船隻以適宜於海戰的兵艦為主。這是由於洋務派首領對此有較為清醒的認識,他們說:“跨海遠征之舉,莫切於水師;而整練水師之要,莫先於戰艦。”戰艦的種類頗多,如巡洋艦、炮艦、鐵甲艦等。鐵甲艦為當時最利之器,清政府在“籌議海防”之初,李鴻章即建議購買鐵甲船6艘,南、中、北三洋各2艘。後“以經費支絀,迄未就緒。”官員們圍繞是否購買鐵甲船問題展開了一場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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